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消费型重疾险有什么特点?值得投保吗?附案例演示

2021-05-28
重疾保险规划
重疾险是每个人的首选产品,一般分为储蓄型和消费型重疾险,消费型的一般是定期的,就是不保终身的。今天,我们主要介绍定期消费型重疾险,它的特点就是一个定期,一个消费型。

一、定期的特点

保障时间的设定更灵活,可以在被保险人最需要重疾保障的时间里,在预算范围内,将保额做到最足,所谓的钱都花在刀刃上。

以30岁成年人为例,一份保障至70岁的高额消费型重疾险,确实可以覆盖其家庭责任重大年龄段的重疾保障需求。

问题在于70岁以后怎么办?很多人把重疾险理解为收入损失险,70岁以后除了退休金哪里来的收入?所以会认为70岁以后完全不需要重疾险的保障了。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中可以明显的看到70岁以后重疾的发生率是陡然增高的,在最容易发生重疾的年龄,却不要重疾的保障?

另外70岁后罹患重疾,谁来照顾我们?也只有我们的子女吧?他们照顾我们所花费的时间有没有影响到他们的正常工作和收入呢?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能得到一份理赔金,会不会更好一点呢?最起码就不会太觉得自己给孩子们添麻烦了吧?

还有一种观点,就是买一份保障至70岁的消费型重疾险,然后把剩余的钱全部买理财类产品(不一定是保险),那么在70岁的时候,理财产品的收益可能比保额还要高。这个方案有没有缺点呢?

有,因为保障至70岁的消费型重疾险比保障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并没有便宜多少。

以30岁男性,30年交,30万保额,没有身故或者其他附件责任为例,某消费型重疾险(百年康惠保旗舰版),保障至70岁的保费为1989元,保障至终身的保费为3164元。每年多花了不到1200元。

这每年1200元的费用去买理财产品,70岁的时候能有多少呢?以年化利率3.5为例,70岁时,金额为90441元。请问这90441元能比的了70岁以后的30万保额吗?

还有的观点就是万一70岁之前理赔了,那不就更好?我只能说这种侥幸心理本身就是错误的,设计保障方案的时候千万不能有侥幸情绪,做不到保障全面的话,至少让客户自己选择哪些风险自己承担,哪些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真要是心存侥幸的话,干嘛重视健康告知呢?干嘛要买保险呢?

二、再说说消费型的特点

消费型、储蓄型其实是个业界约定成俗的说法。

消费型的特点就是没有身故责任,或者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保障期间多以短期、中长期,也有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存在。

储蓄型的特点就是身故责任为主险保额,身故理赔保额、且保障期间为终身。之所以叫储蓄型,是因为如果身前没有发生理赔,但身故后理赔的保额,可以视作将保费储蓄了后,身故时取了出来。

为什么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的重疾险不算储蓄型,一方面是因为这类重疾险的现金价值是呈现出一个“过山车”的形态:前期低、中间高、后期低。另一方面,理赔已交保费,意味着已交的保费在这一时间段内,并没有产生任何附加价值,所以谈不上储蓄。

消费型重疾险没有身故责任,或者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

这个特点意味着什么?

重疾的理赔分三种:1、确诊即赔(癌症等等);2、达到特定状态后理赔(脑中风后遗症等等);3、采取特定的治疗手段后理赔(冠状动脉介入术等等)。

有没有可能出现,被保险人罹患重疾,消费型重疾险确诊没有理赔的情况呢?

1、猝死。常见的、在重疾险保障范围,能导致猝死的疾病多为心脑血管疾病,有: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等。真要是因为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而急性身故的话,消费型重疾险能理赔重疾保额吗?

不会,脑中风在重疾险中的保障全称叫脑中风后遗症,是需要180天后,仍遗留约定的后遗症才能理赔。而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赔也是需要满足至少三种以上的情况,才能理赔。

2、未能确诊、未到达理赔条件。就拿癌症的理赔来说,虽然癌症是所谓的确诊即赔,但仍是需要病理学明确的诊断报告的。严格来说,保险公司是需要我们出具细胞病理学的确诊报告才能理赔的。

但问题是少部分晚期的癌症患者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做穿刺切片检查了。这个时候我们会为了重疾保额,不顾被保险人的安危而强行做穿刺检查吗?

