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12月1日起,州与宁波两地医保互相委托结报对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2020-10-19
保险保额的规划

自12月1日起,台州与宁波两地医保开始互认:互相委托结报对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自此,长住宁波的台州参保人员和长住台州的宁波参保人员,都省去了看病报销两地跑的麻烦,可以在当地结报医疗费用。

台甬两个城市人员流动频繁,异地工作、生活的现象也普遍。记者昨日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从12月1日起,台州与宁波市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将正式启动。已按规定办理过在宁波市异地定点就医手续的市区城镇医保(医疗统筹)人员,可直接到宁波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费用委托报销;同时,宁波市参保人员在台州异地就医费用也可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这是台州首次在省内进行异地就医结算联动,即在对方城市工作、生活的居民,可实现当地看病、当地进行医保结算报销。“咨询的人很多。”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根据目前工作实际,台甬异地就医结算仍采取相互联网委托报销的模式。运作方式主要是:台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宁波市医保中心签订委托报销协议,互设费用报销窗口;费用报销的信息系统实现专线联网;双方各自明确可申请委托报销的参保人员范围,在规定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资料直接在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双方医保经办机构对各自垫付费用进行定期结算。

台州什么时候能与更多的城市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呢?对此,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回答,相关推进工作正在开展。根据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议的部署,下阶段,台州将实现在浙东五城市,即嘉兴、绍兴、宁波、舟山和台州的联网,参保人员在这些城市范围内可持卡就医异地结算。

相关知识

参保人员,9月1日起实施医保新规 各医院组建鉴定小组


9月1日起,武汉市开始实施一项医保新规定: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是否患有可在门诊治疗的重症(慢性)疾病,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医院组成专家组鉴定作出结论,而不再由某一位医生说了算。

武汉市共有高血压Ⅲ期、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26种重症(慢性)疾病,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治疗。但要享受这一待遇,参保人员必须先提出申请,由辖区社保处医保科初审认可后,再到其指定的医院进行重症疾病鉴定。鉴定合格领取门诊专用病历后,在门诊看病医保才会予以报销。

以往,指定医院对申请人进行重症疾病鉴定时,由某一位医生负责鉴定。鉴定结论交给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交给辖区社保处。新规规定,承担重症疾病鉴定的医院,应成立由分管院长、医务部门负责人、医保办负责人和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集体负责门诊重症鉴定。鉴定结论和病历资料封存后,由医院直接交给辖区社保处。

新规还对重症疾病鉴定和移交鉴定结果作出时间限制:医院医保办接收申请人的鉴定表及病历资料后,鉴定小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鉴定,并在鉴定表上签署鉴定意见。

附:我市城镇基本医保26种门诊重症(慢性)疾病

1、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2、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3、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4、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5、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6、肾移植术后抗排异;7、肝移植术后抗排异;8、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9、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10、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1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1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14、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1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血友病;17、系统性红斑狼疮;18、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19、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20、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21、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22、血管介入治疗术后;2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24、儿童孤独症;25、脑性瘫痪;26、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的)。

鉴定结果在鉴定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区社保经办机构。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称,由专家组集体进行鉴定,是为了使鉴定结论更科学、更权威

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可以转诊转院就医


吴先生:我参加了本市医疗保险,前段时间检查出患有脑血栓,现正在房山区一家定点二级医院治疗。最近由于病情需要,想到宣武医院去就诊,请问我转到宣武医院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该怎样办理转诊手续呢?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玉军:在本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是可以进行转诊、转院治疗的。你在办理转诊手续时,需要由正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并经该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核准后,即可前往你想要转诊的宣武医院就诊。转诊到宣武医院时,你必须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告知医生你是本市参保人员并使用蓝色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在看病过程中,你个人先用现金交纳门诊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妥善保存就医单据和转诊证明,如果你是在职人员,当全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时,及时报送本单位负责医疗费用管理的部门。经医保中心审核后,会按规定将医疗费用返还給你。若根据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治疗过程中,你只需交纳应由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均由医院记账。

有关具体内容请参阅《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23号)。

医疗费用,参加医保人员如何就医和支付医疗费用


参加医保人员如何就医和支付医疗费用参加医保人员如何就医和支付医疗费用

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挂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其次,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将按规定不予支付。

第三,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区分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还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亦即属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额”为止。个人也要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封顶额”以上费用则全部由个人支付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解决,个人帐户有结余的,也可以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

假定:某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看了一次门诊,发生医疗费用200元;两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分别为20000元和10000元,其中两次住院分别发生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等费用2000元和1000元;当地统帐支付范围按门诊和住院划分,住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为800元,第二次为500元,统筹支付范围费用的支付比例为90%,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那么,这些医疗费用该怎样支付呢?

