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市场,世界主要保险市场简介(四):德国保险市场(二)

2020-04-29
二婚保险规划

 二、德国保险市场

 2 . 发达的商业保险

 德国商业保险很发达, 其保险大国的世界地位保持第三。德国有百年以上的保险发展历史, 在东西德统一后, 原联邦德国大保险集团基本上容纳了民主德国的保险业, 从而使保险实力进一步增强。《 Sigma 》 资料显示, 德国 1991 年的全部业务保费收入为1 043 .43 亿美元,其中, 非寿险业为 637 .82 亿美元, 列世界第三;寿险业为 405 .61 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五; 人均保费 1 299 .9 美元,居第 11 位,保险深度 5 .7%。1992 年, 德国成为欧洲最大的保险市场, 保险地位跃居欧洲第 1 位, 世界第 3 位, 全部业务保费收入为 1 074 .03 亿美元, 实 际较上年 增长 9 .6% , 人均保费 增长到1 329 .2美 元, 列 世 界 第 八。1999 年, 德 国 保 险 费 总 收 入 达1 388 .29亿美元,人均保费 1 899 美元。这一系列指标表明, 德国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保费收入一直稳定增长, 始终保持世界第三,欧洲第一保险强国的地位。2002 年其保险费收入为 1 357 .71 亿美元, 居世界第 4 位;人均保费 1 627 .7 美元;保险深度 6 .76%。

 德国有保险公司 690 多家,20 世纪 90 年代又有所发展, 外国保险公司以及子公司也有 215 家之多。据统计, 德国保险从业人员有 30 .5 万人(1990 年) , 全国人口每万人中有 90 人从事保险工作, 还有 35 .9 万代理人和 3 000 经纪人, 开设的险种达 215 种。德国是世界上使用保险中介人服务占重要比例的典型国家, 个人投保有近 80%的业务是由保险代理人办理的,工业企业保险业务的 50%也是由中介人承揽的。1999 年, 代理人业务占据市场份额为 54% , 保险经纪人销售占据市场份额为 20% , 银行保险则占市场的 18%。

 据《Lloyd’ s list》报道, 德 国保险 市场 有着传 统优 势, 即从1929 年以来, 人身寿险业务一直蒸蒸日上, 从未出现过一次失误或反复, 这是与其他国家截然不同的。因此, 德国投保人都十分尊重和信任本国保险人的经营信誉。即使欧洲统一保险市场形成, 被保险人选择余地扩大, 投保人完全可以自由寻求所钟爱的保险人, 但德国的人寿保险、 健康险市场仍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 德国的保险技术和管理水平又进一步提高。

 在 1995 年世界最 大 50 家保险公司的 排行榜上, 德国占两家。其中, Allianz holding 安联保险列世界第六位, 其净资产达1 999 .52亿美元,成为欧洲最大的跨国经营保险巨人。1995 年,该集团的全球保费收入达 490 亿美元, 管辖资产近 2 000 亿美元,为世界最大的工业风险保险人。安联集团 2000 年资产总额为579 亿欧元,该集团在欧美已设立了诸多保险子公司。2001 年 3月, 德国安联并购德累斯顿银行,使其市场资产价值达 1 096 亿欧元, 成为集保险、 投资和银行业务于一身的世界第四大金融服务集团。近年来, 为加快亚洲市场的开发, 安联集团在已向中国香港、 新加坡、 中国台湾、 泰国、 马来西亚、 印度尼西亚、 菲律宾及韩国投入2 .5亿美元的基础上,又投资 5 亿美元, 力求赶上其在欧美的发展速度, 以便在亚洲进一步拓展工业险和人身险的市场。现在, 安联集团出资已与中国的大众保险公司合资创办了安联大众人寿保险公司, 取得良好的业绩。安联保险集团也在中国的北京、 上海和广州获准经营业务。安联集团活跃在世界保险舞台上, 几年前以 6 亿瑞士法郎购买了意大利保险人 Llocl Adiriatice62 .7%的股份, 以 15 亿瑞士法郎购买了苏黎世 Eliva 公司 60%的股份(Eliva 是瑞士第三大保险人)。几乎同时, 安联集团又购买德国 Vereinte Versicheringen/ Magdeburge 100%的股权。总之,安联集团通过接管购并正取得惊人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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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世界主要保险市场简介(十二):中欧和东欧保险市场(七)


