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新通知精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缴费手续;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还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或领取期满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相关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缴费时间等有关信息及时告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人。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区、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于07年12月1日正式启动,老人、小孩等将也有医保。
据介绍,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主要有: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享受低保的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且无固定收入的60周岁以上的老人;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上述人员为自愿参保,每年缴费一次,缴费额由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共同构成。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参保人员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报销一定比例的普通门诊、门诊重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
据悉,江岸、江汉等7个中心城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受惠人群达121万余人。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和新洲等6个远城区,根据新政策制定该区实施意见,暂实行区级统筹。
[学生参保一年只交20元]
具有我市城镇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的5类城市居民,可参加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一次,缴费额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具体标准为:
1、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元;
2、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全额补助,家庭(个人)不缴费;
3、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且无固定收入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政府每人每年补助37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4、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40元。
据了解,同时具备上述两项及以上补助条件的参保居民,按政府补助额“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补助。
[新生儿上完户口就可参保]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还需分别提供低保证和残疾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后居民每年缴费一次,缴费期限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0日。
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即可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门诊费一年最多报30元]
参保缴费的居民,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者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在100元及以下的,医保基金支付30%;1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自理。
参保居民还可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和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等3种重症疾病治疗,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住院将有起付线]
参保居民生病住院,将按其所住的医院等级,设不同的起付线。起付线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线以上的,由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按比例分担。具体比例为: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6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5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40%。
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症等情况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需住院的,其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经抢救后不需要住院的,其紧急抢救医疗费用并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用乙类药个人先付10%]
参保居民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和住院,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范围内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付10%,余额再按其就医医院的等级,按上述比例报销。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药品,诊疗必需的,可按国家和省规定使用部分乙类药品。超出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报销。
参保居民按规定使用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按一定比例支付。
[赴外地就医个人先付10%]
参保居民经批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其所就医的医院,按规定的比例报销。
[一年最多可报3万元]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的参保居民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万元。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及上的,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会更高。居民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视同首次参保。
[五类情形不报销]
根据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1、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
5、按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住院只埋“个人的单”]
参保居民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目前我市所有的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为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居民因病情需要转往城镇职工转院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疗机构治疗的,须由本市定点三级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除紧急抢救外,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个人支付;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因转诊或紧急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治疗结束后的30日内,持有关单据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城镇居民养老金跟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纳密切相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二是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可以说,城镇居民养老金是与城镇居民老年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可是还有些人对城镇居民养老金问题认识不够。本文将就城镇居民养老金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城镇居民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139
问:我的母亲今年68岁,3年前把户口从农村迁入到市内,已经缴纳了3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吗?
答:不可以。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可以再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问: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个人缴费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资金余额、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问: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如何处理?
答:按月领取城镇居民养老金人员死亡时,其亲属应当在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其他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城镇居民养老金——相关资讯居民养老金四年未涨 缴费15年每月最低只领73元在通胀水平高企的背景下,居民养老保险的实际保障效果受到质疑。按当前的待遇计发水平进行简单测算表明:如果居民选择按每年100元最低档次缴费,政府补贴按照30元计算,假定利率按照3.5%计算,缴费年满15年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金额为2508元,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后,参保人能够领取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为2508/139=18元,加上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为73元。
锦州城镇居民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十年增长3.6倍2003至2012年,锦州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增长2.75倍,年均增长15.8%(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一是占收入比重上升。占人均家庭总收入的比重由21.2%提升至25%。其中,2012年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6228.16元,同比增长13.45%。值得指出的是,转移性收入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所占比重最高。
自2005年起,国家已经连续八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2年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比2003年增长3.6倍。绝大多数退休人员从过去的每月几百元,进入了千元收入行列,老有所养政策已经惠及千家万户,多数老年人过上了健康、幸福和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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