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到底是个啥?也许你并不完全清楚

2020-05-22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导语:保险也许并不只是上世纪90年代起,根植于大众心中的样子。它的内涵、效用与意义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中国经济正在经历一个高速的发展期,带动着人民奔向更富足的生活。一个独特的视角认为,反应大众生活水平的一大特征是,过去只在经济学家口中出现的词汇,诸如“GDP”,“CPI”、“印花税”等等,现在已经成了普通百姓的常用语。而银行、证券、保险作为金融业的“三驾马车”,也越来越被社会大众所熟知。然而,人们对此三者的印象却不尽相同:说到银行,大家想到的就是存钱、取钱;说到证券,大家想到的就是股票波动,涨赚跌赔;而说到保险,却“见仁见智”了。保险业界存在这样一种声音:“中国保险业并未完全与我国经济的程度持平,在三个现代金融行业中,保险业也是差距最大的一方。”

对此,笔者将业内、专家的想法大致归纳为如下两点:

中国保险业起步相对较晚。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保险业起步于1992年,远远晚于银行与证券业,目前我国保险业的国际排名也在几十名开外;

保险产品本身内涵与使用价值的体现,与银行、证券业差距较大。保险产品的实际价值无法在第一时间完整的传达给受众,购买欲的激起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另外,很多人仍然将保险的价值体现与灾难的发生联系在一起,心理上始终不愿承认、不能接受。

总结起来,大众对保险的负面印象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第一句是

“保险都是骗人的”。这句话在今天仍广被传播,原因无非两点:

其一是,很多保险从业者们因为自身专业水准的局限,并没有能力、空间,去将行业真相完整清晰的转达给消费者;

其二是,对于业绩的盲目追求,让保险市场时常处于过度营销所造成的负面氛围中,让本就心存怀疑的消费者们更是望而却步。

其实,“保险是骗人的”是一句不折不扣的谎言。

首先,世界上的大部分发达国家和经济发达地区,其保险业的存在已超过百年,并始终保持着极为规范的存续发展;

另外,我国处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当口,国家正将保险作为最重要的产业引擎之一在推动,又何谈欺骗?

那么第二句话是“投保容易理赔难”。首先需要强调的事实是,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全行业理赔率高达98%,拒赔率只有2%。也就是说,“理赔难”的现象只是极个别因素所致,如:

部分从业者偏低的素质导致整个服务流程不规范;

媒体对个别拒赔事件的扩大报道,使大众焦点只关注于负面信息;

极少数客户中,仍存在“逆向选择”,不遵守诚信等因素。

当然必须要承认的是,一个真正发达的保险体制,其理想化的状态是“0拒赔”的。而据业内人士预计,未来的二、三十年,几何倍数于现今的赔付数量即将产生。同时,正因为目前社会大众对保险业存在的误区,也侧面印证了中国保险未来巨大的发展空间与潜力,对全行业来说,仍然是乐观的。

同时更应被关注的是,保险之于你我,究竟意味着什么?

首先需要清楚的是,保险与其说是一种商品,倒不如说是一种科学的制度安排。实际上,保险制度是建立在量化法则基础上,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来应对人类所面临的人生风险。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自然免不了面对生老病死,大部分人周围的同事、朋友、亲戚中,有没有人曾罹患重大疾病?或者碰到重大伤害呢?答案恐怕是肯定的。这证明人类存在的风险是必然的。保险制度或是现存的最科学的解决办法。

其次,保险的深层含义是尊严。这些现实生活当中比较抽象的东西,其与保险相结合的时候又显得尤为具体。如果一个人罹患了重疾,发达的现代医学可以对其医治,但费用高昂。对于普通人来说无非两种选择,放弃或借债治疗。之于尊严,以上二者皆无;再比如一位老者,如果在年轻时为以后的人生做好了保障规划,那么他就可以不必依靠子女或社会的接济,这同样是尊严。

第三,保险是最讲信用的。保险公司对消费者的所有承诺,全部在合约中体现,后者所有应该获得的赔付,自然分文不少。

最后,用保险规划人生才是终极目的。

对于占据大部分的工薪阶层群体,购买保险更是一种保障。购置房产、车辆的贷款会自然降低日常生活品质。但合理的购置保险产品,就可以获得一个长期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机会,将其整个人生中有关还贷、生养、疾病等各大开销进行有效的平衡。