 七、中欧和东欧保险市场概况

 (五) 保加利亚保险业

 保加利亚濒临黑海, 人口 780 万, 是世界电动叉车、 内燃叉车和电动吊车的主要生产国之一。保加利亚的经济转轨进程很缓慢,2002 年其国内生产总值达 180 亿美元。虽然其经济发展较1999 年增长了 5 .8% , 但失业率达 16 .2% , 因此其人民的保险意识以及购买保险的能力相对于其他东欧国家为弱。长期以来, 保加利亚仅有的两家保险公司 DZI 和 Bulstrad 一直为国家所垄断,航空、 船队以及保加利亚海外财产的保险业务均由这两家公司办理。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保加利亚保险市场中最令人瞩目的变化就是保险公司数量不断增加, 而且私营形式、 股份制、 合资形式的公司相继诞生。1990 年,保加利亚保险暨再保险公司作为战后第一家私营保险公司正式成立。1991 年, 索菲亚保险公司、 Orel、Garant 和 Vitosha 公司也相继出现在保险市场上, 保险竞争也随之形成。1994 年, 又有 9 家新公司入驻保险公司, 其中 6 家是合资公司, 其余为相互保险公司。至此, 保险市场分为两组, 一组为实力雄厚的大公司, 控制着市场的大部分份额, 而且都是保险协会成员; 另一组则为占有市场很少份额的小公司。在保加利亚,其他行业成立合资或独资企业一般无需批准, 只要到工商会登记经营活动地点, 向税务部门递交税务申报单即可; 然而在银行和保险业, 投资则需经主管银行批准。瑞士、 荷兰保险人已进入保加利亚市场, 德国和英国保险人则在研究该国市场并积极寻求理想的合作者。

 1993 年, 保加利亚的保险费收入达 2 .46 亿美元, 人均保费29 .1 美元, 保险深度 2 .28%。1995 年, 保加利亚人均保费升为31 .9 美元,保险深度降为 2 .06%。2002 年保加利亚的保险费总收入为 28 亿美元,人均保费为 43 .1 美元, 保险深度仅为 1 .9%。从总的情况来看, 保加利亚的保险业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

 (六) 哈萨克斯坦保险市场

 哈萨克斯坦保险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1989 年到 1990 年出现了哈萨克斯坦独立后的第一批国家保险公司, 此后迅速增加到600 多家。1994 年哈萨克斯坦组建了 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 关,1995 年又成立了国家保险监督局。从 1999 年 7 月起, 由国家银行为保险业监督管理主管机关。经过整顿, 到 2000 年 1 月 1 日,哈萨克斯坦境内持有许可证的保险公司为 70 家, 其中 3 家为国有公司,8 家为外资合资公司, 全国有 300 家分支机构和代表处。

 2000 年底, 新的 《 保险活动法》实施, 在市场竞争中, 实力雄厚、 经营规范的 30 多家保险公司得以生存。至此保险市场发展状况健康。2001 年哈萨克斯坦保险费总收入为 5 700 万美元, 人均保费5 .6 美元, 保险深度为 0 .53%。哈萨克斯坦保险公司收取的商业保险费中,60%到国外进行分保, 显然本国的承保能力相对较弱。哈萨克斯坦制订过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2000 年至 2002 年国家保险发展规划》,力求实现保险业的现代化。

人均保费,世界主要保险市场简介(十一):北欧保险市场概况(二)


 二、北欧保险市场概况

 (二) 挪威保险业

 仅有 450 万人口的挪威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 人均国民收入超过 2 万美元, 居世界前列。挪威是世界上铝、 镁、 氮肥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 航海业、 渔业、 矿业、 石油业都很发达,而且挪威拥有商船吨位占世界总吨位的 6% , 为世界第五位, 挪威船级社也是世界著名的船级社之一, 从中可见其海上运输业在世界海运界有不凡的影响。挪威是一个典型的外向型市场经济国家, 对外贸易在其国民经济中居主导地位。这一切经济因素决定了挪威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而其保险业相对发达。挪威也是一个福利国家, 国民的医疗和养老保险范围广、 种类多、 保障全, 商业保险也有一定的规模, 寿险业务基本上占全部保险业务的 44% 以上。1993 年, 挪威全部业务保险费收入为 55 .82 亿美元, 居世界第 21 位, 人均保险 1 295 .2 美元, 列世界第十, 保险深度为 5 .4%。1994 年, 挪威保险费收入增加到61 .77 亿美元, 实际增长 8 .6% , 人均保费达 1423 .3 美元, 居世界第十地位不变, 保险深度 5 .26%。该年, 保险公司降低成本颇见成效, 直接保险业务成绩大有改善, 其中, 海洋船舶险业务连续两年获得佳绩。1994 年,远洋船舶保险费收入达 22 亿克郎, 该险种由 Uni Storebrand 和 Vesta 两家大公司控制市场份额的 50%。货运险保险费收入也达 67 .90 亿美元, 人均保费达 1 557 .2 美元。

 这些数据显示, 挪威保险业正稳步发展, 人均保费指标在两年内就净增 300 美元, 可见其发展潜力很大。2002 年挪威保险费收入为 94 .09 亿美元, 人均保费 1 939 美元, 保险深度 4 .35%。

 (三)丹麦保险业

 丹麦人口 530 万, 有欧洲食 品库之称, 其机械工业较发 达。丹麦是北欧五国中最先加入欧盟的国家, 执行欧盟第三号保险指令, 加入保险大市场。

 1992 年底, 欧共体成员国共有 89 家英国公司,27 家德国公司, 21 家法国公司,18 家意大利公司, 17 家比利时公司, 13 家荷兰公司, 4 家西班牙公司, 爱尔兰和葡萄牙各 1家, 而丹麦也有 5 家保险公司已获准到其他欧洲共同体国家经营保险。1993 年, 丹麦经济虽未达到预期长足进步的目标, 然而保险业却取得了有意义的长进, 保险费总收入达 70 .88 亿美元, 实际较 1992 年增长 10 .9% , 人均保费 1 365 .6 美元,列世界第 9 位,保险深度 5 .26% , 而且该年经营业绩好转。1994 年, 丹麦保险业仍取得实质性发展, 保险费 收入 达 74 .53 亿美元, 人均保 费达1 433 .2美元, 保险深度也上升到 5 .48%。1995 年, 丹麦保费收入达 91 .03 亿美元, 又实际增长 6 .2% , 人均保费增加到 1 740 .4 美元, 仍保持世界第九。2002 年, 丹麦保费总收入 130 .49 亿美元,人均保费 2 448 .3 美元, 保险深度7 .52%。这些都表明丹麦保险业保持着稳步、 高速发展的态势,人均保费指标高于瑞典和挪威。

