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一线职工工资不涨经营者不能加薪

2020-11-09
保险经营规划

去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330元,比上年增长13.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0.4%。省人社厅根据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测算后确定了今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13%,上线19%,下线6%。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所有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

省人社厅要求,各类企业必须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制定工资增长方案,并经全体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对于当年未按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人均工资增幅的企业,将实施重点监控。对有效益却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要予以通报、取消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相关称号的资格,其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劳动模范等先进称号的评选,国有企业经营者不得兑现绩效年薪。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通过建立企业经营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相联系的机制,来保证企业工资增长方案向一线职工倾斜,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企业工资涨幅怎么定

企业根据其经营情况,按以下方式确定增长幅度:

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省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在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

生产经营困难及亏损的企业,可执行工资增长下线。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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