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我国拟下调企业年金缴费上限 年金制度并轨迈出第一步

2020-07-01
年金保险规划

昨日,人社部公布了《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我国拟下调企业年金缴费上限看齐职业年金相关规定。专家将此举称为年金制度并轨迈出的第一步,叠加《征求意见稿》中拟新增有关企业终止年金缴费等内容,企业将有望在企业年金缴纳上掌握更多的自主权。

根据昨日人社部与《征求意见稿》同时披露的相关说明,截至去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企业7.5万户,参保职工2317万人,基金累计结余9526亿元,本次修订中,《征求意见稿》将企业缴费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调整为8%,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调整为12%,并明确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人社部表示,这样调整,主要考虑是和职业年金办法的筹资规模大体一致,同时给予企业自主空间。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评价称,从这项规定的修订可以看出,中央确实在积极地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并轨,从缴费比例切入相对容易操作。

曾有业内专家向记者透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年金缴纳免税上限企业和个人分别是4%、5%;其次,目前我国大多数缴纳企业年金的企业都是央企、国企,按照国资委的相关规定,这些企业缴纳上限是个人、企业均为4%,“因此,实际上,大多数企业为免缴税或符合相关规定,缴纳比例都达不到人社部此前确定1/12+1/6的上限,这项规定已长期沦为了一项‘空头政策’”。

不过,齐传钧等多位业内人士也表示,本次修订,中央所释放的为企业减负的信号还是十分明显的。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拟在《企业年金规定》中增加企业年金变更、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以及终止企业年金的条件等。具体来说《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企业与职工一方可以根据本企业情况,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经协商一致,变更企业年金方案;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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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信托制度的特征


企业年金信托制度的特征是什么?企业年金信托是指以信托之方式管理企业年金的制度。具体的说就是,委托人(开展了企业年金的企业或者企业年金基金)将计提的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把企业年金基金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对年金基金进行管理和处分,从而实现年金的保值、增值,并在企业员工符合规定条件时对其发放年金的一种信托。

企业年金信托制度的特征:

1、受益人保护制度

在企业年金信托中,委托人行使这种权利时不能剥夺受益人依据他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应当享有的权益。

2、受托人资格认定制度企业年金信托的受托人不仅应符合信托法的规定,而且也应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专门规定。这种规定的一般内容包括:自然人无权经办企业年金信托;具有一定的资本金规模;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经营能力;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等。

3、投资安全保障制度主要体现为年金资金投资比例限制和最低收益原则。

一、我国企业年金信托的基本状况

企业年金制度作为现代多支柱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其直接目的是提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水,同时也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企业年金制度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并且日益成为各国养老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所关注的焦点。我国也正处于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阶段,如何建立一个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企业年金制度,对于建立一个完善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此,我国立法选择了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在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模式上,立法采用了信托模式即实行企业年金信托。

二、我国企业年金信托制度存在的问题

1、企业年金发展缺乏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持尽管发展信托型企业年金在我国已经立法成规,但是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毕竟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对发展企业年金的作用目前主要限于一般性指导,还缺乏 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及外部监管机制,特别缺乏同步规范、引导企业年金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年金的发展容易受金融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些潜在风险。

2、企业年金激励性政策优惠的缺失国家发展企业年金,应该给企业提供税收“扶持”,并且税收的优惠政策要始终贯穿在企业年金的征集、运营和福利分配的整个过程当中。我国现行税法中只有一些有关社会保障的税后优惠政策,但没有具体的企业年金方面的税收优惠。

3、企业年金管理构架的不健全企业年金的政策性很强,企业年金制度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于能否建立一个健全的企业年金管理运作构架。具体包括主体与制度的层面上。

4、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的不畅通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原则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稍有不同,主要在于两者的建立原则不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建立的,它是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是“保命钱”。而企业年金基金是企业和职工依据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是基本养老保险金之外的补充养老金。只有保持较好的盈利性,才能吸引更多的职工参与企业年金计划。

三、国外企业年金信托与我国年金信托

1、日本年金信托方面日本的企业年金信托分为三种:个人年金;企业年金;公共性年金。在信托的过程中,信托银行只起投资顾问作用,在财产经营上的特权,但无照顾受益人利益的义务。

