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也有坑的时候啊!等待期后生病也会被拒赔?

2020-02-12
做保险后的人生规划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来自河南的姚女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在第二年由于身体不适去医院进行检查时确诊为乳腺癌。在姚女士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结果保险公司以姚女士在保险公司留的地址为虚假地址为由拒赔。为此姚女士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裁决,虽然姚女士未准确填写家庭住址,但不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并不影响公司承保。故判决保险公司理应正常赔偿姚女士保险金。

从这条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买保险本身是对自己或家人增添一份保障,但对于买保险或者理赔过程中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也要引起重视,不然由于对这些事项的忽视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可就不划算了。

想要了解保险公司为什么可以拒赔,首先,保险公司拒赔一般会有一下几种情况:

一、未按时进行保单缴费

通常我们所购买的保单有固定缴费期,我们需要在固定缴费期内进行保单缴费,如果过缴费期未进行正常缴费,保险公司将拒绝进行理赔。保单缴费时间点我们可以按照以下进行划分:

1、按期缴费。在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进行保险理赔。

2、超过缴费期60天内。在此期间为保单宽限期,我们购买的保单处于正常承保状态,若在此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正常进行理赔,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欠缴保费。

3、超过缴费期60天但未到730天。在此期间主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此期间保险公司拒绝进行保险理赔。我们可以在此期间进行效力恢复,但需要客户提供相应的健康告知、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且我们也需要补交相应的保费、利息等费用。

4、超过缴费期730天。在此期间主险合同效力终止,视为合同失效,我们无法恢复保险合同,想要承保只能重新进行投保。

二、未进行健康告知

我们在新闻中看到的拒赔新闻大多是因为未进行健康告知导致的。那么什么是健康告知呢?

在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保险公司对于健康告知是采用询问的方式进行的,也就是说问到什么回答什么,未问到的可以不用主动告知。通常保险公司会采用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看似简单的一张表,牵扯的问题都是跟我们切实利益有关的。所以,买保险时一定要对健康告知高度重视。

那为什么又这样规定呢?其实是处于两个方面,

第一,保险公司出于省心省力的前提,将一部分不需要体检的或者有加大理赔风险的用户筛除,同时也不需要投入较多的体检成本。

第二,对于客户保险费率及特殊情况处理,比如加费承保、除外承保等。同时还可以减少赔付风险,保证保险公司正常运营。

另外,健康告知也是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所以,健康告知一定要重视起来!还有就是,我们的健康告知以医院的数据记录为准,自己或旁人判断可是不算的哦。

并且,保险法同样规定只有投保人因为故意和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才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而类似家庭住址等非重要事项,不影响正常核保状态下,保险公司是无权拒保的。

我们在投保是只要做到不故意隐瞒、不过度告知即可。

三、忘记了进行健康告知怎么办?

有些时候,在投保时可能会出现忘记自己曾经疾病史,那在保险理赔时是不是就不会赔呢?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看,是身体指标异常还是疾病史。

如果是身体指标异常,如果不会影响核保或这些指标不在保险公司健康告知范围内,不需要告知。

如果是疾病史或影响核保的身体指标异常,且在保险公司健康询问范围内。

1、在犹豫期内,直接退保,然后重新投保。这样可以免去保险公司接到补充告知后解除合同,白白损失一年的保费。

2、度过了犹豫期,不建议采用健康告知补充,建议在同一保险公司再购买一份保险,在投保时进行如实健康告知,保单客户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犹豫期内退保。将来万一出险,保险公司必须理赔。

因为根据《保险法》第16条中有规定,保险公司如果已经知道客户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但过了30天保险公司还没有解除合同,将来客户万一出险,保险公司就不得以客户隐瞒体况投保来拒赔了。

总结

对于购买保险,在投保时一定要注意健康告知,这是保险理赔的关键点所在。同样的,如果我们在就医时,同样要注意医生对于我们的病例的填写一定要准确,以免保险公司误会我们是带病投保。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得到保障,理性投保,避免踩坑!

