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管理部门规定,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必须进行补缴,并处以一定滞纳金的处罚,但这并不足以震慑个别“抠门”的企业主。昨天,《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草案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再出现这种情况,处罚措施将要严厉得多,逾期不补缴的将被银行强行划拨,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强制参保的范围也由过去的三险扩大到五险。
据悉,社会保险法公布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原劳动保障部1999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目前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
与老办法相比,在征收险种上,草案将原来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险种;在参保主体上,不仅包括了原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还根据制度发展,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个人纳入规定。
按照规定,社保经办机构于用人单位欠缴之日起10日内发出限期补缴催告书,催告用人单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义务和相关法律后果。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未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将要求该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签订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缴费协议以及担保财产抵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置方式。对于那些既不交钱,又没有东西可供担保的,员工也不用担心,社保经办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这次的草案还增加了法律责任的内容,用人单位如果出现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未按时足额缴费等情况将要承担法律责任。除了将被责令限期改正之外,还将被处以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J205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五险一金在一定程度上为老百姓的生活提供了方便,但是,对于大部分的企业和员工来说,五险一金需要交纳的费用成了重担。近期,李克强总理在两会上称,可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近期,上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浙江杭州、福建厦门等地陆续出台新政,不同程度降低社保费率。那么,五险变四险,员工的社保待遇会下降吗?
上海在政策解读中表示,目前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较好,有一定的积累且年度有结余。这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
湖北省荆门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职工的待遇有一些影响,但不是很大”。“今后企业效益好转,是有补充机制的,一是企业可为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二是企业可按差额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
山东省相关负责人表示,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受影响。但总体来看,如因降费影响了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及可持续发展,或者影响了社保待遇的当期刚性支付,则会带来社会问题。
可以说,目前,一些地方采用“缓缴”的方式,这是在一段时间内助企业过难关,不会影响养老总体待遇。而个别地方对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允许其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这就可能造成参保人员未来待遇的下降。
尽管强制企业缴纳“五险”,能保障职工的切身权益,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但由于这“五险”,大都由企业负担“大头”,个人承担“小头”,这意味着,倘若这项公共政策付诸实施,无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无疑将增加一笔不菲的经济负担。
据清华大学白重恩教授的研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约占了个人工资收入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就是说,劳动者报酬中有很大一部分都缴到社保那儿去了,“五险一金”中除住房公积金买房的时候可以花,其他部分都变成了无法支配的收入。
社保缴费名列全球前列,从一方面印证了我国民生投入的严重不足。尽管近十多年来,国家财政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GDP)“比翼双飞”,前者比后者增长更迅猛,按照前10个月的数据推算,全年财政收入超过10万亿元,似乎已成为板上钉钉的事,但一边是国库丰饶,GDP高速前进,一边却是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比例不降反升。职工缴费比例由工资总额的3%逐步增加到8%,企业则普遍增加至工资总额的20%以上。这说明,在民生投入上,政府承担的比重偏低,企业和个人承担比重偏高。
基于此,笔者觉得,在强制企业缴纳“五险”的同时,须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对于企业而言,现在最重要的是继续实施减税政策。日前,国务院出台了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减税政策,但力度还要加大,让小企业尽快被减税阳光普照,这不仅能减轻这个弱势群体的纳税负担。除此之外,还要彻底清除各种收费,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从根源上减轻企业不必要的负担。
此外,减负工作还有必要规定缴费封顶线。不妨硬性规定40%为社保缴费最高比例。接下来,还要结合国情逐步降低比例,以基本处于同一发展水平的巴西、印度和俄罗斯“金砖三国”为参照,把我国社会缴费占工资比例定为20%,每年确定个减负比例,利用5年时间,让全国所有企业达到这个既定目标。
当然,减轻企业负担后,政府要利用雄厚的公共财政,来弥补社保资金缺口。国有企业向政府分红是国际上一种普通做法,可以引入。今年1~9月,中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7万亿元,同比增长19.4%,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规模大、增速快,已经具备了向政府分红的能力。这样做,既可以有效解决社保资金的缺口,又可以控制企业投资规模,有利于资本收益与劳动收入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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