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保监会将支持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

2020-06-04
保险业知识

金融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少不了保险这一块。

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温州调研时称,温州经济总量大,民间资金多,存在投资难的问题,保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股保险机构或投资设立保险公司。

项俊波当日在温州市政府座谈会上表示,为了支持温州当地实体经济发展,保监会将支持保险资金参与温州建设,重点研究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医疗产业、养老产业等;允许民营资本参股或设立保险机构;鼓励产品创新,支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

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中国目前保险资产在金融总资产中的比例还达不到发达国家水平,但是保险是市场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改革的“稳定剂”,如能将现有保险资金“盘活”,其作用不可小觑。

据庹国柱称,目前中国保险资产在金融总资产中所占比例大概为5%,而发达国家一般有30%左右,还有很大一段差距。即便民资想进入保险业,但目前保险市场的竞争态势及盈利情况,不大可能吸引大规模民资进入保险业。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在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时,给出的其中一项任务即是: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创新发展服务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的保险产品,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温州上报的“金改”实施细则中,将会细化这一块内容,特别是政保合作试点,鼓励引导保险资金投向重大优质项目。

比如,之前温州金改招聘108位“金融人才”中,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就搭乘了顺风车,其中有个岗位比较特殊,就是政府委托业务部经理,是专门做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工作的。

延伸阅读

保险资金,我国保险企业


在保险经纪公司成立以前, 我国保险市场上, 保险公司、 保险代理人和投保人三者之间构成了不平等的平衡关系, 保险公司、 保险代理人都代表着保险人的利益, 作为被保险人的投保方由于对市场不了解等原因而处于一种劣势, 当前保险市场上“ 投保容易索赔难” 就是一个证明。代表客户利益的经纪公司的出现有助改观“ 投保容易索赔难” 局面。可以更保证需求一方的利益, 赢得客户的信任, 从而为保险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增添机会。

3、 全力推进保险企业直销、 银行柜台销售、 互联网上销售、经纪人销售等多种销售方式, 利用高科技来进行各个层次的营销, 并对其进行科学化、 人性化的管理。

注重保险的保障功能, 促进保险产品创新。

保险在现代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 可以说每一个人都离不开保险。保险基本职能就是补偿, 投保人是“ 为赔而保” 。 然而, 近些年, 我国的保险产品正越来越背离它的基本职能。表现为, 不强调保险在社会经济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不强调保险的补偿职能和保障作用, 不强调根据需求购买保险, 而片面强调保险的金融功能, 导致对保障性保险产品的开发推广不足, 并对投资性的保险产品推崇有余。 由于背离了保障职能, 使得这类品种的营销非常困难。

所以实现产品创新是当前我国保险企业面对的头等工作。

这样有利于提高保险企业的竞争力, 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在财产保险创新上, 重视家庭财产保险、 房地产质量保险、农业保险、 工程保险、 责任保险、 高风险保险等产品的开发。 在人身险产品的开发上, 要把健康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作为重点, 细化产品结构, 费率的制定不应该局限于短期盈亏, 而应该立足于长期规模效应, 提高赔付率。只要产品符合公众的需要, 公众又能够负担得起, 规模一定可以大大提高, 从而实现企业和客户的“ 双赢” 。

提高中国保险企业资金运用能力, 进一步稳定业内资金收支。

1、 科学化的组建专业化资产管理组织机构, 提高专业化经营水平。构建独立于保险公司运行的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他们可以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属性, 打造与保险资金运用特征相适应的投资业务操作流程, 并对保险资金实行集约和高效管理, 最大限度和最大效率运用保险资金, 进而提高整个保险行业的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

2、 加强投资技术人员的培养。专业化管理人员不足是制约我国保险投资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许多保险企业的投资业务直接由保险业务人员操作, 造成投资收益低下的局面。因此, 应该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特点吸引国内外优秀的专业投资人才, 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合保险资金运用特点的专业化投资队伍, 并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完善用人机制, 为今后保险资金运用进一步奠定和拓展人力资源基础。

强化品牌意识, 塑造良好的保险企业文化为营销开启信任之门。

要通过企业稳健成长和优质服务、 优秀的企业文化建设、 公益性活动以及现代传媒手段, 凝聚企业的强势品牌, 大力塑造和传播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 营造内部朝气蓬勃、 锐意进取的企业文化, 借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赢得更为广泛的民众基础, 创造更广阔的市场!