保险市场,世界主要保险市场简介(十二):中欧和东欧保险市场(三)


 三、中欧和东欧保险市场概况

 (一) 俄罗斯保险市场

 1991 年,苏联分解为 15 个加盟共和国,俄罗斯是前苏联地区经济实力最强的加盟共和国,人口 14 390 万, 仍保持工业大国的地位, 拥有前苏联 90%的森林和水资源,70%的煤炭资源,80%的天然气资源, 前苏联经济实力的基础基本上囊括于俄罗斯境内。

 以前, 苏联保险市场极为简单, 两家大的国营公司分别经营着国内业务和国际业务, 而今, 在向完全市场经济和私有化改革以及对外开放的进程中, 原来垄断兼封闭型的保险市场格局已被打破, 不同形式的保险公司纷纷建立, 俄罗斯的保险业已实际掌握在实业家手中, 而不为国家所垄断。与此同时, 外国保险公司数量也日益增多, 一个有活力的保险市场已具雏形。

 1992 年 6 月,俄罗斯财政部对 250 家保险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到 1994 年,俄罗斯保险管理机关统计已有 2 020 家公司申领执照, 另有 700 家正在申领。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以及不规范的交易行为, 俄罗斯保险界权威人士和外国专家组成了保险法研讨班, 起草并颁布了 《 保险法》 。该法对保险公司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定为: 非寿险公司 50 万卢布(合 1 014 美元) , 寿险公司 100 万卢布(合 2 028 美元) ,再保险公司为 200 万卢布(合 4 056 美元) , 由俄罗斯联邦当局对此作监督管理。经营非寿险业务的公司有权自行制定费率标准, 而寿险和年金保险的费率标准则由联邦当局负责制定。同时规定, 非经国家保险管理当局批准, 不得经营海上运输、 航空、 船艇、 航天、 陆上运输货物和汽车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方面的意外伤害、 健康、 人寿、 医疗、 年金保险也必须经审核批准方可营业。寿险与非寿险兼营公司必须分别立账, 再保险经营需获特许, 允许代理人、 经纪人公司充当保险关系中介。由于资本金要 求较低, 达到 此规定者 数量必 然增多, 一度曾 冒出3 600多家保险公司。截止到 1995 年 1 月, 已注册的保险公司已有 2 500 多家,自称为经纪公司的约 200 家左右。国际保险经纪人也纷纷在莫斯科设立办事处, 俄罗斯允许外国保险人可以参与49%的股权于俄罗斯保险股份公司, 这一股份比例限制是基于俄罗斯保险市场发育尚不成熟, 为防止外汇流失和保护国内承保能力而作出的。俄罗斯当局的保险监管力度也随之加强, 管理机构配备了 113 名工作人员, 对上百家拖欠赔款或准备金不足的保险公司发出警告, 并吊销了部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政府职能部门力求建立起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

 作为俄罗斯最大保险公司之一的 INGOSSTRAKH ,1992 年该公司曾拥有 1 .2 亿美元的资本, 其中大部分存入和投资于英国、 德国、 瑞士和芬兰的银行之中。然而, 以后的评估结果显示其银行存款仅为 3 500 万美元。银行危机累及保险业的情况已引起俄罗斯管理当局以及税务部门的关注, 有关审计部门也加强贷款调查和管理方面的工作。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 俄罗斯进行货币体制方面的整顿, 恢复卢布的信誉, 改革金融体制, 以便为保险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 Sigma 》 资料统计, 俄罗斯 1993 年全部业务 保险费收入为13 .48 亿美元,较 1992 年增长 25 .8% , 处于世界第 40 位; 人均保费 9 .1 美元, 保险深度仅为 0 .77%。1994 年, 俄罗斯保险业以惊人的速度发展, 较 1993 年实际增长 58 .2% , 保险费规模达 36 .3亿美元, 世界排名一下子跃至第 31 位, 人均保费上升到 24 .5 美元, 保险深度也增长为 1 .26%。1995 年, 俄罗斯保险业的世界排名又向前跨越了两步, 升为第 29 名, 保险费收入达 48 .02 亿美元, 人均保险费也达到 32 .5 美元, 保险深度 1 .34%。近年来, 俄罗斯保险业发展迅速,2000 年保险业增长率为 46 .5% , 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2002 年 1 月 1 日起,俄罗斯在全国实行了养老制度的改革,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 养老保险金和养老储蓄金三部分组成。因而商业养老保险有了广阔的发展空间。2002 年,俄罗斯保险费收入达 95 .84 亿美元, 人均保费 66 .6美元, 保险深度 2 .77%。以上迹象充分说明, 俄罗斯保险业发展很快, 伴随其经济的全面好转, 市场机制的建立以及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 其未来的发展潜力仍然相当大。目前, 俄罗斯已成为东欧最大的保险市场。

