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按承包价投保和足额投保的区别

2020-08-28
投保险财产规划

某特大型水电站为碾压砼重力坝,施工采取导流洞导流,开挖引水隧道建设引水发电系统,厂房全部为地下厂房,隧洞开挖量极大。该工程自从2000年开始进入施工准备期,2003年主体工程开工,2009年投产发电。

业主按照工程标段分别投保,主要分前期道路、变电所及送出工程、砂石料系统、供水系统、导流工程、地下厂房、大坝和机电设备安装等项目分别安排保险,同时对于业主采购的塔带机等设备单独投保机器损坏险,对于业主人员单独投保雇主责任险,整个项目总保险费支出为2770余万元。

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陈斐认为,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面临风险复杂,出险概率较高,作为风险转移的重要方式,绝大多数水电站都会投保工程保险。无论从损失发生的年度分布,还是从出险资产类别来看,施工准备期间进行的各种前期工程较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因此对前期工程务必投保,并尽量保足保全。水电站施工期间的大型施工机具,如缆机、塔带机等设备,单价高、连续运转、经常更换零部件,存在较大的风险,应建议业主对该部分单独投保机器损坏险。

上述案例中,业主单位为了降低费率,同时保险公司也出于控制风险、减少小额案件查勘成本考虑,最终免赔条件设置较高,该工程建设期间共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案件23起,平均每年2.5起,赔付金额为2316万元,简单赔付率为83.6%。

对于保险金额,陈斐认为,如果按照工程某个标段的中标价作为保险金额的,一定要认真分析该中标价对应的范围,切不可把按照承包价投保等同于足额投保。

例如,在水电站建设期间,业主除去采购机电设备等,一般负责提供拌制混凝土所需的砂石骨料,而作为大坝施工中标方的中标价就不包含砂石骨料的价格。但是为了报价的需要,业主一般会在招标时按照较低的固定价格作为砂石骨料的价格,中标方按照较低的固定价格进行取费,最终计算出工程的承包价,所以该承包价需要扣除砂石骨料的总价,因为该部分是业主负责免费提供的。

陈斐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仅仅按照大坝施工中标价作为保险金额投保工程险,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某部分重新浇注,保险公司赔偿时会仅负责赔偿混凝土的浇注费用、混凝土的拌制费用和部分拌制混凝土原料的费用,而对于业主提供的砂石骨料,由于当初保险金额中不包括,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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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足额投保与不足额投保


车损险是商业险中的一种基本险种,是指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受到损害的,保险公司应该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赔偿的一种车险。当被保险车辆出现意外事故时,都会获得相应的车险赔偿,这些意外事故包括碰撞、爆炸、暴风等常见的自然灾害。由此可见,投保车损险对车主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

车损险的投保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足额投保,另一种是不足额投保,那么,这两者有何区别呢?通常情况下应如何选择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车损险的足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按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这是一般的车损险保险金额确定的方式,但保险金额不应超过新车购置价,因为《保险法》中和上述条款的描述中都规定了“超过部分无效”。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如果保险金额高过新车购置价,发生车辆全部损失时,被保险人就可以额外获利,这显然是不符合汽车保险的基本的“损失补偿原则”的。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不足额投保,像按实际价值投保其实也是不足额投保的一种,不足额投保其后果子是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是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也就是比例赔付。但另一方面,不足额投保因为保险金额降低了,所以也节省了一部分保费。

那么,到位如何选择是足额投保还是不足额投保好呢?车险专家认为投保足额车损险是有必要的,虽然国家的新政策规定车主可以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车损险投保,但是投保足额车损险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另外,对于那些特别是超过10年以上的旧车(或者是本身低价购买的二手车),可以以实际价值进行投保,因为对于这些老旧车,一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际一般只能按车辆的实际价值理赔的。

小贴士:盗抢险尽量足额

车主在投保前,一定要向业务人员问清楚自己车辆的盗抢险保额,尽量能够做到足额投保车损险。因为车辆被盗抢,损失肯定不小,得不到保险公司全额保障的话,车主就要承担一笔不小的经济损失。投保时如果觉得车损险保额太低,可以和业务员商量要求提高保额,也可以再选择其他保险公司,总之车主应争取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