当然这里只是举个例子,目前也有部分保险公司理赔癌症不需要穿刺切片检查。但是重疾的理赔需要的材料,真的能在被保险人病情危急的情况下全部准备妥当吗?

当然这里也并不是反对消费型重疾险。消费型重疾险的优势非常明显,就是将保费全部花在疾病的保障上。

储蓄型的重疾险,本质上是一份保障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与终身寿险的组合型产品。缺点是重疾和身故只能理赔其中一份。

定期消费型重疾险,如果不是预算有限,一般不建议单独购买,如果购买,请加一份定期寿险。准确的说,定期寿险的优先度应该是高于重疾险的。

小孩子除外,因为小孩子未来存在无限可能性,买一份保障30年的消费重疾险,既便宜、保额也充足,加上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限制,可以说消费型重疾险非常适合小孩子。

当然如果预算充足,给孩子买一份保障终身的储蓄型重疾险也没什么不可以吧?客户有这个需求,我们为什么不满足呢?

三、我们来看看0岁男宝选择带储蓄型重疾险和消费型重疾险在保费上到底有什么区别。

为了避免重疾保障责任不同,我就拿同一款产品(长生长生福优加重大疾病保险),一个是身故理赔保额的方案,一个是身故理赔已交保费的方案。

储蓄型终身重疾险(身故理赔保额):0岁男宝,保额30万,交30年,保障终身,保费为2256元。

消费型终身重疾险(身故理赔已交保费):0岁男宝,保额30万,交30年,保障终身,保费为1773元。

相差不到500元。

所以我们不能一味的推崇定期消费型重疾险,也不能否能其存在的价值。

归根到底,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客户的客观情况以及实际的保障需求,为客户推荐合理的、周全的、符合客户需求的保障方案。

扩展阅读

定期消费型重疾险是什么?定期消费型重疾险值得买吗?


定期消费型重疾险的特点:1、定期。2、消费型定期的特点:保障时间的设定更灵活,可以在被保险人最需要重疾保障的时间里,在预算范围内,将保额做到最足,所谓的钱都花在刀刃上。

以30岁成年人为例,一份保障至70岁的高额消费型重疾险,确实可以覆盖其家庭责任重大年龄段的重疾保障需求。

问题在于70岁以后怎么办?很多人把重疾险理解为收入损失险,70岁以后除了退休金哪里来的收入?所以会认为70岁以后完全不需要重疾险的保障了。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中可以明显的看到70岁以后重疾的发生率是陡然增高的,在最容易发生重疾的年龄,却不要重疾的保障?

另外70岁后罹患重疾,谁来照顾我们?也只有我们的子女吧?他们照顾我们所花费的时间有没有影响到他们的正常工作和收入呢?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能得到一份理赔金,会不会更好一点呢?最起码就不会太觉得自己给孩子们添麻烦了吧?

还有一种观点,就是买一份保障至70岁的消费型重疾险,然后把剩余的钱全部买理财类产品(不一定是保险),那么在70岁的时候,理财产品的收益可能比保额还要高。这个方案有没有缺点呢?

有,因为保障至70岁的消费型重疾险比保障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并没有便宜多少。

以30岁男性,30年交,30万保额,没有身故或者其他附件责任为例,某消费型重疾险(百年康惠保旗舰版),保障至70岁的保费为1989元,保障至终身的保费为3164元。每年多花了不到1200元。

这每年1200元的费用去买理财产品,70岁的时候能有多少呢?以年化利率3.5为例,70岁时,金额为90441元。请问这90441元能比的了70岁以后的30万保额吗?

还有的观点就是万一70岁之前理赔了,那不就更好?我只能说这种侥幸心理本身就是错误的,设计保障方案的时候千万不能有侥幸情绪,做不到保障全面的话,至少让客户自己选择哪些风险自己承担,哪些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真要是心存侥幸的话,干嘛重视健康告知呢?干嘛要买保险呢?

