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来自河南的姚女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在第二年由于身体不适去医院进行检查时确诊为乳腺癌。在姚女士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结果保险公司以姚女士在保险公司留的地址为虚假地址为由拒赔。为此姚女士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裁决,虽然姚女士未准确填写家庭住址,但不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并不影响公司承保。故判决保险公司理应正常赔偿姚女士保险金。
从这条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买保险本身是对自己或家人增添一份保障,但对于买保险或者理赔过程中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也要引起重视,不然由于对这些事项的忽视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可就不划算了。
想要了解保险公司为什么可以拒赔,首先,保险公司拒赔一般会有一下几种情况:
一、未按时进行保单缴费
通常我们所购买的保单有固定缴费期,我们需要在固定缴费期内进行保单缴费,如果过缴费期未进行正常缴费,保险公司将拒绝进行理赔。保单缴费时间点我们可以按照以下进行划分:
1、按期缴费。在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进行保险理赔。
2、超过缴费期60天内。在此期间为保单宽限期,我们购买的保单处于正常承保状态,若在此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正常进行理赔,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欠缴保费。
3、超过缴费期60天但未到730天。在此期间主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此期间保险公司拒绝进行保险理赔。我们可以在此期间进行效力恢复,但需要客户提供相应的健康告知、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且我们也需要补交相应的保费、利息等费用。
4、超过缴费期730天。在此期间主险合同效力终止,视为合同失效,我们无法恢复保险合同,想要承保只能重新进行投保。
二、未进行健康告知
我们在新闻中看到的拒赔新闻大多是因为未进行健康告知导致的。那么什么是健康告知呢?
在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保险公司对于健康告知是采用询问的方式进行的,也就是说问到什么回答什么,未问到的可以不用主动告知。通常保险公司会采用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看似简单的一张表,牵扯的问题都是跟我们切实利益有关的。所以,买保险时一定要对健康告知高度重视。
那为什么又这样规定呢?其实是处于两个方面,
第一,保险公司出于省心省力的前提,将一部分不需要体检的或者有加大理赔风险的用户筛除,同时也不需要投入较多的体检成本。
第二,对于客户保险费率及特殊情况处理,比如加费承保、除外承保等。同时还可以减少赔付风险,保证保险公司正常运营。
另外,健康告知也是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所以,健康告知一定要重视起来!还有就是,我们的健康告知以医院的数据记录为准,自己或旁人判断可是不算的哦。
并且,保险法同样规定只有投保人因为故意和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才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而类似家庭住址等非重要事项,不影响正常核保状态下,保险公司是无权拒保的。
我们在投保是只要做到不故意隐瞒、不过度告知即可。
三、忘记了进行健康告知怎么办?
有些时候,在投保时可能会出现忘记自己曾经疾病史,那在保险理赔时是不是就不会赔呢?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看,是身体指标异常还是疾病史。
如果是身体指标异常,如果不会影响核保或这些指标不在保险公司健康告知范围内,不需要告知。
如果是疾病史或影响核保的身体指标异常,且在保险公司健康询问范围内。
1、在犹豫期内,直接退保,然后重新投保。这样可以免去保险公司接到补充告知后解除合同,白白损失一年的保费。
2、度过了犹豫期,不建议采用健康告知补充,建议在同一保险公司再购买一份保险,在投保时进行如实健康告知,保单客户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犹豫期内退保。将来万一出险,保险公司必须理赔。
因为根据《保险法》第16条中有规定,保险公司如果已经知道客户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但过了30天保险公司还没有解除合同,将来客户万一出险,保险公司就不得以客户隐瞒体况投保来拒赔了。
总结
对于购买保险,在投保时一定要注意健康告知,这是保险理赔的关键点所在。同样的,如果我们在就医时,同样要注意医生对于我们的病例的填写一定要准确,以免保险公司误会我们是带病投保。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得到保障,理性投保,避免踩坑!
保险好复杂,看不懂;保险太多了,不知道怎么选择?保险好烦啊,理赔太麻烦;保险没有用,是骗人的......只要提起保险,总免不了诸如此类的说法,这其实是一种大众误解!俗话说:偏见源于误解,误解源于不了解。所以,对于保险,很多用户因为对保险不了解而产生了很多的误解!
下面,小编例举几个保险误解情况,看看你是否有?
1.商业车险篇——“全险的概念”☆用户观点:只要买了全险,发生了任何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要赔!
☆专家解读:无论交强险还是商业车险都没有“全险”概念;日常所称的“全险”,不过是车主们所认可的,保障相对较全的车险险种组合;而这个组合的组成险种,每个保险公司的设置略有差异。
“商业车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其中,主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主要包括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险等)。
实际生活中所认可的“全险”是指: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几项。购买了认知上的“全险”后,很多车主就认为只要出了车险事故,所有损失保险公司全赔。如果车主们真的这样认为,就大错特错了!