1.门诊的医疗费用将直接由个人帐户支付,如果该职工个人帐户有500元,则支付200元,尚有300元结余。

2.对第一次住院费用的20000元,需要先扣除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疗费用2000元,再扣除起付标准800元,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的17200元,将由统筹基金支付15480元。

3.对第二次住院费用的10000元,需要先扣除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疗费用1000元,再扣除起付标准500元,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的8500元,可由统筹基金支付7650元,但由于第一次住院已经由统筹基金支付15480元,而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因此,对第二次住院费用也只能由统筹基金支付4520元。从该职工全年医疗费用负担情况看,总共花费医药费30200元,统筹基金支付了20000元,个人帐户可支付500元,个人需要负担9700元。

参加医保人员如何就医和支付医疗费用参加医保人员如何就医和支付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手续?


参保人员增加:参保人员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包括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鉴证。外地、外省市调入职工携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同时调入职工的个人帐户基金必须按国家规定转入我市社保处。企业每月20日前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增加花名册》,申报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并在次月10日前到地税部门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初次参保的职工需带一寸照片一张同时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人员的减少:企业必须携带减少职工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附报材料如退休审批表、解除合同的证明、死亡证明和原始火化发票等(若交通事故死亡还须出具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到就业处职介所一楼大厅或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企业需于每月20日前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减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退工手续,办理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封存手续,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发放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单。若在职人员死亡除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外,带需附报资料到退管科办理供养直系亲属、丧葬抚恤待遇审核手续,经审核后凭支付凭证并带收据到社保处财务科领取丧葬抚恤等费用。

参保人员异地医疗保险转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居民医保转移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最近,有人咨询:退休后想把自己的职工医保转到外省,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从2010年7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中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已经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参保人员异地流动后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转出后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在市医保局及各分局经办窗口接收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后完成以下手续:

①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参保凭证,参保凭证一式三联。②生成《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③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第三联及《信息表》邮寄到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邢台银行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开通多种服务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邢台银行作为唯一代扣代缴指定银行,日均接待客户数量陡增。开通24小时夜间缴费、移动终端设备进社区为居民办理……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尽快完成缴费,近日,邢台银行开通多种服务方式,搭建多渠道缴费平台,进一步便利参保人员办理业务。

所有营业网点均开通缴费业务开设一家24小时夜间缴费网点

昨日9时30分,在邢台银行营业部,一进门记者就看到,大厅服务台张贴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相关知识,大堂经理不时给办理业务的市民讲解着办理流程。大厅里,很多市民在等待办理医保缴费业务。

记者看到,所有窗口都全部开通,方便市民办理缴费。不时有工作人员给老人和孩子送去热水和面包等。市民张力是给女儿的医保缴费的,她说:“怕人多,一早就来排号,快轮到我了。”

中午12时,工作人员给正在等待但还未办理好业务的市民送来免费盒饭。

邢台银行运营部总经理聂英杰说,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相对比较集中,为了参保人员方便办理业务,该行简化业务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增设窗口,增加业务人员,协调县域分行职工充实窗口办理业务。目前,市区所有营业网点的全部窗口均已开通,办理医保缴费业务。

如果您白天工作繁忙不便办理业务,不要紧,该行开设了一家夜间缴费网点,位于中兴大街的邢台银行营业部24小时接受参保人员缴费业务。提醒您注意的是,23时至次日1时为系统日终结账时间,不可办理业务。

家门口就能缴费五大街道办事处设有办理点

昨日上午,住在羊市街便民市场附近的居民张红,直接在西大街办事处“办理点”办理了医保缴费。她说:“真是方便,不用再跑到银行排队了,家门口就交了。”

不用去银行排号,也许您在家门口就能缴费了。为了方便参保人员缴费,邢台银行携带移动终端设备进社区为居民办理业务。目前,邢台银行在西大街办事处、南长街办事处、西门里办事处、北大街办事处、泉东办事处五处设立了“办理点”,如果您离“办理点”比较近,可直接去“办理点”办理。