而对于富裕阶层,尤其是企业家们,则需把“家庭现金流”与“企业现金流”严格区分,而后再做保障规划。合理规划遗产税、财产纠纷、财富传承等问题,都可以用保险制度来解决。

当下,保险行业已开始突破原有的局限,在更高层面寻求全新的突破。而最令人欣慰的是,其发展的中心是回归“保险姓保”。所以我们看到了等互联网保险平台的蓬勃发展,而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了积极的信息。这些新的模式,无非是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科学的选择,从根本上加固了用户权益的稳定系数,再次将“以人为本”的科学性服务理念,根植于行业未来一个很长的发展阶段当中。如此,保险业自将迎头赶上,与银行、证券并驾齐驱,真正成为中国金融驰骋国际的“三驾马车”。

相关知识

消费型保险到底是消费还是“不消费”


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大部分是消费型保险,但是为何说消费型保险“不消费”呢?消费就是花钱买到的成为自己的过程。但是保险产品这个特殊的商品,它是可以在我们购买之后还可以得到收益的商品。真正做到买保险买心安买保障令其消费变为“不消费”。也许您会继续反对我的看法,但是消费型保险到底消费还是不消费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究。

客户(投保人)跟保险公司(保险人)签定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如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原先约定的额度进行补偿或给付;如果在约定时间内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返还所交保费。投保费率,消费型保险包括平准型费率(在缴费期内每期保费相等)和自然费率(随年龄的增加保费每年调整)。价格一般不高,各类产品从一年几十元至数百元保费不等,用以应对各类突发风险。即使在缴纳过程中经济收入暂时中断,此保障在期内依然有效,不必像储蓄型保险一样担心续期缴费压力,更不会影响到他们的个人生活品质。

投保方式和合同形式,随着销售渠道的拓宽和电子支付的盛行,客户目前可以通过保险营销员、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网络直销、电话销售等渠道完成投保。目前市场上的消费型保险常以“简易保险卡、电子保单”的形式出现。

在经济学里,有个名词叫恩格尔系数,它是19世纪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根据统计资料,对消费结构的变化得出一个规律:一个家庭收入越少,家庭收入中(或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所占的比例就越大,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家庭收入中(或总支出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则会下降。

推而广之,一个国家越穷,每个国民的平均收入中(或平均支出中)用于购买食物的支出所占比例就越大,随着国家的富裕,这个比例呈下降趋势。国际上常常用恩格尔系数来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状况。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50-59%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低于30%为最富裕。在我国运用这一标准进行国际和城乡对比时,要考虑到那些不可比因素,如消费品价格比价不同、居民生活习惯的差异、以及由社会经济制度不同所产生的特殊因素。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已由1978年的57.5%和67.7%分别下降到2005年的36.7%和45.5%。

一般的传统保险产品的保费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风险费用、经营费用、储蓄部分。

其中,风险费用就是指购买的保障需要支付的成本费用,这是根据生命表厘定的,各家公司都用同样的生命表精算出保险费率,所以每家公司的成本基本都差不多。

经营费用就是保险公司承保这张保单需要的营运成本,如代理人的佣金、工本费及其他的成本费用等等。

扣除这两部分费用后,剩余的部分就是客户多交的钱,这部分钱保险公司会帮助客户存放起来,也就是保单上的现金价值,存的同时保险公司会给一个预定利率,目前中国的传统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是不高于2.5%,也就是最高才能达到2.5%.这个2.5%是存款提息之前厘定的,各公司也是统一按保监会要求设定的。

有了这个前提,我们就可以很好的去理解目前大家都认可的消费型保险了,如意外险、定期寿险等。

所谓消费型保险,就是指如果在保险期间内不出现理赔,所交的保费就贡献了,或者是白交了。参照前面的保费分解来看,消费型的保险就是只交了前面两部分的钱,保险公司没有收取后面那部分储蓄的费用。

