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在幼儿园开学时就缴了保险费,可当孩子在受伤后查出保险公司没有这个孩子的名单,意外伤害理赔也就没着落了。7月27日,海口的符先生向本报反映他遇到这一麻烦事。
据符先生介绍,今年4月27日那天,他5岁的儿子小勇(化名)在美舍小区幼儿园被同学踢伤了“小鸡鸡”,当时老师也没有通知家长,到下午6点,符先生去接小勇回家时,看到小勇哭泣着说“小鸡鸡”很痛,符先生扒开裤子一看,发现小勇的“小鸡鸡”包皮裂伤还在流血,这时,老师才告知符先生说是同学踢伤的。幼儿园就安排两名老师随家长将小勇送到省医院龙华路门诊部治疗。当时符先生根据医生诊断,可缝针或一并做包皮(先天性)切除手术。直到5月5日出院,小勇共花费3886元。出院后,符先生找学校寻问孩子入保险情况时,学校叫其去找保险公司,而符先生在保险公司查询却没有小勇的投保台帐。就这样,符先生为保险理赔的事至今没有着落。
27日上午,记者来到美舍小区幼儿园采访,一位姓涂老师介绍称,学校将钱交给了保险公司,直到小勇受伤才发现该校今年共有151名学生入保险,唯独就没有小勇的入保名单,经查询,发现保险公司出示的该校入保名单中总人数是对的,而其中两名同学名字重复。保险公司业务员称属电脑故障,理赔的事学校还在交涉。况且,孩子做包皮手术经询问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不过,到目前,学校已支付了1500多元的费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海口分公司理赔中心崔主任接受采访时说,理赔中心并没有接到这起理赔报案,经查确实漏了小勇的入保名单,不管是业务员,还是学校的差错,符先生可找学校开证明按规定的理赔范围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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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先生持有学校收据 陈康 摄
最近,小编发现,有很多朋友都对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心存担忧。
原因很简单,我们买保险,买的就是一个“踏实放心”,如果保险公司倒闭了,不仅钱白交了,后面几十万、几百万的保障全都打水漂了,能不担心吗?
小编表示非常理解,因为一份保险,往往是跨越几十年,这么长时间跨度的保障,自然会对安全性有所顾虑;因此,今天就聊聊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这个问题。
保险公司真的那么容易倒闭吗?
非常难。
一、开保险公司的门槛非常高
开保险公司门槛高在哪里呢? 开保险公司不像开普通公司,有一定注册资本就可以开一家公司。在中国,想成立一家保险公司,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1、首先你至少得有2个亿
《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划重点:2个亿还只是最低要求;2个亿是实收货币资金。
我们可以看出来,想开保险公司,至少你得拿得出2个亿,这是国家硬性要求。
而实际上大部分保险公司的注册实缴资金都不只区区2个亿,资金可是够雄厚的呢:
好了,那就是说能拿出来2个亿,就可以开保险公司了吗? NO!想开保险公司,你还需要接受来自银保监会(现在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灵魂拷问”。
2、来自银保监会的“灵魂拷问”
银保监会,有着丈母娘考察女婿一般的威严,会对你进行如下“拷问”:
想开保险公司?
有钱吗?
有两个亿吗?
你准备怎么开?
你的股东是谁?
股东的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净资产怎么样?
