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及就医须知

2021-04-05
保险规划流程
佛山市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一、居民参加200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如果没有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期内办理停止参保业务的,则视为自愿续保并缴费,原参保人不需要另行办理申报参保手续,只需在扣费期限内在缴费帐户中存入足够的金额以备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扣费成功即为续保成功。

二、以下对象要及时办理新增参保及停止参保手续

(一)办理新增参保的对象及需带备的资料

1.新生儿(指本保险年度出生的婴儿),凭户口簿、银联卡、农行或建行存折(借记卡)办理;

2.停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凭身份证、银联卡、农行或建行存折(借记卡)办理;

3.新增的未参保民政救济对象,凭户口簿及民政救济证办理。

4.其他人员凭身份证、户口簿、银联卡、农行或建行存折(借记卡)办理。

以上对象可在本保险年度内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新增参保手续。待遇生效时间详见《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执行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函》(佛禅劳社函[2009]39号)。

(二)办理停止参保的对象及需带备的资料

1.参保人死亡的,由其亲属凭户口簿或死亡证明办理;

2.户口迁出,凭户口迁出的相关资料办理;

3.转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凭身份证办理。

以上对象或其家属须在下个保险年度的申报期内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注意:新增参保业务只受理居民住院医疗保险,不受理居民门诊医疗保险。

三、修改参保资料手续

参保家庭的缴费帐户、联系电话、地址等基本资料及参保人个人资料发生变动时,须在保险年度内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资料变更手续。

四、办理地点:本家庭户口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

五、年度申报期限:每年5月1日至5月25日

六、年度扣费期限:每年6月1日至6月15日

七、参保缴费金额:610元/人。年(含住院医保490元/人。年,门诊医保120元/人。年),其中个人负担256元/人。年,政府负担354元/人。年

以后年度缴费金额:如遇调整,将及时公布。

居民门诊医保(含城镇职工)

门诊医保待遇:在保险有效期内,实行“一卡通”,参保人凭个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自由选择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发生的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用药范围》内的费用和基本的检查、检验项目(由禅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根据市标准统一制定)按一、二级医院级别核定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核定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核定报销比例为60%。

不予报销范围:参保人在非居民门诊医保定点医院所发生的门诊费用;参保人自己要求开具的药品、检查、检验及治疗项目费用;参保人1天超过1诊次(1诊次指1次就诊时的整个诊疗过程,包括检查、检验、治疗及用药等)后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其他规定不予报销的费用。

居民住院医保待遇:在保险有效期内,参保人享受因疾病住院所发生的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报销。

居民住院医保就医须知

(一)住院登记、结算

1、在市内联网定点医院住院

①入院时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到医院出入院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入院登记的,须在入院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

②出院时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入院登记表到出入院处办理医保结算手续。属于个人自付的费用,由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社保局与医院结算。

出院时因个人原因未在医院办理医保结算的,由参保人自负,医院和社保局不再办理。

2、在市内未联网医院和经批准到市外医院住院

在市内未联网医院需入院三个工作日内带身份证明、入院证明到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办理住院登记。

在市内未联网医院和经批准到市外医院住院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并在出院后三个月内持下列有关资料到办理住院登记的社保分局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出院证明原件、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佛山市内开户的建行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市外就医提供核准异地就医相关证明、其他材料(意外调查表、其他证明材料)。

注: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警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等);属刑事案件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3、异地医院住院申请

①转院治疗申请

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指定医院就医的,持市内定点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相关病历以及本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到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因特殊危急病例需转院的,经定点医院医务科批准后先行转院,并于5个工作日内按上款要求补办转院审批手续。

未经社保局核准自行到市外医院住院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②异地居住的定点医院申请

异地居住半年(含180天)以上的参保居民,可选择2-3家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作为自己异地就医的定点医院。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后到有关部门盖章,并提供相关异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房产证、养老院证明、单位证明、异地公安派出所、异地居(村)委会证明、在读院校证明等,报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审批备案。因病住院时,须在选定的医院就医。

③外出期间因急、重病住院申请

参保人到外地(不含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出差、探亲、休假期间发生急、危、重病,可到就近一间非营利性医院抢救治疗,5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病历或诊断证明书及书面申请报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备案,

4、定点医院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和各社保分局的联系电话附后。

注:未按以上规定登记(或审批)的不予报销。

(二)生育补贴

在分娩出院后六个月内,带备身份证(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准生)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参保人本人佛山市内开户的建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到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办理。