扩展阅读

为什么有时候会被保险公司拒赔?注意别做三件傻事


买保险都要先填健康告知,面对密密麻麻的几百个字,有些人根本没耐心看。也有人硬着头皮看完,却越看越糊涂

比如3年前的感冒发烧,5年前的意外受伤,这些到底要不要告知?不告知的话,以后会不会被拒

赔?

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健康告知都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技巧?以及如何快速带病投保?

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健康告知,这3点要了解!

(2)不符合告知,怎样才能顺利投保?

(3)未如实告知,会不会影响理赔?

一、健康告知三大误区,一定要避开!

买保险,健康告知是一道绕不过的坎。然而隔行如隔山,普通人要做好告知并不容易,甚至会陷

入以下三大误区:

误区1:只要没过住院,健康告知全填否

曾经有不少朋友跟我说,买保险时代理人告诉她:只要没有住过院,健康告知可以全填否。

这种错误的做法可谓由来已久,甚至一些保险公司就是这样给新人培训的。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没有住院就查不到医疗记录,我曾经分享过,保险公司的调查手段多得很。

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只要健康告知问到了,都是需要如实告知的,要不然日后理赔就很容易产

生纠纷。

误区2:凭感觉填,马虎应对

也有一些朋友觉得,自己能吃能喝健康得很,根本就没有把健康告知放在眼里,随便签个名就买

了。

过了一段时间才想起来,体检时医生说自己有些小问题,结果翻开体检报告一看,甲状腺结节、

乙肝病毒携带都赫然在列……

虽然这些疾病一般都不需要治疗,但对买保险却影响不少,有可能需要加费、除外、延期,甚至

拒保,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误区3:担心拒赔,全部告知

还有些朋友对理赔过分担心,为了避免以后扯皮,力求把过去几十年的病史全部告知保险公司。

例如几年前的感冒发烧、身体擦伤等,甚至把一些没有确诊,仅仅是自己猜想的“疾病”都悉数

告知…

这样做不仅增加了核保员的工作量,有时候还会影响到自己正常投保。

比如说,小A最近睡眠不足,经常觉得头痛。如果如实告知了,但又没有具体的检查报告,有些

核保员出于谨慎考虑,可能就会直接延期。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3个典型误区,相信不少人都中过招。那到底应该如何告知呢,下面小编和

大家继续聊聊。

二、掌握三点,轻松搞定健康告知

虽然健康告知只有区区几百个字,但外行人想一次性就填对并不容易。在这里,小编也总结了3

个技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有问就答,不问不答

我国大陆实行“有限告知”,即问什么答什么,没问到的可以不用告知。这点在《保险法》第十

六条也有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询问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况,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换句话说,保险公司没有问到的,投保人无需告知。

举个例子:瑞和定寿的健康告知问到:被保人是否有肝硬化?

根据这条问询,不管你是乙肝病毒携带、小三阳,还是大三阳,只要不是肝硬化,都不需要告知

保险公司。

2、注意问询的时间范围

健康告知问到的病史,都是有具体时间范围的。我们看看下面的例子:

被保险人过去1年内是否存在健康检查异常,或长期服药超过1个月?

如果你在规定的时间内有相关病史,这样是需要告知的。但如果你是1年前的检查异常,或者服

药仅半个月,那就可以不用告知。

也有一些问题的时间跨度会更长一些,比如说:被保人是否曾经住院接受治疗?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你是去年住院,还是30年前住院,都应该如实告知。

3、提前准备病历

健康告知涉及大量医学名词,但我们普通人毕竟不是医生,很难记清楚自己所有病史。

小编建议大家,在填写健康告知前,最好把自己的病历和检查报告准备好,以便自己核对。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也会根据我们的病历记录,去判断有没有如实告知。健康告知没

问题,理赔才能顺顺利利。

因此,我们平时就要保存好病历,同时注意病历信息的准确性。

昆仑健康保2.0

三、不符合健康告知,怎么办?

