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可转换权益”条款

2020-11-04
保险条款基础知识

5年前,重庆市民王先生购买了某保险公司一款缴费20年、保额20万元的定期寿险。初买保险时,王先生刚刚结婚,家庭收入有限,选择的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额低。现在,随着家庭收入增加,王先生意识到保障型保险的重要,想要提高保额。经过咨询后,他利用自己保单的“可转换权益”条款将20年期的定期寿险转换成缴费20年、保额40万元的终身型定期寿险。

“‘保单转换’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或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可将现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保险合同,转换后,新保险合同计算保险费的年龄与原保险合同相同。”保险专家说,“保单转换”的最大好处是,投保人不用重新投保,就可以随自身要求的变化来相应地调整自己的保险计划。比如,由于收入下降,投保人为了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障功能,此时,投保人可以通过“保单转换”,将以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

保险专家说,与退保后再购买保险相比,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有两个优点:其一,投保人选择退保不仅会承担较大的退保损失,而且退保后再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将以购买时的年龄作为新的投保年龄;而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新保单的投保年龄与原保单相同。其二,退保后再购买保险,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保,投保人面临被拒保和增加保费的风险。而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进行二次核保,并完全按照投保人初次投保时的核保等级来进行费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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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定期寿险转换终身寿险

读者王先生近期刚刚参加工作,因为资金有限,没有足够的钱买终身寿险,于是他考虑年龄大一些后,再将定期寿险转换为终身寿险。

对于经济能力有限的人来说,先选择定期寿险,待经济能力提高后再选择终身寿险、养老险或两全寿险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定期寿险的转换也有条件限制,一般在保险合同生效满两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可转换,且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将不再享有此项权益。”某外资保险公司理财师表示,“对于年龄偏大的投保人来说,保单权益转换也要注意时间点,为避免受到年龄限制,可在原保单结束之前早做打算。”

案例2:少儿险到期转其它险种

张女士的女儿刚刚5个月,为使女儿健康无忧成长,近期咨询为女儿购买一份保险,她有两种考虑,首先是购买教育金保险,其次是购买寿险,但是又觉得没有必要为女儿提供终身保障,待女儿成人后再考虑转投其它险种。

理财师的建议是,首先应做足基本保障,在资金宽裕的基础上,再购买寿险和教育金保险。不过,如果购买定期寿险和教育金保险,都将面临保单到期的问题。目前,国内少儿教育金保险的保障期限一般到18岁、20岁或25岁等,且随着年龄的成长,未来风险保障的重点也将发生改变,即转向疾病、意外、养老等,此时,可使用保单转换功能,将其转换成可转换险种。不过,保费将以转换日当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准。

案例3:支付能力下降转便宜险种

由于经济环境陷入困境,投资市场低迷,不少人的资金也开始缩水,原有高保费保单无力续保,难免产生退保想法。

如购买费率较高的两全保险、终身寿险、养老险后,由于经济能力下降无法正常续保,为使自己保障部分继续有效,可将原保险内积累的现金价值,来转换为低保费险种,可避免因为退保带来的损失。但是,保险公司有关人士提醒,由高保费险种转换为低保费险种时,应注意保障功能或收益是否发生变化,投保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转换。

保险知识,要知道的保险权益


作为一种独具保障功能的理财工具,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实,消费者在得到保障的同时,还享有很多权益,但是这些权益往往被消费者所忽略,而没有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保险专家,和大家聊聊这些实用的权益,帮助消费者用好它们。

宽限期:是指在每期保险费到期日之后,如果投保人因为各种原因尚未缴纳保险费,只要在此后的“宽限”时间内(一般是60天)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犹豫期:这个权益一般只适用于长期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要求撤销,一般为签收保险单后10天之内。如果保险合同被撤销,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有保险费。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时效: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不用担心时间久远就不能再申请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之内,都可以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人寿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时效更是延长至事故发生之后的五年之内。

指定保险金受益人:根据统计,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没有特别指定,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保险金分配的纠纷。因此建议投保人行使好这项权益,明确指定受益人以及保险金分配的比例,确保数额不小的保险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保单贷款:如果暂时无法按时交费,可以申请借用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来交纳应交的保费,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待经济好转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自动保费垫交所产生的贷款和利息就可以了。这一点对于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投保人特别有用。

保单复效:如果保险公司逾期没有收到应交的保险费,可能会造成保险合同中止,有些客户担心自己万一“健忘”而造成保单失效。其实,此“中止”非彼“终止”,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应当注意的是,保单复效服务仅适用于长期险,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需要体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复效,保单将彻底“死亡”,就真的无法补救了。

减额缴清:保险合同的保单价值可以折算成为保险费“自给自足”,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将保单现金价值折算成一次性交清保费,保险公司将原有保险金额下调至与之对应的金额。保单持有人不需再支付保费,只是保障额度相应减少。

保险专家同时提醒大家,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消费者维权的必需文件,切记与保险费收据等重要凭证一起妥善保管。如果不慎遗失,应当及时联络保险公司申请挂失和补发。