该行营业部负责人李辉说,桥西区户籍的参保人员要去该行桥西区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桥东区户籍的居民要去桥东区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移动终端机办理业务不受限制。

在这需注意的是,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在参保时需要先全额缴纳费用,然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残疾部门申领财政补助。对今年新参保和转入人员的要求是缴费后需在缴费期内把缴费回单和“代扣代缴”协议交回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否则,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视为参保失败。

参保人员,在宁波注射乙肝疫苗可以刷医保卡


根据宁波市医保最新政策,乙肝疫苗注射费用,可由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仅如此,该资金还可用于支付该职工近亲属或配偶接种部分疫苗的相关费用。

宁波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可以用于本人及其亲属、配偶相关疫苗接种费用的支付。可以支付的疫苗种类为:流感疫苗(包括儿童流感疫苗、成人流感疫苗)、肺炎疫苗(23价肺炎多糖疫苗、7价肺炎结合疫苗)、狂犬疫苗和乙肝疫苗(10μg、20μg和60μg乙肝疫苗)。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本人使用相关疫苗的,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医保卡结算。在未列入医保定点的本市县级以上(含县级)疾控中心发生的相关疫苗费用,由参保人员在发票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每个有历年账户余额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以零星报销时间为准)为近亲属或配偶报销相关疫苗费用最多不超过3个人次。3个人次指报销的人次数,不同疫苗或不同使用人同时报销,人次分别计算。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近亲属或配偶在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或县级以上(含县级)疾控中心使用相关疫苗,先由使用人自费,再由参保人员本人在发票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随带身份证、《医保证历本》、亲属疫苗费用票据,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参保人员与近亲属、配偶的关系由参保人员本人在零星报销时签字确认,医保经办机构按零星报销的办法支付费用,取符合规定的疫苗费用与历年账户余额之间的最小值。

参保人员,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出了明确意见及要求,旨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切实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转移接续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省流动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青海省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无锡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基金的转移额为个人缴费部分按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转移比照国办发6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在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方面,参保人员在由相应的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时,转移本人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累计记账额,继续由转入单位采取记账方式管理。参保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在非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或者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保障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由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后,原实账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转移接续,同时其到新就业单位后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可采取记账方式管理。

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参保人员同时存续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参保人员,洛阳市:10月1日起,本市居民可在20个城市在当地经办部门异地就医结算


近日,记者从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洛阳市已经与杭州、南宁、长春、青岛、三亚5城市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委托审核报销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协议,从10月1日起,洛阳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上述5城市看病,可直接在当地经办部门报销医疗费用。

至此,洛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扩大到20个城市,之前已开通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沈阳、哈尔滨、西安、武汉、南京、深圳、福州、成都、长沙、长治。

“异地就医报销的手续很简单。”洛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参保人员在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到当地指定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就诊病历复印件、有效的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出院小结等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以及在当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卡主必须是本人)。参保人员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须同时提供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处方明细或结算单。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参保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及联系电话。

综上所述,随着与5城市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委托审核报销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协议,洛阳市异地就医结算医院增至20个城市,很大程度上便利居民进行异地看病及时报销。

参保人员,10月起针对单病种,重庆将执行新的医保报销方式


今年10月1日起,针对单病种,重庆将执行新的医保报销方式。今(25)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卫计委下发通知,对我市单病种医保结算问题进行说明。按照规定,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95%,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85%。

报销覆盖入院到出院两种费用不算

所谓单病种结算,是指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疾病门诊就医治疗时,以病种为单位计价,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分别按病种定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种结算方式。

哪些费用可以报销?规定指出,单病种医疗费用范围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包括患者从确诊入院到出院期间,花费的诊查、化验、检查、床位、治疗、手术、护理、药品、医疗耗材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费用都在报销范围内。按照新规,有两种费用仍需参保人自己掏钱,分别是床位费超标部分、空调费、陪伴费等政策规定应自费的服务设施的费用;特殊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超过医保限额以上的费用。

报销分两个险种是否退休将影响比例

根据参保人员险种、年龄、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有所不同。按照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分为在职、退休两种情况。其中,在职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90%、二级报销87%、三级报销85%。退休参保人员在一至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均可报销95%。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分为一档、二档两种情况。其中,一档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80%、二级报销60%、三级报销40%。二档依次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是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85%、二级报销65%、三级报销45%。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2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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