保险知识,论男女投保的区别


"30岁,男性",在绝大多数保险产品的投保案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标准体""的存在,正是因为太多太多的保险产品以"30岁,男性"作为示例,以至于我们对于保险产品尤其是保费的很多印象,都是基于这样一个特殊人群而来。其实,年龄和性别都是影响保险保费的重要原因。尤其是性别,男性和女性在许多险种有着迥异的保费。而本文将比较男性和女性投保主要保险类别时保费的区别所在。

均衡保费寿险:女性为男性6至7折

女性较男性更长寿,这是全球范围内的一个普遍现象,中国自然不例外。《2007年世界卫生统计报告》显示,中国人平均寿命为男性71岁,女性74岁。对于以死亡作为直接标的的寿险产品而言,这便意味着在相同保障岁数的前提下,女性身故的概率大大低于男性,因此女性缴纳的寿险保费低于男性也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以某款定期寿险为例,同样是30岁的投保人,选择20年缴费,投保至60岁,50万元寿险保额,那么男性年缴费为1900元,而女性仅为1200元,后者是前者的63.16%。每年少缴纳700元保费,看起来是不多,但是若将这笔钱省下来去做投资,按照8%的收益率计算,那么20年700元投资将在女性投保人50岁的时候变成3.20万元;若是这笔钱继续按照8%的收益率增长至保障到期即60岁时,更将变成6.92万元。

当然,伴随年龄上升,男性和女性的死亡概率会不断接近,因此若投保人延长保障期限,则女性保费相比男性的折扣会有所减少。若上例改为投保至70岁,则男性年缴费为3900元,而女性仅为2700元,后者是前者的69.23%。不过,虽然差距缩小了,但是绝对差额却增加至1200元,同样省下来做投资的话,至50岁缴费结束将变成5.49万元,若继续按照8%的收益率增长至保障到期即70岁时,更将变成25.60万元。

自然保费寿险:复利威力更巨大

上例涉及的是采用均衡保费费率的寿险,即每年缴纳的保费一致;除此之外,许多投连险附带的寿险则是采用自然保费费率,每年缴纳不同的寿险保费。

对于自然保费费率的寿险而言,女性投保在初期的省钱效应更大。以某款投连险附带的寿险为例,同样是50万元的保额,30岁男性当年需缴纳660元保费,女性则是306元,仅为男性的46.36%;至40岁,男性当年需缴纳1284元,女性则为624元,为男性的48.60%;至50岁,男性当年需缴纳2676元,女性为1404元,为男性的52.47%。显然,越年轻,女性缴纳的保费比例相比男性就越低。

这也就意味着,女性利用上文提及的省钱投资策略可以收取更大的效果。以男性为例,若是不选择上文年缴保费1900元的定期寿险,而是改用投连账户中的寿险来实现,剩下的保费则投资,若年龄大了则从投资账户中支出,在不考虑初始费用的前提下,在实现同样保障的前提下,8%的收益前提下,男性通过投连买寿险省下的钱会变成4.86万元的投资;若是女性,同样是有每年1900元的寿险保费的预算,采用同样的策略,因为需要缴纳的保费较少,尤其是初期缴纳的保费比例更低,因此其省下的钱会变成12.9万元的投资,大幅高于上例中的3.2万元,也高于本例男性的4.86万元。

意外险:男女投保都一样

在身故保障方面,除了保死保全残的寿险外,意外险同样是不可或缺的险种--尤其是意外险对于残疾的保障。不过,因为意外险仅针对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不涉及到人的自然寿命,因此其保费的厘定和寿险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投保意外险的价格都是一致的,而且其往往也不受年龄的影响。以某款综合意外保障计划为例,其提供20万元意外保障以及附加意外住院津贴每日100元,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投保年龄段中,无论男女都是均一价400元。而由综合意外险衍生的诸如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等也遵循同样的原则,男女投保都是一个价格。

