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营业收入保单格式(一):保障范围

2020-06-10
保险规划保单

 营业收入保单格式

 营业收入保单有两种格式,它们承保大多数营业收入风险。营业收入(包括额外费用)保单格式承保营业收入损失及额外费用。营业收入(不包括额外费用)保单格式承保营业收入损失及那些可以降低营业收入损失的额外费用。营业收入保单格式(BIC)也可以包括在商业财产保单中, 如包括在 BPP 中或其他商业财产保单中。同样,营业收入保单格式承保的损失原因可以由其他商业保单承保的损失原因所决定,或者也可以单独列出一份只适用于营业收入保单的损失原因格式。除了额外费用外,营业收入保单的两种格式是很相似的, 因此下面的讨论,除非有特殊说明,一般来说对两种格式都适用。

 保障范围

 BIC 的 “保障范围” 部分主要包括一份营业收入承保协议书、 四个附加保障及一个扩展保障。

 营业收入承保协议书

 保险公司同意支付在 “恢复期间” 因被保险人必要的 “业务” 中断而给被保险人带来的实际营业收入损失。这里的中断必须是由保障范围内的损失原因导致的不动产或个人财产的直接物质损失所引起的, 并且必须发生在保单说明表中描述的场所内。如果被保险人是租赁人,那么所定义的 “场所” 可以放宽到 “建筑内所有能够到达指定场所的通道” 。这样, 如果火灾使建筑物地下室的电梯发动机遭受损失,即使一层以上的建筑物没有遭受任何损失, 但在第十层的租赁人由此而导致的营业收入损失也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补偿。保障范围内的损失原因在保单说明表的损失原因格式中有详细列明, 并且隶属于保单, 是保单的一部分。

 营业收入,从保单的角度来讲, 是指:(1) 若营业中断没有发生, 被保险人应该可以获得的净利润或损失;(2) 正常的运营费用,包括在营业中断期间照常支付的工资。净利润的损失额需要根据过去及未来企业的经营状况来估计。而持续发生的费用则可以在营业中断期间准确地确定。这些费用可能包括关键雇员的工资、 财产税及利息费用等。

 “业务” 与 “恢复期间” 这两个词分别在保单中有定义。被保险人的业务是指在保单说明表中所描述的发生在指定场所内的商业活动。恢复期间有一个单独的定义。对于营业收入保障来说,恢复期间从直接物质损失或损坏发生的 72 小时后开始;而对于额外费用保障来说, 恢复期间从损失发生后立即开始。在这两种情况下, 当财产以合理速度恢复到与原来相似质量时, 或业务在一个新的、 永久的场所重新开始时, 恢复期间就结束了。这样, 对于营业收入保障来说, 在损失发生后的前 3 天是没有任何保障的。这种 “时间免赔额” 在 1955 年的保单版本中有介绍;而更早时候的营业收入保单则是没有任何免赔额的。当然, 通过签发批单,收取附加保费, 这 72 小时的免赔额也可以缩短到 24 小时。

 恢复期间不包括为了达到建筑物条令或法律的要求而所需的额外修理或重建时间,除非保单特别有批单, 将这些额外时间添加到保障范围内。恢复期间也不包括根据法律条令需要对污染物效应评估所增加的时间。

相关知识

被保险人,营业收入保单格式(六):损失确定


 损失确定

 营业收入的损失额是很难确切地知道的,因此保单一般都采用估计的方法。营业收入损失由下列因素决定:1 . 损失发生前的净营业收入2 . 如果损失没有发生,企业可能获得的净收入3 . 在恢复期间被保险人为恢复到损失发生前的服务水平而必须继续支付的费用4 . 其他相关的信息继续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支出及一些根据被保险人状况而变化的费用, 如税收、 贷款利息支付及类似费用。 “其他相关信息” 包括被保险人的财务和会计记录、 账单、 发票、 票据、 契约、 留置权及合同等。