展望我国的保险市场前景, 保险营销是关键的突破口, 虽然这对于中国的保险市场来说, 可谓是任重而道远, 但如果想要得到快捷长足的发展, 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的踏踏实实的整理完善,稳中求进, 使保险营销跟得上世界的潮流并具有中国的特色, 只有这样, 中国的保险行业才可以在世界的保险市场上得到充分的肯定。

保监会,保险业新起点新阶段的重要纲领


实 施

《规划纲要》广泛凝聚了行业共识,集中了行业智慧,吸纳了社会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我们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保监会要做好《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定期监测和评估。保监会各派出机构要在保监会统一领导下,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保险市场特点,把地方保险业发展纳入到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报保监会备案后,认真组织落实。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各会员单位认真落实《规划纲要》。

各保险法人机构要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作为公司中长期发展的基本制度。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时要注重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实施前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报保监会备案;规划期内,公司战略规划内容的重大变化,要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向保监会做出说明。保监会以公司战略规划为重要依据,对公司的资本补充、机构设立、业务发展等方面实施监管。

党的领导是实现保险业“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保险业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结合行业实际、本单位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党领导保险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行业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强廉洁从政从业风险防控,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为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目录

保险业,保险业发展改革情况


保险业发展改革情况

(一)保险业改革现状

近年来,为切实防范化解保险风险,保险业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保险公司改革。主要是通过股份制改造,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通过上市,将资本市场的外部压力转化为公司改善经营管理的动力;通过内控建设,建立比较规范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目前绝大部分公司实现了股份制的组织形式,建立起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有 6 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多家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了股权结构。

二是行业基础性制度改革。通过市场准入机制的改革,加大保险公司、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初步夯实了行业防范风险的微观基础;保险市场的活力和效率逐步增强,市场对公司和监管的约束作用开始显现;现代保险监管的框架、流程和手段不断完善,提高了监管对风险的识别、预警和防范化解能力。目前保险业净资产已达 2485.6 亿元,抵御风险的整体实力明显增强。近几年,利率、汇率等保险经营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保险创新大量涌现,投资渠道不断拓宽,保险业风险管理的难度远远高于几年前。但得益于改革,保险业风险防范工作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的利差损问题得到了基本控制,化解了快速发展中的车贷险风险等新的风险隐患,保险业基本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势头。

(二)现行体制的不足

一是在建设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方面。部分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存在形似神不似的问题,有的保险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形成董事会、经理层与监事会相互发挥作用的经营管理机制,公司不同层级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内控建设比较滞后;部分公司激励约束机制错位,对高管人员的考核偏重于规模、速度、份额等指标,相关主体的潜在利益冲突容易导致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发生变异,不仅会侵害股东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也容易积累较大的经营风险;部分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经营成本较高,股东和投保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二是在建设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方面。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三个监管支柱还没有形成足够的合力,差别化的分类监管制度不成熟,监管的信息化水平不高。部分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粗放,经营效益不高,保险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同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保险监管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缺乏刚性约束。如何进一步完善保险监管体系,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三是在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市场配置保险资源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部分业务领域和部分地区保险市场竞争不规范,市场扶优限劣的作用还不明显。保险的内在功能是分散风险、提供保障,这也是保险公司区别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本质特征。目前,全社会的风险保障还没有得到很好地满足,部分保险公司过多关注居民理财和储蓄需求,忽视了传统保障型保险业务发展。2006 年,我国分红、万能和投连险业务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为 71%,2007 年这一比例上升到 80%。其中,以满足投资需求为主的投连险保费收入 394 亿元,同比增长 5 倍多。投资型保险业务的高速增长,使得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风险日益突出,不仅弱化了保险的保障功能,制约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难度,影响行业持续发展。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请看中国保险行业年度报告目录

保险业,世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世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一些权威研究资料表明,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竞争的白热化和联系的网络化的出现,未来若干年内,世界保险业的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

(1)外国保险公司在本国保险市场上的作用将增强。这表明, 在开放的保险市场中,各国保险业的竞争将比以前更为加剧;但另一方面,它也给各国保险业相互学习带来了很好的机会。

(2)政府在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中作为竞争者的作用将下降。 这从另一方面表明,私人保险、商业保险的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3)为了提高竞争力,保险公司必须注重内涵式发展,也就是说,在其承保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注重业务的质量,保持保费规模的稳定增长,以便维持公司的稳定经营。保险监管机构在审批公司能否新增分支机构时,不能只将保费收入作为唯一的因素,而应当同时考虑续保率、净资产比例等指标。

注重保险业的国际化经营

中国的保险业从现在开始就不得不注重保险业的国际化经营,这样一种国际化经营至少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制度。

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经济发展基础、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等不同,保险制度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保持自己的特性,这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作为一种基本的制度形式,各国的保险制度也会表现出它们共性的方面。这些共性一方面是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保险制度时所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同时也是各国之间能够进行合作,特别是分保活动的前提。我国在发展民族保险业的时候,固然需要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建立保险制度,但同时也应当遵循国际惯例。这些国际惯例体现在许多方面,如果从产品开发和合同制度等方面来说,目前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可保风险的条件。可保风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经济上的可行性;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有大量的、相似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损失是可以被确定和计量的;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②保险合同的特性。保险合同应当具有以下特性:最大诚信,机会性,补偿性,条件性,附和性与个人性。并且在合同的语言方面要做到简洁、清晰、不易产生歧义。③人身保险合同中保护保单所有人的主要条款:完整契约条款,不可争条款,年龄或性别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所有权条款,复效条款,不丧失价值的任选条款,受益人条款,保单贷款条款,自动垫交保费条款,保险金给付的任选条款等。④保护保险公司的主要条款:自杀条款、迟延条款、危险因素限制条款等。⑤保险产品的定价制度和准备金制度。在上述诸方面,我国保险公司的运作还存在许多缺陷,许多寿险公司的主要条款中甚至没有不可争条款、所有权条款这样一些非常重要的条款。

