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涉及保险条款的解释问题。鉴于保险条款是由保险公司单方拟订的格式条款,为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险条款解释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有利于非起草方的解释原则,即当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关于这一规定的适用应当注意:并非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任何争议都必须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当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内容理解不一致时,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首先按照通常理解,结合条文词句的含义、逻辑关系以及保险交易惯例等进行合理解释,有专业解释的,如死亡、地震、暴雨等,应按照专业术语的理解来解释。
只有当保险条款的含义含混不清或产生多种理解时,才应当援引上述规定,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只有如此,才不至于滥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背离立法本意。
某特大型水电站为碾压砼重力坝,施工采取导流洞导流,开挖引水隧道建设引水发电系统,厂房全部为地下厂房,隧洞开挖量极大。该工程自从2000年开始进入施工准备期,2003年主体工程开工,2009年投产发电。
业主按照工程标段分别投保,主要分前期道路、变电所及送出工程、砂石料系统、供水系统、导流工程、地下厂房、大坝和机电设备安装等项目分别安排保险,同时对于业主采购的塔带机等设备单独投保机器损坏险,对于业主人员单独投保雇主责任险,整个项目总保险费支出为2770余万元。
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陈斐认为,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面临风险复杂,出险概率较高,作为风险转移的重要方式,绝大多数水电站都会投保工程保险。无论从损失发生的年度分布,还是从出险资产类别来看,施工准备期间进行的各种前期工程较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因此对前期工程务必投保,并尽量保足保全。水电站施工期间的大型施工机具,如缆机、塔带机等设备,单价高、连续运转、经常更换零部件,存在较大的风险,应建议业主对该部分单独投保机器损坏险。
上述案例中,业主单位为了降低费率,同时保险公司也出于控制风险、减少小额案件查勘成本考虑,最终免赔条件设置较高,该工程建设期间共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案件23起,平均每年2.5起,赔付金额为2316万元,简单赔付率为83.6%。
对于保险金额,陈斐认为,如果按照工程某个标段的中标价作为保险金额的,一定要认真分析该中标价对应的范围,切不可把按照承包价投保等同于足额投保。
例如,在水电站建设期间,业主除去采购机电设备等,一般负责提供拌制混凝土所需的砂石骨料,而作为大坝施工中标方的中标价就不包含砂石骨料的价格。但是为了报价的需要,业主一般会在招标时按照较低的固定价格作为砂石骨料的价格,中标方按照较低的固定价格进行取费,最终计算出工程的承包价,所以该承包价需要扣除砂石骨料的总价,因为该部分是业主负责免费提供的。
陈斐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仅仅按照大坝施工中标价作为保险金额投保工程险,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某部分重新浇注,保险公司赔偿时会仅负责赔偿混凝土的浇注费用、混凝土的拌制费用和部分拌制混凝土原料的费用,而对于业主提供的砂石骨料,由于当初保险金额中不包括,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或失效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投保人主动要求退保,解除保险合同,也可能由于投保人失误,无意间让保单失效。其实,一旦过了保单犹豫期,无论哪种方式下的保单解除成本都会很高。下面我们不妨了解一下最常见的保单解除或失效的原因。
低成本的保单解除
通常情况下,长期人身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已交保险费。投保人在犹豫期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对在犹豫期内发生的事故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高成本合同解除或失效
(一)投保人未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其知道的与保险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如实告诉保险公司。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不少消费者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时,被发现投保时隐瞒事实,不但得不到赔偿,保险合同也立刻解除了。
(二)未及时续期保险费
首期保险费以后的分期保险费称为续期保险费。为保证保单的有效性,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投保人要按时交纳保险费。如果未按时交纳保险费,超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在60天的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保险责任;但在宽限期后,因为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单已经失效,被保险人将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不过,保单失效后还是可以补救的。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俗称“复效”),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后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如果保险公司同意复效,在双方协商一致,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三)犹豫期结束后解除合同
在犹豫期结束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俗称“退保”)。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支付一笔退保金。比起已经缴纳的保险费,退保金需要扣除保险公司管理成本、已经经过的保险期间的保障成本等等。所以退保金的数额不会太高。
实际上,无论是无意间的保单解除、失效还是主动退保,对消费者来说成本都很高。第一,保单作废后,消费者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第二,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消费者若重新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在一般情况下,费率、核保要求都会提高。有时候甚至已经超过最低投保年龄而无法投保。第三,在犹豫期过后退保,保险公司会收取退保费用,消费者会有直接的经济损失。
缴不出保费怎么办?