 1995 年的营业收入保单版本认为损失额不能由 “假设损失没有发生企业应该可以获得的净收入” 来决定, 因为受保障范围内损失的影响, 商业条件可能会发生有利的变化,从而使业务增加, 净收入增加。这部分的改变是由于受到了安德鲁飓风所引发的问题的启发。保险公司认为,损失的合理衡量, 例如对一家旅馆,应该是假设飓风没有发生, 该旅馆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租金收入。由于飓风发生在 8 月末, 旅馆正常的出租率大约为 50%。而被保险的旅馆所有人,则认为损失应该在 100%出租率的基础上来计算, 因为如果该旅馆没有遭受损失的话,它是有该容量的。他们指出在该旅馆 20 英里或更远的地区的旅馆在损失发生后已经全部被事故调查者及其他与评估、 恢复飓风损失相关的人员租用了。这个变化表明,在估计恢复期间的净收入时, 是不能包括由于灾难所导致的营业收入的增加额的。

 损失确定条件再一次加强了被保险人尽快恢复经营的义务。如果被保险人有能力全部或部分恢复经营,但他没有这样做, 那么营业收入保单下的赔付将降低到假设经营已经恢复时的损失额。同样, 如果被保险人可以不必持续支付额外费用而恢复正常经营,但他没有这样做, 那么额外费用损失的支付也会下降。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恢复经营,那么恢复的期限按以最快速度恢复经营所需的时间来计算。

 损失支付

 保险公司将在双方确定损失额(或确定评估损失)后 30 天支付保险赔款。不过被保险人同时必须符合所有保单条件,包括制作一份完全损失状况陈述。

 共保

 共保规定条款是营业收入保单的一个附加条件。共保比例可以是 50%、60%、 70%、 80%、 90%、 100%或 125%。损失支付的计算公式与建筑物和个人财产保单共保条款下的公式是相同的。公式的分母(即保单要求的保险金额)为共保比例与下列数据之和的乘积: (1) 被保险人的净营业收入加(2) 所有的营运费用(减去保单中特殊列明的费用, 具体见图表 4-1) , 即使损失没有发生, 这些费用也是必须的。利润(或损失)费用都是以 12 个月为期限来计算的, 并从保单生效日或其最近的周年日开始算起。

 虽然营业收入保单的共保计算方法和 BPP 类似, 不过, 它们的共保基础是有很大区别的。对于其他的财产保险,共保基础为被保障的财产。也就是说, 如果一幢建筑物为被保障财产,那么其共保基础就是建筑物的价值。但是对于营业收入保险来说,情况不是这样的。营业收入保险保障的是净收入和继续发生的营运费用,因此, 共保基础为预计的净收入和除特定减除项目外的所有营运费用。

被保险人,其他各类责任保单(三):责任保障格式


 所有人和承包人保护性责任保障格式

 一般来说,财产的所有人对独立承包商在为其工作时出现的过失或遗漏是不负责任的。但是,有一些例外情况。

 比如,财产所有人对独立承包人在财产所有人的土地上挖的坑由于未盖盖而导致有小孩摔进去受到的伤害不能免责。法庭要求财产所有人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并纠正其危害公众的危险行为。

 虽然财产所有人的 CGL 保单也对这种责任承保,但是有些财产所有人觉得承包商应该承担费用。因此,财产所有人有时要求承包商提供一种特定的经营场所和 经 营责 任 保险。这 种 保险 被 称为 所 有 人和 承 包人 保 护 性责 任 保 障(OCP)。它是由承包商购买的以财产所有人为记名被保险人的保单。OCP 保单也可由分包商购买以保护总承包商的利益。

 ISO 设计的 OCP 保单对记名被保险人有责任的由以下情形造成的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害承保:

 1 . 承包商在特定场所的经营

 2 . 记名被保险人的监督行为

 OCP 格式不包括记名被保险人其他方面的行为导致的责任, 例如记名被保险人正常业务经营所导致的责任。否则,保障的概念就会与 CGL 保单事故发生方式的许多方面不一致了。然而,OCP 保单格式不包括那些产品完工方面的风险。当承包商的工作一完成, 或按照预先确定的意图使用, OCP 保单就马上自动终止了。