和意外险一样采用男女均一价的,还有医疗补贴险,即对因病住院给与每日固定补贴的险种。此类保险由于不涉及医疗报销,因此影响价格的唯一因素就是年龄。

报销型医疗险:男性更便宜

绝大多数男女有保费差异的险种,男性都是必须要多缴纳保费的性别。不过报销型医疗险可算是少数的例外,毕竟妇科是女性医疗中较多见的一个项目。

以某款医疗保险为例,入住非推荐医院,获赔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给付标准为90%;入住推荐医院,获赔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超出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60%的比例进行给付。在每次住院5万元保额的前提下,30岁的男性年缴费为1168元,而30岁的女性年缴费为1304元,后者较前者要多缴费11.64%。当然,男女缴费的多寡更多取决于不同年龄的疾病发生概率,因此这这件的关系并非直线上升,而是会先上升后下降,如40岁的男性年缴费为1494元,而40岁的女性年缴费为1675元,后者较前者要多缴费12.11%;而50岁的男性年缴费为2478元,而50岁的女性年缴费为2599元,后者较前者要多缴费4.88%。

重疾险:女性约为男性7折

在健康类保险方面,重疾险是近年越来越受关注的险种--毕竟以癌症为首的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正在上升中。与报销型医疗险不同,重疾险同样是男性需要缴纳保费较多的险种。

以某款60万元重疾保额,缴费期20年,保障至60岁的重疾险为例,30岁男性投保年缴费4800元,而同龄女性为3300元,仅为前者的68.75%;若是保障至70岁,则30岁男性投保年缴费8900元,而同龄女性为6050元,仅为前者的67.98%。

当然,以上是均衡保费的重疾险;若是自然保费的重疾险,则在女性保费偏低的大前提下,比例会有所变化。以某款万能险附带的自然保费重疾险为例,在50万保额的前提下,30岁男性当年月缴费为107.54元;而同龄女性月缴费为83.58元,为前者的77.72%;40岁时,男性月缴费223.54元,女性为169.08元,为前者的75.64%;50岁时男性月缴费509.58元,女性为391.38元,为前者的76.8%。

车辆损失险足额投保与不足额哪个更好


众所周知,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重要的险种,几乎每一辆车都会投该保险,从投保金额来划分的话,它分为足额投保与不足额投保两种,那么对于车主来说,这两种投保方式,哪一种更为划算,对车主更有利呢?

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中都有类似的表述:在投保车损险时,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以下方式来确定:

(一)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此外,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比如某保险公司设定了12个车险 费率调整等级,等级最高的为十二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200%;等级最低的为一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50%。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三)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车损险要足额投保。有的车主为了节省保费,不足额投保,如果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将得不到足额赔付。专家提醒:对于车险,足额投保即可,即车辆实际价值是多少就投保多少,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

车损险的足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按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这是一般的车损险保险金额确定的方式,但保险金额不应超过新车购置价,因为《保险法》中和上述条款的描述中都规定了“超过部分无效”。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如果保险金额高过新车购置价,发生车辆全部损失时,被保险人就可以额外获利,这显然是不符合汽车保险的基本的“损失补偿原则”的。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不足额投保,像按实际价值投保其实也是不足额投保的一种,不足额投保其后果子是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是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也就是比例赔付。但另一方面,不足额投保因为保险金额降低了,所以也节省了一部分保费。

那么,选择足额投保还是不足额投保好呢?其实是要分车辆的具体年限来看的,一般建议如果在8年以下的私家车,最好按足额投保较好,这样可以得到足额的赔付,但对于那些特别是超过10年以上的旧车(或者是本身低价购买的二手车),可以以实际价值进行投保,因为对于这些老旧车,一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际一般只能按车辆的实际价值理赔的。

