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基金,省人社厅出台并实施《关于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

2020-05-21
失业保险的知识

近日,省人社厅出台并实施《关于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在我省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对本地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稳定岗位做出贡献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稳岗政策条件

(一)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政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等保障性支出的支付能力;完成省或市(地)上年度下达的扩面征缴目标任务;按照规定上解省级调剂金;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应用达到标准;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规范、监管到位。

(二)用人单位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本年度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计算用人单位裁员率,应扣除劳动合同期满、职工辞职等正常减员人数。

稳岗措施

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实施以下稳岗措施:

经认定,可以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实施下列稳岗补贴:

1.生活补助:对申请单位产生的富余人员实施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社会保险补贴:对申请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施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基数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各地可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灵活掌握补贴标准,可补贴一项社会保险费或多项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可全部补贴或部分补贴;补贴范围可只补贴单位缴费或个人缴费,也可单位和个人缴费共同补贴。

3.转岗(在岗)培训补贴:对申请单位组织职工开展的转业转岗、技能提升、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实施补贴。

上述三项补贴,同一申请单位只能享受一项,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补贴资金使用

各统筹地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实施三项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申请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支出年末在人社部年度基金决算报表支出项目“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中“其他促进就业支出”项中列支,具体支出明细在财务分析中说明。

扩展阅读

职业培训,江西省人社厅:失业保险是防失业的重要举措


10月31日,省人社厅召开全省失业保险工作视频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滇鸣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就业处、职建处、省就业局、省鉴定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人社局分管局长,就业科、职建科负责同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职业能力鉴定机构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刘滇鸣在讲话中指出,技能提升补贴是缓解就业突出矛盾的重要举措,是失业保险防失业作用的重要抓手,是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具体行动。各地要抓好人社部推进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抓好就业创业新政策配套落地,积极贯彻省政府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各项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一是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重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确保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切实防范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中的失业风险,把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现就业脱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抓好抓实。二是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鼓励引导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充分用好担保贷款、扶贫贷款、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多方式、多渠道满足创业者的融资需要。

三是切实推动职业培训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开展专项职业培训行动,大力培养劳动者精益求精的职业素养。同时,要求各地结合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积极谋划好明年的重点工作。

会议同时传达学习了人社部推进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南昌、宜春两市就贯彻落实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补贴政策情况等方面作交流发言,安排部署近期失业保险工作。

会议过后,江西省人社厅积极布局了各项相关工作的开展,不断对当地失业保险相关的补贴政策进行落实。诸多县市均开始实施措施,更多的职工与民众受到失业保险保障。

大病保险,福建省人社厅:我省已经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政策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全省已有8个设区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工作,除莆田、漳州外,其余6个设区市均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补充保险。尚未全面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南平市,也在所辖3个县(市)开展了试点。

目前我国的医保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人民群众看病的问题也是得到了一定的解决。但是,城镇的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医疗保障水平还不是特别的好,老百姓对于大病医疗费用的负担反应还是比较强烈的。所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补充,对那些患有大病的城乡居民提供一定的费用支持。

福建省居民大病保险主要采取两种模式设定起付线:其一,参照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将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封顶线作为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如福州、厦门、宁德和漳州;其二,与国家文件规定相同,即将个人自付超过一定限额作为起付线,如莆田和龙岩。

省政府已经发布了一些相关规定,对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筹备资金和报销比例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指示,另外还宣布把福州和龙岩作为试点城市。从目前得到的最新消息,这两个试点城市已经完成了招标,正在进入理赔环节,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

用人单位,主动失业也享受失业险


新华社杭州1月6日电首次做到了“工者有其保险”的《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元旦起正式实施。7类主动失业也可享受保险据介绍,新《条例》充分考虑了

“劳动者是弱者”这一因素,这表现在浙江省许多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劳动者易遭遇许多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情况,因此,新《条例》首次界定了7类主动失业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及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以享受失业保险。丈夫也能拿生育子女的“失业补助”

新《条例》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并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享受期限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失业人员,提供“生育补助”。其中夫妻双方有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据了解,目前,国内保留这一“优厚“政策的省份已不多。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可累加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问题上,

对一部分超过新《条例》有关规定期限登记的失业人员,新《条例》也是首次人性化地提出了视同重新就业的规定,而不像原规定的那样全部视作放弃。

这其中有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前来登记的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等等,都视同重新就业。

稳岗补贴,我省人社厅出台新政,失业保险范围扩大,流程简化


企业经理李先生问:听说省里出台了失业保险新政策,请问有哪些亮点?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答: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充意见》。我市正在认真贯彻执行。新政策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政策适用范围扩大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

二是申请使用条件简化了。现在,企业申请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了: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其中,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100%。计算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时,应扣除企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

三是补贴标准提高了。对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由过去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提高至今后每年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用于补助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给予企业一些补助,减轻企业的一些负担,也有助于企业更好的履行责任。

用人单位,《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10.1在连云港市实施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我市正式实施。新规定在制度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做了较大的调整。而最大亮点就是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之内,同时,新规定还提高了生育保险待遇,明确符合相关晚育规定的,女职工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所有用人单位均需参加

“今后,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参加生育保险。”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与1999年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相比,新规在制度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做了较大调整。

据统计,目前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0.5万人,其中女职工参保人数为15.2万人。目前,我市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不在范围之内。新规定覆盖范围扩大,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再加上现行的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保障政策,这意味着,今后城乡所有育龄妇女都能享有生育保障。

无特殊要求,生孩子基本不花钱

根据新规定,参保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将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职工只要没有额外的营养补充、收缩子宫、塑身美体等特殊要求,顺产或者剖腹产等正常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基本就可以做到自己不花钱。

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保或未足额缴费,造成职工的生育待遇无法报销怎么办?新规定加大了对职工权益保障力度,明确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且逾期不支付的,将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赔偿。

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

值得一提的是,原政策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比例为0.6%-0.8%,最高不超过1%,职工个人不用缴费。新规定建立了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

同时,新规定实施后,符合晚育规定的男职工不仅可以休10天的护理假,还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孩子,生育津贴从过去的90天增加到98天。若符合晚育规定的,女职工还可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不过,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和生育津贴,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此外,按照新规定,放环、取环等做计划生育手术的,也有生育津贴。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5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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