现在很多人都接受不了这个观念,认为保险本身就没有必要购买,还要让我白花钱,更是坚决不买了,他们更热衷于储蓄型的,带返还的保险。生活支出是必不可少的,就是所谓的仓廪实而知礼节,满足了基本的生活需求后,人们需要更好的生活品质,保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逐渐走进了人们的生活,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支出。所以套用一下恩格尔系数的概念:如果一个家庭保险支出在一个范围内,占收入比例越低表明生活质量,占收入比例越高则表明生活质量越高。

其实,用户首先需要端正消费型保险的购买观念。相比储蓄型保险,消费型保险的保障更全面,也是您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竟然告诉我不用交费了,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大部分产品的投保人豁免是要额外掏钱购买的,这笔钱花的划不划算?这才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今天就来说说豁免保费。

关于保费豁免,买过重疾险的小伙伴应该不陌生。

重疾险这类长期保险的缴费期限一般较长,往往一交就是2、30年,万一中途发生意外,无力续费怎么办?难道眼睁睁看着保障过期作废?

保费豁免就是为了预防这些风险而设立的人性化保障功能。

被保人豁免就不多说了,市面上很多重疾险中都是自带被保人豁免,不需要额外缴费。一般来说,当被保人发生重疾、轻症或中症时,就可以豁免后期保费。

投保人豁免真的有用吗?

投保人豁免即投保人保费豁免,经常作为一种附加险和重疾险搭配出现。

市场上较为常见的投保人豁免有5种,分别为投保人轻症、中症、重疾、身故以及全残豁免。

投保人豁免功能适用于被保人≠投保人的情况。多见于夫妻互保、父母给孩子投保、子女给长辈的投保等。

其中,夫妻互保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投保方法,字面意思就是夫妻双方互相作为投保人为对方购买保险。

这个时候附加投保人豁免的话,相当于给夫妻上了“双保险”。

举个例子:

A先生给A太太买了一份重疾险,被保人A太太,投保人是A先生,;

A太太也给A先生买了份重疾险,被保人A先生,投保人是A太太。

并且这两份重疾险都自带被保人豁免,还额外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功能。

这种情况下,只要A先生或者A太太其中一人发生风险事故(身故、重疾等),那么两份重疾险的后续保费全都不用交了,统统“免单”。

投保人豁免实际上也是一款保险产品——保障期限为重疾险的“缴费期限”,保额为重疾险的“未交保费”。

随着缴费期限的增加,未交保费数额会逐年递减,保费和保额之间的杠杠率也将持续降低。

相当于给投保人额外买了一份保额递减、附带身故的减额定期重疾险。

如果在缴费期限结束前未出险,那么所交的保费自然也就打水漂了。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说买投保人豁免就是交智商税的原因之一。

但觉得投保人豁免还是非常实用的。有了它,即便作为投保人的家庭经济支柱出事了,保单也不会因为断交而失效,能够为家人持续提供保障。

预算充裕的话,建议大家可以附加一个投保人豁免。尤其是在被保人完全没有保费偿付能力的情况下。

寿险到底是什么?


投保人购买寿险产品应注意一些重要的条款。例如,误报年龄条款寿险保单误报年龄条款规定,对于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同要求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人寿保险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为投保对象,期限一般较长,合同条款也较复杂。保险专家提醒,寿险合同中有些其他险种没有的条款,普遍适用于所有寿险产品。因此,投保人购买寿险产品应注意以下五项条款。

寿险对人类而言,是每个人对他自己及家庭应尽的责任以及是一种支付人生必需费用的手段。包括对自己、对父母、对妻儿、对朋友、对社会。寿险是人生永恒不变的伴侣。

寿险到底是什么?

寿险对人类而言:是每个人对他自己及家庭应尽的责任以及是一种支付人生必需费用的手段。

每一个人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最简单的,我们是上辈人繁衍下来的。我们生来就有父母、祖父母,将来我们也终究会有妻子儿孙。人一生短短几十年,就生活在这种亲情循环中。我们身不由己的来,同样最终又身不由己的去,来时赤条条一无所有,去时一缕青烟终于也烟消云散。既然如此,我们活着时剩下的就只有那份责任了。

我们是在父母最恩爱的时候孕育出来的——爱的结晶。因为这份与生俱来的爱,人类的责任就世代相传,与生命同在。我们在婴儿时期身不由己地接受父母长辈对我们的责任的同时,实际上也无可推脱地背上了对他们的责任。这种责任与生俱来,死后还留存于世,逃不掉,甩不脱。生生世世,历代相传直至永世。

那么人类的这份责任是什么呢?