……
满足了基本条件后,还得经过银保监会审批;这意味着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公司都能成为保险公司股东的,可以说能开一家保险公司也是很厉害的了。
3、来自“官方”的定期考核
不仅如此,银保监会每个季度会多维度全方位考核你的“表现”。
其监管的目标是:保险公司在接下来的一年内99、5%的可能性不会破产。其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就是偿付能力。
偿付能力是客户普遍关心的问题:什么是偿付能力? 简单讲就是保险公司有没有足够的钱来赔。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银保监会将保险公司偿付充足率分为三类公司:不足类公司(偿付充足率低于100%);充足I类公司(偿付充足率100%-150%);充足II类公司(偿付充足率大于150%); 偿付充足率作为监管红线,任何保险公司都不敢有怠慢。
如果偿付充足率低于150%,保险公司就会受到“特别重点的关照”,比如被邀请“喝茶”,回家写检查接受整改。
二、保险公司也有保险
其次,保险公司拥有两大“护法”。其中一个叫再保险公司,一个叫保险保障基金。
1、再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是保险公司的坚强后盾,帮助保险公司分散他们直接承担的重大风险。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我们可以理解为:
为了应对突发重大事件对一家保险公司的影响,满足保险法规定的条件下,保险公司可以向再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用来分担风险,确保自身经营更为稳定。 实际就是:保险公司也会购买保险,来应对突发重大事件引起的集中理赔。
举个简单例子:
我们知道常见的航空意外险大多保额很高(高达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假设一架波音737客机可以容纳500人,假设里面每人都购买了1000万的航空意外险;如果飞机不幸失事,那么保险公司50亿就没了,甚至会影响其他保险客户的利益;
所以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必须购买再保险,将风险再进行分散。 因此,每一份保险合同背后,不仅仅有这家保险公司,还有整个保险体系为保障后盾的。
2、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此外,保险公司每卖出一份保险都要拿出一小部分保费上缴到保险保障基金。
这部分钱由银保监会保管,一旦有哪家公司出现风险,可以用来救急。
《保险法》第一百条规定:
所有保险公司都需要统一缴纳保险保障基金,在保险公司被撤销、破产、重大危机、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时用来救助保险公司。
通俗的说,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相当于保险行业的“社保制度”。至2019年,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已经突破1200亿元,这笔“美丽”的资金,就是用未来要用于救助保险公司的。
3、就算保险公司要倒闭了,也不用怕
由以上两点,我们知道,开保险公司既要有钱,还要有“人”,更要定期接受来自严格家长“丈母娘”银保监会的考核,所以保险公司想倒闭是非常难的。
退一万步讲,在各种监管和规定之下,保险公司仍然没办法经营的话,保险客户的利益,也会得到完全的保障,因为:
(1)“保险保障基金”起作用了
前面小编说了,保险公司每个月会上缴一部分保费给银保监会,当保险公司遇到风险了,可以用来救急。 比如2018年,安邦保险因董事长涉嫌经济犯罪,被保监会实施接管,公司正常经营,保险客户利益未受到任何影响。
(2)其他保险公司接棒,来保护你的保单
即便未来,保险公司真的经营不下去,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目前还未出现过),也会有其他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接手,保险客户的利益,也是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的,这一点是明确写在《保险法》规定里面的: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如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小编替大家总结一下就是: 如果一家保险公司真的想不开要倒闭的话,它必须也要找一家具备资格的保险公司接盘,如果找不到,国家会指定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来接盘。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一点——一家保险公司从无到有到无,这背后,有国家及银保监会作支撑,国家监管的力量不仅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体现在保险的方方面面。
可以说,中国没有任何一个行业的安全系数可以超越保险业了。
在这套运行体制下,任何一家公司的单一风险出现都不可能对消费者的利益有影响。 所以,你可以放心大胆的挑选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作为自己家庭背后的保障体系。
2003年6月,张先生以自己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父亲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期限终身,含有重大疾病及身故保障5万元,年缴保费为2100元,缴费期20年。
缴纳两次保险费后,张先生因突发脑溢血不幸于2004年9月15日死亡。悲痛之余,张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金5万元。
保险公司在理赔前,到有关医院调阅病史资料,发现张先生在买保险前,曾经因受伤做过一项外科手术,并住院治疗。而在张先生投保时,须填写的健康告知书上没有明示。于是,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为由,拒绝赔偿。
张父无奈之下,只得诉诸法律。对此案,一审法院认为:""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对保险人如实告知……由于张某在投保前,确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因此,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是有依据的。
一审判决后,张父不服,提起上诉,称原审法院判决没有事实依据,对保险法的理解明显不当,请求依法改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二审法院经过调查取证,最终判令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金。张父经过几番波折,终于拿到了应得的死亡保险金。
二审法院认为,张先生投保前虽有部分事实,没有告知保险公司,但他的死因是脑溢血,与曾经因刀伤住院并没有医学上的直接联系。因此,不能确认张先生有违背诚心、追求不当利益的恶意,这一未告知事实与理赔事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必须全额支付赔款。
业内人士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现实理赔中,保险公司因""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的案例时有发生。消费者应当掌握合理的依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说,同时我也教大家一些防止拒赔的小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真实案例
2018年底,43岁的李先生购买了一份带意外医疗的意外险,在今天5月份在晚上下班回家时意外摔倒掉进了路边的沟里,被路上送往医院发现身体多处骨折,后来住院也了花不少钱。于是,李先生拿着自己的住院单据和发票,想要向保险公司申请了意外险的理赔,没想到保险公司却直接拒赔了。
而保险公司的拒赔原因,李先生也表示不能理解!
