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在高通货膨胀率情况下 养老保险调节制势在必行

2020-11-05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近期,我国居民物价消费指数再创23个月来新高,高达4.4%,许多人开始担心自己已缴的养老保险费会在高通货膨胀率的影响下贬值,致使今后的老年生活将无法获得充足的保障。

对此,政府已经积极出台措施维护公众的利益。国务院办公厅在11月20日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并且要求各地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在日本等其他国家的关于年金保险、养老保险、介护保险的规定中,为了保持给付金额的实际价值与消费者的物价上升率相吻合,均导入了“物价联动调节制”,以此来调整下一年度的给付额。在我国,广东省自1994年开始,每年都会参考上一年的物价指数、在职职工的工资增长等因素,相应调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但这一机制只是局限于部分地区,并没有实行全国推广。我们应当借鉴外国的经验,并结合广东等地区的成果,增加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全国。

按现有的规定,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按照缴纳人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然而从短期看,职工工资对物价水平的反应有一定的滞后性,这就造成部分养老金领取人的实际利益受损。对于如何及时规避这种滞后性,如何参考物价水平,在某一年度内何时调高保险金给付标准,全国应当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实施主体。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款将会对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具有约束和指导意义。

养老保险导入物价联动调节制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势必会在短期给予中央财政一定的压力。如果整个社保基金的收益率较低,甚至跑不赢CPI,也会为物价联动调节机制造成障碍。有观点认为,可以发行“社保公债”,以政府的信用作为担保来筹措资金,在此期间着手建立社保基金市场化运作体系,提高社保基金运作效率。总之,社保基金只有在“安全第一”、“保值增值”的情况下,拓宽运营渠道,实现较高的盈利率,才能为物价联动调节制的全面实行做好准备。

十七届五中全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应当站在长远的角度思考公众晚年生活如何得到切实保障。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为了让更多的人在老年享受到公平、完善的待遇,建立养老保险物价连动调节制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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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胀风险不可不防

养老保险是一种年金保险,即投保人在年轻时定期缴纳保险费,等到合同约定的年龄就可以开始持续、定期地领取一定的养老金。一般来说,从购买养老保险到领取养老金,这中间可能相隔10年、2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因此,在购买养老保险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期间通货膨胀的因素。

通货膨胀通俗说来就是“钱不值钱”,由于这个原因,导致我们今天在购买养老保险时,不能确定将来领取养老金时,其真正的价格相当于今天的多少钱。举个例子,假如我们今天领取的800元养老金能够大体上满足基本生活的需要。而自己购买的养老保险规定20年后能领取的养老金为2000元。20年后,这2000元是否相当于今天的800元,能够大体上满足基本生活的需要吗?这当然不得而知,还要看20年的通货膨胀的走势。所以说,在购买养老保险时必须考虑通货膨胀所带来的影响。

由于养老险缴费期限长,受通货膨胀的影响,领取养老金时,所获年金的实际购买力可能会大打折扣。专家提醒,为规避通货膨胀的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市民,在选择养老保险时,可优先考虑分红型养老保险,且要注意待选产品保障侧重点的不同。有消费者认为,当前人民币正处于加息周期,现在买传统养老保险就好比选在股票最高点时入市一样划不来,而分红型寿险和健康险受利率影响较小。

对此,保险业有关专家和精算人士指出,把保险与股票放在一起比较不妥,这实际上忽视了保险产品的本质功能和附加功能。此外,不同保险产品身故处理也有差异。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养老险时,还应适当地关注身故后受益人所能获得的保险利益。养老险产品对“领取养老金前被保险人身故”的处理略有不同。目前,市面上多数养老险产品所采用的做法是退还所缴保费。但也有部分产品约定,将退还所缴保费及保费的增加值,增加值有的按照所缴保费3%的年增长率单利增值,有的则按所缴保费10%的年增长率单利增值。