返回目录:加入W T O 中国保险行业将会怎样目录

保险资金,保险的功能与意义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这三大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经济补偿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险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鲜明的特征。资金融通功能是在经济补偿功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经济补偿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实现以后才能发挥作用。

一、经济补偿功能

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

1.财产保险的补偿: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

2.人身保险的给付:人身保险的保险数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与被保险人双方协商后确定的。

二、资金融通的功能

资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将形成的保险资金中的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资金的增值与保值,这就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一方面,由于保险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时间差;另一方面,保险事故的发生不都是同时的,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可能一次全部赔付出去,也就是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数量差。这些都为保险资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保险资金融通要坚持:合法性、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

三、社会管理的功能

社会管理是指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正常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各环节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关系和谐、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有效管理。

1.社会保障管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险通过为没有参与社会保险的人群提供保险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保险通过灵活多样的产品,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

2.社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具有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大量的风险损失资料,为社会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保险公司大力宣传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投保人识别和控制风险,指导其加强风险管理;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投保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提取防灾资金,资助防灾设施的添置和灾害防治的研究。

3.社会关系管理:通过保险应对灾害损失,不仅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损失进行合理补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当事人可能出现的事故纠纷。由于保险介入灾害处理的全过程,参与当社会关系的管理中,改变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模式,为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

4.社会信用管理:保险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其经营的基本原则之一,而保险产品实质上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对保险双方当事人而言,信用至关重要。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实际上就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来源,实现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

作用

一、积极作用

(一)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1.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地恢复生产。

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3.有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

4.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5.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

(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2.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

3.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4.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

5.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

6.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

二、消极作用

1.产生道德风险,出现保险欺诈

2.增大费用支出

保险业,保险业应做哪些调整:我国保险业的资源战略重组调整(二)


(3)功能型产业政策的形成

保险产业政策对一国保险业的发展、 产业结构合理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及保险业功能的发挥及对保险制度安排的优化产生很大的影响, 尤其对我国这样一个正处在建立和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且保险市场不尽完善及保险的功能受到抑制的国家。

产业政策的模式大体可以分为追赶型、 差别型和功能型三种,产业政策模式的定位, 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该国的经济体制,体现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根本上讲, 以 “三个有利于” 为标准, 实事求是, 尊重保险业的发展规律和 WTO 的压力会导致国家效用的转化, 市场经济中各投资主体、 供给主体和服务主体及需求主体的效用的变化及其博弈效果, 这些是导致产业政策必然发生转变的根本原因。WTO 的国民待遇使靠歧视性政策把其它资源转移到保险业尤其是国有保险公司是不现实的。产业政策必然从单纯的追赶和差别化模式向更注意发挥比较优势、 强化市场功能和提供信息的方向转变。加入 WTO 后。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只能在 WTO 容许的限度内再以功能化的产业政策为主基调的前提下谨慎地使用, 完全依靠差别化的产业政策是不现实的, 因为差别化产业政策在开放经济条件下所表现出的 “重商主义"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 WTO 的要求格格不入。差别化产业政策的理论基础之一的规模经济理论, 一方面在保险业中没有明确的数据予以支持, 另一方面规模经济的问题似应交由市场主体并辅之以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去解决。至于追赶产业政策, 则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代替市场, 欲速反不达。而功能型产业政策的根本特征即是提供相对稳定的信息导向, 建立市场秩序,规范交易制度, 提高效率,调控市场等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功能, 以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2. 国家效用目标

(1)金融安全。①保险业本身不乱, 偿付能力好; ②国家实力不强和国有资本的有限性导致国家不可能对保险业面面俱到, 因此国家对保险业的控制(防止外资的控制)、 国家对保险业的担保压力逐步减轻,税收的掌握将成为主要考虑内容。

(2)保险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的增强及保险产业的高级化。保险力度和广度加深、 保险布局优化是重点,而前提是保险业危机的化解、 创新和发展。目前保险业太小,每年保费 1200 多亿元,还不及国有大银行的不良资产, 保险行业导航目录

保险业,如何加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保险业要想继续发展,构建保险业诚信体系至关重要,这也是保险业必须做出的选择。每一个保险公司员工都应该建立诚信为本的理念,承担社会诚信建设的责任。该如何加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呢?专家们也给出了不少意见,总结下来可以归纳为一下几点:

1、加强保险信用法制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建设,从法律高度保护诚实守信行为,严厉惩戒毁约失信行为。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社会的进步。建设保险业诚信体系,必须结合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3、完善保险营销机制

我们在改革完善营销机制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关系,一定要高度重视诚信导向。

4、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

诚信是一个人的基本品德,必须要建立刚性的诚信管理制度,来约束不良行为。

5、改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参照国际惯例建立企业运行机制是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动力所在。

只要严格按照以上的几点原则和方法来加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相信保险业一定能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可以说是迫切需要,同时也是保险业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和作用的前提条件,绝不能忽视。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6572.html

上一篇:年轻人如何进行保险规划

下一篇:保证续保,主险合同终止附加险还能续保吗?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