关于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


关于保险中的各项条款,可能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非常陌生的,以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相关的流程来说,可能此个问题也会让很多购买国寿保险的朋友感到陌生,但是当要使用的时候又显得如此的陌生,所以今天小编就以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来和大家分享下相关的流程。

第一条保险合同订立和构成

由本公司签发的特定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受益人,在领取相应保险金时,经本公司同意,可作为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投保人为本人向本公司申请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2014版)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险金转换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三条年金开始领取日和年金领取方式

本合同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的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单上(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年金首次领取后的分期领取日期分别为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

一、定期年金。本年金给付期限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由被保险人选择。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约定给付期限届满,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给付期限届满前身故,本公司给付年金至其身故时为止,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普通终身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保证给付十年终身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保证给付十年。如果被保险人未领满十年身故,其受益人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年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十年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保证给付十年增额终身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保证给付十年。从第二年起以后每年(或每月)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年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增加。如果被保险人未领满十年身故,其受益人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年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十年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五、定期确定年金。本年金给付期限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由被保险人选择。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本公司保证给付约定期限的年金,给付完约定期限的年金后,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六、保本终身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身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公司已给付的年金总和小于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本公司已给付的年金总和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了解关于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帮助我们无忧进行保险之间的转换,共筑我们美好的人生。

保单,保单巧转险种好处多 注意保单转换条款


如果你能在以前购买的保单里找到一项“可转换权益”的条款,很多问题可能就会迎刃而解了。

转换后费率往往有优惠

采用保单转换最大的优点,就不是需要在新保单生效前再次进行核保。如果你年轻时选择的是一张带有可转换功能的定期寿险,若干年以后想要转为终身寿险或养老险,就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保单可转换权,保险公司完全按照你初次投保时的核保等级来进行费率的计算,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期望的新保障。

在转换后新保单的费率方面,因为“肥水不流外人田”,保险公司一般也会给予一些优惠,比如5%的折扣。好比在同一家基金公司作不同产品转换,费率会有所优惠一样。

保单转换有次数限制

但这种转换对保险公司是有成本压力的,也不利于公司对该保单所收保费的资金运作,所以它会限制一定的期限和次数。

对于在1997、1998年购买了高利率保险产品的投保人而言,不应该在后来将其转换为其他低利率保单,这样就享受不到原保单今后长期的价值回报了。而如果投保者购买医疗险,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张医疗险保单提供这种可转换机制,所以还无法转换。

一般而言,这种转换要在保单生效两年后才能开始。只需提供保险合同、最近一次保险费缴费凭证、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即可要求公司办理转换手续。

此外,由于是保单转换而来,投保人对转换后的保单不再享有十天的犹豫期撤销合同权利。

保单转换案例

少儿保险转为其他险种,增强保障期。在少儿教育金等各类少儿特定保险即将满期之际,把原保单转为已经成年的孩子今后需要的其他保障品种,可以把定期的少儿保障延期到未来继续有效。

定期寿险转为其他险种,变相收回部分保费。定期寿险是消费型险种,保障期一过,什么资金都收不回。但定期寿险账户上储存了一定的现金。所以在定期寿险期满前一两年、两三年内申请将原保单转为今后所需的养老保险、两全寿险或终身寿险,可以把原保单中的现金价值变相转为其他险种需要的保费。

储蓄型险种转为定期险种,保持保障的有效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购买了费率较高的养老险、两全保险或终身寿险后,由于经济能力下降后不足以支付所需的保障成本,为了使得自己的保障部分继续有效,可以依靠原有各类储蓄型保险内积累的现金价值,来转换为定期型的、所需保费较少的险种,使得自己的人身保障继续有效。

可转换年金!泰康岁添福怎么样?有哪些特点?


很多人都会问,为什么要买终身寿险?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为了提高大家的生命价值,给生命定个价,终身寿险就是很好的选择。泰康岁添福终身寿险提供身故或高残保障,那么它有哪些特点呢?小编在文中一一解答。 泰康岁添福怎么样

说起泰康岁添福,不得不说这款产品出自于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北京,至今已发展成为一家涵盖保险、资管、医养三大核心业务的大型金融保险服务集团。

泰康保险集团旗下拥有泰康人寿、泰康资产、泰康养老、泰康健投、泰康在线等子公司。业务范围全面涵盖人身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互联网财险、医疗养老、健康管理、商业不动产等多个领域。

2018年,泰康保险集团营业收入为1649.15亿元,净利润达118.70亿元,纳税首次突破百亿。截至目前,泰康保险集团管理资产规模突破15000亿元,退休金管理规模超过3000亿元,累计服务个人客户2.62亿人,服务企业客户超42万家,为超80万人提供就业岗位。

可以说,泰康人寿是一家十分优秀的保险公司,而作为它旗下的产品,肯定在保障内容上十分优秀,就是不知道这款保险到底有怎样的特色呢?

