保险知识,房屋质量能否上保险

2020-09-27
保险上班规划

毋庸置疑,房屋质量险将在北京试点的最新消息会给稍显平静的11月楼市带来一点小的波澜。

在这个买房用抢的年代,面对几乎以周为单位变化的房价,对于处于信息低端的购房者而言,选择地段、挑选户型尚且是一种奢侈,更何况是苛求房屋质量。而当消费者都开始无暇顾及产品质量的时候,市场制衡的天平无疑正在倾斜,对于日趋成熟的房地产市场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这么看来,房屋质量险的试点虽然来迟了许多,但无论如何迟到总比不来好。不要因为这一险种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额外成本就急于攻击它的不是,房屋质量险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不会是长期状态,当市场力量终归平衡之后,成本的分摊必然会以较为合理的形式通过买卖双方博弈来实现,而不论房屋质量险的成本如何分摊,消费者因为其推广而得到的实惠却是切实可见的。按照某媒体的报道,在房屋质量险推行之后,“当消费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后,只需知会保险公司,剩下的专家鉴定、工人维修等工作都由保险公司来完成;届时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专家费、清理费等则从保费中支付”。与目前房屋出了质量问题之后,消费者被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当作皮球踢来踢去相比,房屋质量险的好处不言而喻。

只是,如果就此以为找到了解决房屋质量争端的最佳途径,可能就大错特错了,至少以目前房屋质量险的覆盖范围而言,这么说并不夸张。虽然最新的覆盖范围尚未公布,但如果从今年早些时候媒体的相关报道来看,其覆盖范围仅限于通过建设部住宅性能认定的A级住宅,那么其积极作用就不免捉襟见肘了。给相对高质量房屋提供质量保险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效果,而那些真正需要保险的房屋却被排除在外,对于在供需失衡的情况下被迫选中这类房屋的消费者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撇去覆盖范围这一富有争议性的话题不谈,即使假设房屋质量险能够全面铺开,那么将解决房屋质量争端的“宝”完全押在“险”上,看起来也是不切实际的。在房屋质量总体水平没有根本提高的情况下,日益增多的房屋质量争端必然会影响房屋质量险效用的发挥。还有一点值得提醒,在保险赔付制度尚待健全的当下,如果房屋质量险赔付流程无法做到顺畅快捷,那么,这个险种的推广与市场认同就会出现问题。这样,质量“险”中求的良好举措恐怕只会沦为美好愿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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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初愈”能否投保?_保险知识


陈女士不久前因为急性胆囊炎住院并做手术,前后花了近2万元。大病初愈的陈女士后悔没有早点买保险,正准备亡羊补牢却听朋友说:得过病住过院是不能买保险的,否则保险公司查出来,不仅不理赔,还会取消合同。

是否得过病、住过院就不能买保险呢?保险业内人士称,保险的作用是防患于未然。一般来说,当消费者罹患疾病之后再想投保,会有一些限制。但并不是说,得过病、住过院就不能买保险了。

据介绍,不同的险种考量的风险侧重点不同,主要看消费者的年龄和健康情况。投保重疾险、医疗险这样的健康保险,关键是看消费者的健康状况;如果是意外险,消费者从事的职业类别才是主要考虑的方面,健康问题一般都不会影响意外险的承保。

“大病初愈”能否投保,具体要看所患疾病性质,投保险种及相应保险公司的核保尺度。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专业人士高伟介绍,保险公司一般有五种处理方式:正常费率承保、加费承保、责任除外承保、延期承保、拒保。

“正常费率承保”多见于消费者所患的疾病并不严重,可以完全治愈,比如肺炎、肠胃炎等。

“加费承保”主要适用于较轻微的全身性疾病,如超重、轻微高血压等,保险公司要收取更多的保费。

“责任除外”形式承保,指的是保险公司对与曾患疾病有关的并发症和后遗症不承担保险责任,这类投保人一般是曾患有一些症状轻微,但难以根治、容易复发的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痔疮等。

“延期承保”是指消费者存在有待观察的异常状况,等待病情明朗化后再行核保。

而当消费者的健康状态不良程度或其他形式的风险高到保险公司无法承受,就会出现“拒保”,常见于糖尿病、肝病、肾病等。

保险知识,保险应注重质量而非数量


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有费用型医疗保险和补贴型医疗保险两大类。费用型医疗保险是按实际医疗费的支出理赔,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如果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社保、或是单位报销、或者其他的保险公司,获得补偿之后,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补偿,保险公司只补足实际医疗费的差额。

因此,保险专家建议,如果在某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费用型医疗保险,就不要再重复购买类似的保险,而可以适当考虑补贴型医疗保险。补贴型险种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

您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应该针对自身情况来决定购买哪种保险,重复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并无必要;应该把钱用在刀刃上,比如选择搭配其它的津贴型医疗保险或者重大疾病保险,获取更周全的保障。

