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人说“保险理赔难”。其实不然,只要您了解了保险公司拒赔的几种原因就能有效避免“理赔难”的问题:
一、不属于保险责任。每份保险都有特定的保险责任,只有在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的签约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应当进行如实告知。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那么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三、他人代签名。代签名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屡见不鲜。代签名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出险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四、观察期内生病。一些带有医疗费赔偿的医疗保险合同中,为了防范投保者故意带病投保,其中有一条规定是:保险责任从等待期(观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保险事故是在等待期(观察期)内发生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五、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为了获得高额保险金,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不仅不能获得保险金,而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我买了两份意外险,前段时间摔伤了,去保险公司报理赔,有一份保险理赔报销给批了,另外一份给拒赔了,询问保险公司人员,给我说,不在他们的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之内,扒拉扒拉说了一堆,反正不给我赔,这到底是问什么啊?为啥一份给我赔,一份不赔啊?!好气啊!小编可以帮忙解答一下吗。
其实,关于用户的这个问题,涉及到意外险的保障责任和意外医疗保障的理赔情况。下面小编将分为2种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第一种情况,意外险的保障责任:
意外险会有以下保障责任: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医疗、住院津贴、门急诊医疗报销等。
其中,意外伤害和医疗是大多数意外伤害都含有,但也有少数意外险只含有意外伤害责任,而用户的问题中涉及到也是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这2项保障责任。
先说,意外伤害:
这是所有意外险都含有的保障责任,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意外险。
比如:
安心综合意外险B款
大都会人寿老年人专属意外险
旅游险-境外-全程型 个人版(成人计划)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所有的意外险的意外伤害保障责任包括身故和全残。
身故:好理解,只有发生了意外死亡,意外险才可以赔付。
全残,这里指的是由意外构成的被保险人几级伤残。当然我国对于伤残鉴定有着明确的规定范围。
意外伤残保障的内容依据行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分为1-10级,8大类共281项。伤残赔付比例与伤残等级相对应,具体如下:
人身伤残赔付比例
能够造成伤残的事故一般是指大事故,像扭伤或摔伤这种小事故,构不成伤残,也当然不再意外伤害的保障范围。
再说,意外医疗:
通常含有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住院费的报销等,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原因受到了身体伤害,并由此产生医疗费用开之后,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报销。
比如:
安心综合意外险B款
所以这个部分才是我们日常小意外造成的伤害所能够报销的部分,比如用户摔伤的报销理赔,也在报销的这个部分。
最后说,为什么摔伤了一个赔,一个不赔?!
那是,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意外险都包含意外医疗责任的。
比如:
安心综合意外险B款 VS 30万安心意外险
安心综合意外险B款含有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障责任,而30万安心意外险只含有意外伤害。
就比如,用户同时购买了这两款意外险,发生了摔伤理赔的话,其实赔付的只有安心综合意外B款,它包含意外医疗责任,而30万安心意外险并不能得到赔付,只包含意外伤害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意外医疗保障的理赔情况。
小编在意外医疗保障不能重复理赔文章中提到,意外医疗报销只能从一处得到报销,当你在一家保险公司得到了费用报销,就不能在其他家保险公司再获得报销,不能重复理赔。意外医疗保障有点类似于医疗险报销,都属于费用报销型报销,实报实销,不能获得高于实际花费的费用。
所以即使你购买了一份两份同样含有意外医疗保障的意外险,摔伤后,也只能拿到一份保险的报销,另外一份保险不会再给你重复报销的。
关于意外医疗保障为什么不能重复理赔,小编有一篇文章单独进行了解释,点击相应文字了解下!
所以,大家明白了吧,为什么摔伤了,同样是意外险:一份给赔?另外一份不给赔呢?
小编提醒:大家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看好有哪些保障责任和保障项目,有时候一个小小的责任缺少,可能就造成你出险的情况不理赔。虽然都叫意外险,但是保障责任和理赔情况还是很有差别的。如果有不太了解或不懂的情况,可以咨询小编哦。
买保险,对用户来说,最重要的便是理赔。常见的理赔流程:提交申请书→保险公司审核回复→理赔/拒赔。具体包括:接案、立案、初审、调查、理算、复核审批、结案归档7个环节。
在初审环节过后,是调查!很多用户对此不明白,这一环节是什么?