泰康岁添福有哪些特点与不足

泰康岁添福特点

1、终身保障、家庭无忧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生活重担都扛在身上,如果发生身故或全残,可获得高额保险金,从而使配偶生活、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等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2、转换年金,美满人生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家庭负担的降低,如果用户希望减少家庭保障,并提高退休收入,则可以随时申请将原有保障转换为年金,从而使晚年生活更加美满。

3、灵活选择保单功能,有效满足资金规划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根据保险公司届时的有效规定申请减少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减少部分所对应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还可享受保单贷款权益,加强资金流动性。多样选择权,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资金规划。

泰康岁添福不足

等待期较长

泰康岁添福在等待期上属于比较长,大家都知道,但凡是保险产品,都有等待期的划分。这也是保险公司为了自己的权益设立的规则,对用户是有不利因素的,只有这个周期短一些,才对用户有积极作用。这款保险的等待期是180天,在同类型的产品中属于较长时间,对用户来说没有那么便利。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作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特别是一家之主,有着保护家人的责任。若严重的不幸降临到他的身上,哪怕他有三头六臂,也避免不了悲剧的发生。身为爱护家庭的一家之主,绝不应该只顾目前安逸,不关心将来。如果有一天遇到不测时,家人会遭到什么样的不幸。在那个时候,他能为家庭所做的事情,就是年轻时给家庭成员投保,帮助家庭渡过难关。而人寿保险,的确可以帮助大家做到这一点。

保险知识,投保中途转换缘何这么难


市民李女士今年40岁,四年前购买了终身重疾保障,中间在业务员的劝说下,她又追加了保额至15万元,该保险品种一旦重疾发生,可赔付两倍保额,身故可赔付三倍保额,年缴保费8000多元.今年李女士感到每年交8000多元只保重疾,似乎不理想,她想能否将保单调整一下,重疾保额低一点,再增加一些分红型的养老保险,总保费不变更.但保险公司的回应很坚决,无论如何调整,均需先退保,再购买新保单.李女士很不解,一张缴费期限长达20年的保单,怎么就不允许中途变换一个保障内容呢?保单中途转换怎么就这么难?买保单时由于保险业务员不专业,投保人购买保单未必就是理性的,应当给投保人一个修正的机会.

昨日,深圳大学风险与保险管理系教师陈静称,中途转换保单,等于是投保人将转嫁给保险公司风险进行的调换,比如重疾降低,增加分红型养老,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就是两种风险完全不同的产品,精算框架和费率完全不同.因此,很难随意变更.

深圳某保险公司客户服务部业务处负责人称,目前中国保险业,先退保再更换品种,各家公司均可做到.但如果说更换品种后,其保单生效期还是与老保单一致,没有一家公司做得到.有些设定了保单的转换期,但是,实质上也是退保后再买新保单,不过免去了核保,体检等环节,新保单的生效期也是更换调整的日期.

这位负责人分析称,客户认为缴费四年了,没出过险,但是,大数法则已经生效,保险公司已经付出了成本,因此,首先需要扣除成本才能变更险种.所谓扣除成本,对客户而言就是退保,即只能退现金价值.

精算原理不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认为,金融产品的特性均具有不可变更性,不仅是保单,银行的一个五年期定期存款,如果不到期客户要提现,也只能获得活期利息,这是一个道理.

他表示,保险产品费率厘定很复杂,与投保人的身体状况,年龄,职业及经济周期情况等诸多变量相关.其中,任何一个变量发生了变化,都会影响费率.如果投保人希望保单未到期就变更保障内容,从精算上讲有太多变量无法预先设定,也就无法进行准确精算."不仅中国保险业做不到,据我了解,西方国家也没有这种服务,根本上讲就是精算技术不支持."

国外指数型保险专门对抗通胀

陈静老师认为,对于保险业来讲,最大限度地满足投保人的需求是永恒的话题,这方面中国保险业还大有空间可努力.中国保险产品品种仍待丰富.

比如投保前如何全面衡量投保人的各类风险,给投保人一个完整的,分阶段实施投保方案,更好满足投保人的需求.

另外,在产品丰富性上还大有可为.比如,能够对抗通胀的保险险种.国外就有指数化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运营,确保投保人到期获得的保障不受CPI影响,也就是说保单保额不是一个死的数字.比如保额是10万元,指数型保险产品是保证保单到期时,该保单仍具有10万元的真实购买力,而不是10万元保额.

保单贴现给投保人一选择权

郝演苏教授介绍说,国外有保单贴现业务.相比退保能更大限度地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比如,某位长者的终身型保单,到期后身故加现金价值及投资收益的保单总收益为100万元,当这位长者活到七八十岁时,如果选择退保,就会损失身故利益.此时可将保单的受益权进行转换,比如以90万元贴现.对于长者来讲,这一贴现额好过退保所得,对保单贴现权的投资者来讲,其风险就是长者预期寿命究竟还有多少,活得太久,投资有损失,相反,投资获益可能很大.

中国为什么没有类似产品?郝演苏认为,根本原本是中国还没有大批投资超过20年,30年的保单,客户需求群并未成熟.

国外保单保障中途升级常见

另外,郝演苏介绍,国外同行还有产品升级服务值得我们学习.比如,一个投保人年交保费3000元,可能只保4种重疾,随着年龄增长,经济能力增加,可以追加部分保费将重疾范围扩大到10种,或者增加总保额."有点类似软件升级,这个在国外很常见,但中国目前也做不到."他说.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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