每一个商业车险险种都有其自身特定的保险责任(即通常说的“保哪些”)和责任免除(即通常说的“不保哪些”)。因此,即使车主们把市面上所有的车险险种都购买上,保险公司也不可能全赔付。何况,我们买的是保障相对较全的“全险”呢?在保障相对全面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会缩小,但并不代表没有。比如:收费停车场丢车、驾驶员故意事故、车辆内物品丢失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以,大家不要再认为:买了“全险”,就能全赔了!
☆消费正解:首先:购买前,先要清楚保险公司的“全险”险种包括哪些?哪些是你不需要的?哪些是你需要但没有的?再者:了解车险险种有哪些险种及大概内容,仔细读懂所选险种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最后:要有充分的心理预期,就算把所有车险产品都买齐,也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得到赔付。总之,选择和自身情况及经济条件匹配的车险险种组合,才是最好的。
2.意外险篇——“猝死是意外,该保障”☆用户观点:猝死是意外啊,突发意外,意外险保障意外的,就该赔!
☆专家解读:意外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理赔的前提是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外来的、不可预见的;也就说主因是意外伤害!猝死这个结果的产生,由于疾病导致的,显然不符合意外险的理赔条件。
☆消费正解:一般情况下,意外险是不保障猝死的;但有一小类意外险单独附加了猝死保障,为了预防猝死风险的话,可以购买这类保险,也可以购买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或寿险。在选购时,一定要看清免责条款和保障范围哦,以防买错!
3.重大疾病保险篇——“只要确诊就赔付”☆用户观点:重疾险一旦确诊疾病,在保障范围内,就赔付!
☆专家解读:重疾险含确诊即赔的疾病,但不是所有疾病都确诊即赔!以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25种疾病种类进行详细的说明:
保险行业协会统一规定的25种重疾
根据上图小编对各个疾病的赔付条件的疏理:只有恶性肿瘤、严重Ⅲ度烧伤和多个肢体缺失这3种疾病是确诊即赔的;良性脑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这5种疾病是实施了相对应的手术才会给予赔付的;其他的17种疾病都是达到了某种条件,通常这些条件也代表了疾病的严重程度。
所以,有的重疾险虽保障疾病种类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但也只是含3种确诊即赔的疾病,并不是所有疾病都能!
☆消费正解:虽然确诊即赔的疾病不多,但庆幸的是恶性肿瘤(癌症)是确诊即赔的,恶性肿瘤在所有重疾险的理赔中占据很大的比例,在60%以上,所以就算只有一个恶性肿瘤也大大提高了理赔的概率。所以,选择重疾险时,同等保费和保障的情况下,含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
4.医疗险篇——“医疗险都是保证续保的”☆用户观点:条款上说了可以连续续保或可续保至XX岁,就是承诺我保证续保的!
☆专家解读:“连续投保”、“可续保至”和“最高续保年龄”不等同“保证续保”;医疗险在续保条款中会明确说明:一旦停售或者有其他原因便不再接受续保,所以,医疗险都不含有保证续保!目前市场热销的医疗险,都不是保证续保的产品,即使有小长期(比如:5/6年保证续保)医疗险,但过了期限,也不能保证续保!
☆消费正解:在购买医疗险时,一定要搞清楚产品的续保条件:在什么情况下续保?什么情况下不续保?需要经过怎样的续保流程?是自动续保,还是申请续保等?对比这些条件,选择对自己最有利,承诺范围更广的医疗产品,才是最好的。
5.寿险篇——“自杀也能赔”☆用户观点:寿险是保死亡的,自杀也是死亡啊,所以是保的!
☆专家解读:根据我国保险法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所以,关于自杀导致的身故,寿险是赔付的!但必须在寿险合同生效后的2年后的自杀才会赔,否则,2年内的自杀,保险公司不赔!
☆消费正解:自杀条款并不是鼓励自杀,而是希望暂时陷入绝望的人可以再次看到希望!每个人都有陷入沮丧的时候,但请鼓起勇气扛住这份压力朝前看。所以,定期寿险的作用是在我们发生不幸时,家庭不至于垮掉,亲人不至于陷入孤援的状态!而不是蓄意自杀企图通过保险方式为其受益人谋取保险金!生命只有一次,珍惜生命才是对自己和家庭最好的爱!
写在最后:以上是大家对保险最深的误解,其实误解的点还有很多,比如:重大疾病什么都保?理财险比较好?带病投保没关系等。大家有什么对保险不了解的点,可以在下方留言,和大家一起讨论哈!
其实,大家的主观感受往往会坏了事,事前多些了解,你会发现,保险的保障作用,事后也就能少些误解!结尾前,最关键的问题是:你的风险管理做好了吗?“看病找大夫,有问题找警察”,别等风险来临时找保险却没有,那就惨了!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给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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