 除了记名被保险人,其他很多个人和机构也可以是 CGL 保单的被保险人。

 这些被保险人包括记名被保险人(个人)的配偶、 合伙人及其配偶(如果记名被保险人是合伙企业)、 记名被保险人的雇员、 记名被保险人的房地产经理人或法定代表、 记名被保险人的机动设备的运作人和记名被保险人新建的机构。

 CGL 的保单条件包括被保险人的破产、 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时的义务、 对保险公司不利的法律责任、 其他保险、 费率审计、 告知、 被保险人互相独立、 代位求偿、 保单何时续保。

 保险公司对某些机构的长尾型责任风险采用提出索赔式 CGL 保单。这种保单的索赔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索赔针对的事故必须发生在保单规定的回溯日之后。提出索赔式保单有一个基本的延长报告期条款。这一条款规定对在保单期满前发生的事故的在延长报告期内发生的索赔承保。如果被保险人交纳额外保费,还可获得补充延长报告期, 使延长报告期更长。

 CGL 保单的批单有很多用途,诸如满足各州的要求、 增加或减少承保范围、对特定的行业提供特定的条款或者增加额外被保险人。

 CGL 保单的保费由费率与风险额的乘积决定。给定机构的营业场所及经营费率和产品及完工费率由其类别号决定。衡量风险额的单位被称为保费基础。保费基础可以是总销售额、 薪资收入等。

保单,A 型保单(一):保险协议


 A 型保单对营业场所、 业务经营、 产品、 完工以及合同责任风险进行承保。A 型保单的保险条款包括了很多除外责任条款。如果对被保险人的索赔符合所有保险合同上的规定并且不在除外责任条款之中, 则将在保单限制的金额和条件内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A 型保单的保险协议

 A 型保单的保险协议包括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两个承诺: (1) 承诺为被保险人赔付第三人的损失和(2) 承诺为被保险人的责任诉讼或者责任索赔进行辩护。

 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

 保险协议对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做了很多限定。所有以下条件必须被满足:1 . 被保险人必须在法律上有责任进行赔付。2 . 第三人发生的损失必须由保单中所述的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坏造成。3 . 保单必须适用于这一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坏。4 . 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坏必须由一 “事件” (其定义将在下面介绍)造成。5 . 这一事件必须发生在承保地域之内。6 . 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坏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这一点在提出索赔式保单中有所不同)。

 1 . 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被保险人是否在法律上有责任进行赔付可以在法庭上解决, 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调查加以确定。保险公司的调查经常会证明被保险人是有赔付责任的。如果保险公司也相信索赔属于保单承保的范围, 则保险公司将试图与第三方进行协商以实现庭外和解。法庭可能会判决被保险人进行的赔付包括以下几种基本类型:●特别损害赔偿金,通常易于用货币衡量, 如医疗费用和工资损失●一般损害赔偿金,这主要应用于那些无法加以量化的伤害如疼痛和精神上的折磨●惩罚性伤害赔偿金,主要是为了惩罚被告虽然保险公司将为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进行所有的赔付, 有一些州却不承认惩罚性伤害赔偿金的概念,还有一些州则不允许保险公司对惩罚性伤害赔偿金进行赔付。即使有些州允许保险公司对惩罚型赔偿金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在庭外和解的情况下也不太可能支付。

 2 . “身体伤害” 和 “财产损害”

 CGL 保单将身体伤害定义为 “身体伤害、 疾病以及任何时候由此而造成的死亡” 。疼痛和精神上的折磨也是一种身体伤害。保单对财产损害的定义包括:●对有形财产的物质损害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能使用该财产带来的间接损失。比如由于作为被保险人的承包商的过失造成了火灾, 从而对客户的房屋的损害。在这个例子中,由此产生的间接损失则是客户在房屋修复以前由于不能使用该房屋而造成的收入流失。●对有形财产的非物质损害。比如由于事业公司的过失使一个股票经纪人公司的设备有数小时不能正常运作,由此造成了商业收入的损失。