再说说消费型的特点

消费型、储蓄型其实是个业界约定成俗的说法。

消费型的特点就是没有身故责任,或者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保障期间多以短期、中长期,也有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存在。

储蓄型的特点就是身故责任为主险保额,身故理赔保额、且保障期间为终身。之所以叫储蓄型,是因为如果身前没有发生理赔,但身故后理赔的保额,可以视作将保费储蓄了后,身故时取了出来。

为什么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的重疾险不算储蓄型,一方面是因为这类重疾险的现金价值是呈现出一个“过山车”的形态:前期低、中间高、后期低。另一方面,理赔已交保费,意味着已交的保费在这一时间段内,并没有产生任何附加价值,所以谈不上储蓄。

消费型重疾险没有身故责任,或者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

这个特点意味着什么?

重疾的理赔分三种:1、确诊即赔(癌症等等);2、达到特定状态后理赔(脑中风后遗症等等);3、采取特定的治疗手段后理赔(冠状动脉介入术等等)。

有没有可能出现,被保险人罹患重疾,消费型重疾险确没有理赔的情况呢?

1、猝死。常见的、在重疾险保障范围,能导致猝死的疾病多为心脑血管疾病,有: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等。真要是因为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而急性身故的话,消费型重疾险能理赔重疾保额吗?

不会,脑中风在重疾险中的保障全称叫脑中风后遗症,是需要180天后,仍遗留约定的后遗症才能理赔。而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赔也是需要满足至少三种以上的情况,才能理赔。

2、未能确诊、未到达理赔条件。就拿癌症的理赔来说,虽然癌症是所谓的确诊即赔,但仍是需要病理学明确的诊断报告的。严格来说,保险公司是需要我们出具细胞病理学的确诊报告才能理赔的。

但问题是少部分晚期的癌症患者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做穿刺切片检查了。这个时候我们会为了重疾保额,不顾被保险人的安危而强行做穿刺检查吗?

当然这里只是举个例子,目前也有部分保险公司理赔癌症不需要穿刺切片检查。但是重疾的理赔需要的材料,真的能在被保险人病情危急的情况下全部准备妥当吗?

当然这里也并不是反对消费型重疾险。消费型重疾险的优势非常明显,就是将保费全部花在疾病的保障上。

储蓄型的重疾险,本质上是一份保障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与终身寿险的组合型产品。缺点是重疾和身故只能理赔其中一份。

定期消费型重疾险,如果不是预算有限,一般不建议单独购买,如果购买,请加一份定期寿险。准确的说,定期寿险的优先度应该是高于重疾险的。

小孩子除外,因为小孩子未来存在无限可能性,买一份保障30年的消费重疾险,既便宜、保额也充足,加上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限制,可以说消费型重疾险非常适合小孩子。

当然如果预算充足,给孩子买一份保障终身的储蓄型重疾险也没什么不可以吧?客户有这个需求,我们为什么不满足呢?

我们来看看0岁男宝选择带储蓄型重疾险和消费型重疾险在保费上到底有什么区别。

为了避免重疾保障责任不同,我就拿同一款产品(长生长生福优加重大疾病保险),一个是身故理赔保额的方案,一个是身故理赔已交保费的方案。

储蓄型终身重疾险(身故理赔保额):0岁男宝,保额30万,交30年,保障终身,保费为2256元。

消费型终身重疾险(身故理赔已交保费):0岁男宝,保额30万,交30年,保障终身,保费为1773元。

相差不到500元。

所以我们不能一味的推崇定期消费型重疾险,也不能否能其存在的价值。

归根到底,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客户的客观情况以及实际的保障需求,为客户推荐合理的、周全的、符合客户需求的保障方案。

什么是定期消费型重疾险?值得买吗?


