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是关于人的身体本身、人的健康、人的生命的保险。普通的人身保险只负责保障人身健康、安全等,只有赔偿责任。新型人身保险除开基本的人身保障功能外还增加了投资、分红等功能。小编整理。下面介绍三种新型的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万能型人身保险以及投连型人身保险。
▇分红型人身保险
分红型人身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单持有人可以获得红利分配。分红保险除具有基本保障功能外,保险公司每年还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即客户可以与公司一起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2、红利分配方式包括现金红利和增额红利。现金红利分配是指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多种红利领取方式,比如现金、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以及购买交清保额等。小编整理。增额红利分配是指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方式分配红利。
3、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
▇万能型人身保险
万能型人身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保底收益投资账户的人寿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交费灵活,收费透明。通常来说,投保人交纳首期保费后,可不定期不定额地交纳保费。小编整理。同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明示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2、灵活性高,保额可调整。账户资金可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灵活支取。按照合同约定,投保人通常可以提高或降低保险金额。
3、通常设定最低保证利率,定期结算投资收益。此类产品为投资账户提供最低收益保证,并且可以与保险公司分享最低保证收益以上的投资回报。
▇连结人身保险
投资连结人身保险,简称投连险。投连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险与投资挂钩的保险,是指一份保单在提供人寿保险时,在任何时刻的价值是根据其投资基金在当时的投资表现来决定的。
投资连结人身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与投资功能于一身的新险种。小编整理。设有保证收益帐户、发展帐户和基金帐户等多个帐户。每个帐户的投资组合不同,收益率就不同,投资风险也不同。由于投资帐户不承诺投资回报,保险公司在收取资产管理费后,将所有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由客户承担。
充分利用专家理财的优势,客户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因此投资连结保险适合于具有理性的投资理念、追求资产高收益同时又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保人。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机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被保险人因年老退休、疾病等保险事故,以至死亡、伤残、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人按事先约定的数额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下列特性:
(1)标的的独特性决定其为定额保险。人身保险的最突出特征是其标的,即生命、健康不能估价,因此,它不是对物质损失进行补偿,而是给予被保险人和他们的家庭约定金额的经济帮助。
(2)通常为长期保险。保险期间一般在5年、10年以上,甚至终身。
(3)人身保险的危险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因此,采用均衡保险费法计算保险费。
(4)可具有储蓄性,保证获得一定的利益。
(5)具有对保险金额进行测定评价的特殊性。人的生命价值没有客观标准,因此,只能由投保人根据自己需要自报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按投保人的经济情况、工作性质、生活标准、缴付保费能力等因素加以衡量。如果认为合理,即可接受承保;如认为金额过高,可以协商修改或拒保,人身保险合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附加意外死亡的双赔条款,被保险人非因一般疾病而是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时,可以得到双倍保额的保险金。人身保险因保险的危险不同,可分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疾病保险和人寿保险;依实施形式不同,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风险也不断变化,因此,人身保险的险種種类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尽管这样变化,在全世界200多年的保险发展史中,也不过演变出四種最基本的险種,现在分别介绍如下:
首先说“保障+储蓄”为主要成分的养老金保险。这種保险是将银行储蓄的作用加以改造,增加了保障功能形成的,从形式上讲和银行储蓄差不多,但从内容上讲差异就大了。对单个人来讲有了保险保障,这就有了安定性,不受银行利聦嵞影响,万一沒有到合同约定期满而发生不幸,被保险人即可得到一笔约定的经济保障,这是银行沒有的。这種保险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相对意外险而言就比较低。这类保险的险種名称上一般有“人寿”、“年金”之类的词。
其次说“保障+补偿”为主要成分的医疗保险。这種保险提供的保障不是依据定额給付原则,而是补偿原则,是就医疗實际开支款的数额,但补偿最高不能超过合同约定金额,因此,它的规则是补偿原则,它的特点是保费适中保额不低。这类保险的名称必有“健康”、“医疗”的字眼。
再次说“保障”为主要成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些险種一般沒有储蓄功能,例如乘坐飞机保险,几元钱,或几十元钱的保险费,而保障几万元或几十万元的经济給付,可见这種险種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这種保险无论如何包装变化,险種名称中必有“意外险”三个字。
最后说“保障+分红”为主要成分的分红保险和保险投资连结产品,这種保险是将保障和投资结合在一起的险種,它是在优先提供保障的前提下,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投资,而投资获利多少,决定分红和投资获利多少,这種险種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程度相对于其他人身保险险種而言就比较低。例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讓嵞因素远远超过保障因素。
你好!?近日,网络上出现了一篇题为“意外保险无需重复购买”的文章,文中提到“与人身险可以累积不同,意外保险的理赔不能叠加。简单地说,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长途出行意外险,又在另外一家公司购买一份保额为50万元、涵盖所有交通工具的综合意外险,万一在乘坐火车的途中发生意外身亡事故,那么最高的赔付额仅为50万元,而不是100万元。”
