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部门,东莞工伤保险出新规 几种情况社保可先行支付新政策

2020-05-14
工伤保险知识

近期,在厚街某工厂上班的胡先生意外发生了工伤,导致自己的数根手指被机器绞断。

厚街社保部门介入后,却发生胡先生所在的工厂既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购买社保。

今年11月,在确认与核实胡先生与该工厂的劳动关系后,厚街社保部门依法对胡先生做出了工伤认定的裁定。

按照现行的社保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购买社保,员工出现工伤后,工伤待遇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

伤愈后的胡先生产生了担忧,觉得自己弱势,担心工厂不肯支付工伤待遇。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社保部门已经做出了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又未依法给员工购买社保,能否由社保部门先行支付,然后由社保部门向工厂追讨呢?

对此,东莞市社保局表示,工伤先行支付并非不可能,而且在我市已有先例,但先行支付必须满足相关条件。

东莞市社保局指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及其近亲属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

A.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B.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C.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D.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东莞市社保局还补充道,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及其近亲属同样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

针对胡先生的担忧,厚街社保部门已经指导他前去做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鉴定报告的结果确定社保待遇的支付标准。

厚街社保部门表示,胡先生的工厂仍在经营,可以工伤先行支付,后期工厂为胡先生缴纳支付社保,如果工厂拒绝,可以个人及其近亲属向社保部门申请先付,最后可以让劳动部门介入,共同维护胡先生的权益。

延伸阅读

参加工伤保险,昆明建筑业工伤保险新政策


昨日,昆明市人社局与呈贡区人社部门在呈贡七星山某小区项目工地,宣传云南省昆明地区工伤保险知识。

自去年10月起,昆明市人社、住建、安监、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的《昆明市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昆明市建筑企业可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为农民工和建筑企业都提供了最重要“保险绳”。从目前实施的情况来看,今年昆明市新开工的建筑项目已全部按项目办理了工伤保险。以呈贡区为例,今年就有8家新增开工项目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保费金额达112万元。

“实施以来,昆明市今年新开工的建筑项目已全部按项目办理了工伤保险。”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筑业是工伤多发行业,而且流动性大,原来按人头参加工伤保险无法保障新人的权益,而现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一个月更新一次项目工人名单,保证了所有项目上的农民工都被纳入保障范围之内。

呈贡区社保局局长王佳彬表示,自从新的条例实施以来,除了要按照项目参保以外,工地在出入口也需要配置摄像头。即使在一月一次的名单更新时间差当中,工人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也能够根据摄像资料确认是否属于项目工人,保障所有工人的权益。

生育保险,东莞出台生育保险新政策


8月26日讯:根据广东省政府相关规定,东莞将新增生育保险这一险种。该费率定为工资的1%,但个人无需缴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这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市社保表示,考虑到东莞的经济状况,在政策实施初期,费率暂调低到0.46%,为全省最低,将在年内出台具体细则。据悉,东莞此前并无独立的生育保险,而是囊括在基本医疗保险中,无需单独缴费。该险种独立缴费后,待遇要高于此前。

[新旧对比]

参保范围扩大:覆盖所有参保人

此次出台的生育保险新政,是东莞根据省里下发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作出的落实响应。据了解,目前东莞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打包”整合在一起的,根据省里的规定,今后东莞将把生育保险独立出来,单独建立账户,分账核算,不允许与其他社保基金调剂使用。根据生育保险“新政”的要求,参保人的人数将比原先有所增加。原先生育保险参保人仅限于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今后参保范围将扩大到全市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适龄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市社保局医保科长袁鹰在会上解释,“适龄户籍居民,是指在法定结婚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本市户籍农居民。”以现有规定,是指女性在20-55岁,男性在22-60岁之间这部分人群。

缴费标准变化:比省标准低一半

据了解,此前东莞并没有独立的生育保险,所以无需另外缴费。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按月缴纳。

这里分为两种参保对象,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另一种为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财政来缴纳保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市镇两级财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分担办法分担,个人也不缴纳。

东莞市社保局表示,考虑到东莞的经济运行状况,减轻企业负担,在政策实施初期,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0.54个百分点,下调至0.46%。据悉,东莞这一标准为全省最低,其他地区费率基本在0.5%-1%之间。在全国来说,也属于较低水平。

保险待遇提升:产检也能报销了

新规定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市社保局表示,调整后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较此前有大幅提升。据了解,原先虽然没有独立的医疗保险,但是从医保基金中划出了一部分支付给参保人做生育津贴。具体标准是顺产2000元,剖腹产3500元。如果是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还能获得1500元的额外津贴和800元独生子女津贴。

今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将从“定额支付”走向“实报实销”。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则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其中在生育医疗费用这一块,除了生产分娩的医疗费能报销外,今后产检检查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比如上环或取环、输卵管结扎手术、人流或引产手术等也能报销了。此外,职工还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

[焦点]生育津贴怎么算?

在生育津贴这一块,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例如王小姐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她休了90天的产假,那么她将获得6000元/30×90天=18000元津贴。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省里的规定,生育津贴并不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将由社保部门发放到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有人担心用人单位为了减轻缴费压力,并不会如实申报工资总额,从而影响职工的待遇。对此,社保部门也作出了回应:

“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用人单位未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逾期不改正的,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场问答]

异地分娩或报销比例降低

媒体:可以报销的这些定点医疗机构都是哪些医院?有些参保人生孩子时,想选择条件更好的医院分娩,如果跨镇区就医可以报销吗?

市社保局:这些定点的医疗机构随后我们会发布一份具体的名单,只要选定的医院是在这个名单之内的就能报销。如果有些参保人在广州生产,那么她也能获得保险,不过报销比例降低一些,只有50%-70%左右。

媒体:这一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市社保局:因为政策出台后,待遇要现场结算,计算机的后台系统要重新设置,这都需要时间,预计将于年底完成,随后还会出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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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伤保险,5月启动深圳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新政策


3月31日讯:近日,由深圳市人社局制定的《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工特别是一线工人,应当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不参保的项目不核发施工许可证。今年5月1日起,以往,建筑项目层层分包,承包单位与建筑工人多不签合同,更不参加工伤保险,工人尤其是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往往难有保障的情况将有改善。

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均应参加工伤保险

《办法》规定,在深圳市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应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当按用人单位参保;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较大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针对此前深圳曾出台的相关规定由于缺乏参保强制手段效果不佳的问题,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的证明材料作为工程施工安全具体措施之一,没有参保则不核发施工许可证。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建设施工单位压价竞争、损害职工利益,以及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难以适应建筑施工企业实际的状况的问题,《办法》明确,按项目参保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单独列支、不参与竞标,并由施工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缴费标准为税前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08%。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

此外,《办法》还明确,除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外,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未签合同的

可按工作证等确认劳动关系

根据《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其全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后,按项目参保的工伤认定由人社部门负责受(办)理。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社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负责受(办)理工伤保险认定。

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则从施工许可证发证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竣工的建设项目,其工伤保险期限按剩余工期核定。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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