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社保失业金常见问题解答

2020-12-21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社保失业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但不是所有劳动者失业后都可以领取社保失业金。我国关于失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详细规定了劳动者失业后领取社保失业金的条件。如果缴费单位中途变更,造成所在的用人单位缴费年限不足一年,所以不具备领取社保失业金的资格。

如何计算领取社保失业金金额?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社保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社保失业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吕自2008年4月1日入职某集团公司以来,一直缴纳社保五险。9月15日因业务需要被调到集团下属子公司上班,2009年11月15日又被调回集团公司任职,于2010年10月20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离职后,小吕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拒,被告知不符合领取社保失业金的条件。在该集团公司工作2年多,一直缴纳社保,失业了却领不到社保失业金,小吕感到很困惑。

在上述案例中,小吕是因为单位的人事调动造成其不具备领取社保失业金的基本条件。而小吕认为自己在该集团公司已工作2年多,一直缴纳社保,失业后却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怎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行申领。劳动者在因非本人意愿失业后,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主动协商。上述材料中小吕不符合社保失业金的基本条件。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调动工作时未告知小吕相关影响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对由于人事调动原因导致其不能社保失业金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在调动工作时已告知小吕相关影响的,则用人单位不用承担责任。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前,双方可以就此进行充分协商,并且作为劳动者可以主动与单位协商,对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诉讼成本,尽快获得赔偿。仲裁维权。如果双方经过协商,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这时劳动者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保失业金如何计算

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2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金;满3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金。M.bx010.com

办理社保失业金手续需带什么材料

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办理失业须带:

1、失业职工档案;2、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3、养老保险手册;4、失业职工登记申请表;5、身份证复印件;6、照片;7、户口本原件;8、解除合同需带经济补偿金单原件及复印件,辞职需带辞职报告并附单位意见;9.社保卡。

什么情况下停发社保失业金

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保失业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哪种情况可以享受社保失业金

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社保失业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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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积金网常见问题解答


常州公积金网是常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网站包括丰富的公积金资讯以及政策法规等,市民可以足不出户便可知常州公积金的最新动态,下面小编就常州公积金网的常见问题向市民进行解答。

问题一:住房公积金的扣缴比例是多少,扣公积金的基数是什么?

答:2013年度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职工的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的工资等。

问题二: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哪种合算?

答: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是一种均衡式的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同时偿还当月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逐月递减,是一种递减型还款方式。两种还款方式的计息方法是相同的。贷款利息的多少只与贷款本金余额、利率、贷款时间有关系,与贷款的还款方式没有直接关系。两种还款方式不存在本质的区别,不存在哪种还款方式合算与否,但却适应不同的收入、支出特点。借款人可根据当前的收入情况及未来预期收入、支出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间还贷压力较均衡,比较适合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人。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压力随还款时间逐年递减,比较适合贷款时收入较高的借款人。

问题三:单位不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想要投诉怎么办?

答:职工需提供单位的联系电话、负责人等信息,以便我们能及时调查核实。同时,为提高处理的针对性,职工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合同期内的工资单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归集管理部门投诉(天宁区、新北区、钟楼区、戚墅堰区的单位统一至我中心归集管理处,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的单位分别至对应的分中心归集管理部门)。

问题四:职工为什么要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答: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企业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应尽的义务。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有以下好处:(1)个人账户实。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全额归职工所有。(2)使用途径多。有近二十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职工购、建、大修、拆迁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户口在外地的职工在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或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等。(3)免缴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计算职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时可以扣除计算。(4)复利计息。记入职工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复利计算利息,利息收入全额归职工所有。(5)享受政策性低息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比商业性贷款利率更低,有效保障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6)可以用于偿还贷款,减轻还款压力。

以上是常州公积金网常见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登陆常州公积金网或者关注网常州公积金专题。

深圳社保卡使用常见问题解答


社保卡在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问题,尤其是在看病的时候,费用怎么扣除、卡内余额怎么查等等,下面小编就网友提出的最多的问题予以汇总病解答。

1、看病的费用是全部从社保卡上扣除吗?

请问下,看病的费用是全部从社保卡上扣除,还是一部分从社保上上扣,一部分自己交现金啊。

答:如果是深户的话,门诊的费用都可以在社保卡里扣的,不过有些药物社保里是扣不到的,必须付现金;

不是深户,但如果公司给你购买了综合医疗这类。看病费用就可以从社保卡上扣除。

如果不是深户,而公司只购买了住院保险这类。看门诊当然不能用。只能在住院时能用的。

2、如果是暂住户口的,买住院保险好呢?还是买综合的好呢?对公司好,还是对个人好?