问题在于70岁以后怎么办?很多人把重疾险理解为收入损失险,70岁以后除了退休金哪里来的收入?所以会认为70岁以后完全不需要重疾险的保障了。

定期消费型重疾险的特点:1、定期。2、消费型

定期的特点:保障时间的设定更灵活,可以在被保险人最需要重疾保障的时间里,在预算范围内,将保额做到最足,所谓的钱都花在刀刃上。

以30岁成年人为例,一份保障至70岁的高额消费型重疾险,确实可以覆盖其家庭责任重大年龄段的重疾保障需求。

问题在于70岁以后怎么办?很多人把重疾险理解为收入损失险,70岁以后除了退休金哪里来的收入?所以会认为70岁以后完全不需要重疾险的保障了。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中可以明显的看到70岁以后重疾的发生率是陡然增高的,在最容易发生重疾的年龄,却不要重疾的保障?

另外70岁后罹患重疾,谁来照顾我们?也只有我们的子女吧?他们照顾我们所花费的时间有没有影响到他们的正常工作和收入呢?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能得到一份理赔金,会不会更好一点呢?最起码就不会太觉得自己给孩子们添麻烦了吧?

还有一种观点,就是买一份保障至70岁的消费型重疾险,然后把剩余的钱全部买理财类产品(不一定是保险),那么在70岁的时候,理财产品的收益可能比保额还要高。这个方案有没有缺点呢?

有,因为保障至70岁的消费型重疾险比保障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并没有便宜多少。

以30岁男性,30年交,30万保额,没有身故或者其他附件责任为例,某消费型重疾险(百年康惠保旗舰版),保障至70岁的保费为1989元,保障至终身的保费为3164元。每年多花了不到1200元。

这每年1200元的费用去买理财产品,70岁的时候能有多少呢?以年化利率3.5为例,70岁时,金额为90441元。请问这90441元能比的了70岁以后的30万保额吗?

还有的观点就是万一70岁之前理赔了,那不就更好?我只能说这种侥幸心理本身就是错误的,设计保障方案的时候千万不能有侥幸情绪,做不到保障全面的话,至少让客户自己选择哪些风险自己承担,哪些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真要是心存侥幸的话,干嘛重视健康告知呢?干嘛要买保险呢?

再说说消费型的特点

消费型、储蓄型其实是个业界约定成俗的说法。

消费型的特点就是没有身故责任,或者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保障期间多以短期、中长期,也有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存在。

储蓄型的特点就是身故责任为主险保额,身故理赔保额、且保障期间为终身。之所以叫储蓄型,是因为如果身前没有发生理赔,但身故后理赔的保额,可以视作将保费储蓄了后,身故时取了出来。

为什么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的重疾险不算储蓄型,一方面是因为这类重疾险的现金价值是呈现出一个“过山车”的形态:前期低、中间高、后期低。另一方面,理赔已交保费,意味着已交的保费在这一时间段内,并没有产生任何附加价值,所以谈不上储蓄。

消费型重疾险没有身故责任,或者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

这个特点意味着什么?

重疾的理赔分三种:1、确诊即赔(癌症等等);2、达到特定状态后理赔(脑中风后遗症等等);3、采取特定的治疗手段后理赔(冠状动脉介入术等等)。

有没有可能出现,被保险人罹患重疾,消费型重疾险确没有理赔的情况呢?

1、猝死。常见的、在重疾险保障范围,能导致猝死的疾病多为心脑血管疾病,有: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等。真要是因为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而急性身故的话,消费型重疾险能理赔重疾保额吗?

不会,脑中风在重疾险中的保障全称叫脑中风后遗症,是需要180天后,仍遗留约定的后遗症才能理赔。而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赔也是需要满足至少三种以上的情况,才能理赔。

2、未能确诊、未到达理赔条件。就拿癌症的理赔来说,虽然癌症是所谓的确诊即赔,但仍是需要病理学明确的诊断报告的。严格来说,保险公司是需要我们出具细胞病理学的确诊报告才能理赔的。

但问题是少部分晚期的癌症患者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做穿刺切片检查了。这个时候我们会为了重疾保额,不顾被保险人的安危而强行做穿刺检查吗?

