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16家收治新农合患者住院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按床日付费”制度。
“新农合”是党和国家实行的惠民工程,然而在施行过程中,一些地方给农民患者过度使用药品、重复检查、重复治疗,使得本该农民直接受益的国家补贴,跑进了药商和医院的“腰包”。
6月1日起,首府推行试点“住院按床日付费”制度,即患者住院治疗中,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进展情况,对疾病进行分类和分段,制定每床日费用标准。按床日付费制度,规范的是医院,以遏制大处方和滥检查现象,减轻患者的负担。
根据《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床日付费考核标准》要求,按床日付费实行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支付标准暂定为一年一定,平均住院天数每月核算一次,年底统一核算。医疗机构如超出补偿标准,按超出天数×住院人次×日补偿标准,在预留保证金中扣除。
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被监管的矛盾明显减少了,同时也大大减轻了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审核工作量和管理成本,实现医方、患方和新农合管理方的共赢。
截至去年年底,乌鲁木齐市农牧民参保人数达到23.3万多人,参合率达到99.6%,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儿童白血病的救治范围为:0-14岁参合儿童,错过缴费期出生的儿童随参合父亲或母亲享受新农合待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中,儿童单纯性先心病,补偿最高限额3万元;儿童复杂性先心病,补偿最高限额5万元。儿童白血病,分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根据危重程度,补偿最高限额从8万到15万元不等。对于重性精神病,即患重性精神病需长期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定点医疗机构按床日标准和患者住院天数累计计算住院医药费用。这些病种的费用,新农合承担80%,患者个人承担20%。如果患者属于民政救助对象,个人负担部分由盟市民政部门按照医疗救助标准给予支付。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提高,以及物价成本的影响,部分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标准与实际诊疗出现了一定差距,本次调整将有助于保障参合群众权益,兼顾医疗机构效益。
总而言之,对于患者而言,本次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额度的增加,进一步缓解了患者因病致贫的现象。当然,对于政府而言,若想更好的促进医保体系建设,还需更好的发挥商业险在重疾保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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