所谓调查,是指保险理赔调查。
是案件处理人员结合保险条款及事故发生经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为进一步理清事实、确定保险责任,而进行的调查走访、搜集证据资料等理赔工作。
广义的理赔调查也包括医疗跟踪。主要是为了大量收集第一手理赔资料,并结合案件情况,不断调整调查计划,跟进案件进程,核实相关资料证明是否符合事实经过,以帮助保险公司作出准确地理赔决定。简单说,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骗保,对保险理赔案件实施调查,以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理赔金额的准确性等。
什么样的案件会启动理赔调查呢?这可能是购买保险的用户最为关心的了。
其实,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主要集中在这几类案件上:
a.短期内出险的用户必查,比如:终身或长期保险在一年内出险;刚刚过了等待期的重大疾病保险或医疗险就出险;
b.理赔材料缺少或有问题的必查,比如:重疾或医疗险的索赔材料存在证据不足,或提供的材料存在涂改、伪造等嫌疑的;
c.用户既往病史,发生有属于投保前已患病的;
d.所患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这个主要是医疗险方面;
e.投保单记载的职业与出险时的职业有很大差异的人身保险案件,这个主要是意外险方面;
f.报案时间过迟的,且解释报案原因过迟原因有疑点的;
g.存在多家公司恶意投保可能或有保险责任免除可能的;
h.申请的保险金额巨大;
i.多次申请理赔的。
短期内出险,是保险公司经常碰到的理赔案例,小编举个例子:有位朋友买了一份重疾险,可是这位朋友刚过等待期就体检查出问题,7天确诊为癌症;这个时候,保险公司有理由怀疑,这位朋友可能存在恶意骗保的动机;会启动调查程序,来核实这位朋友是否有带病投保的动机等。这几类案件被调查的原因在于保险公司也害怕被骗保。
而在实际的理赔案件中,保险公司也确实碰到很多骗保的案例;所以,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以保护诚信用户的利益,就需要进行案件调查,来确保出险的真实性。
保险理赔调查会调查什么呢?又通过什么方式调查呢?
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来调查:
a.查询职工医保(社保卡)/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就诊记录
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调查职工医保(社保卡)/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来获取被保险人的就医记录;
因此,职工医保(社保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医疗记录是调查的重中之重。
投保人在投保时或申请理赔时详细列明了保险公司有权通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子女出生证明向任何医生、医院、诊所、保险公司、体检机构、社保中心等询问查看被保险人的医疗病历和记录,以及社保卡详细记载报销及消费,主要内容包含住院信息、门诊信息及药房购药等项目。
b.查询医院就诊记录
从职工医保(社保卡)/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情况获取线索后,保险公司调查人员会了解医院及门诊就诊记录。保险公司调查人员会根据病历基本信息、主诉情况、病史记载情况、治疗情况及医嘱护理情况来综合分析判断用户投保前是否健康。
一般医院都是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统一书写规范,上面有用户基本信息、病程记录,还有护理记录、医嘱记录等来作为对病人病情的客观反映,而这些记录相互印证、相互制约,改一处记录,往往也得相应地改其他记录,因此要想改得天衣无缝,难度往往很大。
c.查询同行业理赔记录
现实中,各家保险公司调查人员之间都互通有无,同样会通过身份证检索来了解被保险人有无既往理赔记录。目前也是保险理赔调查比较常用的办法。
在了解过理赔调查程序后,很多用户会担心:保险公司会不会故意调查找理由拒赔我啊?不会!