现代人工作压力大,只要去体检,多多少少都会查出一些健康异常。虽然医生说问题不大,但却

无法直接通过健康告知。

如果你也遇到同样的问题,以下两个方法可以帮你快速投保。

方法1:智能核保

智能核保是我们的优先选择。这种方法非常方便快捷,只需回答几道问题,马上就知道能不能投

保。

以甲状腺结节为例,投保昆仑健康保2.0,如果近半年内的超声分级为1-2级,通过智能核保就可

以正常购买。

而且在智能核保时,一般都不需要填身份证号码,就算最后没有通过,也不会留下拒保记录,更

不会影响你购买其他保险。

方法2:人工核保

智能核保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新事物,暂时还无法完全取代人工核保,一些比较复杂的疾病,还

是需要核保员来审核。

四、健康告知随便填,熬过两年一定赔?

说到健康告知,相信不少人都听过这种说法:

买保险时,健康告知可以随便填,就算带病投保,《保险法》规定两年后就一定要赔。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先来看看《保险法》第16条:

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合同成立2年后,保险公司不

得解除合同,如果出险,应当理赔。

假如仅按字面意思理解,确实会让部分人产生误解。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超过两年仍然被拒赔的

案例比比皆是。

小编说一个真实的案例:

王某在2009年投保了重疾险,2013年申请“终末期肾病”理赔。但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王

某在投保前就已经确诊“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于是发出了拒赔通知…

王某这种是典型的未如实告知,虽然已经熬过了四年,最终经过法院审判,还是维持了拒赔结论

总之,熬过两年后能不能赔,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法院判决,结果也有可能不同。

五、常见问题答疑

除了前面提到的一些实操技巧,不少人对健康告知还会存在一些疑问:

1、投保后才发现未如实告知,怎么办?

按正规的流程,未如实告知是应该进行“补充告知”的,联系你的保险代理人就可以操作。

如果未告知的是普通感冒发烧,补充告知是不会影响承保的。但如果是结节、高血压等疾病,补

充告知后,有可能会被除外、加费,甚至解除合同。

还是那句话,如实告知是顺利理赔的前提。假如被解除合同了,可以尝试投保其他保险公司。

2、投保前,要先去体检吗?

为了避免日后的理赔纠纷,很多人想在买保险前体检,以证清白。对于这种想法,小编非常理解

,但是完全没必要。

我在前面也强调过,根据现有的病历资料来告知就可以了,将来理赔也完全没有问题。万一检查

出什么身体异常,反倒会增加投保的难度,纯粹是节外生枝。

而且普通的体检是无法查出所有健康问题的。

总结:

有的人对健康告知不以为然,也有的人认为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用来拒赔的洪水猛兽,其实这些

想法都是不对的。

小编希望帮助大家掌握一些实操技巧,在买保险的路上走得更加顺畅。

如今网上买保险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智能核保、线上人工核保日趋成熟,加上5G时代的来临,

保险科技力量会日益强大。

买保险会被保险公司拒赔的那些事儿_保险知识


保险白买了,这并不稀奇——因为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保险金!投保时你需要知道这些事儿,才能将拒赔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小心保险代理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你完全信奉保险代理人是专业人士,交给他们全权处理没问题,那你就要小心了,因为,在保险业务销售过程中,存在保险代理人明知投保人存在保险免责条款中所列明的疾病,仍诱导投保人投保并缴纳保费的情况。

曾经有一个案例,陈女士在投保时已经患病,但保险代理人在知道的情况下没有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且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上签了字。陈女士病故后,其丈夫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陈女士投保时“隐瞒病情”为由拒赔。打官司期间,保险代理人的证词没有被法院采用,最后,陈女士丈夫败诉。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代理人投保时,就要特别留意相关条款,看自己是否真的适合保险条款。切不可认为,只要保险买到手了,就一定能生效。