根据保险行业协会的专项统计来看,超过99.9%以上的车损险赔案是“足保足赔”的,个别赔案既有类似“足保多赔”,又有所谓“少赔”的现象。从保险经营大数法则出发,为了降低产品复杂度、方便客户理解并兼顾绝大多数情况下的公平和效率,保险公司开发产品时采用了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两种责任合并制定保额的方式,并且还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让车主明明白白地买保险。

与此同时,无论新车还是旧车,车险的保费是根据其赔付成本精算确定的,赔付成本与配件价格、维修成本密切相关,在赔付成本相同的情况下,无论用哪种方式确定保额,其保费水平是一致的。以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额,有其对应的费率,以实际价值作为保额,如果获得同等价值的赔偿,也会有其相应的费率。只要赔付成本不变,无论以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投保,其保费水平是相对稳定的。

从另一个角度看,车损险的保额确定是决定后续理赔的前提要素之一,如何找到最优的解决方案,使各种情况的赔案都能得到最合理的赔偿,是保险行业下一步需努力解决的方向。

车辆不足额投保如何赔偿


2008年9月,李先生买了一辆沃尔沃轿车,并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了机动车保险。后来,这辆车出了交通事故,当时共用去修理费9550元。保险公司派了理赔人员查勘并当即认可了修理费,但只赔偿了4775元。李先生对此感到颇为不解,因此找到保险公司理论,原来他这辆车当时是通过一位朋友投保的,投保时让朋友按照最低价格核算,于是按市场询价的新车购置价为80万元,但实际却只保了40万元,可以说是省下了一笔保险费。不过,保险公司却认为这属不足额投保,只按比例赔付。

不足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实际赔付以保险金额为上限。

如果车险不足额投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金额除以车辆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那么客户获得的赔偿可能会低于事故损失。

举例来说:一辆价值为12万元左右的普通桑塔纳新车,你只买8万元的保险,这就属于不足额投保。那么,不足额投保怎么赔付呢?根据保险条款规定:“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因此,根据保险条例,李先生只能获得一部分修理赔偿金,其保险赔偿公式为9550×(40/80)=4775元。由此看来,不足额投保常常的后果是: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只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比例赔付。

另外,车主还应当知道,车损险的赔偿是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合同即告终止。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保险的基本原则是经济补偿,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不能通过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对于不足额保险,可看成是投保人只是部分转移了风险,也可看成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共保。因此发生了保险事故后,损失应当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

在此,车险专家提醒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应当尽量保全保足。投保主险的同时,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附加险,并且按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相应的保险金额。

购车险足额投保很重要


我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让大家更加注重自己的安全,因为只有健康安全地活着,才可以享受更美好的生活,因此有车的人提高了安全意识,积极为自己的车辆购买保险。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足额投保。

足额投保就是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在这种保险中,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受到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得到与实际损失价值相等的保险金赔偿。

不足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实际赔付以保险金额为上限。

如果车险不足额投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金额除以车辆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那么客户获得的赔偿可能会低于事故损失。

虽然同属财产保险范围,但家庭财产保险却是一个例外。市民投保家财险完全可以自主决定保险金额,并且保险公司实行的是"损失多少,理赔多少"的原则,不会出现不足额投保中按比例赔付的问题。

另一种情况就是不足额投保,像按实际价值投保其实也是不足额投保的一种,不足额投保其后果是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是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也就是比例赔付。但另外,不足额投保因为保险基恩降低了,所以也节省一部分保费。

那么,到底是选择足额投保还是不足额投保好呢?其实是要分车辆的具体年限来看的,我们一般建议您如果是8年以下的私家车,最好按足额投保,这样可以得到足额的赔付,但对于那些特别是超过10年以上的旧车(或者是本身低价购买的二手车),则可以以实际价值进行投保,因为对于这些老旧车,一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际一般只能按车辆的实际价值理赔。

通常保险公司会依据各类汽车市场价格的变化,以季度或半年为期限,按照其全国统一零售价调整各类车辆的车损险保额。如果车主不了解当前汽车行情,可以在续保前向保险公司咨询所投保车辆的市场均价。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减折旧)、协商价值等方式之一,确定车险的保险金额。不过,在不同的保额下,保险赔付的比例也不同。