答:综合的好,对个人好,但贵哦,国家对这个未强制,所以一般公司也不愿提供这个哦。

就算是深户的,若是门诊或住院中涉及的医药是非社保用药的,那也只好自掏腰包罗。想了解几种医保的详细区别,请看《在深圳买什么医保更划算》

3、老父将从内地过来,请问可否将老公的医保卡用于老父住院,有人试过吗?

答:这是违反规定的事情。

网友的回复,仅供参考:门诊应该可以,就是在北大医院都试过。我LG的卡上没钱了,跟医生说用我的社保卡,一样可以开我的名字。婆婆也用过我的卡拔过牙。对于医生来说,只要能收到钱,才懒得管你用什么方法付钱。不过没有试过住院,你可以问一下给你爸爸看病的医生。

4、用社保看病会扣社保卡里面的钱吗?

答:看你是哪种医疗保险,住院险也可以看门诊刷卡,但不是扣社保卡里的钱,而是用的门诊统筹基金,如果不能走基金的部分就要用现金。

如果是综合医疗保险,社保卡里就有医疗个人帐户,用社保看门诊会扣社保卡里面的钱,也就是医疗个人帐户的钱。

上面说的都是看普通门诊,要是住院,就不是扣社保卡里的钱,只要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5、查看病的费用的明细怎样查?

答:参加综合医保的人,医保余额可以在网上查询,个人社保查询结果有一项就是医保余额。网上还不能查询看病费用的明细。到社保局窗口可以查询医保费用明细。

6、个人医保卡怎么用?现全家都能用?

答: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将可用于支付其家庭所有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该方案目前已上报深圳市政府,预计近期将颁布实施。家庭所有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而且不管家庭成员是不是深圳户籍、有没有参加医保。

2008年开始,深圳市就在全国率先推行一人参保、全家受益的医保“家庭账户”模式,在200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天津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公积金贷款是国家针对住房的一项福利政策,是很多贷款买房人的优先选择,那么关于公积金贷的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现在小编以天津为例,为大家解答下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常见问题。

问: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在天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问: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个人资料、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以及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房、私产房申请贷款所需的个人资料基本一致,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略有不同。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答: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问: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个人资料、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以及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房、私产房申请贷款所需的个人资料基本一致,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略有不同。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答: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前还款?

答:提前还款可以采用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两种方式。

对提前还款的还款额、提前还款次数、已贷款时间等都没有限制,也没有收取违约金的要求。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如何执行新的利率?

答:贷款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如何确定?

答:每月还款日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日在当月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为该月末最后一天。

问:目前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有哪些还款途径?

答: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承办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承办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式代扣。

以上是有关天津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的解答,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天津公积金专题。

广州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住房公积金用途广泛,适用于购房、建造住房、装修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支付住房房租等多方面。但是有很多市民对公积金不是很了解,这里小编给大家解答下广州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

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到本市?

答: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②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

④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后,接收单位填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其中转移通知书中“转出单位登记号”填“999999”,“转出单位名称”填“封存部”,转移职工账号可先不填,到网点前台确认后再填写。

⑤转移后合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接收单位经办或职工本人持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职工账户合并手续。

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到本市?

答: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②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

④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后,接收单位填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其中转移通知书中“转出单位登记号”填“999999”,“转出单位名称”填“封存部”,转移职工账号可先不填,到网点前台确认后再填写。

⑤转移后合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接收单位经办或职工本人持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职工账户合并手续。

职工是否每次提取均需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答: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8]6号文件规定,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购买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提取人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项项购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将自动丧失,且每次提取均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自2011年1月18日起,职工首次在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现有文件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在中心系统上线前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在承办银行申请了提取,系统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的,也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已在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后同一套住房每次办理提取只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无须再提供复印件。

以上是广州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的话,请关注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解答。

郑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常见问题解答


郑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是郑州社保局的官方网站,网站有服务大厅、网上经办、社保论坛、常用资料四个大板块,市民可以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郑州社保的相关信息。下面小编就郑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的常见问题向大家进行解答。

问:如何办理企业职工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答:各类企业对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应办理职工参保手续,其业务程序是:

(1)用人单位劳资专管员携带被参保人的档案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征缴业务口主管人处进行审档。

(2)根据审档情况,符合参保条件的,主管人发给《郑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3)各企业劳资专管员,按照《郑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各项填写要求进行填报。

(4)将填报好的《郑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报送各业务口主管人进行核对。

(5)经主管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各主管人业务办公印签和私人印签,并注明办理日期。

(6)按照规定的业务办公时间进行输机,打入征缴计划进行征缴。

问:如何认定工伤?

