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重庆多项医改走在全国前列

2020-08-24
保险营业区弱改发展规划
市人大针对医改仍存在的问题“把脉”开出“药方”

重庆市启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4年以来,取得了哪些成绩?又存在哪些问题呢?昨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称,重庆市围绕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5项重点内容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市人大调研组对这些问题“把脉问诊”,“对症下药”。

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报告高度肯定了医改取得的成效,并称“重庆市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比如,重庆市打破城乡居民户籍界限,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省级统筹,统一“参保政策、待遇标准、信息系统”;建立药品交易所,所有产品挂牌价与全国各省市药品中标均价相比整体下降9.22%,有效降低了药品采购成本。

此外,重庆市基本药物制度率先延伸到村,较早在全国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等。

看病贵看病难依然存在

医改4年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

市卫生局局长、市医改办主任屈谦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相关报告时表示,门诊与住院医保报销政策不尽合理。目前普通门诊主要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保报销只限于癌症病人晚期化疗等重特大疾病;住院报销相对门槛较低,报销比例相对较高,一些患者可门诊治疗的小病也选择住院治疗等,造成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浪费。

此外,现行512种基药目录存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种类不全的问题,基药目录中部分低价、利薄、有效的药品,药企不愿或不再生产,出现“死药”现象。

同时,基药使用政策尚不能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明年实施50种单病种付费

接下来医改制度该如何继续完善呢?

屈谦表示,将合理调整各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政策,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报销比例,降低大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引导群众基层就近就医。

在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方面,将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医保基金年度预算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明年起全面实施50种单病种付费。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测结果互认、处方点评和一日清单制,加大对重复检测、开大处方、滥用药品等行为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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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改新亮点 广州社会办医有望纳入医保报销


近年来,医改进程不断加快与深入,近日广州地区又传来好消息:社会办医可能纳入医保定点范畴,外资医院看病也可能进行医保报销。由于广州地区偏远地区医疗水平相对较薄弱,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14%,门诊服务量只有全市医疗门诊量8%,住院才占5%左右。为鼓励社会办医走进偏远地区,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规划调整和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那么,鼓励社会办医究竟侧重哪些地区?专家介绍,将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在广州市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如从化、增城、花都等地,举办二级以上规模的大型医疗机构;优先考虑发展短缺的专科医疗机构(中医、康复、护理、肿瘤、儿童、精神卫生、老年病和慢性病等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全科医生、名老中医独立开办个人诊所或与他人联合开办合作制诊所,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不断做大做强。

为此,广州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办法》,其中涵盖多项实质性扶持措施。

首先,审批方面,规范和简化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审批程序,实行并联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执业医师定点执业注册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其次,在用地方面,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用地统一纳入全市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凡具有医疗卫生使用性质的独立用地(非租赁)和用房(租赁),均可作为举办医疗机构的选址。

而对普通市民而言,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将纳入医保定点范畴显得更有含金量。《办法》规定,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民政部门申请并获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纳入广州市社会保险、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享受与同等级、同类别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社会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

医疗机构,佳木斯市医改重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4日下午,记者从市医改协调推进会议上获悉,佳木斯市医改重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医改工作成绩在全省位次逐年前移,去年已跃居全省第二名。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参合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9.48%;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3%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75%,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20种重特大疾病救治纳入保障范围。

佳木斯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额达6342.8万元。以同江为试点,创新实施了“三制、两集”模式。创新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市直各医院已进入实质性集中配送阶段,五县(市)四区医疗机构正陆续推进。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三年来总投资1.3亿元,新改扩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5万平方米;投入资金1339万元,配备医疗设备3957台件。行政村1名村医工资被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政策购买、统一预拨、强化管理、严格考核等方式,全面落实国家10类41项公共卫生服务。10家三级医院分别与61家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298名医疗专家签订合作协议,让广大群众足不出市就能享受国内一流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河南出台政策规范和支持鼓励社会办医办养老医疗机构


审批手续简化,土地使用具有优先权,水电气暖享受收费优惠……24日,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支持政策的意见》,送出12项“大礼包”鼓励社会办医、办养老医疗机构。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放开办医限制,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是私企还是个人,都可以申请开办多种类型的医疗机构。《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当地“120”急救网络和确定为交通事故定点救治医院。同时,进一步放宽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院的范围,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可以扩大到所有省辖市。

政策方面:各部门要一路绿灯

在审批方面,我省明确,发展改革、卫生、民政、商务、工商、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登记手续,不得设置地区壁垒和部门壁垒。

金融方面,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当地政府可给予贴息支持。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为社会办医疗机构融资进行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土地方面,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

价格方面:享受公立医院同等优惠

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可以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社会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城同价政策,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属于营利性质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凡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按程序及时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执行与同级公立医院相同的支付政策,并及时结算和划拨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

权利方面:可不参加药品集中采购

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不参加政府药品集中采购活动,拥有自主采购和使用药品的权利。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药品零售价,不得高于同期、同厂家、同品规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确定的限价。

