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去年宁德市共为92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88万元,受惠职工8719人。
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发放企业稳岗补贴、开展服务企业用工活动……市人社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通过一系列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
据介绍,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岗位、促就业功能,完善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将失业保险费率从原有的3%降到2%,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3000多万元,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同时,及时发放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将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并足额缴费、裁员率低于宁德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对于已经核准符合拨付的企业,严格按照社保基金业务流程进行拨付。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22场,972家用人单位参会,提供就业岗位2.6万个,吸引2.1万名各类求职人员进场求职,8900人达成就业意向。
据了解,市人社局将全力服务企业用工稳岗作为重要工作加以推进,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整合人事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职能,建立常态化招聘新机制,形成市区集中“一个市场”的工作格局,实现劳动力和人才资源共享。
市人社局还针对企业用工定期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活动,将工作重心下移,主动上门服务。通过开展企业调查摸底、摸准企业问题,对问题进行整理归类细化,提出解决措施方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建立规上企业引才引智需求和服务有效对接新机制,对规上企业人才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提出对接渠道。通过公开招聘、赴省外招聘等方式,为全市44家规上企业引进各类人才129名。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新疆生育保险津贴将随产假天数进行调整,符合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保险津贴。
为保障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新疆根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待遇进行调整。决定之前休产假至执行日还未休满假期的,按决定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已休满的,按原规定执行。
享受生育保险津贴的天数从生育时间起算,生育保险津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此外,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保险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保险津贴;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保险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保险津贴。
今年7月,新疆出台了产假新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6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此次政策调整,将进一步提高新疆企业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津贴待遇水平。
目前,新疆已将国家机关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新疆生育保险津贴以及最新产假天数执行后,将有更多的新疆人民享受到更加具有保障的生育保险,同时增加的产假天数也将更加有利于完善职工的生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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