当然这里只是举个例子,目前也有部分保险公司理赔癌症不需要穿刺切片检查。但是重疾的理赔需要的材料,真的能在被保险人病情危急的情况下全部准备妥当吗?

当然这里也并不是反对消费型重疾险。消费型重疾险的优势非常明显,就是将保费全部花在疾病的保障上。

储蓄型的重疾险,本质上是一份保障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与终身寿险的组合型产品。缺点是重疾和身故只能理赔其中一份。

定期消费型重疾险,如果不是预算有限,一般不建议单独购买,如果购买,请加一份定期寿险。准确的说,定期寿险的优先度应该是高于重疾险的。

小孩子除外,因为小孩子未来存在无限可能性,买一份保障30年的消费重疾险,既便宜、保额也充足,加上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限制,可以说消费型重疾险非常适合小孩子。

当然如果预算充足,给孩子买一份保障终身的储蓄型重疾险也没什么不可以吧?客户有这个需求,我们为什么不满足呢?

我们来看看0岁男宝选择带储蓄型重疾险和消费型重疾险在保费上到底有什么区别。

为了避免重疾保障责任不同,我就拿同一款产品(长生长生福优加重大疾病保险),一个是身故理赔保额的方案,一个是身故理赔已交保费的方案。

储蓄型终身重疾险(身故理赔保额):0岁男宝,保额30万,交30年,保障终身,保费为2256元。

消费型终身重疾险(身故理赔已交保费):0岁男宝,保额30万,交30年,保障终身,保费为1773元。

相差不到500元。

所以我们不能一味的推崇定期消费型重疾险,也不能否能其存在的价值。

归根到底,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客户的客观情况以及实际的保障需求,为客户推荐合理的、周全的、符合客户需求的保障方案。

定期返还型重疾险好,还是终身消费型重疾险好?


定期返还型重疾险在保障期内没有患病,保障期期满,按照合同规定的返还保费。与普通定期消费型重疾险相比,保障差异不大,但是价格一般是定期消费型重疾险2-3倍以上。

定期返还型重疾险

保障期间内罹患重疾,保险公司赔付保额。在保障期内没有患病,保障期期满,按照合同规定的返还保费。

与普通定期消费型重疾险相比,保障差异不大,但是价格一般是定期消费型重疾险2-3倍以上。

抓住了人们有病治病,没病返本的心理,但是实际上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只需要付出跟定期消费型保险相同的保障成本,但是可以拿多交的保费来投资,保单到期后,把投资赚的钱分你一点点。

后面我会专门开篇给大家扒一扒返还型重疾险,用数据来说明为什么不建议大家选择定期返还型重疾险。

终身消费型重疾险

终身消费型与定期消费型对应,保障期限不是固定的,保险公司需要保到你挂。

生病了,保险公司赔钱;没生病挂了,一般赔已交保费或者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都是四五十年以后的事情,考虑通货膨胀,所以不管是退还现价还是已交的保费,其实都没有很多,这类保险就是看重的就是纯重疾的保障,而这类保险也通常是终身的重疾险中最便宜的一类。

就想买终身,又没有很多预算的小伙伴们可以安排上了~

对于承担着家庭主要经济责任的经济支柱们,可以通过附加定期寿险来覆盖这部分的身故风险~

终身储蓄型重疾险

终身储蓄型重疾险又称终身标准型,所谓标准就标准在身故的保障上,标准型的重疾险身故是赔付保额的,注意这里是保额,而终身消费型对应的是保费或者现价。

比如你用20万的总保费买了一份50万的终身重疾险,在都没有发生重疾赔付的情况下挂了,终身标准型的是赔付给50万,而终身消费型的是赔付20万的已交保费或者是保单在当时的现金价值(此处以具体的保险产品为准)。

也就是说,终身标准型的重疾险的赔付概率是100%,只是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这笔钱,所以这类产品的费率也会比消费型的高~

终身返还型重疾险

终身返还型对应定期返还型,一般的产品设计形态是标准的终身重疾,附加提前给付的两全险。(也有的主险是两全,附加提前给付的重疾,这里两种设计形态对保单的赔付没有影响。)