只要你不是骗保,就没有任何影响,坦然接受保险公司的调查就OK了!所以,朋友们,在投保时切莫抱有侥幸之心!填写健康告知时,问及病史情况,一定要如实回答。
小编·小结
以上是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的内容了。在小编看来,买保险就是为了获得一份保障,而不是带着恶意骗保的目的。只有如实告知,心怀诚信,遵守规则,才能避免理赔纠纷;一旦出现风险,也能快速拿到理赔款,真正用于救急。
他在去年11月的时候买了一份一年期的意外险。除了常规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外,这份保险还有意外医疗、住院津贴两项附加保障。
在今年7月上旬的时候,他突发急性阑尾炎,到医院做了阑尾炎手术。
手术结束后不久,他就想拿这份保险申请理赔,结果被保险公司拒赔了。
是的,你们没有看错,这位仁兄确实拿着意外险去申请阑尾炎手术费用的理赔金。
他的理由还很充分,说这不保障里有医疗、有住院津贴吗,他确实进了医院发生了医疗费用,还住了几天医院,保险公司凭什么拒赔他?
其实保单合同上已经清清楚楚写了相关理赔条件。
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损伤而产生的就医费用与相关的住院费用,才符合意外医疗和意外住院津贴,急性阑尾炎属于疾病而不是意外,所以不能用意外险理赔!
我们买保险最怕理赔出问题,可是这种因为自身原因而被保险公司拒赔的例子一点都不少。
我看了很多案例发现,保险公司之所以会拒赔,原因大部分还是出在买保险的人身上。
想要顺利理赔,就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不管你已经买了保险,还是准备要买保险,都要注意我下面说到的4个要点,但凡忽略了其中一个,都会在理赔的时候被保险公司拒赔。
出险情况不在保障范围内
上面我说的,就是一个典型的出险不属于保障范围而被拒赔的案例。
保险公司都是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理赔的,你买的保险都不保这些,怎么可能赔钱给你呢?
想要弄明白你买的保险到底保些什么,,自己去看合同条款,一定要看仔细了,千万不要轻信销售人员说的。
毕竟人会骗人,但合同不会,保什么不保什么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
至于保障范围,都印在保单合同里,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一栏会把这些保障内容一一列出来,并配上对应的解释,告诉你什么情况才属于他的保障范围。
出险情况不在保障范围之内,保险公司都是拒赔的。
出险情况触及免责条款
除了不属于保障范围的出险情况会被拒赔,一些发生在保障范围内的出险也有可能被保险公司拒赔。
这种特殊情况就要对照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了。
免责条款又叫责任免除,或者除外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不提供保障的出险情况列表。
免责条款一般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种是风险巨大的事故,比如战乱、暴乱、核爆炸等;另一种是违法犯罪事故,比如醉驾、吸毒、故意犯罪等。
其他常规免责项目还包括自杀、遗传病等,不同的保险免责条款不一样,需要特别注意。
一旦出险情况触及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也是会拒赔的。
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
因为投保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真实情况而被拒赔,通常发生在理赔重疾险、医疗险和意外险的时候。
先说重疾险跟医疗险。
重疾险跟医疗险在投保时需要填写健康告知。
在这份健康告知里,保险公司会列出一些健康隐患与疾病,要求你对照这个列表如实告知自己是否有相符合的过往病史。
如果没有,你就可以正常投保;如果有,就要把已有的病症告诉保险公司,由他们根据发病情况去判断要不要保你。
要是你明明有这些病症,却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还坚持投保,那在理赔的时候肯定是被拒赔的。
我们再来看意外险。
意外险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的是你的职业。因为你职业的风险程度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保不保你。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不同职业的风险程度,将所有职业编成1~6个类别。类别编号越低,职业风险程度就越低。
1~2类就是风险程度最低的职业,比如学生、老师等,这也是保险公司意外险必保的职业。
而5~6类就属于高危职业了,比如警察、运钞车司机等,这些职业风险太高,意外险通常都是不保的。
如果你的职业属于意外险中列举出的不保的职业,却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并坚持投保,那在理赔的时候,也是会被拒赔的。
保险公司在投保的时候都不会严格去查你的健康情况、职业情况,但在理赔的时候就会查得清清楚楚。
所以我劝你最好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投保,如实告知才能确保以后顺利理赔。
等待期内出险
我们买了保险,在保险生效之后还需要度过一个等待期。
在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也是不赔钱的,只有等待期后出险,才能拿到约定的理赔金。
关于等待期的详细内容我之前写过,可以戳→这里跳转复习。
说了这么多,你会发现我上面提到的内容其实都清楚明白地写在保险合同里,因为自己没有认真阅读了解相关内容而被拒赔实在很不应该。
想要不被保险公司拒赔一点都不难,合同在手多看看,搞清楚我上面说到的这4点内容,不然偷懒是一时爽了,被拒赔就该哭了。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为什么保险公司在我买保险时候,保险公司什么也不查,也不问的,问他们什么都说赔的;一到理赔的时候就各种查,就是为了不理赔我吧,这也太坑人了吧。
关于这个问题,确实有点冤枉保险公司了!