(三)门诊特定病种治疗

1、参保人如患有门诊特定病种的其中一种,持本人身份证、近期相关病历、疾病诊断证明(恶性肿瘤需要门诊放、化疗的,需写明在门诊放、化疗的方案及疗程数)、检查、检验报告单到我局任一社保分局申请。

2、经核定的符合申请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条件的参保人,由社保分局打印《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确认单》,作为参保人到定点医院就医的凭证,并按标准确定当年特定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从次月1日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3、参保人患有两种以上门诊特定病种时,以限额标准高的一种疾病确定其限额标准。

4、待遇报销办法

①在市内有电脑联网的定点医院就医的,凭本人身份证和协议书到所就诊医院的门诊收费处直接结算。

②在其他未电脑联网的定点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垫付,三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参保人本人佛山市内开户的建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门诊病历、医疗费收据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特定病种协议书,到我局任一社保分局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延伸阅读

佛山市社保局调整社会养老保险标准


我国人口老龄化带动了养老保险的发展,为了给自己的老年生活一个保障,养老保险成为大家的首要选择。佛山市实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更多的人带来生活保障。

从佛山市社保局获悉,佛山市政府日前出台了《佛山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充意见》,该意见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100元/月提高到120元/月;设立城乡居保丧葬补助费项目,标准为上年度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佛山市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在佛山市新农保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全体城镇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佛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共有130多万人参加了佛山市新农保。

据了解,截至2012年11月全市参保缴费人数88.7万人,农村居民享受待遇人数为32.2万人,其中享受新农保待遇23.6万人,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8.6万人;全市城镇居民参加新农保约14.6万人,其中享受待遇6.5万人,已于2011年上半年提前实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在制度实施之初,我市各区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分80元和100元两个档次。2012年,全市五区成功实现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月100元,也为2013年统一提升标准打下基础。

由于国家和省的现行新农保政策未明确丧葬费等问题,因此,为保障参保人的权益,我市参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做法,统一设置丧葬补助费(按2012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89元的40%计算为1355.6元)。

此外,从2013年起,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将作调整,前者缴费基数按上年度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核定,后者则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核定,总费率7.6%,其中单位费率为5.6%,个人费率2%;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可选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5.1%缴纳,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工资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的,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的标准核定;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标准核定。单位缴费费率0.9%,个人不缴费。

另外,增设了丧葬补助费标准。已享受佛山市城乡居保待遇的个人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费。丧葬费标准按佛山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参保人不能重复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待遇和城乡居保丧葬待遇,全征地农村居民丧葬费与城乡居保丧葬费实行待遇叠加。此前,享受佛山市城乡居保待遇的个人死亡后,其遗属并不能领取丧葬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题解答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户口转移不属可提取公积金的范围。若网友在佛山缴存了公积金,现离开佛山,不在佛山工作,可由原单位足额汇缴应缴公积金后,办理封存手续,待有新接收单位(包括外地单位),提交个人在佛山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以及市外接收单位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的《接收证明》,办理公积金个人明细转移手续。要了解具体法规政策及转移手续,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常见问题解答:1、办理提取时,《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是否需要单位盖章确认?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缴存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的要求,每个职工在申请房屋首次提取或个人明细注销提取须由其缴存单位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盖章确认;同一套房屋再次提取的、个人明细已封存的,提取时不需缴存单位盖章确认。

2、可否先以购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前提条件是职工购买房屋,所以职工必须办理备案登记等手续后(即已有购房行为),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等资料申报办理。不能没有合法合规依据就提取住房公积金。

3、产权证上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其中一方提取的额度是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还是不能超过购房总金额的50%?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物权法》(国家主席令第62号,2007年3月16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72号,2007年8月30日),以及《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2008年2月15日)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谓房子是双方的还是只有一方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额度不能超出提取人所占该房屋份额(以依法颁发的产权证登记为准)。

对于产权为共有的,若产权证上明确产权人和各自产权份额的,夫妻双方应按产权登记上各自所占产权份额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若只明确产权人并没有进一步明确各自产权份额的,按一般原则作等额划分,如果产权共有人不是等额划分的,双方可持身份证、产权证、结婚证到我中心前台明确各自所占的产权,我中心按夫妻双方明确的产权核定提取额度。

4、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但购买的是市外的房产,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颁布实施。在此日期之后,在中国大陆个人购买商品房、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均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提取手续须知:

一、个人明细保留余额规定: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必须留足不低于500元。

二、提取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额规定:首次提取额不足以全额支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的,可多次提取,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所占产权份额。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翻建住房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装修、装饰等都不属于大修自住住房范畴。

四、为保障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安全,防止出现纠纷,职工个人应保管好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不要随便交由其他人保管;办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手续时,请职工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须在申请表中注明,同时,受委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转到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上,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车辆购置税退税要求及办理流程须知


车辆购置税能退吗?有关人员称:车辆的购置税退税政策是有的,但是要有相应的条件规定才可以给予纳税人退税申请。纳税人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符合规定可以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核实,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审批手续,将应退还的车辆购置税退还纳税人。

(一)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凭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退税手续。(二)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经销商的退货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汽车的购置税退税的三种情况

1、汽车质量问题:吴小姐3月份在某品牌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SUV,开了来两三个月,吴小姐发现汽车的自动刹车系统不好,要求返回原厂危险,4S店给予了接受。吴小姐缴纳的汽车购置税按照新出台的购置税的条例规定,缴纳不满一年,可以退税。因为汽车的一是车辆被退回厂家或经销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可以退税。对于购置税缴纳满一年以上的,扣减10%计算退税额。

2、无法办理登记手续:广州的龚女士最近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无法进行注册登记。车管所给出的答案是,龚女士购买的二手汽车现在厂家已经停产了,无法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龚女士的二手车购置税已经缴纳一年了,能否退还呢?新的车辆购置税条例规定,车管部门不予办理车辆购置税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并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3、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可以退税,比如洒水车、警务人员使用车辆等等。这类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非运输车辆,税务机关要办理退税。对纳税人购置未列入免税条例规定的非运输车辆,要先征税后退税。所以车主朋友们对于所谓的退税电话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再接到电话之后向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查证,防止上当。

车辆购置税退税办理指南:一、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2.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的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3.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完税证明正本。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受理环节审核、录入资料

(1)通过系统调阅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申报信息和税款缴纳情况;(2)审核《车辆购置税退税申报表》相关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3)调阅申请退税车辆的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与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核对,确定是否符合退税规定;(4)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5)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6)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报表》。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通过系统调阅以下内容,对其进行审核:1.申报征收信息2.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信息

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是否同意退税意见。不符合退税条件的,将相关资料退还上一环节;符合退税条件的,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收入退还书》,将相关资料归档。

有关人员教您谨防“车辆购置税”退税陷阱:骗子的诈骗伎俩其实非常简单老套:骗子通常会以“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人员的身份,给新车车主打电话,谎称“国家又出台新的退税政策”,然后表示可以为车主办理退税,要求车主按指定的操作步骤,说出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就可以办理“退税”。为获取车主信任,骗子还会向车主提供虚假的“国家税务总局”咨询电话。骗子一旦套取了车主的银行卡卡号和密码,就会通过其他手段盗取卡内现金。

保险知识汇总,广东佛山市:医保将惠及全省221万居民


从今年7月1日起,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在全市实施,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市民通过参保,就可享受户口所在区的医疗优惠。

集体户口人士以个人名义参保

顺德为全市推行居民基本门诊合作医疗保险在制度建设上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借鉴意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今年4月1日在顺德召开的全市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场会上充分肯定了顺德基本门诊的经验和做法。提出要根据顺德的实施方案和经验做法,尽快出台实施方案,7月1日起全市全面推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7月1日即将实施的全市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关内容规定,本市户籍居民方可参保,同一户口本中有1名应参保对象不参保的,则全户不能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可以自愿选择参保或不参保。“对于佛山户籍的集体户口人士,可到单位所在地居委会以个人名义参保。”有关负责人补充说。

医保将惠及全市221万居民

参保人所发生规定的普通门诊范围内的费用,根据各区实施细则规定的“门诊药品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费用情况列入报销范围。对于不纳入保险范围部门的医疗费用,由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当场结算。

现在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险费缴费中区、镇两级财政所需承担的资金部分已经落实,承办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所属社区医疗网点已经完成承办前的培训等各项准备,可以顺利在7月1日正式全面启动实施。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珊称,目前,全市承接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共有72家,医疗网点300家。截至6月24日全市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已有168万人,预计该制度将惠及全市221万居民。

根据各区不同情况,各区缴费标准各不相同。禅城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负担60元;南海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负担60元;顺德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负担40元;高明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负担40元;三水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首社保年度全部由区、镇两级财政负担。