如果到一定的年龄比如66、77、88这些吉利的数字,在没有发生赔付的情况下,以生存金的形式返还给你。

道理与前面等同,多收你一点钱,保险公司拿去投资,投资来的钱,自己留下些,再拿出点来,到该返还给你的年龄,看看是否符合没有理赔的条件,符合呢就返还给你;不符合,不好意思,保险公司就要都留下啦。

所以,一般不建议附加两全,自己留在手里灵活又方便,如果是40多岁,觉得离返还的时间也米有很久了,就是想分散下投资风险,也可以考虑~

最后

重疾险的种类那么多,我们如何来挑选,事实上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每个人的观念、预算、体况不同),适合的重疾险产品也不同。

小沃讲消费型重疾险,要给孩子选择消费型重疾险吗?


给孩子买保险并不算一件轻松的事情,加上市场上如此之多的保险类型也总是让我们眼花缭乱。对于不懂保险的小白来说,想要一次性为孩子选到靠谱的重疾险还是相当有难度的。所以我们一会将会介绍一类非常适合孩子的入门级重疾险产品:消费型重疾险。

市场上很多消费型重疾险都支持DIY,通常我们可以选择很多附加的保障内容,但是也可以选择最简单也最核心的保障。

等到我们充分了解自己的需求和保险产品以后,在增加其它保障,消费型重疾险也绝对不会多余。

- 01 -

什么是消费型重疾险?

通常,线下渠道销售的重疾险中90%都带有终身寿险责任,这类重疾险具有两个核心保障:重疾保障+终身寿险。

因为终身寿险责任的存在,所以无论是否发生重疾险,这笔钱都一定可以拿到,这类重疾产品也是我们俗称的“返还型重疾险”,缺点就是价格过高,捆绑销售。

而消费型重疾险就是将重疾保障和终身寿险(身故保障)拆分开,支持我们自己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组合:

1.纯重疾保障:支持定期和终身(比如保障20年、30年、保障到70岁、80岁)或者终身,没有身故保障。

2.重疾保障+寿险保障:可以选择保障定期或终身,在保障期内有身故保障,其中身故保障有以下几个选择:

(1)身故返还保额

(2)身故返还所交保费

(3)身故返还现金价值

如果初次为孩子选择保险的父母,建议可以选择消费型重疾险作为基础,每年几百块就可以买到几十万的重疾保障,后续如果有其它保障需求还可以单独购买。

- 02 -

消费型重疾险的特点

为什么说消费型重疾险适合孩子,主要因为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1、性价比更高,比如0岁男孩50万保额,每年的价格也就在500元左右(保障30年,缴费期20年)。

2、保障时间非常灵活,可以选择保障到孩子成年,之后在另行配置,也可以选择保障到孩子60岁/70岁或者终身。

3、最基础也最核心,支持我们各种DIY,比如我们选择纯重疾保障的产品,后期如果想要增加身故保障,也可以再购买定期寿险或者终身寿险。

- 03 -

少儿消费型重疾险的庐山真面目

每年的保费价格都在500—600元之间,保障实用,价格也非常的接地气,保障内容可以包含重疾保障、中症保障、轻症保障、少儿特定疾病保障(少儿高发重疾)等。

- 总结 -

消费型重疾险的优势是性价比高,保障时间可以灵活选择,保障内容支持DIY。

如果是第一次为孩子买保险,或者是保险预算比较紧张,又或者是想要买到最简单纯粹的重疾保障,都可以选择消费型重疾险。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各位帮助宝爸宝妈们更轻松的选到合适自家宝宝的重疾保障!

返还型重疾险值得买吗?