除此以外,为了给孩子多点保障,很多父母都为孩子买好几份保险,但实际上,中国保监会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其累计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给孩子买保险,保额并非越高越好,因为累计保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是无效的。因此购买时不要冲动,重复投保儿童险只是浪费金钱。

父母才是孩子的最大保障。一般来说,在为孩子购买保险时,首先,要看父母是否已经投保足够保险,只有父母有了充分保障,孩子才会真正获得保障。其次,应根据经济条件决定购买儿童保险,一般来说,家庭一年所有保费支出不要超过总收入的10%,要结合全家的保险计划来统一考虑和安排,避免保单之间交叉重复,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保险知识汇总,门诊看病能否报销


新修改的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公布,参保居民在保费不增的基础上,在门诊看病超200元即可报销。

另外,此次新政还有很多惊喜带给大家。如:报销额度提高10个百分点,住院分娩可报销,9种门诊慢性病可报销。让外来务工人员高兴的是,其子女符合条件者也可参保。

石市居民医保自2007年启动,至今年9月份已有37万人参保,近2.5万人享受到报销政策。此次调整,参保居民自12月26日起,将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亮点1门诊看病最高报销500元

季节转换,最易感冒。近日,省会王先生小女儿的一场感冒,就在社区诊所花费了300多元,几乎是他一周的工资收入。“女儿参加了居民医保,可只有住院才能报销。”谈及报销问题,王先生很是无奈。

12月26日以后,这个问题就可解决了。修改后的石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参保居民可在缴费的下一年度享受到门诊统筹制度。所谓门诊统筹,是指参保居民在指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如治疗感冒等常见病),医保基金给予报销一定数额门诊诊疗费。这也是石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增的政策。

居民在门诊看病方便了,可是为便于医保费用结算,参保居民只能自选一家医疗机构作为定点,一年不得变更。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应该是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参保居民并非所有在门诊的费用都可报销,门诊统筹还设立了自付段。居民在定点门诊就医时,每年累计花费200元以内的自己承担;2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500元,超出最高限额以上部分,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亮点2报销比例上调10个百分点

修改后的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原规定的住院、门诊急诊抢救病种、特殊病种超过自付段的医疗费报销比例,由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医疗机构6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分别上调10个百分点。

大额补充保险的赔付比例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筹资标准也有所变化。参保居民可获得的大额补充医保赔付比例,由原来的60%调整为65%,参保居民可获得的赔付款将会增加。

石市居民医保从2007年启动,如果连续缴费,次年的住院报销比例就可每年增加1%。

为鼓励参保人员连续缴费,石市居民医保政策原来规定“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从缴费第6年开始,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住院报销比例增加0.5%,最高不超过10%。”修改后的政策,奖励幅度更大,“对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住院报销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

亮点3住院分娩最高可报1000元

居民医保虽主要针对一老一小两类人群,但本市市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也可参保,这就意味着参保人群中有一部分育龄妇女。生育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也是此次居民医保政策改革的一项新增内容。

参保居民不管在几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报销的额度都是一定的,定额报销的费用包括门诊检查费用和住院分娩费用。自然分娩及门诊检查费每人可报600元,人工干预分娩及门诊检查费800元;剖宫产及门诊检查费1000元。

如果需要转往外地就医,要经批准方能转院,所发生的医疗费个人也要多负担5个百分点。

亮点4门诊看关节炎最高报500元

在新修改的居民医保政策中,新增加了居民医保慢性病制度,即在门诊看慢性病也可报销。初步确定的9种门诊慢性病为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糖尿病、脑血管病、心血管病、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分别每年最高可报销2000元、2000元、1000元、1000元、8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500元。

参保居民要在门诊治疗慢性病,应到居民自选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200元,200元及以下部分由居民个人自付;200元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50%,个人负担50%。根据不同的病种设立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以上部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起付标准和报销最高限额也相应增加。

上大学,学费、生活费已不是小数目,要是生了病,负担就更重了。修改后的石市居民医保政策,将在校大学生纳入保障范围,石市33万名大学生将从中受益。

据了解,石市辖区内共有市属以上高校49所,33万余人。本着自愿原则,在校大学生参保每人每年筹资150元,其中一、二级残疾人、父母领取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参保人员,全额由各级财政补助;其他人员个人缴纳50元,各级财政补助100元。另外,每人每年需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10元。

大学生能获得多少报销额呢?参保大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2.5万元的医疗费。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的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8.5万元。也就是说,只需每年缴费60元,每年就可获得11万元的报销款。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可参保

在石市桥西区新石菜市场卖菜的梁艳昨日听到了一个好消息,自己的儿子也可和拥有石市户籍的孩子一样参加居民医保了。

梁艳来石市已有5年时间,儿子现在石市上幼儿园。石市修改后的居民医保规定,非本市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市区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也可参保。“早就羡慕石家庄市户口的孩子能参加居民医保,现在我儿子也可以和他们一样了。”她高兴地说。

据了解,外来务工人员要为孩子参保,应凭夫妻一方的暂住证、教育部门出示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能否取代商业保险?