保险公司确实有查,但根据中国的现状,保险公司保单在投保时便形成了宽进严出!
到底是什么现状呢?首先,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意味着也有庞大的投保人数,且当下处在互联网保险的时代,把东西南北的投保人全部核查一遍,人力成本、时间成本、交通食宿成本、数据管理成本……显然不现实,同时投保人的购买体验也会差很多!
再者说,不管投保人的购买体验,全部都要查,那么这些人力成本、时间成本、交通食宿成本、数据管理成本等费用,谁来承担呢?回答:一定是所有投保人来承担了!毕竟商业保险也是盈利组织。
这么说吧,如果保险公司真的实施了大量投保调查,保险公司必然把这些费用成本全部算在投保人的保费中,那么你有可能3000多能买的保险产品因为投保调查就需要5000才能买。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对很多健康且一定能买的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最后,其实,保险公司也并未一点调查都不做!
1.有健康问卷以某款重疾险的健康告知为例:
除此之外,《保险法》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有明确规定: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要求都放在这了,大家不遵守,保险公司也无可奈何。
保险本身就是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当你不遵守时,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2.设置了免体检额对于免体检额,在一些重大疾病保险和寿险上有很好的体现。而且每家保险公司的免体检额是不同的,产品不同免体检额也是不同的。
比如:
如果在45周岁的时候,投保了100万的重疾险,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要求他体检了。
当然,免体检额除了年龄,还有收入水平、居住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而设置的。同时,除了免体检额之外,保险公司还会被保险人进行抽检。
3.风险保额系数每家保险公司的类型产品都有其风险保额系数,如果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同类型产品,保险公司会根据风险保额系数,分配保额比例。只要超过了这个额度,保险公司就不会给你投保,除非你换家保险公司投保。
比如:你在某保险公司看中了2款不同的重疾险,想要购买100万。那么这家保险公司对40岁的人群的风险额度系数只有80万,所以,你只能投保80万,投保不了100万。
4.大量分散购买不同家保险公司的同类型产品这种操作,有不少人在尝试。比如:【神秘夫妻在国内26家保险公司频繁投保意外险,保额超1亿!】看着很隐蔽,但出险理赔时很容易就被发现了,而且保险行业也是一个小圈子,虽然信息共享做的很差,但是同一时间、同一被保险人出险,多家保险公司的多张保单,保险公司能不怀疑吗?能不查吗?这样的做法,很容易被查出来。
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保险公司是有一些操作调查的,但还是会有人会钻空子。这种做法不但错误,甚至违法,属于骗保行为,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小编要奉劝各位:钻空子是要付出代价的,退保是小事,骗保那便是犯罪。诚实投保很重要呀!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今天,我们通过一个“32岁女子患皮肤癌,50万重疾险拒赔”的案例来说,同时小编也教大家一些防止拒赔的小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01、真实案例
2019年初,32岁的赵女士购买了一份带轻症责任的重疾险,在9月份公司团体体检时检查出身体异常,结果发现皮肤上长了个恶性肿瘤(诊断证明上写不排除恶性黑色素瘤)。
于是,赵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了重疾险理赔,但没想到保险公司最终拒赔,仅退还保费。
02、案例分析
为什么明明恶性肿瘤属于重疾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险公司对于赵女士却拒赔呢?原来,事情另有原因。在理赔流程中,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查出赵女士之前就诊治疗过慢性胃炎和反流性食管炎病史,但是在投保重疾险时赵女士却没有告知告知这一情况,所以审核结果是拒赔理赔。
对此,赵女士也有自己的说法:“当时买的时候保险员也没说要写啊~就问了说没住过院就没关系,反正他们公司也会再核查了没问题才会生效~”
对此,她已经向当地保监会部分进行了申诉,等待结果。
03、知识科普,防止拒赔
一直以来,我都在通过一些事例案例来直接的科普保险知识,而大家最关心的也是保险的理赔。事实上小编发现,很多时候保险被拒赔,不是保险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一方面有些不良保险员故意误导,另一方面也因为很多人对保险一知半解,忽略了很多细节。
为此,我也总结了几点分享给大家:
1、一定要如实告知
实际上,上文的赵女士就是被保险员所误导了。