答:一、工伤认定的依据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属企业统筹单位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认定的途径

1.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到30日。

3.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

三、认定工伤依据的材料

1.企业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者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2.指定的工伤保险合同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4.属交通事故的,须提供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处理报告;

5.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弄清事实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工伤的认定: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上述材料后,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做出是否工伤认定的决定,特殊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可适当延长。

问:如何审核工伤保险待遇?

答:1.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申请医疗待遇或伤残待遇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单位出具的《工伤报告》;

(4)证明人出具的证明人材料;

(5)工伤职工提出的工伤待遇申请书;

(6)医疗费原始发票;

(7)医院的长期和临时医嘱单;

(8)医院的每日清单;

(9)医院诊断证明书;

(10)医院的出院证明;

(1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12)属交通事故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损害赔偿调解书;

2.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

(2)单位出具的《工伤报告》;

(3)证明人出具的证明人材料;

(4)工亡职工家属提出的待遇申请书;

(5)《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

(6)供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

(7)工亡职工的人事档案;

(8)属交通事故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损害赔偿调解书

以上是郑州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常见问题的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郑州社保专题。

青岛社保查询方式及常见问题解答


随着社会公众对社保的认知,参保人数也逐渐增多,如今社保的服务种类也在增多,为了让市民快速的对自己的社保信息进行查询,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推出在线服务,公众也通过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个人统合查询页面网址:

青岛社保查询网址:

3、拨打社保热线:12333

青岛社保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啊?如何计算?

答:社会保险费缴纳是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关比例计算得出的,目前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分别是:养老保险单位按18%缴纳,个人按8%缴纳;医疗保险单位按9%缴纳(五市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标准为8%),个人按2%缴纳;失业保险单位按2%缴纳,个人按1%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按0.7%-1.9%缴纳,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按1%缴纳,个人不缴费。

2、请问缴费年限包括哪些?

答: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3、单位如何开通网上社保业务?

答:开通社会保险网上增减业务权限时,用人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申请表》和《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承诺书》,加盖公章后,报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4、请问一下以个人的名义能缴纳养老及医疗保险吗?

答:目前市内四区户口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定点的交通银行网点缴纳养老、医疗两项保险。目前市内四区社保机构委托的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有:市南一支:香港中路61号阳光大厦群楼80779301;福州南路所:福州南路20号85970931;银川西路支行:银川西路6号甲85786112;彰化路支行:彰化路l号甲85897985;延吉路支行:延吉路3号83642460;镇江北路支行:镇江北路24号83081980;四方支行:人民路99号83719280。五市三区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

5、如何查询保险明细?

答:查询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个人查询系统(查询初始密码为本人社保卡编号)查询,也可携带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我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咨询查询。

6、单位退休的市劳模有一块劳模医疗补助费,单位是按他们工资的5%缴费还是按社平工资的5%缴费。

答:根据我市有关规定,退休人员劳模医疗补助按本人养老金5%的比例缴纳,本人养老金低于当年度使用的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比例缴纳。

7、我在申报社保基数时,有个工人应2100元,我错申报成2500元,我想问一下,怎样可以改回来?

答: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发现2011年度缴费基数申报错误,若未缴费,可向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申报;若已缴费的,可向我市社会保险稽核部门进行反映,由稽核部门对单位申报的2011年度缴费基数进行稽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稽核部门出具的稽核意见调整缴费基数并进行补缴(或补退),同时调整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8、请问我是外地的,为什么不能投五险而只能是三险呢。为什么没有工伤和失业险呢?

答:根据规定,我市企业职工应同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其中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农村户籍的失业保险个人部分不缴费。

9、新企业办理职工投保,必须在注册地的区劳动局吗?可不可以跨区?答:根据规定,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企业必须到注册地所在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缴费手续。

10、单位如何补缴上一个月的投保?具体流程如何操作?

答:单位申请为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的,需携带《从业人员补收社会保险费申请表》、招用工手续及补收期间的原始工资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劳动仲裁部门裁定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决定等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余姚社保网社会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余姚社保网即宁波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余姚社保网关于常见社会保险相关问题的解答。

女职工产假如何规定?

