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况:林某为其妻子李某投保了保险金额为3万元的“康宁终身寿险”;同时,林某又为其女儿投保了“鸿福终身保险”,保险金额3万元,但是均未指定受益人。 后来被保险人李某与女儿遇车祸身故。投保人林某与被保险人李某之母几乎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公司经调查了解到:被保险人李某及女儿死亡情况属实,构成保险责任,但投保人林某与被保险人李某已于车祸发生前协议离婚,女儿由李某抚养,于是想请问夫妻离异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吗?
专家分析: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人身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受到伤害,获得保险金给付利益的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投保人不会因为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而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因此,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是否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没有意义。只要投保人在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即使后来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因离异、雇佣合同解除或者其他原因而丧失保险利益,也不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人仍负有保险金给付责任。
此案中,投保人林某在为被保险人李某投保时,作为李某的丈夫其对李某是具有保险利益的。所以说夫妻离异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吗?这个可以很肯定的回答你,不会影响合同效力, 但由于本案中并未指定受益人,因而本案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
短期医疗保险合同到期后要续期。因为是一年期的保险,保险期限到了,保险责任就自然消失,如果还要继续得到保险的保障就需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在保险实务中,这一行为被称作续保。
续保不需要重复购买合同的整个过程,只要保险双方协议期满的合同再续期一年就行了。但是,被保险人必须透露前一年中所发生或变化的任何重要事实。
通常医疗险的续保,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填一张健康告知表格,表格中包含了对被保险人近期身体状况变化的一些描述,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有必要说明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合同与此不同,虽然也表现为连续多年的保险费交纳,但是长期保险合同是根据均衡保费的方式,计算出年应缴保费,是维护一份合同的有效性。因为是旧契约,在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的续期收费中,我们只收到保险公司寄来的交费收据。
小贴士
保险公司若想使保险合同续期,通常都会在原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被保险人发出续期通知。续期通知的基本作用,是提醒被保险人现有的保险合同快要满期了。
在续期通知上,通常都会载明保险单号码、投保人姓名、被保险人姓名以及新的续期保险费,新保费可能会有所调整,因为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身体状况以及相关年度的理赔信息,保险费可能会相应有所调整。
如果被保险人也有意愿继续投保,应当及时回复保险公司,传达续保信息。并且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
假设双方达成续保协议,实际就形成了新的保险合同,原投保书、保险合同、续保通知和交费收据就构成了新合同的凭据。在一般情况下,除非承保风险有所发生变化,被保险人不需要填写新的投保书。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