很多消费者在投保时没有预料到保费给自己带来的经济压力,在缴费时往往力不从心。这时,比起无奈地退保,不妨用用保单质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是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功能,投保人在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对于在财务上短期需要资金周转的投保人,与退保相比,保单质押贷款对投保人更加有利,既可以有助于解决投保人短期财务问题,又可以继续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按合同约定得到保险保障。不过,保险公司对于办理保单贷款的投保人会收取利息,如果贷款期限较长,费用也是不能忽略的问题。(转载)
《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对于东莞而言是一种全新的险种。对于“补充险”的出台,东莞市社保局其实酝酿已久,此前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就曾多次表示,希望以“基本险”加“补充险”的体系,来“打破"金卡、银卡"分割的局面,实现公平参保”。
原先东莞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与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捆绑实施,金卡适用范围仅仅局限于机关事业单位、市属企业等用人单位。而镇街企业和村、社区等必须以镇街为单位统一申报参保(银卡)。而新出台的办法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用人单位、村(社区)及个人。
市社保局表示,“补充险”办法的出台是为了“实施分类施保、自愿参保,降低补充医疗保险参保门槛,使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村或社区有机会享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此外,补充险并非像“基本险”那样强制要求所有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而是在参加“基本险”的前提下,由单位、村(社区)和个人根据各自的经济条件,自主选择是否参保。
分为住院补充险和门诊补充险
《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补充险分为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市社保局解释称,“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沿用的是原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框架,而门诊补充医疗保险,则主要承接原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有关政策。”
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用人单位或村(社区)可以选择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条件许可的用人单位或村(社区)在参加住院补充险之后,还可以同时参加门诊补充险。这一点,主要是考虑让用人单位或村(社区)根据自身承受能力,选择适宜的补充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
住院补充险单位交,职工不交
根据规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按月征收。其中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按上年度本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征收。据了解,这一费率由原1%调整为2%。文件中解释,费率提高部分主要用于住院补充险基金增加支出的部分。职工参加住院补充险,个人不用缴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而城乡居民等类型的参保人这部分就得由个人缴纳。
门诊部分缴费基本维持不变,按本人工资收入的4.5%征收,其中用人单位缴纳3%,职工个人缴纳1.5%。城乡居民等其他人员参加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按上年本市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年人均纯收入)核定门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参照职工标准执行。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缴费年限
男性缴满30年,女性25年
职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补充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为,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少于25年,退休方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而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达标的参保人,也可通过一次性缴足所缺年限的保费,或继续按在职职工标准按月缴费,直至缴足所缺年限补充医疗保险费。
补充险缴费年限按参保人在东莞市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住院补充险和门诊补充险的年限分别累计计算。但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年限暂不纳入计算。另外,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重新参保。
待遇
在基本险之外,最高可获差额补助85%
在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若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获得由“补充险”基金按以下分段比例进行补助:
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补助20%;
10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补助30%;
15万元以上,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与按比例自付基本医疗费用之和的,补助40%。
举例来说,若参保人的医疗费用为8万元,除了基本险的报销外,他还能获得(8万-5万)×20%的补充险补助金。
如果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万)与按比例自付基本医疗费用之和的,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分段比例进行补助:
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补助85%;
10万元以上的,补助70%。
根据规定,参加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还可以额外获得生育津贴1500元,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再一次性支付独生子女津贴800元;而符合计生规定的男性参保人,也可一次性支付假期工资津贴280元。另据了解,参保人连续足额缴纳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可享受相应待遇。而参加门诊补充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起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车险理赔是让很多车主头疼的事,如何让车险理赔更快速及时的解决,本文提供了一些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小妙招。
车险理赔时限更明确查勘定损人员对事故车损失的确定应按照行业或公司制定的价格标准,并参考当地市场行情,确保定损结果公平、合理、科学。客户不认可定损结果的,查勘定损人员应主动与客户沟通,协商解决;当客户需要帮助联系修理单位时,查勘定损人员可将与保险行业建立合作关系的保险事故车辆维修企业名单信息提供给客户,供客户自行选择,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如何避免车险定损争议?