建议:足额投保最合算

综上所述,通过对三种保额确定方式比较,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的方案一最为合算。如方案二虽然比方案一省下了278.3元的保费,但由于在发生部分损失时只能按比例赔付,车主将不得不自掏部分修车费用。同样,方案三中按10万元进行"不足额的投保",同样面临着这个问题。而对于大多数车主来说,发生小碰小撞部分车损的几率会更大。

但如果周女士选择方案三中的按2年前的购车价20万元进行投保,保费高达2928元,比方案一多支付了484元,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仍然最多只能获得实际价值的赔偿。

尽量不要由他人帮忙投保

有些车主为了方便会让中介机构代理投保,这样会被一些不负责任的中介机构搭配险种、调整保额而使车主的利益受损。所以车主在委托他人办理保险时一定要全面了解投保的车辆险种是什么,各险种保费的费率和保额分别为多少,并了解各险种的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以避免出险理赔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投保车险要足额

有的车主为了节省一点点钱财,会出现不足额投保。这样虽然投保人可以节省一点保费,但万一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也不会得到足额赔付。因此对于车险,足额投保即可,即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投保多少。

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不划算

我们知道《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车主多买几份保险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此外,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出险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如果车辆的实际价值只有二十万元,而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也就不会超过车辆的自身价值。

车险续保应合理搭配险种

除了必不可少的交强险外,车险是车主根据需要自愿购买,因此车主应根据车子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车险险种,对于不必要或不划算的险种可以不必买。

投保,风险与保险的区别


风险和保险,看起来多么的像啊,却存在天壤之别。两者既像孪生兄弟一样,不离不弃,因为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又像针尖对麦芒,风险导致损失,而保险专门补偿风险所致的损失。

根据风险性质的不同,风险有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之别。前者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人的生老病死等,均属此类风险;后者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例如商业行为上的价格投机,就属于此风险。保险承保的是纯粹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讲,风险是确定与不确定的统一。风险确定的是事故发生的后果,那就是"一旦事故发生,必定会给人们带来损失",所以人们害怕风险;风险不确定的是事故发生与否,什么时候发生,以及造成的损失大小,所以人们防不胜防。而保险是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自身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使其不至于成天提心吊胆。这就使得保险成为当今社会个人、家庭和企业对付外来风险的最有效的方法。

媒体曾报道过这样两则故事: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15岁的小杰,另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24岁的小项。两年前,小杰不幸患上白血病,而小项则三年前经详细检查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

两个同样鲜活的生命,最终却因为有无保险保障的区别,而变得截然不同。小杰虽然只要坚持长期治疗,完全可以继续自己的人生之路,但这个拮据的家庭已经负债20多万元,几乎再也拿不出一分钱来延续这种希望。而小项由于得到了姐姐送给她的一份特殊的24岁生日礼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从而不仅得到了充分和良好的治疗,还免除了以后各期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由此,不禁让人感慨生命的脆弱不堪,就像娇嫩的鲜花一样,在飘忽不定的风险中随时都会转瞬即逝;而保险有如一掊春泥,让生命之花日渐茁壮、悠然绽放。

不单单是人身风险,还有财产风险和责任风险,都可以通过保险进行有效转移。说到底,保险就是一种多数人互助,以分散风险、消减损失为目的的制度。如果你一个月存1000元当作紧急存款,那一年只能存12000元。当你发生意外或罹患疾病,那你一年就只有12000元、两年才24000元的紧急存款可用。但是如果有100人,每人每月存1000元,那么一年就有120万元,再用120万元去补偿这100个人中遭遇不幸者的损失,比自己一年的12000元的保障可高多了。

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和每个企业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赔偿责任,但有什么能让我们从容面对这些棘手的问题呢?有人认为投保不急,等以后有钱再说。可是,我们却没有人能够叫疾病、意外等天灾人祸稍候,等一切都准备好了再来光顾我们。等到风险发生时,才懊悔没有及时给自己投保,但悔之已晚。