另外,有的产品还会按照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与此同时,消费者还应留意保险产品是否约定了保证领取期限。据了解,目前大多数养老险产品都约定了10年的保证领取期限。若领取年金不满10年被保险人就不幸身故,保险公司会继续向受益人支付年金直至满10年。

不同情况下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养老保险如何转移?参保人可在离开原参保地时或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

主要转移以下内容:一是养老保险信息转移。包括:参保人的基础信息、单位缴费金额、缴费基数、个人缴费金额、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储存额,等等。二是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包括:视同缴费账户、个人账户、地方养老金储存额。这样转移,有利于清晰界定关系转出地和接收地的责任,进一步减轻关系接收地的顾虑,同时便于简化最后参保地计发待遇的有关手续。

养老保险如何转移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本地流动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1、单位在办理统筹区域内参保人员养老关系转移时应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三份。由调出、调入单位加盖公章,到信息数据科业务窗口办理转移。

2、参保人员养老关系转移时如有欠费,需到基金征缴科办理补缴,补缴完毕后到信息数据科业务窗口办理转移,办完转移后,将《转移表》转交综合科一份留存备查。

3、市、县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只转关系不转基金),应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三份,并由调入、调出单位加盖公章交综合科,如有欠费到基金征缴科办理补缴,然后转交综合科签署意见,报主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后到信息数据科业务窗口办理账户转移。

二、异地流动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1、参保职工流动到外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应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三份,并附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意见函和转入地社保机构的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户名交综合科。

2、综合科查询是否欠费,如有欠费需到基金征缴科办理补缴,然后转交综合科签署意见,同时填写《社保局业务转交表》,并按规定由经办人签字、科长签字、主管副局长签字后转交稽核科。

3、稽核科审核后签署意见,并上报局长审批,最后转交信息数据科进行微机处理,同时报基金支付科转移基金,办结完毕的有关表格移交综合科装订保存备查。

三、异地调入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1、参保职工调入前由调入单位或参保职工本人到社保局综合科提供调入人员的基本情况,符合调入条件的,社保局出具《接收意见函》,并加盖印章。

2、在异地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后,参保单位或个人持《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到基金支付科查询转移基金是否到账,如基金到账,由基金支付科在基金转移单上注明并签章。

3、基金到账后,参保单位或个人要填写《职工养老关系转移表》并携带《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和《职工账户缴费清单》到综合科进行资格审查。

4、审核无误后交稽核科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报主管副局长审批,然后上报局长批示。

5、信息数据科根据以上审批意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建账户手续。

保险知识,普通家庭抵御通货膨胀该如何规划保险呢?


CPI也许是近期人们最耳熟能详的英文缩写。CPI即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PriceIndex),是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及劳务价格统计出来的物价变动指标,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例如,在过去的一个月,消费者物价家指数上升8%,那表示,生活成本比一工月前平均上升8%。当生活成本提高,你的金钱价值随之便下降。也就是说,一个月前的100元,今日只可以买到价值92元的货品及服务。

保险作为一个强大的金融工具,是对家庭可能面临的物理风险的管理,尤其是对家庭经济支柱来说风险的管理更为重要。物理风险包括身故、残疾、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失业等,遇到上述风险家庭将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如果提前做好抵御风险的准备,不但有效地解决了经济上的负担,而且家庭未来的生活将得到保障。保险对于家庭可以说是一张魔术账单,当家庭陷入困境它会挺身而出,帮助家庭渡过难关,是实实在在的一笔钱,也是唯一不求人的方法,当保险缴费期满,它又会默默为家庭积累资金,为养老生活做准备。保险是家庭理财的基础,与储蓄和其他投资方式有本质的区别。了解了保险对家庭的真正意义,我们就不会认为保险只是投入一笔钱,到期返还这么简单的作用了。对于目前高通胀的考虑,其实保险公司在为客户提供保障的同时,也在一些保险产品的设计中在保障基础上附加分红利益,有抵御通胀的作用。

不同情况下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众多求职者中,不少是准备跳槽的在职人士,或是先辞掉工作再专心跳槽的“裸辞”族,甚至有高薪白领也加入到“跳槽大军”。随之而来的是,辞职后社保怎么办?也成了大多数“跳槽”人士关心的问题。不同情况下,辞职后社保怎么办也有不同的答案。本文将为您解答辞职引发纠纷、辞职后没找到下家以及跳槽社保怎么办的问题。

辞职引发纠纷社保怎么办?