对自己、对父母、对妻儿、对朋友、对社会。

对自己——很多人都认为人对自己没有责任,那是错的。在人所有的责任里面,对自己的责任乃是最重的。老子道德经第十三章:有“贵以身为天下,若可以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以托天下。”意思是说:只有把天下看得比自身还轻的人,才可以担当天下之任,只有爱自身超过胜过爱天下的人,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千万别误会此中的“把自己看得比天下重和爱自己胜过爱天下”并不是教导老子天下第一的论调。而是说:要珍惜自己,要爱护自己,不要让天下的身外之物浸染腐蚀自己。这样,才可以为天下人办事。在一个人所有的责任中,对自己的责任是首先而又首要的。没有一个对自己都不会负责的人,会对其他人、对天下负责任的。

为自己尽职尽责,想一想自己的日常,你都安排和预计了吗?人沉沦于红尘中,实在是渺小和脆弱的。我们有太多的恐惧害怕。

对自己尽责就是保证自己一生无论在何时何种情况下都能应付人生出现的种种危机和风险,以便让我们有机会履行?

四招教你读懂寿险

首先,读懂“犹豫期”条款。

保险公司规定的“犹豫期”一般为10天,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无理由退保,这时保险公司应全额退还投保人所缴保费。但如何计算“犹豫期”,各家公司不尽相同,所以要事先询问清楚。通常“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日开始计算,但有部分险种例外,如投连险,很多公司规定如果客户由于出差等原因无法在近期签收保险合同,将把合同生效日后第11个自然日视作合同签收日,签收日起10个自然日为“犹豫期”。

第二,读懂“责任免除”条款,知晓未年检的驾照或车辆将导致无法理赔。

所有保险合同都存在“责任免除”条款,大部分保险公司会对“驾驶”作出免责,如“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除外”。而保险公司通常把过期或未年检的驾照也列为“无照”。根据多数保险公司对“无有效行驶证”的解释,如果车辆未按期年检,行驶证处于无效状态,也不能获得理赔。

第三,关注重大疾病保险“期满利益”条款。

很多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是捆绑在两全险上,那就要注意这个两全险的期满利益究竟是指返还累积缴纳的保险费、还是返还保额?如果返还保费,是有息还是无息返还?当然,返还保额最合适,因为除非是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购买重大疾病险会出现累积保险费和保额“倒挂”的现象,大部分投保人累积保费都远远低于保额,如果是分红型的,还要分配红利。

第四,重视“宽限期”条款。

在每年固定日期,保险公司会去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扣保险费,但有时客户会因为种种原因账户上的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但并不马上导致保险合同的失效,一般都有“宽限期”条款。如果超过保险费到期日仍未交付保险费,从保险费到期日起60天内为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仍可理赔。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费会导致保险合同失效。

我们为什么要买保险,保险到底是买给谁的?


保险是对于未来的风险进行转移,用小的保费将有可能发生的大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购买保险是为了减少预期以外的事件对被保险人的财务状况造成冲击,为受益人提供经济补偿用于减轻负担。

一、我们为什么要买保险?

在我们一生中,不可避免的要去面对老、病、死、残这些风险。想必只有真正经历过这些风险的人,才能真正的体会一个家庭在精神上所遭受的痛苦,以及在经济上所面临的无奈。

人们总是厌恶风险的,很多人也会提前做一些准备来控制风险对自身的影响。常见的有三种风险控制的方式,分别为:

1.风险控制,比如通过运动、健身来降低自己罹患疾病的风险,减少医疗费用的开支。或者通过避免高危活动(如赛车、蹦极等)来降低意外发生几率;

2.风险自留,比如通过存款、购置房产等一些方式,提前准备一笔费用,来应对未来家庭的经济支出;

3.风险转嫁,比如通过购买保险,将个人的资金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提前锁定一部分资金,来降低风险对家庭经济的影响。