“如实告知“不仅是投保人的义务,保险业务员还需要根据“健康告知表”原原本本的进行询问情况,表里写了什么疾病,就据此如实告知。
所以,并不是说没住过院,有其他疾病就不用告知的。如果重疾险的健康告知表写了慢性胃炎,那就需要如果如实告知胃炎的具体情况,询问什么就回答什么。
2、大病确诊,不一定赔
重疾险的确诊即赔,一直都是保险拒赔的重灾区。
因为一些不良保险员推销重疾险,都会说大病什么都保,确诊了就可以理赔!但其实,保监会早早就规定了重疾险的理赔标准,其中只有这几种是确诊即赔的:
恶性肿瘤、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双耳失聪失明、严重阿尔兹海默症、严重帕金森病、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而其他的重大疾病,都需要达到某种特定状态或采取特定的手术才赔。
今天我们具体聊一聊保险公司是如何收集和调查的理赔信息的。
一、保险公司要调查哪些信息?在进行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调查我们的就医记录、体检记录、同业公司理赔记录来了解我们的信息。
很多人会疑问保险公司是否有收集和调查我们信息的权利?
其实我们在投保时,签订的保险条款里面就包含对保险公司调查的授权,保险公司可以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调查和收集与我们有关的资料和证明,作为理赔审核时的依据。
1.社保卡使用情况
保险公司会调查我们社保卡在过去的使用情况,了解我们的就医记录,社保卡上详细记载了报销及消费,主要内容包含住院信息、门诊信息及药房购药等。
2.医院就诊记录
保险公司调查人员会了解我们的医院及门诊就诊记录。保险公司根据病历基本信息、主诉情况、病史记载情况、治疗情况及医嘱护理情况来综合分析判断我们投保前是否健康。
通常医院有客户基本信息、病程记录,还有护理记录、医嘱记录等来作为对病人病情的客观反映,这些记录相互印证、相互制约,信息非常准确。
3.同业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之间的调查人员会相互交流理赔信息,会通过身份证检索来了解是否存在既往理赔记录。
4.体检机构
保险公司会调查医院和专业体检机构、公司例行体检的报告,了解用户的健康信息。
5.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
保险公司遇到非常特殊的案件时,也会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第三方机构的调查要比保险公司更加专业和详细,比如从医学角度判断被保人的病理特征和发病周期,是否存在逆选择可能、调查被保人医保记录等。
6.面对面交流
保险公司会通过和被保险人的面对面交流、以及和被保险人居住地的邻居、公司的同事进行面访调查。
二、什么情况会严格调查?1.理赔金额过大
对理赔金额过大的案件,保险公司通常会采取比较谨慎的调查处理。
2.观察期后马上理赔
如果刚刚投保没过多少时间就发生理赔,比如等待期刚过就出险的案件。这种情况发生时,为了防止带病投保的情况出现,保险公司的调查会更详细。
3.健康告知信息不符
比如在投保时告知的身高、体重、病史等和实际的住院信息不符合的时候,保险公司会详细进行调查。
4.出险前曾购买大量保险
比如在出险前,投保人突然在短时间内买了多份高额保险,比如大量通过信用卡套现、高息贷款等方式购买大量高额保险时,保险公司会进行详细调查。
总结
通过了解理赔调查,可以看出如果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隐瞒健康状况等关键信息是极难瞒过保险公司的调查,所以我们在投保之前一定要进行如实告知,宁可投保前复杂一点,也要降低理赔时的难度。
在投保时要耐心,填写健康告知和病史等情况时,一定如实回答,不要由于一时的偷懒或者侥幸心理导致理赔时出现纠纷。
以上就是保险公司调查理赔的方式,希望我们能通过认真对待投保的方式来避免理赔时的复杂和纠纷,防患于未然。
电子保单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4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因此,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保险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效力,也应同纸质保单一样遵循监管规定。
所以,我国的法律允许保险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呈现。这是有法律规定的。
关于电子保单的理赔问题,大家也不必要担心。《合同法》已将数据电文列为合同的合法表现形式,《电子签名法》也对以电子签名为手段的数字认证赋予了法律认可。因此,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它就相当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记录了投保信息、投保条款等。
如果购买后,真的不放心,可以去查看辨别是否真假。
小编教给大家2个辨别办法:
a.保险公司官网,查询自己的保单;
b.直接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按照语音提示,就能验真查新电子保单。
所以,购买意外险,所得的电子保单,也具有法律效力!