刚选择跳槽的张女士最近很心烦,她没想到因为离职时与原公司发生纠纷,对方不仅不愿意给她开具离职证明,更不愿意给她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这就意味着,虽然她跳槽到了另一家公司,但无法办理完入职手续,新公司连社保都没法给她上。她为此来到海淀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咨询,希望通过调解解开与原公司之间的“疙瘩”。

工会调解员黄虓介绍,职工在跳槽时,千万别因为升职加薪而“得意忘形”,而应先办好离职和转移社保的相关手续。他还说,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公司有义务为职工办理好离职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最终,经过调解,公司愿意给张女士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针对张女士的情况,北京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其实同城的社保接续手续比较简单,应由单位办理。在离职时,由原单位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到新单位报到后,由新单位办理社保增员手续,社保的接续就办好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像生育险、失业险等险种享受待遇时都需要连续缴费一定时间,所以职工在选择跳槽后,最好和两家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谈好社保缴到具体哪个月,以免出现断缴的情况,影响以后待遇的享受。此外,还需注意的是,从签订劳动合同时起,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员工开始上保险了。试用期内不为职工上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所以用人单位不应以试用期为借口拖延上保险的时间。

异地跳槽社保怎么办?

黄先生来京6年了,历经了好几家单位,终于稳定了下来。去年年底,当他准备考虑买房的时候才发现,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社保缴费有断档,错失了5年连续社保的购房资格。为此,当他的表弟小王离开家乡,准备来北京找工作时,黄先生叮嘱他一定要了解好政策,别“重蹈覆辙”。社保专家介绍,小王来到北京工作,以前上的社保也不要丢。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享受的待遇就越高,所以以前上的社保年数也很重要。《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异地的社保转移接续可以实现了。小王来京找到工作以后,可以到单位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移接续。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异地跳槽的职工需要注意的是,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时须满足两个条件:在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正常缴费状态;非京户籍人员在北京首次参保时,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另外,像小王这样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在参保地累计缴费满10年才能享受当地待遇。如不满10年,则在上一个满10年的原参保地享受待遇。如所有参保地累计参保年限都不满10年,则将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辞职后没找到下家社保如何接续

前不久,公司为降低用人成本,开始裁员。小杨还没做好“找下家”的准备,就失业了。他开始奔波于各场大型招聘会之间。一时间他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别说社保接续的问题考虑不到,就连生活费也成了问题。

社保专家建议,如果不幸丢掉工作,在积极找工作的同时,也别忘了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后,不仅就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影响医保和生育险的享受。根据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的不同,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高每月可领取1001元,最多可领取2万余元。

同时,按照北京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医保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也就是说,在失业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者的医保费用,看病报销待遇和在职人员相同。如果怀孕生小孩了,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和在职职工也是一样的。其中,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是由社保中心按月打到个人提供的账户上,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是由单位去参保地的社保中心一次性领取后再支付给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需要每月按规定日期到社保中心报告自己的求职情况,如果连续2个月不报告求职情况,将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医疗保险费也停止缴纳,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重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还要同时重新办理基本医疗参保缴费手续。

小贴士:跳槽别忘了办社保转移

“按规定,参保职工中断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后,到其他城市就业时,应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应已停保,携身份证和户口本),由新就业地的单位在当地社保机构先办理养老保险新增手续,再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郑州市人社局提醒郑州的参保人员,在流动就业时,先要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该机构向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同意接受并办理转移的各项手续。

潍坊公积金哪些情况下可提取?