“车险理赔怎么那么麻烦,明明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小事故,忙活了近三周,才拿到理赔款。”新手马先生前不久驾车发生意外,车损虽不严重,但由于车险定损争议,在申请索赔时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保险顾问张驰指出,利用三招可有效避免车险定损争议。
第一,定损有争议可商榷解决。对于维修价格的争议是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最突出的问题。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张驰指出,如果定损后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定损单确定的损失数额,可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此时,由于双方未就修理项目和数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车主有权要求通过相关程序进行重新定损并请第三方的评估中心介入评估。
第二,提前确定维修方式。通常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坏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若损坏部件无法修复,可以更换损坏部件。而作为车主,在部件发生损坏后,为避免日后隐患,多数会倾向于直接更换。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第三,定损维修去同一处。除上述两项内容外,他还提醒市民,如果前期车主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定损后就不要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以避免索赔时保险公司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定损失金额,令车主本人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争议多学会妙招轻松化解
支招一:事先确定部件维修方式
通常情况下,出险后当车辆某些部件损坏,如果可以修复,且修复后不影响正常使用效果时,保险公司的处理意见都是以修复为主。但对于车主来说,由于担心修复后的零部件在日后使用中存在隐患,通常希望更换零部件。这个时候,在确定部件维修方式上车主就应事先和保险公司沟通,如果未经沟通,保险公司按照修复价格定损而车主却在维修时更换了零部件,就会导致定损金额不足的情况发生。
支招二:定损金额不足可商量解决
虽然大多数车主在定损时都会与保险公司沟通,但是在车辆维修时还是难免会出现维修价格有争议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再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不过由于维修厂进货渠道等原因,往往会因为所进零部件价格较高造成维修金额较高。
如果真的发生了上述情况,车主朋友也不必担心。据介绍,如果定损后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定损单确定的损失数额,可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此时,由于双方未就修理项目和数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车主有权要求通过相关程序进行重新定损。但专家建议车主先邀请承保公司和维修站一同到场,对事故车辆进行勘察定损。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报相关行政执法机构,请第三方的评估中心介入评估。
所谓车险定损员,就是与道路为伴、与电话为伴,同时还是半个汽车修理工。一位普通车险定损员工作是非常繁忙的,电话会不时响起,来自全国各地;出险报案的、咨询的、需要协调的……各种电话内容——定损员的外勤车仿佛就是个移动的办公室。
以下就举个名叫马越的车险定损员的一天工作:
定损员马越,中专毕业于北京市交通学校,汽修和汽车构造等专业是必修课。阳光财产保险成立于2005年,马越毕业后就成为这家公司第一批定损员,伴随公司成长至今,已经在车险查勘定损这个岗位上干了6年。
8:30
马越赶往位于大兴清源东路附近的一个汽修厂(客户自己选择的),为一辆在该公司投保的桑塔纳3000定损。
事故发生于8月27日,这辆桑塔纳在大兴大庄桥下向左拐弯,由于视线受阻而且车速较快,发现正常直行的奥迪A6时,躲闪不及,右车头撞在奥迪的右侧翼子板以及右前车轮轮毂上。事故发生后,两辆车都开到定损中心,初步定损后发现理赔金额肯定超过1万元。
定损中心通常将理赔金额超过1万元的案子称为“大案”。大案中的出险车辆车损情况通常比较严重,这就需要定损员赶到车辆维修地点,在维修人员将车辆进行一定程度的拆解后,查看车辆内部受损情况。随后定损员和维修人员一起为受损车辆确定比较详细的维修方案,具体报价和方案由定损员上报保险公司的核赔部门,通过后维修厂家才能开始修复工作。
9:19
阳光下很快冒汗
从南四环到南五环外,这在北京算是比较好走的线路,通常不会发生堵车,马越当天早上驾车比较轻松地到达了定损现场。但并不是每次外勤查勘定损都能如此轻松地往返,他有时22点多才能赶回公司,将外勤车辆放在公司后,才回家休息。
在马越到达汽修厂后20分钟,桑塔纳车主也来到现场,马越随即给事故车辆和车主拍了张“合影”,随后逐个给拆解下的前保险杠、翼子板、大灯、过滤水壶、中网框架等拍照。接着和汽修厂人员核对要更换或修理的零部件。要不是车主和老板认识,这家地处偏僻的汽修厂一般的人很难找到。汽修厂条件简陋,事故车辆摆放在露天,在阳光的照射下,马越一会儿就额头冒汗。
10:05
错过饭点儿是常事儿