我们不能简单来看重疾险的消费型与返还型孰优孰劣,存在即合理,你买哪种,要看哪种更合适。

返还型:对于需要强制储蓄来锁定收益率的用户,返还型产品自然会成为您的选择;

消费型:对于更注重保险保障本身的用户,保障责任更完善的消费型产品当然是首选。

且消费型重疾险线上主营成本低,价格也低。返还型重疾险代理人销售,成本高,价格也高。所以,您的核心需求究竟是保障还是返还,这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了。

之前就有很多朋友都在问我,交了十年、二十年保费,这些钱最后是不是会返还?如果什么事没发生,难不成还能打了水漂吗?

其实买了消费型重疾险,到期时没出险,那这笔钱就等于是您花钱买了个保障;买了返还型重疾险,到期时没出险,那就会按照约定比例把满期金返还给您。

在我看来,从钱的付出与回报这个角度来讲,二者其实是差不多的。实际上,在缴纳同样保费的情况下,返还型重疾险的保额相对就会低很多。所以,并不是说您得到了返还的保费,就是赚了。其实,您只是把一部分钱存在保险公司,到期之后把储蓄部分的钱返还给您而已。

我们不要忽略返还型保险在纯保障作用部分的表现,在保费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消费型应该会有明显优势的。成本差异让返还型保险价格更贵。实际上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一个保险产品,其本身是带有一定成本的,这直接影响着产品价格。

而且返还型具有强制储蓄,为了负担储蓄部分的成本,返还型重疾险的价格是需要要高于消费型产品的。甚至可以这样理解,返还型产品多年后交到你手里的钱,可能很大一部分都来自你自己交的保费。

返还型重疾险是销售误导吗?返还型重疾险值得买吗


返还型重疾险是保险公司想给既有重疾需求又有寿险需求的客户提供一种选择,没有什么不妥,保险产品本来就应该多样化。产品多样化当然是好事,可是捆绑在一起销售就不一定了。对保险公司来讲,这种捆绑销售的两全险+重疾险产品可能出于两个层面的考虑。

营销员A:根据您的家庭情况,我为您定制了一份重疾保障计划。主险是一份两全保险,附加了一份重疾险,到了您xx岁保险公司会按照主险约定的金额给付给您保险金,附加的重疾险也可以保障重大疾病到xx岁。您看这份保障计划可以吗?

客户:什么是两全保险?我只需要保障重大疾病的重疾险,不需要两全保险。

营销员B:根据您的家庭情况,我为您量身定制了一份重疾保障计划。这是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保障xx种重大疾病,还有xx种中症疾病,xx种轻症疾病。最后到了xx岁可以返还本金,还会给您计算利息,相当于保险公司免费为您赠送了这么些年的保障,您看这份保障计划可以吗?

客户:白送了重疾保障最后还能把本金和利息一起拿回来吗!?我觉得这很好了,就买这个吧。

同样的客户需求,同一份保障计划,营销人员不同的说法,造成的结果截然不同。保险本身没有问题,任何一种组合都有它的现实意义,只是大部分的客户很容易被一些“话术”蒙蔽。这就好比刀本来不会杀人,杀人的是持刀人。今天就跟大家聊一聊营销员口中的“返还型重疾险”和“相当于白送一份保障”是怎么回事。

首先我们需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购买的是一份商业保险,我们跟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公司始终站会在商业角度去看待和客户签订的每一份的保险合同。我们买保险是为了转嫁风险,而保险公司是为了盈利。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是不会白送你保险的。而它们跟客户签订的每一份保单都是一份严肃的保险合同,保额和保费是保险精算师“精打细算”出来的,保险公司只可能从客户身上盈利。

来看一下原中国保监会(现中国银保监会)2006年6月12日公布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

前款规定以外的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因疾病引发的死亡保险责任除外;

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重点关注第三句话,我们来解读一下。这里的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指的是我们常见的各类医疗保险(包括:普通医疗、百万医疗、中高端医疗、特种疾病医疗保险等)和各类重大疾病保险(包括:1年期重疾险、定期重疾险、终身重疾险);所谓生存给付责任,指的是在保单约定的时间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不得包含此项责任,就是要让健康保险不能有任何返还的功能。这能让健康险的保障成本更透明,买多少健康保额对应多少的保费,方便客户在不同的健康险产品之间作比较,从而清楚保单的健康保障成本和寿险保障成本。