“我已经参加了基本医保和补充医保,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中的疾病险种吗?”我们很多人都会问这样的问题。

社保和商业保险究竟是什么关系?社保能不能取代商业保险?带着问题,我们来探讨一下

比较两者关系

就好比刹车和安全气囊

大家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目前大部分的人都已经有了社保,而社保也有那么多好处,那还有购买商业保险的需要吗?社保和商业保险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关系?

我们先打个比方。每一辆汽车都配备了刹车,当驾驶员看到前面可能存在的危险时或许可以用刹车来规避,但并不能因此排除所有的风险。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车辆上装配了保险带甚至安全气囊?就因为这些装备是补充的保障措施,能够最大程度上保障车上人员的安全。

社会医保就好像刹车,商业健康类保险就是保险带和安全气囊,是对医保体系的有利补充。没有人会因为有刹车就不要保险带,更不会有人有了保险带就不用刹车,越来越多的人会想要配置气囊。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险可作为一种补充手段,而对没有纳入医保范围的人来说,重疾险尤其重要。

我们来看一下两者区别

首先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保障范围的不同。社保较为复杂,保障程度也依具体情况差别较大,但在生命保障方面比较不足。

生活中不幸的案例太多了,矿难、火灾、飞机失事……社保对这些身故的人是没有补偿的,只是把社保中个人账户的钱退给遗属,这个时候,遗属的生活该怎么办,房贷车贷怎么办,孩子的教育怎么办?还有老人家的赡养等;其次,社保在意外保障方面也明显不足。如果意外发生在上下班或工作时,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可起保障作用。其他情况的意外如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或其他不幸,社保是不予负责的;其三,当发生伤残及大病无法正常工作时收入就会减少,社保在这方面也无能为力。

我们来举例说明下

总的来说,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保”即有一个基本的保障,超出部分主要应通过商业保险解决;另外,社保未能保障的学生、农民和城镇流动人员的医疗保险也只能通过商业保险方式解决。

举例来讲,我们的社会医疗保险提供的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保障,对于一些多发病、常见病提供的保障是很有效的;但对于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个人负担仍相当重。以癌症为例,很多化疗药物都排除在医保目录之外,一些必要药物、先进疗法(如1998年从国外引进的基因疗法),也不在社会医疗保险之内,在此就不一一列举。

另外,医保药物目录过于狭窄,许多“救命”的新药、进口药被排除在医保的大门之外。比如,中老年人易患的心血管疾病,需要放支架,材料是进口,动辄几万元,可是进口材料往往也在医疗保险之外。对于疑难杂症、重大疾病,新药、新材料不断推出,但医保药物目录的更新却严重滞后。除了医药费无法完全解决之外,得了病住了院,休的是病假,休病假期间自然要扣除奖金和各种补贴,只能拿基本工资,到手的薪金还不够买营养品,这对于病人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正因为社保存在这些不足,才成就了商业保险的市场。

综上所述:要做到全面保障,就需要将社保和商业保险组合投保。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主要应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养老保险及固定给付型的健康保险。市场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两全保险就是个不错的选择,对大病及身故均有保障,有些产品满期还能有个养老的补充。

赔偿,房屋保险


 房屋保险属家庭财产保险范畴,主要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保险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保险费率为0.1-0.2%,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定值保险

 房屋的保险金额是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来确定的,不因房屋的市场价值的涨跌而增减。若房屋遭受意外损坏,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的全额赔偿;若只有部分损失,则按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赔偿。例如:某房屋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为100万元,遭受意外损坏时,房屋市价涨至120万元(或跌为80万元)。

 A、若房屋全损--按保险额100万元赔偿;

 B、若部分损失,损失量为七成--按70万元(100万元×70%)赔偿。

 不定值保险

 在这种保险中,保险合同上不约定保险标的实际价格,只列明合同上的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金额,被保险的房屋发生意外损坏时按照市价来计算赔偿。同上例

 A、若房屋全损: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赔偿100万元;房屋市价跌至80万元,赔偿80万元。

 B、若房屋部分损失为七成: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实际损失为84万元(120×70%),赔偿70万(84×100/120);市价跌为80万元,实际损失为56万元(80×70%),赔偿56万元。

 重置价格保险

 房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约定按房屋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申请将一幢旧房屋按相当于重建一幢新房屋的价值来保险,一旦房屋发生事故即可按重置价格获得赔偿。

 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这种保险方式不要求投保人将房屋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而按一次意外事故可能发生的最高损失金额来投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论保险金额与全部财产价值比例如何,只要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保险人均按实际损失赔付。如房屋估价为100万元,约定保额为5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损失为20万元,则保险人应按20万元赔偿。由于这种保险方式中在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房屋价值--第二保险完全未曾投保,因此称这种方式为"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7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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