保险监督,世界主要保险市场简介(十三):北美保险市场概况(六)


 六、北美保险市场概况

 2 . 有特色的管理体系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 全国设 有 50 个州和一个直辖 区。长期以来, 美国各个州就拥有相当的管理权限和立法权, 各个州有权全面调控本地的经济发展, 有权着手进行推动经济发展的各种尝试, 因而保险业的管理也自然以各州为基础。1850 年以后,美国各州相应成立了各自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1868 年, 美国最高法院确认各州对保险的管理权, 各州制订《保险法 》, 并依法由州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执行检查。州保险监督官拥有相当的权力,与州政府可直接对话, 提建议。由于各州的保险法规在内容和范围上都存在一些差别, 对外地公司(即在外州登记注册的公司)和外国公司(在国外注册登记的公司)的管理便成为各州管理的重点, 检查其遵守本州保险法规的情况是否具备按本州法律计算的偿付能力, 并定期核发营业许可证。

 当然, 州与州的管理也需经常协调、 交流和合作, 于是,1871年美国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成立, 其成员由各州保险监督官组成, 旨在协调和促使各州保险法规的相对统一。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专题讨论保险监管的全国性立法和管理问题, 并定期在各州间开展对口检查, 促进保险市场运行秩序的规范。1942 年, 美国最高法院重新认定保险是一个州际商业, 应受联邦政府的管辖, 至此, 美国形成了保险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双重管理的体制。各州的监管主要从立法、 司法和行政三方面入手, 就本州保险公司的创设条件、 业务经营状况、 偿付能力的维持、 费率的厘定、 投资取向和数量及准备金的提取、 保单格式的标准、 保险代理人资格以及市场交易行为进行广泛而又细致的管理。联邦政府则主要通过对事关全局重大问题的立法来规范全国保险业的运行, 各州都必须执行; 同时, 联邦政府还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参与巨灾风险的保险, 如核风险、 暴动风险等,从而稳定整个保险业。

 美国的保险管理制度不但体现出双重特色, 而且还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美国的保险管理除了保险监督协会之外,还设有一些专业组织学会, 具体指导保险的经营活动。美国财产责任险领域设有制订费率的全国保险服务所, 总部设在纽约, 全国各地都有其分支机构, 主要职能是收集和分析有关统计数据, 颁布除劳工险和保证保险之外的各种财产责任保险的参考性费率, 并提供平均预期赔付信息, 以便各保险公司再行确定各自的费率。人寿保险领域设有精算师学会, 负责制订费率, 并参与寿险业高层次的管理工作。此外, 还有全美保险经纪人协会、 海上承保人协会、 美国经纪暨经理人协会, 各州也设有相应的组织机构。这些组织在各自专业技术方面, 在同行业的协调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例如,美国经纪暨经理人协会 General Agents and Managers Associa-tion 的宗旨就是协助寿险业及相关财经服务业经理人才的培训,并督导行销人员, 促进经理人彼此间的互助交流与信息交流。

 美国的一些民间权威团体组织也参与对保险经营的监督, 这些民间组织内部有许多专业人员, 对保险公司的营运状况、 财务结构、 获利能力、 公司的成长率、 保单持有延续率、 赔偿纠纷出现率以及经营战略等作出量化分析, 然后将保险公司评为 A、 B、 C 三级。这一方面给投保人提供了可靠的资信信息, 便于其选择; 另一方面也促使保险公司不断改善经营状况, 提高服务质量, 以便取得广泛保源。美国保险企业也同其他行业一样要取得国际化标准组织 ISO9000 认证。据商业保险报道,1994 年, 美国有 5 311 家公司获得认证, 塞奇维克集团 P .L .G .公司于 1996 年成为美国第一家获得此项称号的保险经纪人公司。

再保险,再保险市场:世界主要再保险市场(三)


二、美国再保险市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美国经济的崛起,保险、再保险事业也得到迅速发展,近年来,无论是保险公司的数量、业务种类,还是业务量,美国都一直傲居世界榜首。目前,美国保险市场共有5800多家保险公司,其中3600多家非寿险公司,2200多家寿险公司,另外还有90000多家保险代理人公司和40000余家保险经纪人公司,从业人员达300余万。在美国保险业中,除多数保险公司设有分保部经营再保险业务外,还有70多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其中规模较大的有美国雇主再保险公司、综合再保险公司和美国再保险公司等。

美国的保险业务大体分为财产险、责任险、意外险、人身险和保证险等几大市场。其险种繁多,内容丰富,具体有火灾保险、海上货物运输险、海上船舶险、内陆水上货运险、内陆货运险、航空保险、汽车保险、农作物保险、核电站保险、业务中断险、机器损坏险、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劳工抚恤险、人身保险、年金保险、医疗保险、健康保险以及各种附加险和特约保险等,尤其以责任险和人身险市场较为庞大。

