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全市统筹。少年儿童城镇医疗保险管理实行“六统一”,即: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参加学生儿童城镇医疗保险能享受到多项待遇。那么,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呢?
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享受多项待遇“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享受到多项待遇。”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住院报销方面,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5000元以上部分,统一支付90%。
在门诊大病报销方面,能报销的大病病种共53个。在意外伤害报销上,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另外,还能享受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及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
此外,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其住院医疗、门诊大病医疗、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7.2万元。自2013年12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范围内医疗费,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居民医保有了大额医疗补助金后,总的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37.2万元。
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
根据《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中等以下学校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和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参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集中收缴,六区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四市的集中缴费期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保险年度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4年度少年儿童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元,之前各年度为每年40元。
本市城镇户籍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可即时参保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先行垫付的医疗费在参保后可按规定报销;超过三个月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滞后参保、中断参保的相关规定是: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年度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参保缴费的,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后参保和中断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转入本市的学生儿童,以落户、转学或借读日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起始时间,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规定待遇。
参保时,需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独生子女证件等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保障中心(四市为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参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和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参保时持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相关链接:河北3周岁儿童如何办理儿童城镇医疗保险?问:我家孩子现在3周岁,请问这么大的儿童享受什么样的医疗保险政策,平时的普通门诊费用能否报销,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分别怎么报销,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可以到居住地居委会,给孩子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时需携带孩子的户口本及照片、家长身份证等材料。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孩子在定点医院的门诊部治疗时,医药费超过1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的50%。在石家庄市级医院住院治疗时,医药费超过6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60%;在省级医院住院治疗时,医药费超过9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50%。
大连:学龄前儿童城镇医疗保险缴费9月开始年底结束学龄前儿童的家长请注意了: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9月1日起正式启动。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要在2013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预缴2014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如果错过这一缴费期,就要有三个月的医保等待期。因此,请家长持参保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办理缴费。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家有新生儿,则要在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区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在经办完的第二天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此后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预缴下一年度的医保费用。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保或已经参保中断缴费的,可在医疗保险年度内补缴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但要经过三个月的医保等待期,也就是说要从缴费满3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很多人抱怨看病难,对此,国家不断改进政策,推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更好的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那么有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应注意哪些方面呢?
近日,记者从酒泉市人社局了解到,为降低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的个人医药费负担,从2013年1月1日起,酒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新的调整。
政府补助、个人标准“一高一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中央、省、市、县(市、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了250元,对每位参保城镇居民政府补贴净增加了60元。
调整了个人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实际情况适当进行了调整。成人缴费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学龄前儿童缴费由每人每年80元降低到40元。其他人群缴费标准不变。
住院报销标准提高了调整后,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由原来的150元降低到100元,二级医院由原来的350元降低到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不变。对于由一、二级医院转往市内三级医院治疗的,不再增加起付标准。
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了80%;二级医院由原来的60%提高到了70%;三级医院由50%提高到了60%。同时,鼓励城镇居民连续缴费,对连续缴费的参保城镇居民每增加1年,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最高可再提高10个百分点。
提高了住院的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中,普通住院医疗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了4万元,大额医疗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这样,每位成年参保人员一年缴费为120元,如果发生重大疾病,可报销到10万元。
实施住院保底报销。城镇居民住院发生的费用,如果个人实际报销的金额达不到住院总费用50%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对差额部分,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到50%。
参加商业保险的城镇居民报销方式有所调整
对既参加商业保险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住院费用,可先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然后拿着盖有所住医院印章的发票复印件和参加商业保险的保单复印件,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报销。报销比例仍旧按上述规定的比例报销,不会降低应得报销费用。
同时,加大医疗保险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各级中医医院在本院使用取得批准文号、经物价部门定价和人社部门备案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参保城镇居民使用符合《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针灸推拿、手法复位、夹板固定、拔火罐、小针刀等中医适宜技术而发生的诊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据了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酒泉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机构将进一步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单位医疗保险有关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继续巩固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方便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酒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龚德平告诉记者,酒泉市对居民医保政策的调整,是为了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研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市区哪些单位是医保定点单位,哪些能刷卡?A.市内就医
一类是普通门诊刷卡,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凭医保卡可当场报销30%;在定点非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刷卡的,按20%当场报销。门诊就医时因本人原因未刷卡的,不予补报销。另一类是住院刷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须出示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出院结帐时按政策比例当场报销。
