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保险基本权益需把握

2020-12-14
基本保险知识

与消费者保单存续去留有关的权益,分别是:“犹豫期”、“宽限期”、“保单复效”和“保单贷款”。

首先说“犹豫期”。买了保险之后仍然将信将疑,这是很多人遇到过的情形。此时,消费者可以用好“犹豫”的权益。“犹豫期”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即要求撤销保险合同,但时限一般是签收保险单后10天之内。保险合同被撤销后,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有保险费。这一权益一般只适用于长期险。

买了保险之后,牢记保险缴费时间确实不容易。此时,“宽限期”派上了用场。在每期保险费到期日之后,如果投保人因为各种原因尚未缴纳保险费,只要在此后的“宽限”时间(一般是60天)内补缴保险费,其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与“宽限期”类似的一项权益是“保单复效”。通常,如果保险公司逾期未收到投保人应缴的保险费,可能造成保险合同中止,有的消费者于是担心自己因为“健忘”而导致保单失效。其实,“中止”并不是“终止”,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缴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应当注意,保单复效服务仅适用于长期险,并且,在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有的保险产品可能需要体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复效,则保单将彻底“死亡”,完全无法补救了。

“保单贷款”是一项应急的权益。如果消费者暂时无法按时缴费,可以按照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用这笔贷款缴纳应缴的保费,并且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待消费者手头宽裕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贷款和利息即可,这项权益对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要知道的保险权益


作为一种独具保障功能的理财工具,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实,消费者在得到保障的同时,还享有很多权益,但是这些权益往往被消费者所忽略,而没有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保险专家,和大家聊聊这些实用的权益,帮助消费者用好它们。

宽限期:是指在每期保险费到期日之后,如果投保人因为各种原因尚未缴纳保险费,只要在此后的“宽限”时间内(一般是60天)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犹豫期:这个权益一般只适用于长期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要求撤销,一般为签收保险单后10天之内。如果保险合同被撤销,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有保险费。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时效: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不用担心时间久远就不能再申请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五年之内。

指定保险金受益人:根据统计,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没有特别指定,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保险金分配的纠纷。因此建议投保人行使好这项权益,明确指定受益人以及保险金分配的比例,确保数额不小的保险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保单贷款:如果暂时无法按时交费,可以申请借用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来交纳应交的保费,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待经济好转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自动保费垫交所产生的贷款和利息就可以了。这一点对于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保单复效:如果保险公司逾期没有收到应交的保险费,可能会造成保险合同中止,有些客户担心自己万一“健忘”而造成保单失效。其实,此“中止”非彼“终止”,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应当注意的是,保单复效服务仅适用于长期险,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需要体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复效,保单将彻底“死亡”,就真的无法补救了。

减额缴清: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可以折算成为保险费“自给自足”,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将保单现金价值折算成一次性交清保费,保险公司将原有保险金额下调至与之对应的金额。保单持有人不需再支付保费,只是保障额度相应减少。

保险专家同时提醒大家,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必需文件,切记与保险费收据等重要凭证一起妥善保管。如果不慎遗失,应当及时联络保险公司申请挂失和补发。

购买保险,保险市场现状需明确,主动权要自己把握


寿险营销行业,在传统销售行业里面被公认是难度较大的一个行业,主要原因是寿险产品的特殊性。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可能来自我们销售人员自身,知识、态度、技能、习惯、各个方面所学的、所想、所做都不是很到位。打铁还需自身硬,有些营销队伍的基本功还有待提高。

现状一:忽略基础建设

尽管各家公司的配套东西都很全,但实际运用效果不是很好,客户资料、增员卡的建立、工作日志的使用等,这些工具使用的好处没有真正被业务伙伴所理解,导致的结果是,团队每个月能上多少业绩,主管心里没底。

现状二:销售缺乏创新

当前,很多公司的新人培训基本上还是以10年前的销售流程为版本,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说的是国外推销《百科全书》的:

销售人员敲门后,里面有个声音问道:“谁呀?”

“我是推销百科全书的。”

“不用,我家有了。”

既然这家有了,就去拜访下一家。

同样敲门后,里面有个声音问道:“谁呀?”

“我是推销百科全书的。”

“不用,我家有了。”

既然这家有了,就去拜访下一家(改变话术)。

“谁呀?”

“我是推销新产品的。”

“不用,我家有了。”

“连卖什么都没说,你就说你家有了?”

