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门特病咋登记
市民赵女士:门诊特殊病就医时怎么登记?
答:市社保中心在全市首批选择了54家门诊特殊病诊断定点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就医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门诊特殊病诊断定点医院进行联网登记即可。由定点医院相关科室具有门诊特殊病诊断资格的医师进行诊断,并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其中“门诊特殊病治疗医院”一栏由参保者选择,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以及专科医院各一家作为治疗医院。参保者必须到本人选择的医院就诊,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
问题2关于参保办理
市民周先生:我和父亲住一起,但户口没在一起,我想给父亲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是到父亲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还是在我的居住地办理呢?
答:如果您父亲常住您家,您可以在您的居住地办理。当然,在您父亲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也可以。
问题3关于登记报销
市民刘先生:我患糖尿病以后没有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登记前的医疗费在登记后能否报销?
答:登记前的医疗费只能个人担负,登记后就可以报销了。
问题4登记有效期限
市民陈大爷:门诊特殊病登记后是否有有效期限制?
答:门诊特殊病一次登记的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截止时间在《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中显示。参保者应在有效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到门诊特殊病诊断定点医院进行复查登记,方可继续享受门诊特殊病的相关待遇。
社保法草案征求意见近7万条社会保险范围全覆盖最受关注
《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已于昨天结束。截至昨天18时,已在中国人大网上征集到意见68027条,分为9个主要方面。
1建议社会保险范围全覆盖
许多意见提出,国家应当实行全民强制社会保险,不分公务员还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及自由职业者,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都必须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有的意见建议,增加有关服兵役人员在服役期参加社会保险的内容,将服役期视同缴费期。
2缴费负担偏重,建议适当减轻
一些意见提出,近年来各地社会保险费增幅偏快,职工和企业的负担很重,一些收入较低者缴费后工资已所剩无几,影响了正常生活。缴费负担偏重有两个原因:一是费率偏高;二是缴费基数核定不合理。很多地方规定,工资收入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以当地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低收入要按高基数缴费。有的意见提出,当地平均工资的统计和计算不透明,普遍偏高。建议缴费基数以劳动者实际收入为准,与当地平均工资脱钩,明确社会保险费的提高必须慎重,须经法定程序,接受各方监督。
3建议“取消或者降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
不少意见提出,养老保险要做到广覆盖,同时却规定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不能领取养老金,等于将已经纳入保险的职工再排除出去,这让人不能理解,建议取消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确立“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待遇计算原则。一些意见提出,有些地方滥用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要求必须是15年连续缴费,一旦中断,之前的缴费年限作废。这使得很多下岗失业人员处于两难,要么放弃已有的缴费年限,要么在丧失收入来源的同时,承担原本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缴费以及个人缴费之和。还有的意见提出,很多四五十岁的人以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从现在开始缴,到退休时也不够15年的缴费年限,建议降低最低缴费年限。
4“对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作进一步规定。”
5“应当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6“在设计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时,做到相对公平,避免因职业、身份、地区的不同社会保险待遇差距过大。”
7“社会保险应当提高统筹层次,尽快做到全国统筹。”
8“加强对社会保险的行政监督,理顺监管体制。”
9“授权性条款太多,建议明确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缴费费率、养老金计算标准。”
相关推荐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