潍坊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那么,潍坊公积金哪些情况下可提取?

11情形潍坊公积金可直接提取

潍坊市明确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下岗失业的;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14种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膜瓣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潍坊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单位初审。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三)公积金中心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

(四)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支付至职工本人。

二套房首付在50%以上

按潍坊市出台的规定,2013年度潍坊职工月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0242元,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100元。按照最高不高于24%,最低不低于12%的缴存比例。在市民关心的公积金贷款方面,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适当向低收入缴存职工倾斜,合理控制二套房、大户型等贷款发放,杜绝投机性购房贷款。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和期限,优化业务流程,改进担保方式。按潍坊市规定,二套房首付50%以上,利率上浮10%,对大户型公积金贷款目前没有具体规定。

潍坊市内八区公积金可“通用”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辖八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的一家签订合作协议,其他各中心不相互认可,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可选择房源较少的问题,2013年11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市辖八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经济、峡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5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举行了联合签订销售方保证合同仪式,实现了市区中心与开发商合作协议的互认和信息共享,拓宽了职工贷款购房的选择范围,方便了职工贷款购房。

这种情况下,社保交的多,退休金未必多


平时交那么多社保是不是真的有用呢?社保交的多是不是就以为着退休金就多呢?其实不然,今天让我们一起看看下文介绍吧。

在我们的理解中,工作时社保交的基数越大,退休的时候就可以领到越多的退休金,在老伴儿面前腰杆儿也更硬一些(嘘!别被“老伴儿”看见)。

不过别高兴的太早,万一是下面说的这种情况发生,那真是吃嘛都不香了,说不定还得被老伴儿揍一顿呢。

我们身边的朋友,经常是这个去外地工作,那个去哪哪上班,年轻时为了有更好的机会,很多人都离开自己的家乡,去北上广等大城市工作发展。

甚至有的人会换好几个城市工作,这几年在上海,过几年可能又到北京了。

收入上涨的同时,社保缴费的基数也变大了: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则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A是大连人,毕业在大连工作15年,交15年社保,之后决定去上海发展,工作7年;又因为公司业务需要,调到北京工作,直到退休一共9年时间,在去办理退休时,要回大连领取养老金,退休金按大连的社评方式计算。

A当时眼直了,这不扯吗?在上海和北京工作16年,由于工资比在大连高,交的社保钱要比在大连多很多,结果退休金按大连的来计算,太吃亏了。

A的条件符合上面第三条的要求,只能回大连领取,而且是按大连的社评方式来计算。

对于像A这样的就业流动人员,退休金的领取地和计算方式,主要看这两个因素: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2、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

对于A来说,在北京领取与在大连领取,差距还是很大的,因为不同城市退休,养老金金额计算会受当地平均工资的影响,平均工资越高,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就越多。

残疾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情况下交纳了养老保险


残疾人就业是好事,但残疾人无法提前退休却成为难事。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胡志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我国目前尚未在退休政策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给予残疾人相应照顾,造成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却无法退休,交纳养老保险却无法享受养老金福利等现实问题日益突出。

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职工退休年龄均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不同类别的残疾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因残疾原因造成的各类并发症日益增多,身体功能快速退化,残疾障碍逐渐加重,导致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就已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在岗上班。但又因现行退休政策中一刀切式的年龄限制,使其无法申请提前退休,享受应有的退休待遇。”胡志斌说。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领取养老金。然而,我国残疾人口尤其是重度残疾人的预期寿命较健全人口短,一些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在处于失业和下岗,胡志斌委员:残疾人退休领取养老金不宜“一刀切”,却因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和健康情况的限制,还没能享受到养老金就已经去世了,给残疾人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为此,胡志斌建议,应尽快修定出台新的退休、退职的办法,对残疾人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条件不做一刀切式限制,对工龄满10年,并缴纳10年以上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在自愿提出退休申请的前提下,经由劳动、卫生、司法等相关部门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退休,并享受全额基本养老金待遇。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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