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况
刘先生今年35岁,已投保过保额10万元的重疾险、10万元的定期寿险、2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随着家庭责任的增加,现在想加大保障,计划从另一家保险公司购买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50万元定期寿险和10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如果购买上述保险,算不算重复投保?日后一旦发生理赔,只有一份理赔资料原件,该如何处理?
专家解析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根据《保险法》第56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例如,投保人将其总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分别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80万元、120万元。之后王先生的房子被大火全部烧毁,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A公司应该赔偿40万元,B公司应该赔偿60万元,不会出现A公司赔偿80万元、B公司同时赔偿120万元的情况。因为财产险的赔付须坚持损失补偿原则,否则投保人就会获取额外利益100万元,同时容易诱发道德风险。
除财产险外,医疗费用型的保险也可能存在重复投保情况,一旦发生理赔,也要参照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因此各家保险公司的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中,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必要条件,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
但是,重疾险、定期寿险、意外伤害险则不存在重复投保情况,因为人的生命价值很难与金钱数额划上等号。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根据保险法规定,其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作为当下比较流行的几种保险之一,重疾险受到很多人的关注。有的人为了可以得到多份赔偿于是购买了好几份重疾险,这种做法是可取的。重疾险是确诊即赔付的类型,只要你确诊保险合同上明确的重大疾病,就可以获得多家保险公司的赔偿。
那么其他保险购买多份能不能重复报销呢?
1、意外险
其实意外险购买多份可以重复进行报销,刘女士的情况只是特例,意外险之中包含着很多的福利,包括意外身故、残疾、意外费用报销以及住院津贴等等,其中的意外身故造成的伤害都可以进行重复赔偿,可以多份购买,但是意外医疗费用以及意外的住院津贴是属于补偿类型的保险,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的病情进行报销。
2、住院医疗险
住院医疗险购买多份不能重复报销,因为住院医疗险和意外险中的意外医疗保障、住院津贴一样,是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报销的,而且报销需要医院提供的发票,在第一家保险公司报销之后,就不能再去下一家保险公司报销了。
3、人寿保险
除了重疾保险和意外险以外,人寿保险也可以叠加报销。不管你购买多少份人寿保险,在保险的有效期内身故,都可以获得多份的赔偿。假设你在不同的两家公司购买了一定额度的人寿保险,在这期间内身亡的话,保险的受益人可以得到两家公司的赔偿。
正常情况下,意外险、重疾保险以及人寿保险是可以购买多份重复理赔的,而费用报销型的保险,例如住院医疗险这种,就没有重复购买的必要了。所以你在购买保险的时候,要仔细看清楚保险合同上的规定,以免多花钱却得不到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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