余姚社保网: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1.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期假15天);2.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4.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6.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7.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8.女职工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查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9.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女职工产后期满仍需治疗的,按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

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按月享受的养老待遇由哪几部分组成?

余姚社保网: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其中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人”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怎么办?

余姚社保网: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及时督促用人单位缴费,用人单位拒不缴费的,职工可要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仲裁或对用人单位进行监察和稽核,职工的要求一经查实,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并依法对用人单位给予处罚。

中断缴费对以后的养老金待遇有影响吗?

余姚社保网: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将会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一)中断缴费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基础养老金水平。由于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长短和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挂钩,中断时间越长,则缴费年限越短,按规定中断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为零,因此参保人员如果中断缴费,其基础养老金待遇将大大降低。(二)中断缴费的时间越长,个人帐户积累额相对就少,所以个人账户养老金就低。(三)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退休时不能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四)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根据目前调整养老金的情况看,调整数额的多少,往往与职工缴费时间的长短相挂钩,缴费年限长,养老金调整的额度就高。反之,养老金调整的额度就低。由此可见,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养老保险待遇,职工不应轻易中断养老保险缴费。

办理郑州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解答


2014年郑州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比如将郑州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条件,调整为“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利息要比商业贷款利息低很多。那么,如何而办理郑州公积金缴存呢?本文将常见办理郑州公积金缴存相关问题汇总如下。

1、“缴存职工”指的是什么?

答:“缴存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包括(1)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2)离岗学习、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3)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没有户口限制?

答: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户口在农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

3、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7、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答:(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3)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4、新设立单位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答: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5、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单位首次和以后各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均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其他表格均为附件,应根据情况分别填写。

6、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7、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答: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8、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没有限制?

答:按照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郑州市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9、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有限制?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最高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

10、职工月缴存额怎么计算?

答:职工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之和。(按元计算,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11、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怎样计算月缴存额?

答:新参加工作职工从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12、什么情况下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有下列情况之一:(1)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2)发生严重亏损的;(3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4)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怎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手续提供资料是:(1)申请报告;(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3)税务、审计等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务报表及表格。

14、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多长?

答: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足额补缴缓缴所欠的住房公积金。

15、缴存单位怎样申请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

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网上缴存业务承办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申请表》、《协议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印章,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网上缴存业务开通手续。

16、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有什么益处?

答:单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后,单位经办人在自己的办公室即可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单位人员的增加、减少,基数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信息的查询、修改,数据的下载和票据的打印等;操作简单,维护方便,减少了经办人员的奔波劳累。

17、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怎么办?

答: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单位不给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8、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怎么处理?

答: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补缴本息。逾期仍不补缴的,管理中心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讼诉。

19、自由职业者能否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因为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还没有具体管理办法出台。

常州公积金密码等常见问题解答


常州住房公积金用途广泛,适用于购房、建造住房、装修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支付住房房租等多方面。但是有很多市民对公积金不是很了解,这里小编给大家解答下常州公积金密码等常见问题。

常州公积金密码是多少?

常州公积金的初始密码为666666(注:1、为保证您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请尚未修改初始密码的缴存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修改原始密码。市区在延陵中路21号四楼或晋陵北路298号,武进区在府北路1号,金坛市在金坛市南环一路116号,溧阳市在溧阳市体育路8号。2、密码修改后第二个工作日可在网上使用新密码查询。3、通过网上查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并非实时信息,缴存人可拨打语音自助查询电话8811725588127255查询实时数据。)

常州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

调到异地工作,公积金该如何办理?

如果您想将本市公积金转移至外省地,首先请您到本中心服务窗口领取或上网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常州市联系单》(一式两联)填妥个人基本信息及签名,请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意见并盖章。然后您凭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填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常州市联系单》和与本市单位解除合同证明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转移,经我中心审核后汇到外省市帐户。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转贷对象: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且所购房屋目前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二、转贷条件:申请人须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且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及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如何办理?

如果您申请部分提前还贷,不需要预约。请您自备现金,并且每次偿还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请主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还款银行办理并签定借款补充合同。2、最后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请夫妻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结婚证、借款合同先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转帐手续。办妥转帐后,再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住房公积金帐户上的金额不足以还清贷款可携带现金或银联卡进行转帐还款。

以上是有关常州公积金密码等常规问题的解答,如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常州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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