“代签名”投保未必无效

以前,一份保险合同若要生效,必须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出险需要理赔时保险公司会对签名字迹进行确认,如果签名对不上便会拒赔。新《保险法》颁布之后,已经把“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中的“书面”两字去掉了。如替家人买保险,只要家人同意,是其真实的意思表达,那么代签也是有效的。但是,无论何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时进行亲笔签名都是最稳妥的。

报案要及时,避免超过时效

很多保险合同条款中都有“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的规定,《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此条文对“及时”没有明确定义,保险公司若以“未及时报案”为由拒赔,投保人可以通过诉讼手段为自己争取利益。但是,被保险人最好还是在保险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报案,这样保险公司就不会有超时的说辞了。

意外受伤致病身故可获得部分赔偿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意外伤害类险种,因为意外受伤引发了疾病,最终因为疾病去世,那么他的意外身故赔偿金很有可能遭到保险公司拒赔。问题出在死亡条件和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上。疾病死亡还是意外死亡,会导致截然不同的赔付结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被保险人需要利用近因原则,证明疾病的发生与意外受伤有必然的联系,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存在,一般需要医生的鉴定证书,即使不能获得全额赔付也能获得部分赔偿金。

伤及自家人,涉嫌骗保要小心

自家人被自家车撞死会不会被拒赔?答案是:会!因为涉嫌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骗保,属于法律规定的责任免除条款。一旦发生类似悲剧,只能想办法证明事件是意外引起,主观没有故意情节,但这种情况无论是取证还是打官司都比较困难。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寿险、家庭财产险以及其他责任保险中都会有“免责条款”,虽然这些条款在表述上会有一定差别,但都会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因此,投保人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阅读,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自杀别急,先“等”两年

有些人觉得生活过得很累,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他们打算先买保险再自杀,希望死后可以给家里留点钱,这样做是很危险的。首先轻生的念头是不对的,其次想靠自杀拿到保险金也是有条件的。《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生效开始两年之内自杀是绝对除外责任,只有两年之后的自杀才会得到理赔金。有趣的是,根据科学家追踪有自杀倾向的人得到的结论,人的自杀思想不会左右其两年,慢慢就会理性化了。

保险知识,等待期出险 保险公司赔吗?


案例:

41岁的孔先生今年年初在合众人寿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4月26日,孔先生因胃息肉住院。接到报案信息后,合众人寿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进行住院探访。客户出险时间刚好在险种等待期的临界点上,虽有等待期(免责期)保护,但基于客户利益考虑,合众人寿仍于客户提交理赔申请当日给出了赔付。

问:等待期出险,保险公司究竟应不应该赔付呢?

专家:所谓保险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健康保险,如医疗费用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都有等待期,往往是在保险责任条款中规定了保单生效后的一定时间,一般是90天或者180天,这期间投保人或受益人发生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等待期只适用于第一个保单年度,对于可以续保的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造成的对以健康体投保的人的不公平;或防止投保人明知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利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等待期的规定对减少投保中的逆选择、控制道德风险,从而控制健康保险的成本与保费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这是保险监管部门予以明确支持和维护的。”合众人寿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那么,如果被保险人恰好在保险等待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是不是都不能获得赔偿呢?

“要看不同公司不同产品的约定,通常有以下几种约定方式:有的产品明确规定等待期内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返还保费,有的产品约定等待期出险返还保费或者部分承担(比如按照保额的10%)保险责任等。”上述负责人说。

专家的建议是:

买保险尤其是购买健康、医疗保险要赶早不赶晚,身体好的时候购买最容易,也不必担心等待期出险不赔偿的限制。买保险要仔细看清楚条款,等待期是多久,选择较短的等待期对客户比较有利;等待期相同的条款,选择等待期部分承担责任的约定对客户有利。

等待期,愤怒!买了保险没几天生病,保险公司竟然不理赔!还强制我退保!