企业年金由信托银行管理、经营和支付,企业要分别与职工和信托银行签订年金合同。职工先将本人应负担的保险费交给企业,再由企业将职工所交费用和企业应负担的费用交给信托银行或人寿保险公司。信托银行和人寿保险公司可以运用这笔资金进行投资,投资方向包括国债、贷款信托、动产信托、股票、不动产以及外汇证券等。

2、美国的私人养老金计划

私人养老金计划,不是由雇主或企业自己管理的,大多数是由雇员代表组织成立一个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并雇用专门的管理人员从事具体的管理工作和投资运营。

私人养老基金一般委托人寿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或个人受托人作为代理进行投资。

基金进入信托投资机构后,其投资方向主要有:

(1)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一般来说收益较低,但回报率比较稳定,风险小。

(2)公司股票、海外投资和房地产业。后三项投资的共同特点是投资风险大,但预期的收益率也比较高。

3、中国的年金信托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年金一律采取信托模式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推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模式明显借鉴了美国的企业年金管理模式。

四、年金信托计划特点

1、合法性:信托计划属资金信托业务。作为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客户资金信托,开展投资理财活动,信托公司(受托人)具有经营该项业务的合法资格;

2、长期性:年金信托属于长期性的资产管理,从资金信托合同成立之日起,只要企业(委托人)愿意,信托计划可以一直持续;

3、安全性:企业年金一经信托,即具有破产隔离、债务隔离的特点,不受委托人、受托人自身经营状况好坏的影响及债权人的追索,使其能在相对封闭、安全的环境下运行,保持了信托资金的相对独立性;

4、收益性:通过专家理财,以稳健的投资组合管理资金,谋求稳定良好的收益;

5、方便性:该计划设立专门帐户,手续简单,操作方便。可根据管理协议及时调整合同事项,比如员工人数、参加金额、领取时间、退出等;

6、流动性:根据每年年金进出预测,合理安排资金头寸,保证领取。同时,也可根据委托要求,设计以受益权为担保的短期融资方案。

保险知识,成功理财第一步 保险


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不确定的风险常常不期而至,而购买保险正是有效分散风险的一种方式。此外,保险还兼具投资理财的功能。处于人生的不同阶段,保险规划的侧重点也各有不同。正所谓:理财的第一步就是要购买足额的保险,而缺乏足够的保额很可能会导致一个合理的投资计划全盘皆输。

★理财建议

婴幼儿阶段(0至3岁):储备教育金不算早

3岁前的婴幼儿身体免疫系统不完善,容易受到各种疾病的侵扰,会面临很多外界的危险。另外,由于教育费用将占孩子养育费用的比例较大,所以有必要及早开始规划。

首先,可为孩子交纳一份少儿住院互助金,1年50元。其次,如果医疗费不能由父母单位报销的话,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一部分医药费。

家长可在孩子的婴幼儿阶段利用费率低的优势,为其购买保障期限较长、能够兼顾不同阶段疾病发生规律的重大疾病保险。未来一旦遇到健康问题,能够减轻父母的经济压力。重大疾病保险分为两类,同样是10万元保额,有一年几百元的消费型产品,也有一年2000多元的返还型产品,可根据经济状况、消费观念按需选择。

教育费用是每位家长都要考虑的问题,购买教育金保险可以有计划地为孩子准备一部分教育金。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教育金保险的特点是:在与不同阶段教育相对应的时间段拿到确定的数额,时间上更有针对性。从购买的时间上看,选择在每年的上半年购买比较合适,这样可保证在开学前领到教育金。

学龄前阶段(3岁到18岁):健康风险是此时关注重点

3岁以后的孩子可以购买一份幼儿(学生)平安保险或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保险卡单,费用较低。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医疗等,同时可对前期购买的类似保险产品进行适当调整。在经济许可的情况下,拥有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更有利于防范健康风险。

另外,教育金的准备虽然重要,但由于投资期限较短,收益率较低,所以不建议10岁以上的孩子开始购买教育金保险。求学阶段(18岁后):借保险费培养孩子理财观念

学生的各项活动较多,意外风险依然存在。此外,由于一些保险产品已经到了领取的时间,另有一些保障期限已经终止,所以有必要检视已拥有的保单,视保障状况和经济情况进行调整。

在具体品种选择上,可结合学校统一的保障进行综合考虑。重大疾病保险方面,如果原来买的是针对少儿重大疾病的产品,这时则该开始购买成人重大疾病保险了。费用方面可以先由父母来交,工作后由孩子承担,这样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理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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