“你不管卖什么我家都有了(一般人不喜欢销售人员)。”

所以,我们现在也一样,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客户越来越成熟与理性,同时,客户对代理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还用以前的老方法,既得不到实际效果,更得不到客户的接受与认可。

现状三:缺乏训练

很多伙伴学了不少销售的技巧与方法,听了很多讲师的课程,我认为那只是“学”,而没有“习”。“习”字的繁体字是“習”,上部分是一个羽字,下部分是一个白字。雏鸽子在学习飞行之前,首先是一边儿密切关注其他鸽子的飞行状态,一边儿不停地煽动自己的翅膀,久而久之,雏鸽就会展翅蓝天。其实,观察与研究雏鸽学习飞行的整个过程,就是对于孔子创造的学习方法最好的诠释。雏鸽子在观察其他鸽子的飞行状态时,可称其为学;雏鸽子不断煽动自己的翅膀时,可称其为习。我们很多业务伙伴就是在“习”上做得太少了,没有像运动员那样一个动作反复练,直到在赛场上发挥最佳效果。业务伙伴也一样,只有在职场里练好了,见客户时才会游刃有余。

现状四:没有充分发挥保险优势

很多营销员对保险的理解不是很深刻,在销售的时候面对客户问题,比如,不如存银行、不如买房、不能随时支取等,都没有足够的信心解答。事实上,保险的储蓄与增值、养老医疗保障、生活保障、财产安排、节税、生命价值体现等很多功能,是其他理财工具无法比拟的,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

现状五:没有把握趋势

通过一组数据来看保险发展的趋势,2010年1月至10月,全国保险业保费收入达12383.08亿元,同比增长32.2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226.29亿元,同比增长32.67%;人身险保费收入9156.80亿元,同比增长32.15%;

从全球来看,当国民人均收入从3000美元增长到1万美元这个阶段时,保险业的增速一般会大大高于GDP的增长。中国在过去30年间,GDP年均增长约10%,而保险业达到了30%,增速可谓强劲。

过去的保险销售是平民对平民的销售,现在是平民对中产阶级的销售,趋势是中产阶级对中产阶级的销售。一定要提高自己的客户层面,才能不断增加自己的收入。

了解完我们的销售现状,再分析一下营销员对这个行业的了解,只有真正理解保险这个行业、理解保险的意义与功用,在面对客户销售时才会信心百倍。这里可以归结为营销四问。

第一问:我为什么做保险?每一个伙伴都应该静下来仔细想想这个问题。佣金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保险锻炼了我们太多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已经得到全社会的认可,以致于很多行业招聘都会选择从事过保险业的人员。还有就是给千家万户送去保障,当我们的业务伙伴在救人于水火的时候,在客户危难之际雪中送炭的时候,都会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人生是最有价值与意义的,许多人会因为我们的付出而感激终生。

第二问:客户为什么要买保险?曾经有一位主管为一个收废品的人做了份保单,成交后无意中问了一个问题:你为啥要给孩子买保险?回答很简单:“我希望孩子能有一个好的工作,能坐在有空调的办公室”,多么真实的回答。无论什么层面的人,买保险无非这八个字:想要拥有、害怕失去。这个问题理解后,我相信业务伙伴再去销售保险时,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客户,保险是你生活的一件必需品。

第三问:客户为什么要今天买保险?回顾2010年的重大灾难,从玉树地震到甘肃舟曲泥石流,再到上海“11·15”特大火灾,保险的保障功能凸显。很多客户在购买保险时都有犹豫不决、 再等等看的心态,殊不知明天会发生什么,很多人就此失去了购买保险的机会。所以,当客户有购买保险的想法时,我们的业务伙伴就该告诉客户,要买就早买。

第四问:客户为什么跟我买保险?很多业务伙伴都有这些经历,客户在购买保险时没有从自己这里购买,当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该仔细想想为什么客户要跟我买?仅仅是完成任务?还是面对考核?要想让客户从自己这里购买保险,就应该拥有专业的知识、超值的服务、良好的形象、以客户的需求来考虑问题。只有这样,客户才会选择我们。

最后,谈一下怎样在销售过程中掌握销售的主控权。我们都知道,销售最重要的能力是做好产品介绍,我们不希望用夸大保险的好处来让客户购买。然而,怎样做到在讲解的过程中,既要掌握主控权(不至于跑题),又把寿险的意义与功用讲解的通俗易懂,自然有技巧与方法。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画图讲保险,即一张纸、一支笔、一个故事。用一张张图说明保险保障功能,再通过一些小故事不断唤起客户购买保险的兴趣,成功签单。

寿险营销行业,在传统销售行业里面被公认是难度较大的一个行业,主要原因是寿险产品的特殊性。实际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可能来自我们销售人员自身,打铁还需自身硬。