美国的寿险已成为仅次于房地产的更高层次的高档消费。购买人身保险者不少于1.5亿人,即2/3的美国人的生命保了险,寿险保费额已达2800亿美元,约占世界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0%以上,人均寿险保费达2460美元,相当于俄罗斯的65倍。

美国平均家庭保险公司,以经营人寿再保险闻名于世,人寿再保险业务列美国首位。

美国的寿险公司以纽约为龙头遍及全国,有的还将其保险触角伸向海外,通过合资或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在那里安营扎寨,积极拓业,如Aetan寿险集团,1986年作为第一家进驻台湾的外国保险公司,1988年3月正式推出第一张保单,现已稳健地占领了台湾市场的大块地盘,并开始向菲律宾发展,其秘诀是强调专业服务精神,提供创新、高质的保险商品,大力开展行销宣传及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等。

纽约不仅是美国,也是世界保险、再保险市场中心之一,其特点是:

1.在此注册的兼营再保险的普通保险公司或专业再保险公司,均将业务经营的注意力放在国内业务方面;2.纽约再保险人大都财大气粗、资力雄厚,足能与国内外的保险公司相抗衡;

3.美国本土的再保险业务,多来自中、小企业和团体,几乎与大型企业和团体无缘;

4.在中介人中,代理人公司非常活跃,不象伦敦市场那样经纪人起着重要作用;

5.接受美国再保险业务,普遍采用信用证,其目的是确保分出公司的利益。

美国政府对保险业实行比较严格的监管。直接管理和监督保险业的是州政府,由州政府制定或通过保险法规。州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分别通过立法、判决和行政权管理保险业。

为了协调全国的保险业务,美国成立了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下设一个保险规定信息系统。为了监视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定性,保险监督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如公司赔付率不得超过100%,综合投资回收率不得低于5%,净溢额变动幅度为10%~5%,否则说明业务经营不稳定,负债与流动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05%,否则赔付能力没有保证。

为了更好地进行公平竞争,美国保险界成立了若干同业公会或协会,并具有一定的权威。如1996年初,美国寿险协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行为伦理规范草案》,并向600多家会员寿险公司发布了以下6项原则:

1.遵守高度诚实与公正的精神经营业务;

2.提供切实符合顾客需要的保险商品与服务;

3.提倡公平竞争;

4.以明了、真实、公平的原则制作广告和销售文件;5.公正、迅速地解决保户反映的不合理现象;

6.维护为实现上述原则而制定的管理、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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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世界主要保险市场简介(十一):北欧保险市场概况(三)


 三、北欧保险市场概况

 (四) 芬兰保险业

 芬兰人口 520 万, 有千湖之国称号, 经济发达, 是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正式成员。芬兰是世界上纸张、 纸浆、 造纸机、 船舶和林业机械的主要出口国之一, 新闻纸出口一度居世界第二位, 而其纺织工业原料的 70%~80%是依靠进口的,因而其国内经济对外依赖程度较大, 而对外贸易又必然促进其保险业的发展。芬兰保险业属 中等 发达 水平, 世界 排 名第 20 位。保 险 公司 有 51 家(1995 年) ,其中 7 家再保险公司,10 家寿险公司,6 家专营年金保险公司,6 家外国公司。外国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仅为 1%。Po-hjola 为全国第一大公司,其保险费收入几乎占全国保险费收入的30 .8% , 可见芬兰保险市场的垄断程度较高。1993 年, 芬兰全部业务的保险费收入为 57 .51 亿美元, 人均保费 1 132 美元, 保险深度为 6 .84%。据芬兰保险公司联合会报告,该年非寿险公司成功地将营业费用控制在 1%的水平, 而且该年净投资收入也因股票价格暴涨增加 74% ,各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而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1994 年, 芬兰保险业实际增长 7 .9% , 保险费收入达 68 .60亿美 元, 人均保费 1347.7 美元, 列世界第11位, 保险深度7 .54% , 排名世 界 第 13 位。1995 年, 芬 兰全 部 保 险 费收 入 达92 .45亿美元, 较 1994 年实际增长 16 .3% , 人均保费也跃至世界第 7 位, 达 1 809 .2 美元, 保险 深度为 7 .4% , 列世界第 11 位。

 2002 年芬兰保险费总收入 118 .03 亿美元, 保险深度 8 .98% , 人均保费 2 272 .1 美元。这些数据显示出其强劲的增长势头。另据《World Insurance Report 》 报道,1995 年,芬兰国内再保险业务增长率高达 76% , 从而弥补了芬兰国外再保险业务的不足。1995年, 芬兰加入欧洲联盟,至此, 保险公司不仅要面对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 而且还要注意向欧盟区域拓展市场。据悉, 欧洲经济区已有 47 家保险公司表示要到芬兰开展业务, 目前已有西格纳、AIG, 俄罗斯、 挪威的保险公司获准进入芬兰市场。此外, 不少国际经纪人也纷纷申请到芬兰营业。

 综上所述,芬兰 500 万人口的保险费收入超过 100 亿美元的高度,其人均保费跃上 2 200 美元,保险深度指标高达 8 .98%, 表明芬兰是北欧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而且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五) 冰岛保险业