这三种都属于较为常见的风险控制方式,各有其优选的使用场景。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我们可以借助保险这个金融工具把风险进行量化与转移。投保人结成一个抵御化解风险的大集体,在这个大集体中每个人都是付出者,但同时也是受益者。通过付出,在遭遇事故时,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及时的救助。

举例来说,假设小王现在有存款20万元,每年收入减去日常花销可以盈余5万,如果生一场大病的花费在30万的话,到明年小王的资产可能是-5万(生病)或25万(不生病)。

如果小王当下花1万元购置了一份疾病险,该险可以覆盖小王的所有医疗花费,那么到了明年,无论小王是否生病,他的资产都将会是24万元。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通过购买保险,小王的未来财富现值的范围波动变小了,虽然最大值因为要交保费而变小,但是更加确定了。

基于上述的讨论,可以看出我们在看待保险时,需要基于自身所面临的风险,不仅要看风险出现的概率,同时还要看风险出现时可能在经济上对我们的影响。

特别是那些对我们家庭经济影响大的风险,更应该重点考虑通过保险来建立保障。

对于个人来说,谁也无法确定明天的自己会怎样,提前做好保障,实际上是对自己和家人一种责任的承担。

一个人无论多么有本事,有两件事情是无法掌控的,就是意外和疾病,当发生意外时,如果有房贷、车贷和孩子教育,谁来保证我们的家人生活开支;当发生疾病的时候,谁来支援医疗费用、营养费用、误工费用、差旅费用和后期康复费用?

二、保险的作用?

保险本质上是一种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未来风险转嫁协议,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购买保险是为了减少预期以外的事件对被保险人的财务状况造成冲击,为受益人提供经济补偿用于减轻负担。用经济学原理来解释就是被保险人通过缴纳保费换取未来财务状况更大的确定性。

保险是对于未来的风险进行转移,用小的保费将有可能发生的大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

买保险就是为了买保障,抵挡未来生活的风险,要做的是把杠杆利用到最大,通过小小的一部分保费,确保未来生活不受影响。

百万医疗险到底是福利还是坑,你买了百万医疗险吗?


百万医疗险因其保费便宜保障高,投保便捷等原因成为近两年的头号网红产品。不知道你是否也买了百万医疗险?百万医疗险到底是福利还是坑?

近两年一种叫作“百万医疗险”的产品,着实火了一把。其以几百元费用就能获取百万、千万级别的保额的特点迅速蹿红,上到六旬老人、下到职场青年,无不对其趋之若鹜,甚至在刚刚接触产品几分钟内,就马上决定购买。这样强大吸引力,让这种“百万医疗险”迅速成为了市场上的香饽饽。

在“看病难、看病贵”的大背景下,“百万医疗险”产品所承诺的高企保额以及相关的服务,令其对有意投保的人群具有极大的诱惑力。百元级别的保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可以完全承受的范围,而其对应的百万级别的保额却是人们以往所奢求的。加上此类保险产品与传统的保险产品有所不同,其主要的销售途径在互联网平台上,且购买产品时只需承诺并未患病即可,这让“百万医疗险”产品在购买方面极为方便,大多仅需几分钟的时间,消费者就能够完成支付。

而也正是这样简单的购买流程,让这种“百万医疗险”产品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消费者在短时间的了解中,不可能对产品的相应条款十分熟悉,这就很容易导致在不明就理的情况下就完成了参保。而多数的“百万医疗险”产品,在续保方面存在特别大的风险,且一般都是只赔偿发生在一年内的医疗费用,这种超高保额发生概率极低,所以百万、千万在这里实质上就是一个产品宣传噱头罢了。

所以呀,“百万医疗险”虽然看起来很美,但其中所暗藏的风险却是消费者没有注意到的。也正是因为如此,银监会才会在6月13日,下发了风险提示函,指出消费者对此类产品要谨防宣传误导,短期健康险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等方面情况。诚然购买这些产品的消费者都是想着为自己或家人提供一份安全的保障,但是如果对其没有理性对待,而是盲目跟风投保,很容易掉进保险“大坑”。

总而言之,在面对这种“百万医疗险”产品时,消费者还是应该提高警惕,而对于保险行业而言,只有更加严密的监管措施以及良好的自我操守,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为消费者带来满满的套路,才能让整个行业、市场朝着更加美好的未来发展。

你买了百万医疗险了吗?百万医疗险到底是福利还是坑?