2、案例分析
本来这份意外险,附带的意外医疗最高可以报销3万元,这次住院花了2万6千元都是可以报销的。为什么李先生明明是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却被拒赔了呢?
原来事情另有原因,保险公司解释李先生发生意外救治后,经人推荐又转到了一家骨科专科医院治疗。
而根据这份意外险的保险合同约定,是需要到“卫生部要求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医疗,也就是必须要到指定要求的医院治疗才能赔付,所以李先生的就被拒赔了。
3、知识科普,防止拒赔
对于买保险的说,大家最关注的还是能不能理赔。所以,我一直通过一些保险理赔的案例,分享保险知识帮助大家了解保险。
为此,我也总结了几点知识分享给大家:
1、保险指定医院
这里我要告诉大家,现在一般分两类,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还有部分公立改制转“民营”的医院,比如浙江萧山医院(改制),医院名称上还是公立的命名方式,但所有制已经改为股份制。
一般保险的指定医院,是指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也有保险是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的,具体看产品),而且注意:一般只涵盖医院普通部,像特需部、VIP部、国际部等一般不含或者需要单独附加。
那为什么保险公司要限制医院?小地方医院和私立医院不行呢?
主要原因是;小地方医院和私立医院容易出问题,不仅常常出现乱收费、高收费,甚至还有“医保骗保”的事件时有发生,所以就对这些医院进行了限制。
如果要住院治疗,大家尽量去正规大医院,一是治疗条件好,二是符合保险报销。
2、理赔提交材料
保险理赔的审核,都需要我们提交很多医院的证明,而如果急急忙忙提交不充分,可能重新提交,大大浪费了时间,让自己更晚进行理赔了。
就拿提交材料比较复杂的重疾险来说,就需要提交3大块内容:
(1)是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
(2)是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是病理、化验、影像、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
其实,保险买对了,一种就够!但买错了,却只是白花钱!
多数人对于网上买保险,就已经感到诧异;又被推荐一些没有听过的保险公司家的产品,难免会觉得心里没谱。毕竟买保险这件事,很多人就有点迟疑。那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说说保险公司的那些事。
1.保险公司没听过≠小公司一说到小公司,在多数人的刻板印象中可能是这样的:首先小公司的位置应该不好,可能就在居民楼里,其次公司环境不行,员工懒散,为数不多的几台电脑,最后有可能随时跑路。
但这绝对不是保险行业,不是强监管的金融行业。要知道,即使你完全都没有听过的保险公司,但是背后可能站在好几个世界500强的金主爸爸。可以这么说,保险行业根本就不存在真正的小公司。
保险公司不是想成立就成立
在中国,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开保险公司的,甚至有钱都不行,必须要先获得经营牌照!而且需要长期接受偿付能力监管!
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不能用其他东西代替。现实中,大部分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往往都在10亿以上。
但光有钱还不行,股东实力也要接受审查:
有持续盈利能力、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有专业的管理人员等等。
这时才可以准备材料去申请成立保险公司。能不能拿到保险牌照?还得银保监会最后拍板。
所以,市面上的保险牌照十分稀缺,1979年国内恢复保险业务以来,截止到2017年,只有170家保险公司获批,而同期全国各种大中小银行则有三四千家。
保险公司背后入股都是谁?
小编这么直白说保险公司实力,大家可能没有什么感觉。
那小编直接把最近市面上热销的保险产品背后的股东(也都有卖呦~
),给你们找出来,一个个都是一些牛掰企业。
大家可以看看他们的注册资本,和谐健康竟高达139亿的注册资本,小编只想说两个字:有钱。
其他入股的股东不是世界500强,就是国企。
保险监管不是一般的严苛
保险是国家支持的行业,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的权益不受到风险,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是非常严苛的。
(1)偿付能力考核
这部分主要考核这个保险公司有没有出现资金上的问题,是否能够正常运作下去,也是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
所以保险公司每个季度末或者年末,都会向监管部门报送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等,一旦不达标,就会被立即勒令更改。
而是否达标的标准是依据“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业内简称C-ROSS,能够通过详尽的数学模型和压力测试,确保保险公司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无论发生任何事件都不会倒闭。
(2)国家法制法规
针对保险,我国有专门的《保险法》,其第97、98、99、100、103条分别对应了:保证金制度、责任准备金制度、公积金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再保险制度,每一项都对保险公司的安全性提供了可靠保障。
这里需要重点说说保险保障基金,这是由保监会、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发起设立。
意思就是说保险公司每收一笔保费,就要拿出0.05%-0.08%的比例缴纳基金,一旦发生极端风险,就会用这支基金进行救助,就像我们常说的“B方案”。
(3)保险公司也会破产
若以上方式都失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保障基金也没有多少钱,最后保险公司破产了,那我们的保单还有效吗?