风险就像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而我们都是人,不是神,所以没有人可以预知风险。但我们都会确实感受到风险的存在。没有保障的生活不仅影响我们的健康和事业,更会影响我们的幸福。只有保障越充分的人生活才会越快乐。而在现代人的生活中,保险正是一种可以为人们提供充分保障的手段,它不仅减少了对未来风险的忧虑,使我们快乐轻松的生活,同时在风险不幸降临时,也可籍此作为我们生活的屏障,使家庭、事业、健康在风雨中不至于完全崩溃,幸福地度过一生。

财产险不足额投保该如何赔偿


近日,王先生打算投保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可是保险金额一直无法确定。凭着多年车险投保的经验,王先生认为:“如果保险金额太高,那有可能就是保费的浪费;如果保险金额太低,又可能是不足额投保,从而会影响理赔。 ”

王先生所说的其实是财产险业务中的两个概念:超额投保和财产险不足额投保。前者是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实际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以标的实际价值作为赔付上限;后者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实际赔付以保险金额为上限。

就车险而言,王先生的经验是正确的。如果车险不足额投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金额除以车辆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那么客户获得的赔偿可能会低于事故损失。假设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车辆,只投保了10万元的车损险,车辆损失赔偿折算率为50%。在一次单车事故中,如果该车辆实际发生车辆损失5000元,那么保险公司的实际赔付金额只有2500元。

太平洋(601099)产险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虽然财产险不足额投保,但家庭财产保险却是一个例外。市民投保家财险完全可以自主决定保险金额,并且保险公司实行的是“损失多少,理赔多少”的原则,不会财产险不足额投保保中按比例赔付的问题。

那么不同价值的房屋应该如何确定家财险的保险金额呢?

一般来说,房屋的附属设备比主体结构更容易受损,其价值占房屋购置价的20%左右,投保家财险可以此为参考确定保额。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附属设施包括固定装置的门窗、管线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以某公司的一款家庭财产保险为例,年保费200元,保险金额包括20万元的房屋损失、4万元的室内装潢和3万元的室内财产。

在此,财产险不足额投保提醒广大市民,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和天平保险等公司都已经开通家财险网销渠道,市民不必再亲自前往保险公司网点办理投保。不过,网络销售的家财险产品通常都是固定保额,有特殊保障需求的市民,还是应该向保险公司咨询家财险保额。

某产险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同属财产保险范围,但家庭财产保险却是一个例外。市民投保家财险完全可以自主决定保险金额,并且保险公司实行的是“损失多少,理赔多少”的原则,不会出现不足额投保中按比例赔付的问题。

目前不少保险公司都已经开通家财险网销渠道,市民不必再亲自前往保险公司网点办理投保。不过,网络销售的家财险产品通常都是固定保额,有特殊保障需求的市民,还是应该向保险公司咨询家财险保额。

那么,什么是财产险不足额投保合同呢?这和一般所谓足额保险合同又有什么关系呢?在具体的保险业务中有时怎样来处理财产险不足额投保合同呢?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又能得到什么样的启示呢?

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对比关系,保险合同分为足额保险合同与财产险不足额投保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又称全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大体相当于财产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即可获得充分的保障,如果发生保险标的全部损失,保险人按实际损失数额如数赔偿。

财产险不足额投保合同又称低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小于财产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在不足额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两种:其一是比例赔偿方式,即按保险金额与财产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其二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不考虑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这两种赔偿方式,根据保险合同种类的不同,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家财保险合同一般适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在投保财产险时,保户应当尽量保全保足。保全,指投保主险的同时,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附加险;保足,指按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相当的保险金额。

再者,倘若保险人在条款或合同特约中对赔偿方式依然未作明确的规定,那么,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最好主动提出,与对方作出相关的约定,以免不必要的纠纷。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这种家庭财产的不足额保险一般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而作为一般的投保人来讲,进行不足额投保时,最好与保险公司约定出险时的赔偿方式,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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