我省还将进一步推动公立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等辅助检查项目委托给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实现资源共享。

另外,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对其投入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即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截留、挪用或侵占。

自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后。河南省政府提出了多项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建设,此次政策的出台大力推进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一体化建设。

商业保险,钱用在刀刃上 青海医改奔前列


青海坚持整合有限财力用于医改,去年青海公共财力仅319亿余元,支出超过1000亿元,其中七成以上投向民生领域,医改则是民生的大头。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青海城乡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400元,其中政府投入360元,比“国标”多120元,今年并轨后达到470元,继续领先全国水平。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说:青海条件艰苦,更应关心各族群众的健康,医改是保健康、奔小康的重大民生工程。“把有限财力要用到刀刃上,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更多医改红利,惠及更多群众。”省长郝鹏在省政府常务会上发出动员。

在医改领域创新方面,去年9月“先交押金后住院”的传统模式被改变,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对参保人员实行“先住院、后结账”。今年起在现有基本医保体系基础上,按人均50元标准,在全省范围引入商业保险,为群众办理大病“再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个人自费超过5000元的,纳入大病商业保险按规定二次报销。有了这“双保险”,全省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达80%。

本次青海的医改举措算得上一次重大尝试,并且改革之后明显能够看到成效。这也体现了国家政府会将更多的财力投入到关系到民生的领域中。当然社保是一方面,没有社保的人群又该如何呢?建议可以考虑商业保险,能够更好的降低经济压力。

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了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其中涉及一些医院等级升级、名称变更、地址变更、机构类别变更等。其中石景山八大处中西医结合医院也将从3月1日起恢复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保结算。

此外,北京市和平里医院等级由三级合格变更为三级甲等;北京市回民医院等级由二级甲等变更为三级甲等;北京广仁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广仁中西医结合医院,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第三棉纺织厂职工医院等级由一级变更为三级,名称变更为北京朝阳中西医结合急诊抢救中心,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由三级合格变更为三级甲等;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医疗机构等级由二级甲等变更为三级甲等。

北京石景山八大处中西医结合医院此前曾被中断执行医保协议6个月,近期,石景山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市医保中心分别对北京石景山八大处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了检查,认为该院整改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与北京石景山八大处中西医结合医院恢复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该院于3月1日起恢复医保费用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无锡医改新政新增14种疾病进行医保范畴 百姓只需支付30%


看病贵、看病难一直是困扰每个患者的老问题,那如何才能让患者不必再为层出不穷看不懂的项目买单,减轻看病负担?按病种收付费成为主要的探索方式。11日,记者了解到,无锡市人社局、卫生局、物价局和社保中心联合出台了《贯彻实施省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无锡市将儿童白血病、胃癌等14种疾病试点按病种付费,职工参保人员只需要支付总额的20%,居民医保支付30%,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实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指定医疗机构将有卫生部门进行选择确定。

14种疾病纳入试点

长期以来,在我国医疗付费机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一直是按项目付费制度。按单病种限价收费,即是针对患者所患疾病,由医生专门为其制定一个最简洁、有效的治疗方案,对患者所接受的所有检查、用药、治疗、手术耗材都按照严格标准收费,在此基础上对整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有助于挤干医疗费用的虚高水分。为推进付费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费用负担,日前,无锡市人社、卫生、物价和社保部门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联合发文,部署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近日,无锡市人社和卫生部门确定了14种发病率高、治疗方法相对成熟、疗效确切、个体差异较小、费用相对稳定的疾病治疗试行按病种付费。如儿童白血病中的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单病种收费为8万元,其中包括床位费及陪护床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麻醉费、特殊医用材料费等项目,在治疗过程中使用到的抗生素、血制品按照实行支付费用总额控制,总控费用为12万元/例。包括血栓性外痔在内的18种日间手术病种也纳入总额控制试点,其中总额费用最高的是全麻单侧的声带良性肿物手术,5880元;总额最低的是局部浸润麻醉的耳前痿管切除手术,总额为1120元。

在《通知》中,对病种临床路径和住院流程,其中包括适用对象、诊断依据、治疗方案、住院天数以及检查项目都做了明确规定。实行单病种收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将由市卫生局按规定选择确定。

除个人部分,医保和医院直接结算

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且不受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限制。

参保人员在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按病种治疗的医疗费用,按照病种收费标准和除外内容(医用材料按医疗保险规定的自理比例执行)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20%、居民医保30%的比例,由个人负担。其余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实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中,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实行总额控制(不包括日间手术病种)。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与经批准开展按病种收付费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专项服务协议,就收治对象、就医管理、费用标准、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规定,记者了解到,《通知》中所规定的病种收费价格按照定额收费标准执行,实施一年后再按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可知,无锡医改的重心是政府职能转变,焦点在于政府职能部门间的权力转移:医管中心作为政府出资人的代表,和卫生局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对所有9家市属公立医院直接管理的职责,统一管理市属公立医院的资产、人员、医疗业务的开展及其质量。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3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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