百万医疗险因其保费便宜保障高,投保便捷等原因成为近两年的头号网红产品。不知道你是否也买了百万医疗险?百万医疗险到底是福利还是坑?

近两年一种叫作“百万医疗险”的产品,着实火了一把。其以几百元费用就能获取百万、千万级别的保额的特点迅速蹿红,上到六旬老人、下到职场青年,无不对其趋之若鹜,甚至在刚刚接触产品几分钟内,就马上决定购买。这样强大吸引力,让这种“百万医疗险”迅速成为了市场上的香饽饽。

在“看病难、看病贵”的大背景下,“百万医疗险”产品所承诺的高企保额以及相关的服务,令其对有意投保的人群具有极大的诱惑力。百元级别的保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可以完全承受的范围,而其对应的百万级别的保额却是人们以往所奢求的。加上此类保险产品与传统的保险产品有所不同,其主要的销售途径在互联网平台上,且购买产品时只需承诺并未患病即可,这让“百万医疗险”产品在购买方面极为方便,大多仅需几分钟的时间,消费者就能够完成支付。

而也正是这样简单的购买流程,让这种“百万医疗险”产品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消费者在短时间的了解中,不可能对产品的相应条款十分熟悉,这就很容易导致在不明就理的情况下就完成了参保。而多数的“百万医疗险”产品,在续保方面存在特别大的风险,且一般都是只赔偿发生在一年内的医疗费用,这种超高保额发生概率极低,所以百万、千万在这里实质上就是一个产品宣传噱头罢了。

所以呀,“百万医疗险”虽然看起来很美,但其中所暗藏的风险却是消费者没有注意到的。也正是因为如此,银监会才会在6月13日,下发了风险提示函,指出消费者对此类产品要谨防宣传误导,短期健康险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等方面情况。诚然购买这些产品的消费者都是想着为自己或家人提供一份安全的保障,但是如果对其没有理性对待,而是盲目跟风投保,很容易掉进保险“大坑”。

总而言之,在面对这种“百万医疗险”产品时,消费者还是应该提高警惕,而对于保险行业而言,只有更加严密的监管措施以及良好的自我操守,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为消费者带来满满的套路,才能让整个行业、市场朝着更加美好的未来发展。

保险:到底是没返还的亏?还是返还型的更亏?


每次发布了产品测评的文章以后,大家最常问的问题类型之一是:“这款产品到期之后有没有返还啊?”“没返还?那就消费掉了吗?没了吗?好亏啊~!”

今天,咱们就专门开篇聊聊这个问题吧!到底应该选择消费型的保险还是储蓄型的保险?

我们知道,家庭理财规划是要家庭财务目标最终能确保达成。而保险的本质是防范我们的家庭财务目标,会因非财务的原因瞬间坍塌的风险。

从理论上讲,防范这种风险的发生的行为就是一种消费。

做个类比,一间公司每年要付律师费,是一种帮公司规避法律风险的消费;我们每年要付一笔钱去体检,是一种帮我们管理好身体健康、及时发现健康风险的消费。

同理,买保险是为了规避财务坍塌的风险,把我们的家庭财务瞬间坍塌的风险分担给保险公司,使我们的家庭财务更加稳健,也是一种消费的行为。

所以当我们要考虑防范家庭财务,因非金额因素瞬间坍塌的风险时,我们首先应该考虑消费型的保险。

至于储蓄型的保险,无非就是在消费型保险的基础上加入了储蓄的元素,即把保费提高,保险公司拿着多收回来的钱去储蓄、投资,最后把产生的一部分收益返给我们。

这也是为什么有不少朋友问小编发出来的某些产品为什么这么便宜,就是因为它们是消费型的保险,你跟储蓄型的保险一对比,就会发现价格差距还挺大的了。

大家储蓄的目的,都是为了最后能够把钱拿回来,满足其他的目标,比如买房、买车、孩子教育和退休。

但储蓄方式有多种多样,不一定非要放在保险公司,因为这种储蓄型保险的储蓄效率,是极为低下的!