佛山市医保卡查询系统已全面上线运行


据了解,为尽快建立医保卡查询系统,方便市民在线查询医保卡信息, 佛山市人社局及时收集梳理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并责成一名分管领导跟进抓好落实。近期,在佛山市农业银行西郊支行和市电信公司的大力配合下,医保卡网上查询系统已经上线试运行。

目前佛山市市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社保中心和银行分开管理的模式,即由社保中心每月一次将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传递给银行,银行再根据缴费情况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医保卡每月的计入金额和消费情况都由银行进行管理,对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都要求很高。医保卡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在实现方式、数据安全、网络架设、日常更新维护等方面做了大量细 医保卡查询系统节工作。

在此期间,人社部门积极与银行方面协调,推出了电话查询系统;在社保服务大厅设立了两台查询终端,方便群众查询;社保大厅工作人员对持有效证件的服务对象,提供即时查询服务;与医保定点刷卡机构沟通,为前来查询医保信息的市民提供服务。这些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服务对象的需求,也得大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医保卡是由个人本地指定的代理银行承办的,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的一种银行多功能借计卡。

医保卡查询系统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用人单位缴纳费用后,医疗保险事业处会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掌握医保卡的使用方式,有助于紧急情况下正确快速的使用。

该医保卡查询系统采用人性化设计,只需将二代身份证放在查询机上,系统将自动识别身份信息,并提取出个人参保缴费的各类信息。查询系统主要包括参保和征缴、个人信息、医疗保险、公共查询、生育保险、账户信息等六大模块。具体包括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参保信息查询、企业养老缴费查询、事业养老缴费查询、城居养老缴费信息、医疗缴费信息、参保险种、缴费基数、险种状态、医保账户、医疗明细查询等几十项内容。

另外,医保卡查询系统设置了公共查询模块,该模块提供了政策文件、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查询、诊疗目录查询等社保政策的查询。据介绍,该系统的设立在为市民查询个人缴费情况提供便利的同时,还有利于企业职工及时发现企业欠缴社保费的行为,以督促企业缴纳社保费,形成以地税催缴为主,企业职工、其他政府部门协助催缴的立体化催缴网络。

为了保护参保人的社保信息安全,方便参保人查询参保情况,医保卡查询系统经过升级改版,于9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市民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相关查询。

医保卡查询系统系统采用个人参保编号作为初始密码,参保人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查询系统,方可进行查询。参保编号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获取:1.个人参保的,查阅《养老保险手册》;2.在单位参保的,咨询单位社保专管员;3.离退休人员,到参保社区或 社会保险事业局服务大厅查询。

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为保护个人参保信息安全,防止个人参保信息泄露,参保人应尽快修改初始密码,并牢记新修改的密码,以便今后查询。参保人若遗忘密码,可凭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事业局服务大厅重新设置密码。

新版医保卡查询系统安全性极高,该系统以查询密码和随机验证码及网页代码加密等多种方式对参保人信息进行安全保护。 社保局特别提醒参保人员,因参保人查询密码保管不当,造成其本人信息泄露的,责任自负。同时,医保卡查询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参保依据,若有疑问,可前往社会保险事业局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咨询。

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流程


医疗保险转移成为了部分消费者关心的焦点。医疗保险可以转移吗?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医疗保险是可以转移的,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到市医保局经办窗口,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医疗保险卡办理转移手续。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医保关系转移转入流程

一、转入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①携带资料

a.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

①携带资料

a.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工伤保险待遇,佛山市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办法重新修订


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市区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办法已重新修订,凡受伤职工医疗费总额在1500元(含)以下的,今后可申请按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办法支付。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有效,材料齐全,事实清楚的,由市社保局直接支付。

据了解,市区于2007年建立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制度,主要是为了提高工伤认定效率,简化企业办事程序,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以利于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当时规定,受伤职工医疗费用总额1000元(含)以下,可以申报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随着近年来医疗水平和费用的增长,此次调整放宽了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条件。

根据新办法,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申请按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办法支付的,必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一是受伤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时已参加市区工伤保险并正常缴费;二是职工受伤害程度轻微,受伤事实经过清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未够级;三是受伤职工医疗费用总额1500元(含)以下,且不需要第三人负担的;四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工伤事故性质、事故经过、职工受伤害程度和待遇总额均无异议。

据悉,按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办法申请工伤待遇支付的,视同工伤认定决定。如结算后伤情发生重大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总额补足差额。

佛山城镇职工补充医疗支付流程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佛山城镇职工补充医疗参保人在医疗费用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保险费用。

1、如在联网医院住院: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支付的金额由医院先行垫支;

2、如在非联网医院住院: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诊断书、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到社保局审核办理报销手续。

发生的补充医疗费用由承包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商业医疗保险办理途径及相关问题


医疗保险是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只对因疾病引起的伤残负责给付,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医疗保险的作用是,当被保险人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支出时,可以得到经济上的帮助。商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那么,商业医疗保险有哪些特点?商业医疗保险办理途径有哪些?商业医疗保险办理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商业医疗保险有哪些优点?

