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帐通登录方法与常见问题解答

2021-02-15
保险规划的方法

平安一帐通整合中国平安旗下各专业子公司提供的所有网上服务,包括:网银服务、信用卡服务、证券服务、保险服务、年金服务、信托服务……等。你可在“同一个平台”安心进行资金流动追踪、网银账户查询、信用卡积分查询、寿险保单价值查询……同时,平安一帐通强大的账户整合功能更可为你自动形成“资产负债表”和“账户清单”,让你清晰了解不同平安账户的资产及负债状况,让你便捷理财,尽享自在生活!

如果您已经拥有任何一款平安的产品或账户,包括:平安银行网银账户、平安银行信用卡账户、平安证券账户、平安寿险保单、平安财产(车)险保单、平安信托合同、平安团体寿险合同、平安企业年金合同、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单,您就可以注册一账通。

如果您拥有多个平安产品或账户,您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账户进行注册,然后再添加其他产品或账户。

如果您是中国平安人寿保险的投保人,您可以亲自前往柜台办理开通一账通。

注册一帐通的步骤如下:步骤一:先登录平安网站,右上角、一账通登录点击,输入您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和验证码,请点击“继续”按钮。

步骤二:设置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输入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点击“继续”按钮。

步骤三:输入您收到的手机验证码,点击“继续”按钮。

步骤四:您已经成功注册一账通,点击登录一账通。

登录一帐通:注册完一帐通即可登录平安官网页面点击“个人客户登录”栏目下的“平安一帐通”,输入你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登录”进入一帐通网页。

开通一账通后,可以把自己名下的保单(不管哪个公司的都可以添加),银行信用卡,证券,股票基金等全部可以添加,实现一个账户,一个密码一站式服务。

中国平安一账通登录常见问题

1、一账通可以用哪些用户名登录?

答:如果您已经是平安客户,您可以使用一账通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平安客户号或者是一账通卡号进行登录。

(1)用户名:是您当时注册一账通时设置的用户名。

(2)身份证号码:如您当时注册一账通时证件号码一栏填写的是身份证号码,可以将身份证号码作为用户名来登陆,并确认号码位数15位还是18位。

(3)平安客户号:您可以登录一账通,进入“个人信息管理”页面,查询到“平安客户号”,使用该号码作为用户名来登陆一账通。

(4)一账通卡号:如果您的一账通账户增经加挂过一账通卡,可以使用该卡卡号作为用户名登录

如果您还不是平安客户,您只能用一账通用户名登录。

2、为什么我用身份证号码不能正常登录一账通?

答:您好,一账通的登录名可以是您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存在15位和18位两种情况)。如果您用18位身份证号码无法正常登录,请您尝试用15位身份证号码登录。

3、忘记了一账通用户名怎么办?

答:一账通用户名包含4-30位字符,可包含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数字、特殊符号;纯数字字符串作为用户名,长度不能超过11位字符;不能与身份证号码字符串类似。

如果您忘记了一账通用户名,您可以使用以下方法找回:

(1)从注册时发到您邮箱中的确认邮件找回用户名;

(2)使用注册时登记的身份证号码或注册成功时发送的确认邮件中提供的平安客户号进行登录;

(3)如果您账户中加挂过一账通卡,可以使用一账通卡卡号进行登陆;

(4)通过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重新获取用户名,这种方法需要验证您注册时提供的真实姓名和证件号码。

4、为什么我输入密码后仍无法成功登陆?

答:您好,一账通帐户密码是6-16位的字母和数字组合,其中字母是区分大小写的,请您确认输入的密码是否正确,如不确认建议您走找回密码流程确认,谢谢。

5、连续输错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如果您在登录时连续五次输错密码,出于安全性考虑,系统将自动锁定您的账户,24小时后自动解锁。请在24小时后再重新尝试登录。

相关知识

常州公积金网常见问题解答


常州公积金网是常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网站包括丰富的公积金资讯以及政策法规等,市民可以足不出户便可知常州公积金的最新动态,下面小编就常州公积金网的常见问题向市民进行解答。

问题一:住房公积金的扣缴比例是多少,扣公积金的基数是什么?

答:2013年度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职工的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的工资等。

问题二: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哪种合算?

