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台州与宁波两地医保开始互认:互相委托结报对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自此,长住宁波的台州参保人员和长住台州的宁波参保人员,都省去了看病报销两地跑的麻烦,可以在当地结报医疗费用。
台甬两个城市人员流动频繁,异地工作、生活的现象也普遍。记者昨日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从12月1日起,台州与宁波市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将正式启动。已按规定办理过在宁波市异地定点就医手续的市区城镇医保(医疗统筹)人员,可直接到宁波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费用委托报销;同时,宁波市参保人员在台州异地就医费用也可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这是台州首次在省内进行异地就医结算联动,即在对方城市工作、生活的居民,可实现当地看病、当地进行医保结算报销。“咨询的人很多。”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根据目前工作实际,台甬异地就医结算仍采取相互联网委托报销的模式。运作方式主要是:台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宁波市医保中心签订委托报销协议,互设费用报销窗口;费用报销的信息系统实现专线联网;双方各自明确可申请委托报销的参保人员范围,在规定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资料直接在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双方医保经办机构对各自垫付费用进行定期结算。
台州什么时候能与更多的城市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呢?对此,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回答,相关推进工作正在开展。根据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议的部署,下阶段,台州将实现在浙东五城市,即嘉兴、绍兴、宁波、舟山和台州的联网,参保人员在这些城市范围内可持卡就医异地结算。
8月28日讯:中山公积金使用范围覆盖至全部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中山公积金使用范围全国最广。记者今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9月1日起,中山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住房物业消费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至此中山所有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使用公积金,或用于住房贷款消费、或租房提取,此次让已经结清房贷的缴存人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结平介绍,9月1日开始,中山住房公积金增设其他住房消费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中山已有房产但不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30%,提取金额上限为1500元。
记者算了一笔帐,以个人每月缴交750元公积金为例,再加上单位部分缴交的750元,合计每月缴交公积金1500元,按每三个月可以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百分之三十计算,公积金缴存人每月可以提取450元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住房消费。已购房并且已经还清贷款的黄小姐表示,原以为自已要等到退休才可以领用公积金,新政策将减轻生活负担,“这个新政对我们肯定好,现在房子已经够住了,又没有购房计划,按原来政策只能将公积金放在银行,不买房子根本用不上,现在有这个政策每三个月可以提取,可以补贴物业管理费支出。”
刘结平提醒,住房物业消费提取的方式很简单,只需要公积金缴存人拿着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公积金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等六个地方就近办理,就能住房物业消费提取;或者是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银行开通自助办理协议,在公积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即可自助办理提取。
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延长一次性购房、分期付款购房及自建房提取时限。目前我市职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和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提取一次”;“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年内各提取一次”。现修改为“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三年内只提取一次”;“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和房款全部付清后(购房发票开立之日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三年内提取一次””。
同时,公积金中心还缩短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自动转帐的职工提取周期,由90天缩短到30天,在昨日之前已办理了委托提取自动转帐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须按原办法规定的下个年取日再按新规定执行。
从10月1日起,泸州市新农合经办管理工作,统一由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近日,全市新农合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巿长曹俊杰在会上强调,要以积极稳妥、规范有序为原则,确保移交工作有序推进,不能因移交工作给老百姓办事带来不便。副市长马宗慧主持会议。
曹俊杰指出,新农合在我市试点10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广大群众从不理解不支持、观望犹豫,到热情拥护、积极参与,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如今,新农合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尽快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
曹俊杰要求,在新农合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中,各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各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确保移交工作高效、平稳;要确保基金安全;要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政策不变和待遇不减。据介绍,针对目前全省新农合与城居医保制度尚未统一的现状,市人社部门、市卫生部门将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的衔接,实行对上两条线、对下一条线的运行模式,确保所有相关政策文件、资料信息等上传下达顺畅。全市各区县将于8月31日前完成新农合行政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划转人社部门的移交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经办职能的移交工作。记者黄筱棠
南京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6月1日起实施,降低120种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
据了解,这次调整还将降低部分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个人自付比例。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新增补的74种基药个人自付比例调整为零,同时降低120种乙类药品和278种诊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提高部分价格昂贵的特殊医用材料支付上限。将曲妥珠单抗注射剂(赫赛汀)、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格列卫)和尼洛替尼胶囊(达希纳)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调整生育津贴支付天数
职工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支付天数也在此次调整范围内,由原按法定产假90天调整为新标准98天。
通过以上一系列政策待遇的调整,预计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能够由去年的82.3%提高到83%,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能够由71.5%提高到73%。该项政策调整将从6月1日起实施。
提高退休人员医保账户保底额
参加城镇医保的人员,每人都有一个个人账户,每月都会有一笔钱划入该账户。这笔钱可用于支付门诊、药店买药,以及住院等费用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近期,南京将提高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保底额,其中,对于70周岁及以下退休(职)人员个人账户月划账额低于90元的,其差额部分由统筹基金补足到90元/月(含按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救助费,下同);70周岁以上至80周岁个人账户月划账额低于120元的,其差额部分由统筹基金补足到120元/月。
通过以一系列政策待遇的调整,预计职工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能够由去年的82.3%提高到83%,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能够由71.5%提高到
今年10月1日起,针对单病种,重庆将执行新的医保报销方式。今(25)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卫计委下发通知,对我市单病种医保结算问题进行说明。按照规定,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95%,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85%。
报销覆盖入院到出院两种费用不算
所谓单病种结算,是指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疾病门诊就医治疗时,以病种为单位计价,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分别按病种定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种结算方式。
哪些费用可以报销?规定指出,单病种医疗费用范围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包括患者从确诊入院到出院期间,花费的诊查、化验、检查、床位、治疗、手术、护理、药品、医疗耗材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费用都在报销范围内。按照新规,有两种费用仍需参保人自己掏钱,分别是床位费超标部分、空调费、陪伴费等政策规定应自费的服务设施的费用;特殊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超过医保限额以上的费用。
报销分两个险种是否退休将影响比例
根据参保人员险种、年龄、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有所不同。按照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分为在职、退休两种情况。其中,在职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90%、二级报销87%、三级报销85%。退休参保人员在一至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均可报销95%。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分为一档、二档两种情况。其中,一档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80%、二级报销60%、三级报销40%。二档依次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是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85%、二级报销65%、三级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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