最近,有朋友询问小编:我买了保险没几天,生病了,拿着医疗费用单等资料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回复我的是:在等待期出险的,不赔付,还要强制我退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的做法到底正不正确?

其实,关于等待期,往往会有以下疑问:

为什么保险生效后,保险公司还会在一段时间内不承担出险责任险?保险为什么要这么设置呢?如果在等待期内出险了,我的保单该怎么办呢?保险公司到底赔付不赔付呢?有的人说赔付,有的人说不赔付?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况呢?

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之前有讲过:保险生效后,保险公司不一定会赔付,原因便在于等待期。

目前只有意外险是可以的,其他健康和人寿险种都不可以,都存在等待期。

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的行为出现,不然保险公司会赔死。毕竟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

一般来说,意外险无等待期,医疗险有30天、60天、90天不等;重疾险有90天、180天、360天不等;寿险有180天不等。

如果等待期出现了,保单该怎么办?

不同的保单和实际发生的情况不一样,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在具体说明之前,小编要说一个重点,大家要牢记:如果过了等待期后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事故,医疗险、重疾险、寿险是正常赔的;如果是在等待期内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医疗险:

疾病发生在等待期内,保险不赔付保险金;发生在等待期后,会按保险同给付保险金。

一般情况下,医疗保险的免责条款中,还有会这项说明: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认的疾病,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是不赔付的。

比如:疾病住院医疗保障等待期90日、9月20日生效的保险,疾病如发生在12月18日之前不给付保险金,12月18日之后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重疾险:

重疾险对于等待期的设置比较复杂。

等待期的异常情况:

健康异常:健康告知已经无法通过,比如乳腺结节。

发病:被保险人出现轻症、重疾的前兆,如短暂性脑缺血伴随肢体麻木发作,很可能发展为脑中风。

轻症:重疾前兆,如轻微脑中风。

重疾:如脑中风后遗症。

如果等待期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常,重疾险合同怎么办?

购买的附加轻症的重大疾病保险,过了一段时间,但是没过等待期就发生符合保险条款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给赔吗?

关于还未过等待期就发生轻症疾病理赔,这个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不赔!为啥?对不起,没过等待期!

虽然不给赔付,但是对于附加的轻症合同,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一般有这2种:

(1)等待期确诊轻症,主附险合同一同终止:轻症疾病一般是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上的,即:重大疾病保险为主险,而轻症疾病保险为附加险。有很多含有轻症疾病产品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在等待期确诊轻症疾病后,会主险和附加险合同一同终止,有的是退还所交的保费,有的是退还保单价值,要根据具体的产品进行分析。

(2)等待期确诊轻症,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虽然等待期确诊了轻症疾病,无法得到轻症疾病理赔,只有轻症疾病合同(附加险)终止,而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主险)仍会继续,也不会影响后期得重疾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比如上面小编举例的弘康健康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就是这样的情况。

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过了一段时间,但是没过等待期就发生符合保险条款的重大疾病或与重大疾病相关的身体异常和健康状况,保险公司给赔吗?

关于还未过等待期就发生重大疾病保险理赔,这个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不赔!而且市场上大多数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在等待期内查出来重疾, 保险合同终止,返还所交保费或返还现金价值!

所以,在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或身体出现与重疾相关的异常,多数保险公司都是不赔付的。

所以,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一定不要再等待期内去体检。什么都没有问题还好,一旦出险问题,就是作死系列了!

寿险:

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了身故/伤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返还所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后,发生了身故/伤残,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

这里小编要特别提醒一点:一般寿险条款规定,因自杀导致的身故,2年内保险公司不赔付。

最后,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等待期,等待期越短越好,如果没有严重不适,等待期内最好不要看病或体检,等过了等待期再去不迟。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疾病或意外来临,所以一定要时时保障好自己,拥有全面保障才是王道。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77.html

上一篇:你听说过买了保险不赔!还被强制退保怎么回事吗?

下一篇:长生人寿长生福尊享保什么?多少钱?附费率表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