来,看我国的《保险法》中规定:
??????
保险公司破产了,国家会指定相关机构进行接手,我们的保单还是正常有效。
所以我们不用担心保险公司破产,不会理赔这个问题。
2.小公司耍赖皮,不赔?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
关注保险行业的朋友们,可能对“保险”有较为清楚的认知,但某些朋友可能会认为:保险是骗子,买了什么都不保。
之所以会发生理赔纠纷,小编总结起来更多的就是:
保险公司对于条款的定义与我们对于条款的理解和认知之间有偏差,我们认为可以赔的,保险公司以不在理赔条款范围内为由拒赔。
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有多种原因造成,比如保险销售人员在推销产品时,未向客户解释清楚保障条款;
再比如认知上的偏差,一个典型的例子:常规意外险中的猝死,我们可能将其理解为意外,然而猝死是不符合保险条款对于“意外”的定义的。
理赔看的是保单
其实任何一款产品都包含了赔的部分和不赔的部分。
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敢对外说:无论你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我们都会给你理赔的。
要知道保险和买衣服不同,买衣服可能需要看下品牌,愿意为之牌子买账。
但是保险,买的是白纸黑字的合同。
任何一款产品的理赔走的都是标准化流程,有据可循、有法可依的商品,最终能不能理赔,与案情是否在合同条款规定范围内有关,与公司大小无关。
所以,具体到每一份保单,决定我们最终能不能得到理赔,与公司大小无关,与保单合同、遭遇风险有关!
3.“小”保险公司≠服务差买保险,首先看的是保障范围,其次需要关注每家保险公司的服务。
保障范围,大家可以看产品的测评文章或者自己对照着保险合同去了解;而保险服务,是个没有办法去描述出来,这个主要是客户的主观体验。
那保险服务投诉是指什么?
或许是客服没有及时接听电话、或者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你说话态度、或许是理赔过程等等,都会导致他们被投诉。
小编上银保监会的官网,截取了其中投诉量最少的20家,其中有平安、国寿等大公司,也有信美相互、弘康、和泰等很少听过的公司,而且排名最靠前的两家还都是大家口中的“小公司”。
所以,服务水平真的和保险公司大小没有关系
(2018年人身险公司的万张保单投诉排名)
4.小编结语小编只想说,买保险或者去看待“保险”这一行业,大家还是把目光聚焦在产品上。
什么“大”保险公司、“小”保险公司,只要产品不是我想要的,我都不看!所以,先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产品,才是最重要的!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做好健康告知的重要性,我们将通过通过今天的内容,一步步的来告诉大家:健康告知和理赔之间的关系。
一、为什么要进行健康告知?其实健康告知的存在一部分是为了降低我们投保时的难度,有一部分是保险公司需要了解我们的健康数据,以便做出更好的审核结果。
如果没有健康告知,我们在保险公司投保重疾险等产品时,为了保证我们身体健康没有问题,我们可能需要去体院体检或者提供一些近期检查证明。
想象一下,如果我们去医院体检,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比如预约/挂号、排队、进行体检、等待体检结果,这些过程无疑是提高了购买门槛,一旦必须如此才能投保,估计会打消相当一部分人的投保意愿。
所以保险公司为了简化流程,增加购买率等等原因,相应的推出了健康告知。
我们通过回答健康告知问卷,节省了体检的复杂步骤。
但是相应的,保险公司也会默认健康告知问卷的信息就是我们的真实信息。
二、不如实告知的影响有些朋友在投保时觉得健康告知比较麻烦或者对自己的健康比较自信。
所以有些会直接默认自己是完全健康的去填写健康告知,但是在理赔时则会因为健康告知导致理赔出现纠纷。
比如小A在买重疾险时简单应付健康告知,但是其实自己是有甲状腺结节或乳腺结节等小毛病。
这些疾病虽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如果遇到对甲状腺结节或者乳腺结节审核非常严格的重疾险时,未如实告知就会会直接影响理赔结果,非常容易出现纠纷。
三、保险公司如何获取我们的信息?当发生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会根据调查来的信息和我们投保是填写的健康问卷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问题。
保险公司到底是如何获取我们信息的?