B.异地就医
市外就医不能刷卡,参保居民到市外医院就医的,先到区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或转院,凭发票、清单等相关就医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C.新参保未领卡就医
新参保居民医保卡未到位的,就医结束后请参保人员注意保存报销凭证,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D.不能刷卡对象
在校学生意外伤害就医、特殊病种门诊就医、市外就医人员。
E.居民医保卡信息错误及遗失
参保居民医保卡信息有误或遗失医保卡,办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遗失证明,直接到区社保局修改、补办,当场就可领取到新卡。
F.目前能刷卡结算的医疗机构
门诊报销20%的医疗机构共16家,分别是衢州市人民医院、浙江衢化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三医院、柯城区人民医院、衢江区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柯城区妇幼保健院、衢江区妇保院、雪荣医院、快康医疗门诊部、太真医院、市皮肤病性病医院、空军医院、石梁镇中心卫生院、航埠镇中心卫生院。
备注异地就医市外就医不能刷卡,参保居民到市外医院就医的,先到区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或转院,凭发票、清单等相关就医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新参保未领卡就医新参保居民医保卡未到位的,就医结束后请参保人员注意保存报销凭证,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居民医保卡信息有误或遗失医保卡,办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直接到区社保局修改、补办,当场就可领取到新卡。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呢?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
申办条件及所需资料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身份证》。
2、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4、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低保证》。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于相应时间内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2、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3、社保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4、对当月受理的申请材料,社保所应在当月及时上报区医保中心。
长期以来,医疗保险都是由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但也有一些人群因为没有固定工作单位而不能参加到社会医疗保险的体系中,而他们又想享受到国家的医疗保险保障,因此这类人群就要通过其他方式办理医疗保险。
个人办理医疗保险的人群,大致分为: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学生、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只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就业证。
那么,个人办医疗保险怎么办呢?这其实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个人办理的话,那就要有完整的人事档案,个人可以带着自己的档案去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办理。如果是个人以前工作过的单位已经给办过个人医疗保险的话,就只需要开个证明,证明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带着相关的投保材料就可以到社保中心办理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然后按照要求去指定的银行开户,开完户要把卡号告诉社保中心。办理的时候是不收费的,至于缴纳的医疗保险钱数,则是完全由个人决定的。
虽然国家大力推行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它仅仅是一种社会福利,无法满足个人需求。对于个人医疗保障体系来说,社会医疗保险是根本。
社会医疗保险优势在于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同样的准入条件,收费标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员工门诊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扣完以后由员工自行付费。员工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1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6%;1万至2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8%;2万至4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92%。如果员工连续几年不生病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累计滚存。社会医疗保险中每一次住院有一个基本起付线的免赔额,分别为: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50元,三级医院1000元,这些费用需要员工自行承担。甲类药和乙类药按比例报销,进口药不予报销,超过4万元保障额度就得自行付钱。
因此,个人医疗保障需要商业医疗保险做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优势在于有较强的选择性。单位可以根据员工从事不同的工作类型,参保不同类型的商业保险,而遵循的原则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小儿医疗保险,即少儿医疗保险。深圳小儿医疗保险集中申报时间为9月9日至11月15日。对于首次申办参保的入园入校新生,由学校统一申报。已参保少儿要继续缴费的,要确认扣款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虽然本学年小儿医疗保险的总缴费提高至472元/年,由于财政补助提高至282元/年,因此个人缴费降低了,为190元/年;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5.4万元,地方补充医保对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参保人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深圳小儿医疗保险参保对象3类少儿可以参保:第一类是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或者未入学入园且未满18周岁、或者在市外定居或就读但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第二类就是外来建设者的孩子,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第三类是本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生。
小儿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少儿医保缴费按每学年度(当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一次性缴费,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2013学年缴费标准为每人472元(4918元×0.8%×12),比2012学年的442元(4595元×0.8%×12)提高了30元。但财政补助从240元提高至282元,因此个人缴纳费用从202元降低至190元。但未按要求提供本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不享受财政补助。
如何参加小儿医疗保险?之前已经参保,并未办理停保手续的少儿与大学生,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然按照每学年度继续缴费,系统将自动从所登记的银行账户托收2013学年的医疗保险费,请参保人确认银行账户9月有足够余额,不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于首次申请参保的,在园在校学生先通过学校上传学生信息。上传成功后,由监护人(或学生)登录市社保局网站录入确认个人信息,打印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至学校办理,经学校审核后将材料递交给社保机构审核备案;非在园在校深户少儿由监护人登录市社保局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打印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参保少儿户籍所属地的社保机构办理,或者交至户籍所属地的社区办理,经社区审核后将材料递交给社保机构审核备案。其中,深户新生儿自入户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参保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少儿到外地住院也可报销有很多家长关心“参保少儿没办转诊手续,自行到外地看病住院,还可以报销医疗费吗?”据了解,参保少儿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费,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到国内其他非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费,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
小儿医疗保险——相关链接深圳大学生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申请材料(一)《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二)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身份证号;(三)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该复印件请贴在“登记表”上);(四)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五)缴费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深圳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办理少儿医保申请材料(一)《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二)参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参保人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或参保人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证件号且提供复印件;(四)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五)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或有效的港澳台外籍人员的有效证件原件(永久性证件)及复印件;(六)如监护人是军人,必须验有效的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驻深部队的证明;(七)深圳市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证明原件。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少儿购买住院保险申请材料(一)《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二)少儿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监护人是军人的,验军人的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及驻深部队证明;(四)验证明少儿与监护人之间关系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五)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六)验深圳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身份证号。(七)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参保材料如是社区受理并初审后递交到社保机构的,可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