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武汉公积金出台新政策有望实现异地互贷

2020-06-16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公积金60万最高贷款额短期不会调整;今年内,全省住房公积金有望实现异地互贷。昨天,结合9月初刚发布的“汉版”公积金贷款新政,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家对新政实施的相关细节进行了详细解读。

武汉对公积金的需求比较旺盛,连续两年公积金使用率在全国排第一,使用率非常高。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武汉共3.7万多户居民使用公积金,涉及到的资金额达到136.5亿元。这当中,居民直接提取公积金的就占到七成。预计到今年底,公积金的使用额度将超过200亿元,创历史新高。

既然这样,那么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是否会有提高的可能?对此,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短期内,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公积金流动性趋紧的情况下,应该优先考虑的是有刚性住房需求的购房者,满足这部分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最大限度确保公积金使用的公平性。

昨天,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透露,结合省内其他市(州)公积金使用率相对不高的情况,省住建厅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全省公积金异地互贷相关政策及实施方案。预计在今年内,全省有望实现武汉与各市(州)公积金互贷。届时,在武汉就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以到各自户籍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此项消息一经流出,就引起了当地很多人的关注。

相关知识

公积金,湖北省内调剂公积金创新异地互认互贷


昨日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即日起武汉与宜昌、孝感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三地缴存职工可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贷款购房。

昨日下午,武汉公积金中心分别与宜昌和孝感公积金中心签署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首次实现了湖北省内公积金的异地互认互贷,并首次将铁路职工纳入其中。

根据三城市公积金中心签署的合作协议,三城市实现双边互动。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分别与宜昌、孝感两城市公积金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武汉、宜昌、孝感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武汉铁路局的行业特点,此次协议实施后,铁路缴存职工可在工作所在地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所在地政策;职工及配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时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户籍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贷款。

今年1月,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个省会城市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公积金跨省互认互贷。截至目前,武汉与其他3个城市间成功办理的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共计16笔。与四省会城市跨省互认不同的是,此次省内三城市互认互贷将铁路职工纳入其中,并且不受户籍地限制。

据介绍,此次武汉与宜昌、孝感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是湖北省内调剂公积金的一次新尝试,打破了公积金行业分中心与城市中心条块分割的局面,初步测算贷款资金规模在数千万元,首批将惠及铁路职工在内的万余名缴存职工。

在异地就业的武汉籍职工,应该先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就能到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提出异地贷款申请。同样,在武汉缴存住房公积金、到户籍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也需要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相关证明,贷款额度以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政策为准。

以上是湖北省最新公积金政策,更多社会保险资讯请关注。

住房公积金,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从今天起,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实施啦!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吧。

1首付比例下调,二套房最低降至30%

原来使用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买房,90平方米以下住房最低首付两成,90平方米以上住房最低首付三成。从今天起,首次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得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原来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最低为60%,从今天起,首付比例下调至最低30%。

但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仍按照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上浮至1.1倍。

2贷款额度提高,两人最高可贷60万元

从今天起,两人(含)以上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一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保持不变,仍为30万元。

同时新政也提高了贷款保底额度,即最低贷款额度。对于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两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贷款保底额度由30万提高至36万,即贷款额度不足36万元可放宽为36万元。

此外,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现役军人配偶、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经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经过本人申请,个人最高就可贷款60万元。

3放宽贷款条件,连续缴半年就能贷

原政策是贷款人所在的单位和职工本人必须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职工才可以贷款。新政改为“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

此外,为了适应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借款人婚姻关系变化导致住房产权分割等新情况,取消主借款人必须拥有50%以上房屋所有权的限定。

常州公积金新政策新解读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制度安排,在常州市实施19年以来,共发放182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107057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而此次常州公积金新政策也是以“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出发点,意在支持职工根据家庭状况和可承受能力合理选择住房保障,也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保障的支持作用。下面小编给大家解读下常州公积金新政策。

针对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送来的及时雨,此次常州公积金新政策有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保障。首先,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鼓励职工通过租赁住房实现住房保障。凡租住我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在本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可申请一次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本市自住住房;其次,支持职工通过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实现住房保障。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借款人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贷款额度可突破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20倍的限制。经济适用房贷款期限计算最长可放宽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是重点支持。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均可获得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倾斜支持,通过租赁住房或贷款购房实现住房保障;

三是加强调控。严格贯彻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限制投资和投机性贷款购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至60%,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从这些明显的特点可以发现,此次出台的《意见》整合并调整了常州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做到“有保有控”,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对住房保障人群和保障性住房品种的全覆盖;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支持,使得住房公积金政策和资金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保障的支持作用。

小编提醒,10月1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此次政策调整影响,市民如有疑问可拨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968891或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了解具体情况。或者关注网常州公积金专题

住房公积金,定西市调整公积金政策 可异地互认互贷款


为解决全市中低收入职工住房困难、改善住房条件,进一步保障民生,日前,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结合实际,根据国家政策,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增加了异地互认互贷。凡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也可以申请异地互认互贷。实行异地互认贷款,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以单位工资证明,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职工所购住房是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由原不得高于总房价的70%提高到8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是自建房的,自筹资金证明由占建房总价30%降为20%。

提高贷款期限。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25年。

放宽租房住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租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同时,为更加便民,调整了公积金提取时间,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此外,还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明确,方便手续办理。

定西市这一政策获得不少市民好评,这次政策解决了部分享有公积金福利的市民住房问题。欲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您可以登录,作为保险代理公司,产品全,价格低,买保险您可以来这里货比三家。客服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在线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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