保险知识,“可转换权益”条款


5年前,重庆市民王先生购买了某保险公司一款缴费20年、保额20万元的定期寿险。初买保险时,王先生刚刚结婚,家庭收入有限,选择的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额低。现在,随着家庭收入增加,王先生意识到保障型保险的重要,想要提高保额。经过咨询后,他利用自己保单的“可转换权益”条款将20年期的定期寿险转换成缴费20年、保额40万元的终身型定期寿险。

“‘保单转换’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或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可将现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保险合同,转换后,新保险合同计算保险费的年龄与原保险合同相同。”保险专家说,“保单转换”的最大好处是,投保人不用重新投保,就可以随自身要求的变化来相应地调整自己的保险计划。比如,由于收入下降,投保人为了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障功能,此时,投保人可以通过“保单转换”,将以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

保险专家说,与退保后再购买保险相比,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有两个优点:其一,投保人选择退保不仅会承担较大的退保损失,而且退保后再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将以购买时的年龄作为新的投保年龄;而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新保单的投保年龄与原保单相同。其二,退保后再购买保险,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保,投保人面临被拒保和增加保费的风险。而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进行二次核保,并完全按照投保人初次投保时的核保等级来进行费率的计算。

保险知识,七项保险权益须关注


作为一名保险消费者,我想借“3·15”之机,了解寿险消费者容易忽略的保险权益有哪些?

上海读者傅女士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德安联保险专家。专家指出,有7项权益是人身保险消费者不可忽视的。

宽限期:如果投保人因各种原因尚未缴纳续期保险费,只要在此后的“宽限期”内一般是60天补交,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犹豫期: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有保费。期限为签收保单后的10天之内。此项权益一般只适用于长期险。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时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伸到事故发生之后的5年内。

指定保险金受益人:明确指定受益人以及保险金分配的比例,可以确保数额不小的保险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保单复效:保险合同中止,但不等于“终止”。只要在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但保单复效仅适用于长期险,且申请复效时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可能需要体检或加保费,甚至被拒保。

保单贷款:可以申请借用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增加现金流。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保险消费者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即可。贷款有限额,如现金价值的70%。

减额缴清: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可以折算成为保费“自给自足”,保险公司将原有保额下调至与保费对应的金额。保费省下了,但保障额度相应减少。

保险知识,懂得五点享受保险权益


一、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保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让您的财富按照您的意愿支配

三、合法避税且不能够随意质押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人寿保险的保险单,必须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才可转让或者质押。

四、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

我国法律规定,人身保险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即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通过要求债务人退保其人寿保单追索保单解约的现金价值。

五、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来自人身保险合同的规定,故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既不纳入遗产分配,也不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保险知识,保险中你享受的那些权益


作为一种独具保障功能的理财工具,人身保险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实,消费者在得到保障的同时,还享有很多权益,但是这些权益往往被消费者所忽略,而没有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德安联人寿的保险专家,和大家聊聊这些实用的权益,帮助消费者用好它们。

宽限期:是指在每期保险费到期日之后,如果投保人因为各种原因尚未缴纳保险费,只要在此后的“宽限”时间内(一般是60天)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犹豫期:这个权益一般只适用于长期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要求撤销,一般为签收保险单后10天之内。如果保险合同被撤销,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有保险费。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时效: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不用担心时间久远就不能再申请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五年之内。

指定保险金受益人:根据统计,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没有特别指定,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保险金分配的纠纷。因此建议投保人行使好这项权益,明确指定受益人以及保险金分配的比例,确保数额不小的保险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保单贷款:如果暂时无法按时交费,可以申请借用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来交纳应交的保费,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待经济好转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自动保费垫交所产生的贷款和利息就可以了。这一点对于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保单复效:如果保险公司逾期没有收到应交的保险费,可能会造成保险合同中止,有些客户担心自己万一“健忘”而造成保单失效。其实,此“中止”非彼“终止”,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应当注意的是,保单复效服务仅适用于长期险,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需要体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复效,保单将彻底“死亡”,就真的无法补救了。

减额缴清: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可以折算成为保险费“自给自足”,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将保单现金价值折算成一次性交清保费,保险公司将原有保险金额下调至与之对应的金额。保单持有人不需再支付保费,只是保障额度相应减少。

保险专家同时提醒大家,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必需文件,切记与保险费收据等重要凭证一起妥善保管。如果不慎遗失,应当及时联络保险公司申请挂失和补发。