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对医保个人自费部分和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给予补充。

保费可豁免报销范围广:很多商业重疾险产品中含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即无需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障继续有效;另外医疗保险还能补偿医病期间的额外支出。

提前领取重大疾病医疗金:商业医疗保险能有效补充社保不能报销的绝大部分,真正有效减少损失。

商业医疗保险办理途径介绍

网上投保: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国内出现一批在线投保比价平台例如网、泰康人寿?等。消费者只要乐意,就可以在网上查到险种的基本内容,例如承保范围、保障金额、保费、时效等等。轻松填写一些基本资料,选择想要投保的险种就可以完成投保。

代理人服务:虽然越来越多的投保渠道纷纷登场,可比较传统的代理人制度依然有它的优势。代理人对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非常了解,而且也有不少保险公司积极对自己的代理人进行财务规划等培训?,使得代理人能够针对客户不同的职业、年龄、家庭结构等因素,设计比较完善的保障方案。同时,选择通过代理人购买的另一大好处是可以得到续期、理赔等售后服务,形成长久的合作关系。

保险代理公司:如果说,由于保险代理人只能推销自己公司的产品,其中不免存在言过其实、不够客观的方面,那么保险代理公司则可以推荐不同公司的险种,让消费者有个比较,也能比较客观地分析险种,更好地满足投保人需要。这种产品间横向比较使投保人选择的范围更加广泛。这也是保险代理公司的最大优势。

保险经纪公司:代理人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而经纪人则是投保人的经纪人,考虑的是投保人的利益。从这一点上不难看出,保险经纪公司比代理人或是保险代理公司来得更加客观些。这样,更有利于投保人找到合适的保险组合,不受代理人或者代理公司偏好的误导。

商业医疗保险办理指南

问:工资不高,但又想每个月存点儿钱,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女大学毕业生咨询,如何让自己不再成为月光族?

保险专家建议:刚踏入职场的年轻人,想攒第一笔钱或理财,首先一定要养成强制储蓄的观念。一般人会有“收入-支出=储蓄”这种思维定势,也就是先消费、剩下的再存起来,这样控制总是很难,不如换成“收入-储蓄=支出”,选择一个适合的定额先存起来,然后剩下的用来消费,这样积蓄的效率就会高很多。而且这笔定额,可以考虑传统的阶梯存款法或者基金定投,都能起到“强制储蓄”的作用。

另外备用的流动资金,可以考虑适当购买货币基金,目前收益率在4%左右,流动性较强,赎回2个工作日到账,也可以变相节制消费。时间长了,就会发现不知不觉已经有相当可观的一笔钱了。

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网调试工作将开展


按照安徽省人社厅要求,试点市需要进行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联网调试。为保证工作进度,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于5月27日前完成了市社保中心16297条诊疗项目与省人社厅下发的4762条项目的比对工作,同时将中心的药品编码与省人社厅下发的编码进行了规范和统一,累计更新药品编码5363条。此外,材料费项目也与省厅下发的437条目录进行了对应,对材料的报销目录管理和程序进行规范。市社保中心还及时与铜陵市首批3家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对应,已完成了其上传的累计9556条包括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和材料目录在内的“三个目录”项目的审核工作,并导入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内运行。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7月中旬,试点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网调试工作将同时开展,届时,铜陵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结算系统将暂停运行,系统调试结束后重新运行。联网调试工作结束后,如果系统运行正常,从7月20日开始,铜陵市医保参保人员转院至合肥及其它三个试点城市,或长期居住在合肥及试点城市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均可持医保卡实时结算。

目前,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平台结算的省份,既有设立周转金的,如云南、浙江、湖南等省;也有未设立的,如福建、江苏等。有地方反映财政、审计不允许就医地使用当地医保基金垫支异地人员医疗费用,导致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周期较长,因此意见很大。设立省级周转金,既可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在申请预付资金时设置一定的条件,可以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即使没有设立周转金的地区,绝大多数也是希望设立周转金的。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7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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