一句话概括:市面上不可能存在“包含生存给付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也就是说根本就不可能存在“返还型的重疾险”。保险产品少一些套路,营销员就少一点误导。

监管的初衷是好的,然而上有政策,下就有对策,所谓返还型的重疾险还是在市场上大行其道。只是“返还型”只会出现在营销人员的口中,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的时候已经将重疾险的生存给付责任剔除。但是重疾险却被设计成了附加险不能单独购买,必须搭配在一款带生存给付责任的两全主险下面捆绑销售,成功实现了换汤不换药的目的。返还型的重疾险本质上已经不再是一款重疾险,而是带生存和身故给付责任的两全保险。重疾险只是作为附加险捆绑在两全主险下面进行销售,进而被解读成非常诱人的“可以返还保费的重疾险”。与其说这类保险是带有诱导成分的“返还型的重疾险”,不如说是“附加了重疾险的两全保险。”

也许会有人说,这是保险公司想给既有重疾需求又有寿险需求的客户提供一种选择,没有什么不妥,保险产品本来就应该多样化。产品多样化当然是好事,可是捆绑在一起销售就不一定了。对保险公司来讲,这种捆绑销售的两全险+重疾险产品可能出于两个层面的考虑。

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层面的考虑。一些公司以发展保费较低、但覆盖群体更广泛的健康险为主;一些则着重发展年金、分红或其它保费相对更高、运营成本更低的两全保险为主,保险公司追求高保费高利润,也无可厚非;

第二,出于市场需求的考虑。我们现在一部分人在选择重疾险的时候首先关注的不是重疾保障,而是到时候保费能不能拿的回来的问题。他们会觉得这样更划算,不能接受在不生病的情况的下保费白白损失掉。所以,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返还型重疾有它的实际意义,也有市场的支撑,只是我们在选择这类重疾险的时候一定了解清楚险种的组成,看这样的组合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既然返还型的重疾险本质上是一份两全保险,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两全保险。目前,常见的两全保险包括传统两全保险、分红型两全保险、万能型两全保险和一些带有身故责任的年金保险。

传统的两全保险很简单,就是每年缴费,到了合同满期一次性拿回约定的金额。这类两全险很多时候受到附加在它下面的重疾产品的限制,通常会要求其保障期间、缴费期间、保额等与附加重疾险一致,这是最不自由的两全保险,也是重疾险捆绑销售的重灾区。

分红型和万能型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也可以搭配一些重疾险产品,而它们兼具安全性和收益性,使其具备极强的财务规划能力,是用来进行未来财务规划的最佳选择,具体内容我将在后面的文章中详细介绍。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万能型两全险也是重疾险被捆绑销售最多的险种。经常听到说万能保险“自带重疾责任”,这不就是捆绑销售吗!

不可否认,两全保险也有它独特的优势。不管被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间是生存还是死亡,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它在特定的环境下也是可以帮助被保险人解决大问题的。只要我们能实实在在关注自己的需求,配置得当,两全保险就能发挥它强大的财务规划能力。

回到文章开头营销员的两种不同的说法,客户实际上最终买到的是同一类型的保险产品,他们口中的“返还型重疾险”是本质上的两全保险。只是这个时候的两全主险被营销员直接跳过,也很容易被客户忽略掉。将重疾险包装成了既可以保障疾病又能够返本的保险,有时候还有“白送的”,一举多得。绝大多数客户在面对这样诱惑的时候,很快就失去了判断力,也许到最后都不知道,满期返还的钱,就是你放在两全保险里面存的钱。保险公司只要放开捆绑销售的束缚,那么重疾就是重疾,两全就是两全,这样客户才能够更专注的去关注自己的核心需求。

值得庆幸的是,这种情况正在得到改善。这几年许多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和产品灵活性方面已经极大冲击了老牌保险公司这些保险业的保守势力,在保险经纪公司的推动下,客户的选择范围和选择的灵活性,得以最大化,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不得不更加“亲民”。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7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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