大约半个小时后,马越就完成了桑塔纳的定损工作,驾驶外勤车离开大兴清源东路,赶往同一起事故中被撞奥迪的维修地点——南四环花乡桥附近的一家4S店。“桑塔纳车主在阳光买了车损险、商业三者险和不计免赔,所有只要在保额内,保险公司将负担桑塔纳和被撞奥迪车的全部维修费用。”
马越到达后,和已经等候在此的奥迪车主一起来到维修车间,两人一起“见证”了奥迪车前保险杠被拆下的过程,初步判定奥迪车前保险杠、右前翼子板、大灯以及右前轮轮毂需要更换。
然而,被撞奥迪车主表示,事故后,在自己将车辆开到4S店时,发现车辆向右跑偏。为了确定跑偏程度,马越决定首先为车辆做个四轮定位。一番忙碌后,这时已经到了12点——吃饭时间,13点以后工人才能回来上班,马越的后续定损工作也只能暂停。这时,马越不禁抱怨,虽然个体汽修厂往往条件比较恶劣,在现场定损时通常是风吹日晒,但汽修厂的工作效率高,老板一句话,工人就能迅速完成拆解或检测;在4S店虽然条件比较好,但需要维修的车辆多,等待时间长。
“把羊角和下支臂都换了吧。”面对4S店维修人员这样的建议,马越迅速表示反对,“羊角和下支臂同时被撞弯的可能性不大,应该先换一个,看看检测结果再说。”马越的建议让维修人员很是“头大”,他们支吾了一会儿,终于坦言,这样操作固然可能为保险公司省下几千元的零部件费用,但维修人员最多可能要反复拆装事故车辆的前悬挂系统三次,并配合做三次四轮定位。这估计要花费大半天的时间,时间成本远远大于一次性将所有可能损坏的零部件全换。马越则痛快地表示,工时费照付。
15:00
婉拒车主额外要求
被撞奥迪车的维修方案基本确定,马越终于可以离开4S店了。他需要迅速回到定损中心,为这起事故中的两辆车确定维修报价,然后连同事故车辆的基本信息,以及当天拍的有关图片,一并上传到公司的车险理赔系统。公司的核赔部门当天就可以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后,事故车辆的维修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本来当天的定损交给4S店和保险公司就可以了,由于很在意自己的爱车,被撞的奥迪车主还是全程“陪同”了一天。最后临分别时还不忘再“叮嘱”马越一次,“把轮胎给我换了吧!”这个额外的要求,当天他提出了不止十次,而马越也直接或婉转地拒绝了十次。
“被撞车主要受损部位是翼子板、轮毂和转向系统,虽然右前轮轮胎也受到挤压,但并没有造成损失,所以不应更换。”马越同时也对车主的“过敏”表示理解,“交通事故会给车主留下一些心理阴影,总觉得自己的车不太正常,发生事故后看自己的车哪儿都不太顺眼。”
17:35
有时一个事故跑8个维修点
桑塔纳的维修费用是3135元,奥迪车是20753元。马越回到定损中心就开始将所有资料输入公司的车险理赔系统,上报核赔部门。17点多,公司核赔部门完成审核,马越迅速通知两部事故车辆的维修单位,可以开始修复。由于两车的维修费用都没有超出车险保额,而且桑塔纳车主还购买了“不计免赔”,因此,保险公司将支付全部维修费用。
当天的案子算比较“简单”的。他们曾经接手过的一个案子,一个事故要跑8个维修点。一辆货车把7个轿车给“追”了,8辆车在不同的地点修理,定损时他们跑了8个地方。
据调查,现在不少新手投保愿意多花些钱给车辆投“全险”,他们认为日后发生事故,就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足额赔偿。然而,事情结果不一定如此。
梁女士买车时在4S店买的保险,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买了“全险”。她以为这下爱车有保障了。没想到,最近爱车停在小区外道路被砸了玻璃,她报案后保险公司却说,她没买玻璃险,所以不能理赔。
我们说的“全险”一般包括: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外加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损险共计8种险。交通强制险为必须要保的险种,新手驾车一定要加保第三者责任险,经济条件好,又有乱停乱放车辆习惯的以及经常到外地出差的车辆建议购买盗抢险。
专家解释,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不存在全险的概念,因为车险的险种是相当多的,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一般车主是不可能全买的。一般车主购买的险种主要为: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就认为是买了“全险”。
事实上,险种不同,保险责任就不同:像梁女士这样,没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不赔了。另外,如果没买盗抢险,被盗被抢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没买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也称涉水险),发生发动机进水造成损失的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即使买了对应的险种和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仅按照各险种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来承担事故损失,针对发生除外责任的几种情况也是不赔的(如酒驾、逃逸、未年检等等)。同时,理赔额度还受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限制,也不是所有损失都能赔付。比如投保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万元/座,如果车上乘员受伤,一次损失超过1万元,保险公司最多也只能赔1万元。还要提醒的是,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用药规定赔偿的,丙类药、不合理用药、以及与事故无关的用药,也是不赔的。
另外,如果车辆存在不足额投保险的情况,发生损失时也是按比例赔付的。