其实,保险公司会通过调查我们的就医记录、体检记录、同业公司理赔记录来获取和了解我们的信息。
很多人会疑问保险公司是否有收集和调查我们信息的权利?
其实我们在投保时,签订的保险条款里面就包含对保险公司调查的授权:保险公司可以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调查和收集与我们有关的资料和证明,作为理赔审核时的依据。
下面我们介绍一下保险公司会调查我们哪些信息。
1社保卡使用情况
保险公司会调查我们社保卡在过去的使用情况,了解我们的就医记录,社保卡上详细记载了报销及消费,主要内容包含住院信息、门诊信息及药房购药等。
2医院就诊记录
保险公司调查人员会了解我们的医院及门诊就诊记录。保险公司根据病历基本信息、主诉情况、病史记载情况、治疗情况及医嘱护理情况来综合分析判断我们投保前是否健康。
通常医院有客户基本信息、病程记录,还有护理记录、医嘱记录等来作为对病人病情的客观反映,这些记录相互印证、相互制约,信息非常准确。
3同业保险公司交流
保险公司之间的调查人员会相互交流理赔信息,会通过身份证检索来了解是否存在既往理赔记录。
4体检机构
保险公司会调查医院和专业体检机构、公司例行体检的报告,了解用户的健康信息。
5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
保险公司遇到非常特殊的案件时,也会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第三方机构的调查要比保险公司更加专业和详细,比如从医学角度判断被保人的病理特征和发病周期,是否存在逆选择可能、调查被保人医保记录等。
6面对面交流
保险公司会通过和被保险人的面对面交流、以及和被保险人居住地的邻居、公司的同事进行面访调查。
总结
在投保时,隐瞒健康状况等关键信息是极难瞒过保险公司的调查的。所以我们在投保之前一定要进行如实告知,在填写健康告知和病史等情况时,不要由于一时的偷懒或者侥幸心理导致理赔时出现纠纷。
缴了保费,4个月后却“冒”出滞纳金
姜女士:原来存折没有自动转账功能,可保险公司为啥不早点提醒?
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保单上的住址有误,对方手机又换号联系不上
17日下午,市民姜女士拨打96110反映,去年2月她在银行办业务时,现场经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工作人员推荐,她购买了一份分红险。当时,在银行办了一个存折,并按照保险公司给的合同账号转存了1万元的保费。今年3月中旬,她往存折上存入了1万元,作为今年的保费。可是7月13日,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却找上门来催缴保费,并告知她还需缴纳123元“滞纳金”。
存折不能自动转账,错过缴费时间
后来,姜女士才弄清楚,她当时办的存折没有自动转账功能,虽然存了1万元,但却没及时转到保险账户中。姜女士说,以前购买的保险,都可以自动转账,当时业务人员提了一句续缴保费需要自己去转账,合同上没写。事隔一年多了,她早忘了这茬。
姜女士认为,产生了123元的滞纳金不是自己的责任,她不应交。按照规定,保险公司为客户预留出了2个月的缴纳保费宽限期,可是一直到7月13日,保险公司的人才上门催缴,为什么不早点催缴呢?
客户填写住址有误,手机又换了号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为姜女士办保险的工作人员王女士。据介绍,姜女士变更了手机号码,她无法联系到客户本人通知缴纳费用。无奈之下,只能由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催缴保费。当时,姜女士在合同上填写联系地址时,还写错了一个字。“这也可能是导致工作人员无法根据真实地址及时找到客户的一方面原因吧。”王女士说道。姜女士说,她原来的手机丢失,无奈换了手机号码,而变更手机号码确实没有通知保险公司。
据该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介绍,如果投保人超过60天没有缴费,此保单将处于“失效”状态。但是投保人还可以申请复效,姜女士所缴纳的123元,就是指的复效利息。如果客户的电话和地址填写正确且无任何变更,工作人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统一回访,提前通知客户续缴保费。而姜女士的电话号码有所变更,并且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再加上地址填写的也不准确,公司的工作人员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由此延误了缴纳期限。
保险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填写保费保单时,一定要写清楚自己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搬家、换电话之后,要将自己的地址以及电话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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