而事实上,这位记者的报道与实际赔付情况恰恰相反。要知道,意外保险作为人身保险的一部分,在对被保险人身故进行理赔时,是可以叠加进行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产品,一旦发生身故情况,受益人可以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标的价值是赔付关键
在了解各险种不同情况前,我们需要明确一个保险原理:就是对于“有价”风险的赔付,一般都是在实际价值损失范围内的。比如财产保险,通常都是以实际损失金额与被保险额度中较低者为赔付限额。换句话说,当你的保险标的仅仅价值1万元,而你却为其投保了2份1万元的保险,就属于超额投保,没有必要,理赔时无法叠加。而对于“无价”风险的赔付,通常只以保额为限,投保额度越高,所能获得的赔付自然越多,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身故保险等,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标的物本身无额度限制。
在明白这条保险原理后,要判断哪些保险产品可以叠加赔付,哪些不可以就容易许多了。我们只需要从标的物本身是否“有价”,损失是否“有价”出发即可。
先来看文章最初提到的意外保险。传统的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是对被保险人身故及伤残的情况予以理赔,只要在风险保额和规定份数内,这两项风险都是可以叠加投保的。
健康险区分不同情况
给付型的重大疾病保险是可以叠加赔付的,只要被保险人罹患的疾病在保障范围内,就可以享受保障,叠加额度并没有限制。与之类似的是津贴型的健康保险。因为津贴型住院保险是在被保险人接受住院治疗时期,提供每天约定额度的赔付,这与被保险人实际花费多少并不挂钩。
而费用报销型的健康险则不同,由于费用型保险属于补偿性质,即“如果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就不再对已经获得补偿的部分进行赔付了”,因此,如果投保有两份费用型险种,在申请理赔时一定有先后顺序。在第一份责任范围内已完成全部赔付的,另一份不予赔付,而如果第一份尚有余额未赔付的,可在另一份中赔付。由于这类保险赔付需以**为依据,因此,在申请前一份赔付时,记得要勾选“取回**”,否则,将失去后续赔付的机会。
未成年人身故限额10万元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身故投保限额设定为10万元,多家投保的情况下,客户有权利选择优先赔付的一家,如果赔付金额未满10万元,可在其他保险公司保额内赔付剩余部分,但累计不超过10万元。
意外无处不在,人人都需要意外伤害险,对于出差较多、外出旅游较多、自驾较多的消费者尤为突出。购买了意外保险,就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后,由保险公司来承担部分或全部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并给予相应一次性赔付,使自己的损失减小到最小程度。对于买多少的问题,小编建议购买保险的保额应该是年收入的10~20倍。
每个家庭成员都应该有的是重大疾病险。据刘萍介绍,一方面,现在环境污染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加上生活节奏快、压力大、不良生活习惯、遗传等因素,重疾的发病率越来越高;另一方面,重疾的治疗费用是一般家庭难以承受的。
社保养老金,只能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一般来说,平均的社保养老金只能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50%左右,如果要想维持退休后生活质量没有明显下降的话,光靠社保养老金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用商业保险来作补充。很多年轻人认为,自己离退休还有几十年时间,二三十岁就开始买养老保险太早了。但是。商业性养老保险兼具寿险保障和养老规划的双重功能,从理财的角度分析,养老保险越早买越划算。
家庭火灾、房屋盗抢、水渍损失等都是家财可能面临的风险,挑选份适合的家财险有必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选择房屋险保障额度时,应该以房屋市值做考量,保额如果选取过低,那么就会导致出险时无法获得足额赔偿,保额如果选取过高,超额部分是不会获得赔偿的,同样的在房屋装修险和室内财产险时,保额还是以实际价值为主最佳。这里还要提醒的一点是,在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需看清该部分可保与不可保内容。像金银、首饰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大部分的保险公司的财产险中都是不予以保障的。
提示:家庭保险有哪些?家庭保险分为家庭成员保险和家财险,前者需要购买意外险、重大疾病险和养老保险,后者则需要根据家庭具体情况买一份家财险。这样不仅保障家庭成员,还保障家庭财产。
缴纳保费不等于保单生效
从周某的案例中不难看出,保单生效日对被保险人能否获取赔偿至关重要。一些车主可能有这样的经历,自己已经为爱车买了保险、缴纳了保费,却最终因为一句“事故发生时尚不在车险的保险责任期内”而无法获得赔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实际上,车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都是以保单生效日为起点的,而并非缴纳保费的时间。据肇事者周某介绍,他的爱车就是事发当天下午缴纳车险保费的,但工作人员提醒他,保单要从次日凌晨起才能生效,于是也就引出了他逃逸的想法。
据了解,车险和其他财产保险一般都没有及时生效的概念,一般当天办理完手续后,保险责任正式生效要等到第二天零时,在缴纳保费至保单生效的这段期限内,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无法理赔的,可以说仍是保险的“真空期”.所以,广大车主还应该特别谨慎驾驶,避免出险。
人身保险生效时间有规定
人身保险的保单生效期同样值得关注。
在新《保险法》中,对人身险合同何时生效有所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核保通过了,那么这份保险合同生效日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那天,也就是投保人签名递交投保单之际。反之,如果在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后,无法通过保险公司核保认可,那么保险合同就无法成立,更无法生效。这一条款对厘定寿险产品的生效节点至关重要。
旅行险生效日期通常可选择
旅行保险为例,这类产品通常可允许被保险人自行选择保单生效日期,而非投保日及时生效。比如9月1日投保时,投保人可将实际保险期限定为9月10日起生效。通常生效时点为当日零时。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产品最快的生效时间通常为投保次日凌晨,换句话说,如果你第二天启程旅行,就必须提前一天投保此类产品,否则,你将无法获得旅行首日的保障。
健康险要留意“观察期”限制
健康类保险产品则会设置“观察期”,这一特殊的时间段应引起被保险人重视。观察期的设置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利益,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部分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可能达到90天、180天甚至1年。在保单条款中,能清楚知晓产品观察期的长短。
提示: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很多保险公司的保单并不是立即生效的。在观察期中即便发生保险事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保险公司一般只会退还被保险人保费。但同一起保险事故发生时,若投保人投保了不同健康险产品,且各自观察期不同,那么是能获得区别对待的。只要事故发生时已超过某个产品的观察期,就能获得该保险的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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