又如,另一位车主的车后备厢遭撬盗,庆幸的是里面没有贵重物品,但车锁完全损坏,用钥匙无法开启。向保险公司索赔,答复也是车锁被撬不在理赔范围内。车主无奈,只好通过汽车改装店将车内报警线路与后备厢连接,这样只能从车内才可将之开启。
其实,保险公司此举依据的是机动车盗抢险条款,其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盗抢险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引发的车辆损失。与之相对应,诸如“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情形均属于盗抢险的除外责任,即不负责赔偿部分。由于以上案例不属于全车遭盗抢,所以不能赔偿。而客户投保的车损险则是按车主自身责任事故原则来理赔,换句话说,保险公司只对车主在行车过程中遭遇事故造成的车身损伤给予赔偿,车锁受损并非行车过程中引发的车体受损,也不能予以赔付。
如何选择称心如意的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一種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很好补充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面对目前保险市场上众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医疗险種,人们往往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条款理解不够,花了钱却没得到应有的保障。那如何购买称心如意的医疗保险呢?保险业专家认为可从以下几点考虑。有社保宜买补贴型保险王先生买了某保险公司2万元的商业医疗保险。他住院花费了12000余元,按照保险条款,他应得到保险公司近9000元赔付。但由于他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7000余元药费,保险公司最后赔付他實际费用与报销费用的差额部分5100元,这让王先生很不理解。保险业专家说,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医疗保险赔付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種,一種是费用型保险,一種是补贴型保险,王先生购买的是费用型保险。所谓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中的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进行赔付,如果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保险公司就只能按照保险补偿原则,补足所耗费用的差额;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在保险公司报销后,社保也只能补足费用差额。而补贴型保险,又称定额給付型保险,与實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无论他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赔付标准不变。所以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应该针对自身参加社保与否来决定购买哪種保险,如果沒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比较适合投保费用型保险。根据不同年龄段选择险種单身一族刚走向社会的年轻人,身体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意外伤害,加上工作时间不长,受经济能力的限制,在医疗保险的组合上可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主,配上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后者主要是利用这个年龄段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费用低的优势,为自己作一个长远的医疗保险规划。婚后时期人过30岁就要开始防衰老,可以重点买一份住院医疗保险,应付一般性住院医疗费用的支出。进入这个时期的人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同时对家庭又多了一份责任感,不妨多选择一份保障额度与经济能力相适合的重大疾病保险,避免因患大病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选择缴费方式健康险一般有多種缴费方式,可以一次性缴清,亦可以逐年分期缴费。具体的缴费方式,要根据投保人自身的经济收入和家庭情况而定。专家建议,投保重疾保险等健康险时,尽量选择缴费期长的缴费方式。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給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實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二是因为不少保险公司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給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給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在缴费第二年身染重疾,选择10年缴,實际保费只付了1/5;若是20年缴,就只支付了1/10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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