大家考量储蓄效率的时候,总是单纯的看自己一共投入多少钱、能拿回多少钱,却忽视了一份保单对资金的锁定期长达几十年,如果把收益率平摊到这么漫长的年份中,你会失望地发现:它们的实际年化收益不超过银行定期存款。

这种储蓄型的保险产品唯一的好处是什么呢?强制储蓄,能保障你到期有一笔钱。

不过说实话,这笔钱放银行做定期存款,安全,收益又更高,灵活度相对也更好,相比之下储蓄型保险产品实在没什么优势。

所以答案一目了然,我们要解决家庭财务中保障的问题,就要正视我们的保障是一种消费,当然应该首推消费式保险,也就是高保障低保费的保险产品了。

想知道自己买的储蓄型保险产品,储蓄效率到底有多少?

想买消费型保险,却不知道哪款好?

不知道自己应该选哪种保险、买多少保额?

这些问题,小编都能为你解决,只需要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咨询客服,即可免费享受1对1保障规划服务,专业的理财规划师会为你量身定制家庭保障方案,既适合你、性价比又高。

年金险利率即将下调?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这两天,朋友圈不少保险代理人在刷预定利率4.025%的年金险。大致意思是银保监会重磅调整,不会再有4.025%收益的年金了,呼吁大家抓紧时间,再不买就来不及了。。.。。.

甚至还有公号称,“我们有生之年,都不会再遇到收益如此之高的年金险”,号召大家“一起瓜分保险公司1200亿”。这事儿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一、银保监会确实发了一个通知

这还要从8月30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一个《通知》说起。

《通知》的全称叫《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有这么一段,是最核心的:

“对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其他险种的评估利率要求维持不变。”

每个字都认识但是就是不知道它在说些什么?

别着急,不光你看不懂,95%及以上的人(含保险从业人员)都看不懂!

小编拿着这份《通知》去请教了精算界的朋友:

“这份通知重点对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进行了完善……”

“请说人话!”

总结一下就是:

1、从今以后,保险公司开发产品预定利率低于3.5%的普通型年金新产品,只需要向银保监会备案即可;反之,就需要银保监会审批。

2、所谓“审批”,基本就等于不批了。

3、不批新的,但是原来批的还能继续卖。

4、怂恿你去瓜分的所谓“1200亿大蛋糕”,其实是不存在的。因为是评估利率的调整是对内的,保险公司需要为当前销售的保单预留更多的准备金而已,主要涉及监管相关报告。保险公司不会因为“多卖4.025%传统年金就多亏损”。

5、我们有生之年,会不会再有4.025%的预定利率了可不好说,经济大势谁说得准?

想占便宜的群众看到这儿可以解散了。

还没走的好学群众,可以继续研究一下4.025%的前世今生。

二、4.025%的前世今生

预定利率是用于保险产品的定价利率,相当于是保险公司要给消费者承诺的“资金回报率”。本来这是写在报送监管的精算报告中的,属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机密,但有用了高预定利率的保险公司为了包装产品,让产品更好销,就会把这个利率在销售话术中露出来。

从理论上说,预定利率越高,未来可以给消费者的养老年金越多,或者说,消费者拿到相等金额的养老金,付出的钱越少,那产品越值得买。

但预定利率也不是越高越好,因为定价利率越高,保险公司的资金成本越高。而国内传统寿险公司的“利源”主要来自于利差,利差=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 – 资金成本。如果投资收益比资金成本低,就会成为利差损。

因此,预定利率的高低,一直有监管的指导线。而且预定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些年有升有降,但大的趋势上,还是跟着利率趋势的,毕竟经济大势不可违。

最近这些年的法定评估利率基准一直都是3.5%,所谓的4.025%,是在2013年费率改革62号文下发之后,监管允许保险公司在开发产品时,在3.5%的基础上上浮15%。

监管之所以允许上浮,要看当时的历史背景:

一方面是存款利率上浮,不调保险卖不动;

一方面2013年后国内寿险市场放行了新的投资渠道,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大幅提升了。

如今,监管重新回到3.5%的基准,是因为投资风险高啊:现在全球都在降息;而当前的投资渠道固然放开了不少,但仍然无法满足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需要,要知道,保险产品的存续期间是超长期的,10年、20年甚至终身的都有,能与之匹配的超长期的投资标的?no啊!