2.购买后不想要了,可以退吗?大多数的意外险都是短期一年期保险,所以,面对这种保险,一般情况下,如果产品没有生效,是可以退保的,如果生效了,不支持退保哦。
3.请问孩子还没上幼儿园,在托管机构可以投保吗?只要符合年龄要求(2周岁-25周岁),在依法成立、有资质的托幼机构是是可以投保意外险。
4.如果发生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也属于意外导致的,可否与一般意外身故叠加赔付呢?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公共交通意外的话,公共交通意外保障和一般意外身故是可以叠加赔付的;即使再者两者在同一份意外险中,一般情况下,也是可以叠加赔付的!但是也有个别意外险,是不能叠加赔付的。
比如:某款产品的意外险条款第六条二规定“下述第(一)项至第(十)项意外伤害事故中,若被保险人同时遭受两项及两项以上的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我们仅按下列约定中给付较高的一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第(一)项至第(十)项指:一般意外身故、私家车(乘坐)意外身故、私家车(驾驶)意外身故、公共交通意外身故、航空意外身故、高速列车身故、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电梯意外、行人交通意外、自行车交通意外身故,故不能叠加,按较高一项给付。
所以,这个产品的便只能赔付一项,以最高的赔付取!大家在购买前,一定要看清楚条款,或询问清楚,在购买,不然,买错生效后,可真就亏了!
5.我是一名家庭主妇,请问最高能投保多少万呢?家庭主妇作为高危职业,意外险是一定要买的!要是日常开车接送孩子上下学,还可单独补充一款自驾车意外险。
不过要注意,一些意外险家庭主妇买保额会有限制,或有年收入要求,以防止有人恶意骗保。
比如:某款意外险规定:家庭主妇这个特殊职业可投保最高基本保额5万或所在地区的最高保额(取低值),例如其他地区(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武汉、南京、成都、郑州)选择含“私家车(驾驶)意外身故保障,最高基本保额为3万,其他情况最高为5万。
所以,不同的意外险,规定是不同的,大家在购买前要看清楚,多买了,也不会多赔,只赔付限额内的,多买,就白花钱了!
6.学校已经为孩子买了学平险,还有必要再买吗?学校购买的学平险一般免赔额较高,赔付比例比较低。如果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意外事故,可先通过学校购买的保险进行赔付,剩余没有赔付的部分再通过这款产品索赔,大大降低家长的自付部分。
所以,建议父母们,在额外给孩子补充意外险。
这里小编要提醒一点:根据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所以,在额外配置的时候,要计算清楚这个数值哦。因为多买了身故保额,也是不多赔的!
以上,就是常见的意外险的6大疑问。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给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比如3年前的感冒发烧,5年前的意外受伤,这些到底要不要告知?不告知的话,以后会不会被拒赔?
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健康告知都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技巧?以及如何快速带病投保?
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健康告知,这3点要了解!
(2)不符合告知,怎样才能顺利投保?
(3)未如实告知,会不会影响理赔?
一、健康告知三大误区,一定要避开!