保险知识,七种保险权益切勿忽略


如今,投保的人越来越多,选择用保险规划家庭保障逐渐成为潮流。但是很多人对保险的部分权益还不完全了解,下文将为大家一一解析。

宽限期:是指在每期保险费到期日之后,如果投保人因为各种原因尚未缴纳保险费,只要在此后的“宽限”时间内(一般是60天)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犹豫期:这个权益一般只适用于长期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要求撤销,一般为签收保险单后10天之内。如果保险合同被撤销,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有保险费。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时效: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不用担心时间久远就不能再申请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五年之内。

指定保险金受益人:根据统计,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没有特别指定,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保险金分配的纠纷。因此建议投保人行使好这项权益,明确指定受益人以及保险金分配的比例,确保数额不小的保险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保单贷款:如果暂时无法按时交费,可以申请借用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来交纳应交的保费,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待经济好转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自动保费垫交所产生的贷款和利息就可以了。这一点对于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保单复效:如果保险公司逾期没有收到应交的保险费,可能会造成保险合同中止,有些客户担心自己万一“健忘”而造成保单失效。其实,此“中止”非彼“终止”,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应当注意的是,保单复效服务仅适用于长期险,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需要体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复效,保单将彻底“死亡”,就真的无法补救了。

减额缴清: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可以折算成为保险费“自给自足”,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将保单现金价值折算成一次性交清保费,保险公司将原有保险金额下调至与之对应的金额。保单持有人不需再支付保费,只是保障额度相应减少。

保险专家同时提醒大家,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必需文件,切记与保险费收据等重要凭证一起妥善保管。如果不慎遗失,应当及时联络保险公司申请挂失和补发。

保险知识,投保时充分了解保险权益


保单理赔时效过了3年才报案,勾女士本想退保,没想到保险公司能主动为自己寻找理赔的事实和依据进行赔付,并将多缴保费退还给自己。

“保险公司是基于道义上考虑进行的赔付,但这样的好运不是人人都有。”对此,中南财大金融保险学院院长刘冬姣提醒投保者,投保应了解清楚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所承保的风险是什么,出险后则应及时报案。

得病5年才知重疾险能赔

勾女士是东风公司的一名退休员工,1998年,她为自己投保平安康泰,保额3万元整。2005年5月,勾女士住院期间被检查出患有右肾透明细胞癌,家庭的平静被彻底打破。

幸运的是,因发现及时,勾女士在当年5月20日做了右肾探查和右肾切除手术,手术后勾女士身体逐渐好转,但巨额的手术费用还是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今年初,勾女士无意中听朋友说起,购买的保险因为癌症在平安得到了赔付,这才想起自己也有一份保险。而这时,离2007年5月的理赔申请时效已经过了3年。

“我本来打算自认倒霉,办理退保手续,没想到平安的工作人员让我提交理赔材料和书面说明,积极为我解决理赔的问题。”勾女士说。

在收到勾女士的理赔材料后,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的理赔人员积极展开调查,发现本次疾病确实达到合同条款对重大疾病的规定,而且勾女士投保时间较长,缴费记录良好。不久后,平安将3万元理赔款和勾女士从2005年至今多缴的保费交还到其手上。

出险后应及时报案

据了解,勾女士申请理赔距事故发生时间已达5年之久,已远远超过了理赔申请时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于超过理赔申请时效的,公司完全有理由可以拒赔。

但平安人寿(601628,股吧)尽量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其利益考虑,为客户寻找理赔的事实和依据。以勾女士为例,考虑到她病情属实、确实不知道自己可以享受保险权益,同时勾女士投保时间较长且缴费记录良好,因此平安决定赔付,在正常给付重疾险赔款之外,还退还期间多缴的保费。

“很多客户和勾女士一样,不了解自己的保险权益,以至于错过理赔申请时效。”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理赔人员提醒投保人,出险后应该及时报案,在申请理赔的时候也应当注意申请时效。

其中,寿险的申请时效为5年,非寿险(重疾、残疾、医疗)的申请时效为2年,因不可抗力无法及时申请理赔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投保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市民应该明明白白买保险,充分了解投保的权利和义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保险学院院长刘冬姣提醒投保人。

刘冬姣表示,市民投保前就应该明确自己需求保障的风险是什么?需要买什么保险?一旦购买保险产品后,就应明白保险期内自己的权利和应承担义务是什么?做一个明明白白的保险消费者。目前保险产品众多,不同的保险产品承保的风险不同,“不要买了养老保险,却在生病时索赔;或者买了医疗险,生病后却不知道能索赔。”此外,在出险后,应该及早报案,以免错过理赔申请时效。“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保险合同对保险公司、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何时赔付,投保人如何索赔、何时索赔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刘冬姣说,虽然该案例中保险公司基于道义上的考虑,对投保人进行了赔付,但这种理赔并非是一种常态。只有在投保时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让自己的保障“不缩水”。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1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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