 冰岛人口仅为 30 万, 世人称其为 “冰与火” 之国。渔业是冰岛的经济支柱, 政府为改变单一经济结构, 鼓励发展电子工业、 化肥制造业和水泥加工业。20 世纪 80 年代末, 冰岛人均收入超 2万美元, 居世界第三位。冰岛是欧洲最小的保险市场, 拥有 26 家保险公司(1993 年) ,其中 19 家非寿险公司,5 家寿险公司,2 家再保险公司。1994 年,冰岛保险业受国际保险潮流的影响也实行了兼并, 保险公司减至 23 家。冰岛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由财政部负责, 其保险市场高度集中,国内业务主要由几家大公司控制, 它们的费率与条款在市场上有很大影响度。冰岛的强制保险种类较多, 第三者责任险、 职业责任险、 100 吨位以下的渔船船壳险和责任保险、 不动产火灾保险、 司机和车主意外伤害险都是以强制保险形式实施的。强制汽车责任险占冰岛直接保险业务的 30 .6% ,财产险占 24 .3% ,海上货物运输险和航空险占 17 .7% , 以上三种是最主要的险种。冰岛的寿险业不发达, 仅占全部业务的 3 .1% ,国民的个人养老金保险主要由工会强制办理。2002 年, 冰岛保险费总收入 28 亿美元,保险深度 3 .3% ,人均保费 978 .7 美元。

保险业,世界主要保险市场简介(十一):北欧保险市场概况(一)


 一、北欧保险市场概况

 挪威、 瑞典、 芬兰、 丹麦和冰岛的保险构成了北欧市场。北欧有其独特的地理位置, 位于北纬 54 度以北, 处于由北冰洋通向大西洋的重要航线上, 北欧市场在国际经济贸易流通领域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北欧总人口约 2 300 万, 各国几乎都是岛国或由岛屿组成。北欧各国一般都属于高福利国家, 因此社会保障程度都很高。

 (一) 瑞典保险业

 瑞典是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人口 890 万, 其金融系统和产业结构都具有典型的发达国家的特征。瑞典的船舶运输业挪威、 瑞典、 芬兰、 丹麦和冰岛的保险构成了北欧市场。北欧有其独特的地理位置, 位于北纬 54 度以北, 处于由北冰洋通向大西洋的重要航线上, 北欧市场在国际经济贸易流通领域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北欧总人口约 2 300 万, 各国几乎都是岛国或由岛屿组成。北欧各国一般都属于高福利国家, 因此社会保障程度都很高。

 发达, 拥有庞大的商船队。20 世纪 80 年代就拥有远洋轮船 300艘, 近海轮船 200 艘, 共 550 万吨位, 其中, 80% 从事于外国港口之间的航运业务。此外, 瑞典与丹麦、 挪威联合组成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 航线遍布五大洲 50 多个国家, 而且瑞典的船舶、 汽车、 钢铁、 冶炼、 木材加工业、 纸浆造纸业、 化学工业、 机械制造业都较发达, 其工业品 47% 供出口, 而 75%的燃料需依赖进口, 加上其便利发达的运输业, 因而瑞典的保险业也较发达, 基本居世界第 18 位的水平。1995 年瑞典加入了欧盟, 这又进一步促进了其保险业的发展。瑞典保险业私营垄断高度集中,20 个保险集团控制了 90%的人寿保险业务。瑞典是福利国家的 “橱窗” , 全国都建立了全民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 整个保障体系健全。除了大保险集团之外, 合作保险也占有重要地位。20 世纪80 年代后半期, 福尔克 森公 司的业 务占 全部 个人 保 险业 务的16% , 住宅保险的 20% , 汽车保险的 26% ,集体人寿保险的 58% ,集体意外事故和疾病保险的 61%。此外, 瑞典保险市场 25% 的份额由金融联合企业掌握。

 《 Sigma 》 资料统计,1993 年, 瑞典全部业务保费收入为106 .36亿美元, 居世界第 16 位, 欧洲第 9 位, 人均保费 1 215 .5 美元, 保险深度 5 .74%。1994 年, 保险费收入规模为 108 .82 亿美元, 人均保费 1 238 美元,保险深度 6 .4%。1995 年, 保险业又有发展,保险费 收入达 109 .28 亿美元, 人 均保 费与 1994 年基 本持 平。

 2002 年, 瑞典保险费收入达 159 .45 亿美元, 人均保费 1 792 .7 美元, 保险深度 6 .62%。从资料显示的数据看, 在瑞典 800 多万人口的国度里, 保险费收入始终超百亿美元, 在高福利的条件下, 人均商业保险费仍能达千元美金以上, 可见其保险业相当发达并稳定于一定水平之上。

保险公司,世界主要保险市场简介(十二):中欧和东欧保险市场(四)