答: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是一种均衡式的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同时偿还当月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逐月递减,是一种递减型还款方式。两种还款方式的计息方法是相同的。贷款利息的多少只与贷款本金余额、利率、贷款时间有关系,与贷款的还款方式没有直接关系。两种还款方式不存在本质的区别,不存在哪种还款方式合算与否,但却适应不同的收入、支出特点。借款人可根据当前的收入情况及未来预期收入、支出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间还贷压力较均衡,比较适合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人。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压力随还款时间逐年递减,比较适合贷款时收入较高的借款人。

问题三:单位不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想要投诉怎么办?

答:职工需提供单位的联系电话、负责人等信息,以便我们能及时调查核实。同时,为提高处理的针对性,职工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合同期内的工资单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归集管理部门投诉(天宁区、新北区、钟楼区、戚墅堰区的单位统一至我中心归集管理处,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的单位分别至对应的分中心归集管理部门)。

问题四:职工为什么要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答: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企业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应尽的义务。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有以下好处:(1)个人账户实。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全额归职工所有。(2)使用途径多。有近二十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职工购、建、大修、拆迁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户口在外地的职工在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或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等。(3)免缴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计算职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时可以扣除计算。(4)复利计息。记入职工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复利计算利息,利息收入全额归职工所有。(5)享受政策性低息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比商业性贷款利率更低,有效保障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6)可以用于偿还贷款,减轻还款压力。

以上是常州公积金网常见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登陆常州公积金网或者关注网常州公积金专题。

郑州社保网常见问题解答


郑州社保网全称郑州社会保险网,由郑州社会保险局主办,网站包含丰富的社保信息和便民的社保查询系统,现在小编就郑州社保网常见问题向大家进行解答。

问题1.养老金应从何时开始发放?

答:如某男性参保人出生于1951年12月1日,则实践中多认定其于2011年12月1日满60周岁,人社部门通常于2011年11月份审批同意其于2011年12月1日退休,并于2012年1月开始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那么该人员就不能享受该次养老金调整。

又如,某男性参保人员出生于1951年11月30日,实践中,人社部门可能于2011年12月的某一日审批同意其退休,并自2012年1月起给其发放养老金。该人员亦不能享受该次养老金调整。

虽然参保人于2011年11月以前较早时间即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由于种种原因,如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对退休时间有异议不同意申报退休,因档案材料不全身份资料有异议等导致未及时办理审批,因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不积极甚至故意拖延导致未及时办理退休,如果最后都是2011年12月才最终办成退休,并至2012年1月才正式领取养老金,不仅会导致参保人一定时间(达到退休年龄时至实际享受养老金时)不能享受养老金,亦将因不能参与此次养老金调整,而遭受养老金损失,而且这种损失可能在以后的时间里呈不断扩大之势,因为之后的养老金调整可能都会与其养老金领取时间有关。

问题2:上班时突然发病能否按工伤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贵公司职工尽管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摔倒受伤,但是在打电话后因站起时眩晕造成摔伤,与自身疾病有关,而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造成的,因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不能按照工伤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很显然,贵公司职工的摔伤也不符合这一款规定,不能按照视同工伤处理。

问题3:下班后接小孩时撞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女职工受伤为机动车事故所致,现在的关键在于接送孩子上下学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由此才可判断是否能认定为工伤。目前,在理解并处理“上下班途中”事故时,各地已不再简单理解为职工从工作场所直接到住所之间的路途,还可包括上下班顺便接送孩子途中;为更快到达工作单位或回家,搭乘他人车辆上下班而绕道;因修路原因所致改道而绕道等多种情况。由此可见,贵单位这名女职工日常担任接送孩子上下学任务,她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了接送孩子的路线,在这条线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应该按照工伤处理。

以上是郑州社保网常见问题的解答,如果有其它疑问,请随时关注郑州社保网或者关注网郑州社保专题。

天津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公积金贷款是国家针对住房的一项福利政策,是很多贷款买房人的优先选择,那么关于公积金贷的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现在小编以天津为例,为大家解答下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常见问题。

问: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在天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问: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个人资料、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以及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房、私产房申请贷款所需的个人资料基本一致,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略有不同。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答: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问: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个人资料、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以及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房、私产房申请贷款所需的个人资料基本一致,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略有不同。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答: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前还款?

答:提前还款可以采用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两种方式。

对提前还款的还款额、提前还款次数、已贷款时间等都没有限制,也没有收取违约金的要求。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如何执行新的利率?

答:贷款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如何确定?

答:每月还款日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日在当月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为该月末最后一天。

问:目前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有哪些还款途径?

答: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承办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承办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式代扣。

以上是有关天津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的解答,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天津公积金专题。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4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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