买保险,健康告知是一道绕不过的坎。然而隔行如隔山,普通人要做好告知并不容易,甚至会陷入以下三大误区:
误区1:只要没过住院,健康告知全填否
曾经有不少朋友跟我说,买保险时代理人告诉她:只要没有住过院,健康告知可以全填否。
这种错误的做法可谓由来已久,甚至一些保险公司就是这样给新人培训的。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没有住院就查不到医疗记录,我曾经分享过,保险公司的调查手段多得很。
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只要健康告知问到了,都是需要如实告知的,要不然日后理赔就很容易产生纠纷。
误区2:凭感觉填,马虎应对
也有一些朋友觉得,自己能吃能喝健康得很,根本就没有把健康告知放在眼里,随便签个名就买了。
过了一段时间才想起来,体检时医生说自己有些小问题,结果翻开体检报告一看,甲状腺结节、乙肝病毒携带都赫然在列……
虽然这些疾病一般都不需要治疗,但对买保险却影响不少,有可能需要加费、除外、延期,甚至拒保,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误区3:担心拒赔,全部告知
还有些朋友对理赔过分担心,为了避免以后扯皮,力求把过去几十年的病史全部告知保险公司。
例如几年前的感冒发烧、身体擦伤等,甚至把一些没有确诊,仅仅是自己猜想的“疾病”都悉数告知…
这样做不仅增加了核保员的工作量,有时候还会影响到自己正常投保。
比如说,小A最近睡眠不足,经常觉得头痛。如果如实告知了,但又没有具体的检查报告,有些核保员出于谨慎考虑,可能就会直接延期。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3个典型误区,相信不少人都中过招。那到底应该如何告知呢,下面小编和大家继续聊聊。
二、掌握三点,轻松搞定健康告知
虽然健康告知只有区区几百个字,但外行人想一次性就填对并不容易。在这里,小编也总结了3个技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有问就答,不问不答
我国大陆实行“有限告知”,即问什么答什么,没问到的可以不用告知。这点在《保险法》第十六条也有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询问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况,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换句话说,保险公司没有问到的,投保人无需告知。
举个例子:瑞和定寿的健康告知问到:被保人是否有肝硬化?
根据这条问询,不管你是乙肝病毒携带、小三阳,还是大三阳,只要不是肝硬化,都不需要告知保险公司。
2、注意问询的时间范围
健康告知问到的病史,都是有具体时间范围的。我们看看下面的例子:
被保险人过去1年内是否存在健康检查异常,或长期服药超过1个月?
如果你在规定的时间内有相关病史,这样是需要告知的。但如果你是1年前的检查异常,或者服药仅半个月,那就可以不用告知。
也有一些问题的时间跨度会更长一些,比如说:被保人是否曾经住院接受治疗?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你是去年住院,还是30年前住院,都应该如实告知。
3、提前准备病历
健康告知涉及大量医学名词,但我们普通人毕竟不是医生,很难记清楚自己所有病史。
小编建议大家,在填写健康告知前,最好把自己的病历和检查报告准备好,以便自己核对。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也会根据我们的病历记录,去判断有没有如实告知。健康告知没问题,理赔才能顺顺利利。
因此,我们平时就要保存好病历,同时注意病历信息的准确性。
三、不符合健康告知,怎么办?
现代人工作压力大,只要去体检,多多少少都会查出一些健康异常。虽然医生说问题不大,但却无法直接通过健康告知。
如果你也遇到同样的问题,以下两个方法可以帮你快速投保。
方法1:智能核保
智能核保是我们的优先选择。这种方法非常方便快捷,只需回答几道问题,马上就知道能不能投保。
以甲状腺结节为例,投保昆仑健康保2.0,如果近半年内的超声分级为1-2级,通过智能核保就可以正常购买。
而且在智能核保时,一般都不需要填身份证号码,就算最后没有通过,也不会留下拒保记录,更不会影响你购买其他保险。
方法2:人工核保
智能核保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新事物,暂时还无法完全取代人工核保,一些比较复杂的疾病,还是需要核保员来审核。
四、健康告知随便填,熬过两年一定赔?