 四、中欧和东欧保险市场概况

 (二) 波兰保险市场

 波兰地处欧洲中部, 不仅是通往东欧市场的必由之路, 而且经济发展走在中、 东欧国家的前例。波兰拥有 3 860 万人口, 远远超过多数中、 东欧国家, 因而具有相对广阔的市场容量。波兰自1986 年以后向市场经济转轨, 经济发展很快,2002 年国内生产总值达 1 890 亿美元,保险业也伴随着其经济转制而日趋活跃, 保险公司数量大幅上升, 私营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合股的附属公司也纷纷挂牌经营。外国保险公司是通过外资形式进入波兰市场来 开展 业务 的, 其 中主 要有 美国 AIG、 英 国 商业 联合、 法国ATF 等著名的大公司。波兰境内共有 41 家保险公司, 其中三分之一为外资合资公 司, 外资所占市场 份额仅为 1% 左右。波兰61%的 非寿 险市 场、 90% 的寿 险 市场 仍 由国 营 的 PowszechnyZaklad Ubezplelczen SA 公司控制。1993 年, 波兰财政部为缩小PZU 的市场统治力, 曾制定了 “一分为二” 的方案, 即依靠欧洲复兴, 开发银行的融资以增加该公司资本金 2 亿美元, 然后将其分割成同等规模的两个公司。该方案正待实施之际, PZU 经营管理者进一步研讨认为: 面对 1999 年保险市场的全面开发, PZU 如若一分为二必然会削弱其与外国公司的竞争力, 因而仍保持一个公司更为适宜, 这一方案获得财政部批准。目前, PZU 公司已准备完全靠其子公司的增资以及发行新股、 筹集资本等方式, 以进一步增强实力。现已进入波兰的大多数外国公司和私营保险公司都将业务集中于财产保险而显示各自的实力。

 据保险界人士分析, 波兰的职业责任保险、 健康保险和年金保险将有很好的发展前景。鉴于此种认识, 更多的外国保险人倾向于到波兰市场施展才能。对此, 波兰一方面开放其国内市场,另一方面加快了保险业私有化的进程, 并将私有化作为推动市场经济的中心环节。从 1996 年 1 月起, 波兰财政部一直与西方保险公司接触, 表示如若西方保险公司能够帮助国内私营保险人摆脱困境, 就可取得进入波兰市场的通行证。

 20 世纪 90 年代, 波兰为加快保险业发展而制定了计划, 其主要目标是: ①限制国家保险公司对市场的垄断, 以增强市场活力。波兰政府对 PZU 公司实行私有化改组, 这一过程已在 1999 年之前全面完成。1995 年, 部分保险公司已实现私有化。1996 年, 又有 20%股份再次私人化。②巩固小型私营保险公司的地位。波兰政府规定外籍人不得在境内从事中间人业务, 只有土生土长的独立代理人和兼职代理人以及经纪人在获得监管部门执照后方可营业。此外, 波兰法律还规定, 在 1999 年之前, 外国保险公司不能在境内成立分公司, 只允许以入股或合股形式成立附属公司。显然这些规定有利于波兰国内保险公司的发展, 同时也为1999 年的全面开放做好准备。③外国公司在本国保险公司中的控股权达到 10%时,需申报并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波兰允许外国投资商占有波兰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的最高股权份额为 49% ,这说明外国保险人渗透市场的程度仍由政府控制和掌握。波兰规定寿险和非寿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为 400 万~500 万美元, 以确保保险公司具有一定的偿付能力。同时, 波兰还成立了有史以来首家专业再保险公司, 以防止再保险基金外流, 为中小规模保险公司提供保障。

 1994 年, 波兰全部业务保险费收入为 18 .25 亿美元, 排名上升至世界第 37 位, 人均保费 47 .3 美元, 保险深度 1 .96%。1995年, 波兰 的 保险 费收 入达 23 .05 亿 美元, 较 1994 年实 际增 长6 .2% ,人均保费上升为 59 .7 美元。2002 年波兰的保险费已达55 .81亿美元,人均保费 144 .5 美元, 保险深度 2 .96%。以上数据显示, 波兰保险业已进入稳步发展的新阶段。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细分(二):保险市场细分的依据


 一、个体投保者市场细分的依据

 对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不能仅靠一种方式, 保险营销人员必须尝试各种不同的细分变量或变量组合, 以便找到分析市场结构的最佳办法。对个体投保者市场细分的依据, 主要有地理变量、人口变量、心理变量和行为变量等四类。

 ( 一) 地理细分

 所谓地理细分, 是指根据地理区域( 如国内、国外、城市、农村、沿海、内地等) 以及所处地区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状况、文化传统、风土人情、城市规模、人口密度、风俗习惯、不同气候等因素对保险需求产生的不同影响, 对保险市场加以细分化的举措。根据地理细分, 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保险市场、国外保险市场、城市保险市场、农村保险市场、沿海保险市场、内地保险市场等等。这种划分的依据是由于上述条件的差异, 产生了对保险的不同需求。例如, 地处沿海的人们, 由于经常受到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袭击, 因而他们对于家庭财产保险会具有较大的需求; 生活在城市的人们, 往往对教育金保险、健康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家庭理财型保险等有较大的需求; 农村则对养老保险具有强烈的潜在需求; 等等。保险营销的任务就是具体了解各地区的不同需要, 集中有限的资源, 首先为重点地区提供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 二) 人口细分