监管爸爸,始终是要站在高点俯瞰全行业,“严守风险底线”六个大字不可违。毕竟,中国保险行业在这方面吃过大亏。

上世纪末,国寿、平安等巨头都因发售大量超过定价利率的产品产生了巨额的利差损,一直消化了很多很多……很多年。如果不是出海上市,融得天量资本,加上国内保险市场增长迅猛,结局可能不敢想象。上世纪九十年代,日本的寿险公司就因为这个利差损,连续倒闭了好多家。

但!是!监管看的是整个行业,具体到各家公司,情况是不同的。

只有保险公司自己的投资做不好,卖这类高利率产品,才会亏。

如果保险公司的投资做得好,还是可以继续卖的!

所以,监管只是不接受备案,并没有要求保险公司立即下架预定利率4.025%的存货产品。其实从去年就不批4.025%的产品了,这不也还卖到现在?!

三、长点心吧,韭菜们!

借机炒作的事儿吧,这些年保险代理人们没少做了。

监管发文,真真假假的,管它到底啥意思,反正先炒一拨儿割点韭菜呗。更何况,就算没有监管发文,他们都能隔三差五造点谣言出来割韭菜呢。

“再不买就来不及了”、“我们有生之年,都不会再遇到收益如此之高的年金险”、“一起瓜分保险公司1200亿”。。.。。.这些鬼话就不要信了,有生之年那么长,谁敢说以后利率怎么走啊,再说了,监管是动态监管,要是再让上浮,岂不是piapia打脸?也对,他们敢造谣就不要脸。

如果你恰好想买些养老保险,小编也不拦着。只劝你买之前知道这几件事:

1、买之前,保证自己全家的保障型保险配齐、额度够高。保障型保险指的是重疾险、百万医疗险、意外险和定期寿险。额度要与你的风险匹配,比如,重疾险买个一二十万的就抓紧买重疾险,还没买百万医疗险的抓紧买。

2、预定利率≠实际收益,并不是预定利率给你4.025%实际收益就是这么高。

同样是预定利率4.025%的产品,有的实际收益率是百分之二点几,有的是三点几,多年以后,二者之间,隔得可能是一条马里亚纳海沟。

3、你最好学会算自己买年金产品的实际收益率,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是IRR算法:在Excel里将未来可以领取的年金、目前每年要支付的保费,组合成一条长期现金流,然后在公示里找到IRR,一算就出来。

不会用Excel的,请问度娘,度娘都教不会你,那说明这保险真不适合你买。算之前备点降压药,结果可能跟代理人给你演示的差很多。

保险知识,保险到底是什么呢?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人类生活中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或然风险。保险就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的最佳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2条明确了保险的定义:“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首先商业保险行为是一种以保险合同为形式、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同于以国家立法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其次投保人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交费义务,才可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索赔权和经济补偿,不同于以单方给予为基础的社会救济;第三,保险人的赔偿给付义务的履行(人寿保险除外)是不确定的,有赖于合同约定的事故(人身保险也称事件)的发生与否,不同于以确定的受益权为基础的储蓄制度。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即投保人通过交纳少量保险费,将风险转由保险人承担;一旦发生风险,则进行损失分摊,由众多的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摊少数遭受灾害事故的企业和个人的损失。由于保险具有这一基本职能,因此,对家庭和个人具有不可低估的保障作用。首先可以保障家庭生活的安定。因为个人的财力有限,很难积累足以应付天灾人祸的后备资金,一旦受损,正常生活难以为继。如果个人和家庭参加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则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和给付,由此保障了家庭生活的安定;其次可以积累个人资金。因为长期人寿保险具有类似储蓄的投资作用。虽然参加长期人寿保险没有买股票获利的机会多,但没有风险性,而且还可以获得生老病死的经济保障。由于人寿保险单本身具有现金价值,可以抵押,可以转让,故在国外普遍被认作个人金融资产,购买人寿保险无疑是既能获得经济保障,又能使货币保值增值的一举两得的最好的投资方式。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最终将由过去的被动型转变为当今的主动型。有风险、买保险,已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的共识。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5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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