说到健康告知,相信不少人都听过这种说法:
买保险时,健康告知可以随便填,就算带病投保,《保险法》规定两年后就一定要赔。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先来看看《保险法》第16条:
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合同成立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如果出险,应当理赔。
假如仅按字面意思理解,确实会让部分人产生误解。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超过两年仍然被拒赔的案例比比皆是。
小编说一个真实的案例:
王某在2009年投保了重疾险,2013年申请“终末期肾病”理赔。但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王某在投保前就已经确诊“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于是发出了拒赔通知…
王某这种是典型的未如实告知,虽然已经熬过了四年,最终经过法院审判,还是维持了拒赔结论。
总之,熬过两年后能不能赔,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法院判决,结果也有可能不同。
五、常见问题答疑
除了前面提到的一些实操技巧,不少人对健康告知还会存在一些疑问:
1、投保后才发现未如实告知,怎么办?
按正规的流程,未如实告知是应该进行“补充告知”的,联系你的保险代理人就可以操作。
如果未告知的是普通感冒发烧,补充告知是不会影响承保的。但如果是结节、高血压等疾病,补充告知后,有可能会被除外、加费,甚至解除合同。
还是那句话,如实告知是顺利理赔的前提。假如被解除合同了,可以尝试投保其他保险公司。
2、投保前,要先去体检吗?
为了避免日后的理赔纠纷,很多人想在买保险前体检,以证清白。对于这种想法,小编非常理解,但是完全没必要。
我在前面也强调过,根据现有的病历资料来告知就可以了,将来理赔也完全没有问题。万一检查出什么身体异常,反倒会增加投保的难度,纯粹是节外生枝。
而且普通的体检是无法查出所有健康问题的。
总结:
有的人对健康告知不以为然,也有的人认为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用来拒赔的洪水猛兽,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
小编希望帮助大家掌握一些实操技巧,在买保险的路上走得更加顺畅。
如今网上买保险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智能核保、线上人工核保日趋成熟,加上5G时代的来临,保险科技力量会日益强大。
中国保险已经近40年,但是不少老百姓对于保险还是不是很信任。因为早期保险销售太乱,很多人都被坑过,觉得保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但是,保险到底保什么不保什么,出险具体为什么不赔,很多人都不知道。
今天, 我就以最近看到的一则新闻来为大家分析保险理赔的问题。大连一男子投保后车祸身亡,760万保险被拒赔!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到底是为什么?
一、车祸后被拒赔
事件介绍:大连市民孙先生在黑龙江发生车祸,重伤不治去世。而在此之前,他在8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总保额759.5万的保险,在其女儿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孙先生在投保时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
原来,在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调查时发现,孙先生在近一个月时间内投保了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存在骗保的嫌疑,随后的进一步调查又发现孙先生在之前有过吸毒情况。
而根据当时和孙先生签订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吸食、服用、注射毒品或者系自杀、酒驾将除外责任,同时在投保健康告知时,孙先生也没有如实告知吸毒史。
对此双方最终对付公堂,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孙先生家属的诉讼请求。
二、牢记3点,避免拒赔
很多人买保险的时候,看着厚厚的一本保险合同,基本都不会去看,一般都是了解一下能够保什么就差不多了。但是,这样一知半解,对于保险很容易出现问题,导致这样拒赔情况的发生。
对此,我提炼了投保时对于理赔非常重要的3点核心,希望大家能够记牢:
(1)投保一定要看免责条款
投保是一定要看保险合同的保障责任和免责条款,简单来说是保险保什么不保什么?不要一味听信保险员说的,一定要以白纸黑字为准。常见的免责条款,比如意外险对于中暑、妊娠和医疗事故都是不赔的,重疾险对于既往症、吸毒和酒驾都是不赔的。
(2)投保一定要如实告知
对于投保健康险,一般都要健康告知自己的身体情况,不要因为害怕投保不了而隐瞒,不然影响理赔调查。简单点,就是保险业务员问什么你就如实告知什么,所有的告知内容都要以医院的医疗记录和体验结果为准。
(3)投保一定要保留证据
其实有时候理赔出现问题,是前期保险业务员误导我们购买了不适合的保险,结果理赔时保险公司一调查发现问题就被拒保了。所以,前期投保时,正规的保险公司都会进行录音,甚至录像确认,保险员尽到指责,一一讲条款进行解释,没有误导和隐瞒。如果,我们自己也可以留个心眼,自己录音保留证据,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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