 按照人口统计因素来细分市场叫人口细分。一般可根据人的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教育、家庭人口、家庭生命周期、宗族、种族、国籍、社会阶层等进行市场细分。保险是为人提供服务的行业, 因此从其中任何一个角度展开分析, 都有可能发现新的市场机会。仅以人口中的女性为例, 市场调研人员针对女性不同的人生阶段, 提供了以下市场细分结论: ( 1) 单身期。时间: 从20 岁至30 岁。( 2 ) 家庭形成期。时间: 结婚至新生儿出生。( 3) 家庭成长期。时间: 从新生儿出生到孩子学业完成参加工作。( 4) 家庭成熟期。时间: 45 岁到退休前。( 5) 退休期。时间: 55 岁以后。保险是为人提供风险保障服务的, 通过对女性一生需求的细化研究, 如果能分别设计开发出具有适应不同时期女性需要特点的新产品, 将会为保险营销提供又一个新的广阔空间。

 ( 三) 心理细分

 心理细分是指根据人的心理因素对保险市场展开分析的方式。心理因素包括动机、认知、个性、生活方式等。认真研究会发现, 所处的经济环境、地理环境等都大致相同的人群, 他们的心理特征却多种多样: 如有的直率、有的含蓄、有的外向、有的保守、有的崇尚时尚、有的喜欢传统等等, 不一而足。由于个性心理的差异, 会产生不同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因而也会产生不同的投保动机、选择不同的投保形式, 热衷于不同的保险服务方式等。为了使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加贴近客户, 营销人员对客户这种心理的差异应予以关注和理解, 这样才能设身处地为客户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产品, 提供更加周到的保险服务, 把保险营销与人文关怀进行有机的融合。这是提高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必要举措。

 ( 四) 行为细分

 行为细分是指按照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了解程度、态度把客户分成的群体。

 行为是各种要素的综合反映, 因此行为变量是建立细分市场的最好的出发点。

 例如, 经过长期总结, 根据投保人的行为特征将投保人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基本需求客户。这类客户的特征是要求交费较少, 以获得保障为主,只寻求基本权益的保障。他们的收入水平差异较大。与保险公司打交道, 希望手续简便、交通方便可靠、理赔容易迅速。对保险服务的需求属于被动接受型, 不要求保险工作人员有过多的礼节, 上门找公司办理有关手续也能认可, 只要方便、规范、效率高就行。这类客户占客户的绝大部分。

 第二类是较高层次的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 有一定的主见和社会地位, 个人收入和文化修养都达到一定水平, 办事比较理智, 不盲目追潮。这类人群在满足基本需求的情况下, 对险种搭配的灵活性、保障范围的实用性有明显的需求倾向。

 他们希望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 参加公司的联谊活动, 喜欢舒适的境界。对保险服务有自己的评价标准。他们对保险服务的需求, 因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处于被动需求和主动需求之间。这类客户目前所占比例不大。

 第三类是高层次需求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事业比较成功; 保险意识较强;收入丰厚。他们约占投保客户的三分之一以下。需求的内容为家庭的保险; 卫生、医疗上门咨询; 保险、证券、银行的综合理财服务; 要求享受保险公司的应急服务和优惠服务; 大多数有特殊保密的需求; 强调实现自我, 对保险服务挑剔, 主动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鉴于不同客户的行为特点, 保险营销人员必须注意区别对待, 分层次进行保险服务, 以服务的“差异化”, 提高本公司的竞争能力。二、团体投保者市场细分的依据许多用于细分个体投保市场的依据, 也可用来细分团体投保者市场。例如按地理因素, 可以将中国的团体火灾保险分为农村团体火灾保险市场和城市团体火灾保险市场。农村团体火灾保险市场的投保团体, 主要是乡镇企业、合作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城市团体火灾保险市场的投保团体, 主要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等。除此以外, 对团体保险市场的细分, 还要依据以下原则:

 ( 一) 团体的需求

 不同的企业团体对保险有特殊的需求, 因此应按不同的需求将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以便寻找适宜的目标市场, 如团体人寿保险市场、团体意外保险市场、船舶保险市场、货物运输保险市场、航空保险市场、建筑工程保险市场等。

 ( 二) 团体的规模

 团体规模的大小决定了其对保险需求的状况, 如对保险产品需求的种类、保险金额的大小等都不尽相同。为了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保险公司要对不同规模的团体市场进行细分, 如将投保潜力大的大型企业和少数中型企业归类为高端客户; 将投保潜力一般的大多数中型企业归类为中端客户; 将投保潜力较小的众多小型企业归类为低端客户。针对不同的团体客户, 保险公司采取“差异化”的服务策略, 以便抓住重点, 有效地控制和占领市场。

 ( 三) 团体的性质

 以企业为例, 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企业已突破国有独资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出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共存的局面。不同性质的企业, 其经济实力、文化背景不同, 它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需求也不尽相同。

 因此, 保险营销人员应该根据企业性质, 对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营销工作。

 ( 四) 团体的投保途径

 不同的团体其投保途径不同, 如有的团体通过上级统一“ 招标”、“ 竞标”的形式选择保险公司投保; 有的企业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 有的企业通过保险经纪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等。根据这种不同的投保途径将团体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有利于较有效地找到本公司应采取的对策, 以便顺利占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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