 3 . 伤害或损害是否适用保单

 如果索赔属于 A 型保单的除外责任条款规定的范围或者有任何索赔不属于承保范围的其他原因,保险公司没有义务赔付。

 4 . 由某一 “事件” 造成

 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坏必须由一 “事件” 造成。事件被定义为 “事故以及持续或者重复暴露在相同有害条件下” 。事故这个词并未在保单中有所定义。但是, 事件定义的含义是: 保险公司对任何有害条件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然后导致了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以及事情突然发生以后,立即造成了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进行承保。在这两种情况中,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害都是由于 “事件” 造成的。有意实施某种行为, 但是其结果却在意料之外, 也是一种事故。比如, 水管工人用丙烷火把来融化客户冻结的水管(有意实施的行为) , 却意外地造成了房屋的火灾。相反,如果水管工人因为客户拒绝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支付而故意对客户的房屋纵火,则火灾不能被认为是事故以及 “事件” 。

 5 . “保险地域”

 A 型保单只承保发生在保单中规定的地域范围以内的事件。大多数保单限定的地域范围是美国境内(包括其所有领土)、 波多黎各以及加拿大。国际海域和空域一般也包括在承保地域以内,除非伤害的发生是在旅游或者运输途中, 而旅游或运输的目的地或者出发地不包括在承保地域以内。

 保险地域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将扩展到全世界:●由属于保险地域以内的被保险人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居住在保险地域以内的人由于出差而在短期内离开了保险地域在以上的两种情形中,保险公司赔付的数额必须由保险地域以内的法院或者经保险公司同意的其他地方的法院来决定。

 6 . 伤害或者损害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间以内事故发生式保单要求伤害或者损害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间以内才能被赔付。这种要求被称为事故发生式触发机制。也就是说, 伤害或者损害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保险期间内,而不论受害人提出索赔的时间是否在保险期间内。而提出索赔式保单则是另一种触发方式。这种保单要求索赔请求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保单,犯罪保单一般条款(二):保障适用的时间


 保障适用的时间

 下面描述的一些条件都是与决定什么时候发生损失才能在商业犯罪保单中获得保障的问题有关的。

 保单期限和发现期

 保险人将只赔付被保险人在保单期限内所发生的事故或遭受的损失。另外,只有当保障范围内的损失在发现期(保单终止后一年内)内被发现时,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付。由于雇员不忠诚所导致的损失可能在很长时间内都无法察觉,有时候甚至在保单期满后都不能发现,针对这种情况,保单一般都设立了一个为期一年的发现期。该发现期产生了一个被保险人的潜在保障问题。不过,下面描述的这些规定消除了这个问题,如果被保险人可以继续购买雇员不忠诚保险的话,那么无论损失在何时发生,它总可以满足某个保单下的条件。

 保险之前发生的损失

 在该条件下,保险公司将保障满足下列所有标准的损失:1.前一份保单有效期内发生的损失。2.除非已经过了发现期,否则被保险人可以在前一份保单下获得损失保障。3.当前一份保单被撤销或满期后,目前的保单就开始生效了。4.如果在损失发生时现在的保单已经生效,那么该损失可以在现在的保单下得到保障。

 如果上述四个条件都得到满足,那么保险公司将支付的损失额为下面两份保单下保障额较小的一个:(1)现在的保单,(2)前一份保单,如果它继续生效的话。

 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假设琼斯公司从IIA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保险金额为5000美元的雇员不忠诚保险,之后,琼斯公司又向马尔文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保险金额为10000美元的雇员忠诚保险,作为对原保单的替代。在琼斯公司向马尔文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的3年后,琼斯公司发现了7000美元的损失,且该损失是在IIA保单的有效期内发生的。IIA保单早已经失效,并且其1年的发现期也过去了,因此IIA对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过由于琼斯公司一直连续地拥有雇员不忠诚保单,因此,马尔文公司将承担该损失。不过,马尔文公司将只支付5000美元,因为这是损失发生时保单的保险金额。

 本保单及本保单签发之前的损失保障

 在一些情况下,同一个人或同一伙人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进行一连串的不忠诚行为。从犯罪保险的角度来看,所有这些行为都是归到一次事故中的。如果这次事故的发生涉及两份保单期限,则该损失在这两份保单下都可以得到保障。与一般条件中的“本保单及本保单签发之前发生的损失的保障”相一致,如果这两份保单是由同一个保险公司提供的,则保险公司的赔付将以这两份保单中保险金额较高的那个金额为限,而不是两个保险金额之和。

 理赔规定

 下面的规定描述了当被保障财产遭受损失后应该办理的手续及相关程序。

 损失发生后的义务,记录

 犯罪保单下,损失发生后被保险人的义务与其他财产保单下的义务几乎相同。当发现损失或发现可能导致损失的情况时,被保险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尽快通知保险人。2.如果保险人要求检查,则必须服从。3.在120天内递交损失证明。4.在损失调查过程中要和保险人积极合作。

 独立的“记录”条件要求被保险人保持足够的记录,让保险人可以核实损失金额。

保单,其他保单和批单(一)


 其他保单和批单

 营业收入保单可以满足大部分组织的需要。而对于那些有特殊需要的组织,保险公司也提供了几个专用保单和批单。

 额外费用保单

 服务性企业或组织如银行、 医院、 报社及保险代理机构等在财产损失发生后,即使继续经营的成本非常高, 但这些企业仍会选择继续经营, 。虽然这些组织可以(大部分都可以)在包括额外费用的营业收入保单下使它们的额外费用风险和营业收入风险都得到保障,不过因为有一些组织的营业收入风险很小, 因此它们只希望购买一份额外费用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额外费用保险就起作用了。该保单提供的保障与营业收入保单下的额外费用保障几乎是相同的, 两者只有一个主要区别。额外费用保单限制了短期恢复营业情况下的保障数额。

 下面这个例子举例说明了如何使用这些限制比例。

 国民银行有一份带有以上限制的额外费用保单, 其保险金额为 100 000 美元。随着一次直接损失的发生,国民银行为继续营业, 在 45 天的恢复期间内支付了 90 000 美元的额外费用。由于恢复期限超过了 30 天但又没有到 60 天, 因此国民银行只能得到保险金额的 80%。而余下的 10 000 美元则得不到任何补偿。

 上面所示的限制方式是经常被使用的,不过根据被保险人需要, 也可以使用其他的比例及恢复期限。对大多数企业来说, 包括额外费用的营业收入保单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包括额外费用的营业收入保单对额外费用的保障与额外费用保单所提供的保单几乎是相同的(除没有赔偿比例限制外)。不过那些主要关心继续经营的企业可以通过购买额外费用保单而节省一部分保费, 因为额外费用保单没有共保比例的规定。

 间接营业中断

 被保险人可能会很依赖于一个惟一的供应商或顾客, 以至于当该供应商或顾客的业务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的业务也会随之中断。例如, 一家制造商所使用的原材料可能就来自于一个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的工厂遭受损失, 那么该制造商就不能继续生产产品了。若没有签发批单, 营业收入保单是不保障这些损失风险的,因为该保单下的营业收入损失必须是由被保险人的财产的直接损失所导致的。

 而有两份批单可以提供该保障。即广义形式的间接营业中断保险和限制形式的间接营业中断保险。这两份批单保障被保险人由于其他场所的财产遭受直接损失而导致的营业收入损失。广义形式将 BIC 的保障扩展到在 BIC 原本的保险金额下保障由于间接营业中断所引起的收入损失。而限制形式则给不同的间接营业中断保险提供了不同的保险金额。

 间接营业中断风险通常是在被保险人有以下之一的商业伙伴时发生的:●为被保险人提供材料或服务的重要场所●由被保险人提供材料或服务的有影响的场所●用于制造移交给被保险人的顾客的商品的制造场所●吸引顾客到达被保险人场所的领导型场所(如在购物中心的品牌店)对额外费用保单也同样可以签发类似的批单。该批单保障当间接营业中断损失时,被保险人为避免或最小化营业中断期间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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