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今夜无法入睡……

2020-11-05
保险理念知识

今天是福享未来销售截止日,过了今天信诚这款专门的养老险种,将永远地退出历史的舞台,将来替代福享的养老型产品是怎样,我还不知道,但我知道,公司每一次产品的更新,老的产品总有新的产品无法代替一些方面,所以为今天的最后一天,开玩早会后我就出去见客户去了。

……

一天下来没有吃早餐,没时间吃午餐,一共见了六个人,破了我一天三访的记录了,在到最后一个客户时,公司受理台马上就要下班了,也就是说,过了五点钟,就算客户跟我签单了,人家下班你也交不了了,这张单也是无效的,这个时候,我一边与客户沟通一边请求受理台延迟下班。我不知道客户能不能接受这个险种的,因为这个客户是我陌生认识的,今天只是第二次沟通,最终这张单是签了,这个过程回想起来是可以是惊心动魄,等我回到公司交单时,公司的老总和好几个同事在等我。那一刻,我百感交集……

我感受到了寿险行业的魅力,虽然这张单不知最终能不能顺利承保,但我享受了这个过程。

信诚福享未来养老险种在今天真的划上了一个句号,我期待着替代福享的,会有更多的闪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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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社保无法满足现在我国社会的需要


含饴弄孙、携手同游,是大多数人对未来退休生活的美好憧憬。

但是与欧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相反,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国家。一般而言,中国人都靠什么养老呢?

大部分中国人靠社保维持“温饱”

在中国,大部分城镇职工从开始工作后,就会被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内,因为每个月的工资中会被扣除一块“基本养老保险金”,且可以税前列支。这一块属于国家法定强制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制度在细则上有一定差异。按照上海市养老金制度的规定,单位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基数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来确定,其中个人缴纳的比例为缴纳基数的8%,单位所缴纳的比例为缴纳基数的22%。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计入社会统筹。

如果一个职工的工资收入较高,超过了缴纳基数上限,那么养老保险时也仅能按最高限额来进行缴纳;反之,如果你的工资收入较低,低于缴纳下限,那么需要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养老保险;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介于上下限之间,则把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纳基数。

那么当职工退休时,能够领到多少养老金呢?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国基本养老金目标替代率为58%,即通过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职工退休后月收入应达到退休前一年月收入的58%。

但事实上,根据我们的测算,收入不同的人群,工作30年后的养老金替代率差异较大。收入越高的人群,退休后能从社保渠道领取的退休金占退休前收入的比例越低,甚至可能不到30%。

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替代率较高

另一方面,由于制度设计等历史原因,我国的城镇养老保险体系形成了特殊的“双轨制”,不同工作性质的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的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

现行机关以及多数事业单位养老费基本上由政府财政或单位统包,实行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发办法。职工退休时按照本人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同步进行,退休金收入较高。

我国“第二支柱”还不发达

在不少国家,除了国家强制的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养老的“第一支柱”外,通常还会有“第二支柱”,也就是企业年金等。

我国也有部分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上,为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也有一些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

但由于对企业税收、个人税收等政策扶持力度有限,而且即便是有经济实力的企业,也有方方面面的不同考量标准,比如更愿意给予职工当期更多的工资或奖金,而不愿意为职工建立长期的补充养老计划等,因此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二支柱”还欠发达。

“第三支柱”:个人储备

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已经意识到,靠社保仅能维持退休后生活的“温饱”所需,想要过上富足舒适的退休生活,还要靠个人多做一些资金储备。“养老金缺口”这个概念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所接受。

而且,现在不仅仅是50岁以上的“准退休族”开始意识到退休准备的重要性,三四十岁的年轻人也有了一定的退休规划意识。房产、基金、保险等各种投资品种,已经进入不少人的养老金储备计划中,以房养老、建立动态生命周期基金、靠保险保证领取一定的退休金等观念也开始逐步为人们所熟悉。

不少中国人都已经意识到,必须尽早通过自己的努力,准备好退休生活的“第三支柱”!

保险知识,有钱竟然无法投保?


S女士在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级主管,打算下半年举行婚礼,她和丈夫打算婚后各自购买总共近100万元保额的养老、医疗、重大疾病等保险产品,以分散今后家庭生活的风险。

夫妇俩拥有持久的缴费能力,是保险公司喜欢的客户。保险公司得知:S女士由于心脏原因曾晕厥过,医生诊断心脏及心血管有小异常,无大碍,需静养,但不需要特别治疗。

S女士前后向四五家寿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得到同样回复:不能接受她就重大疾病、寿险等的投保申请,仅接受意外险和无保额的养老年金投保,并在疾病医疗保险中,对心脏及其并发症作了排除。S女士惊诧不已,她以为只要愿意支付保费,就可买到保险,不想却碰了壁。

保险公司为什么拒绝S女士的投保申请?有钱竟然还无法投保?

保险公司在接受投保时,有比理赔更严格的规定。投保人支付能力对投保金额、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影响较大;而寿险和健康险,对身体状况要求严格。医院角度是疾病的治愈,对目前生活没有影响即可;而保险公司考虑的是该疾病对未来可能影响的程度有多深,损失有多大。

保险对不同的投保申请有不同的接受标准:优惠费率、加收风险费、对某些状况作出除外后接受投保,及拒绝接受投保。

不少人在出状况时想到了保险,这时往往有钱也已经买不到需要的保障了。

保险知识汇总,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 职工无法获赔


虽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北京表现出了对张海超的深切关注,但张海超仍然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因为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并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这不是张海超一个人的悲剧。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在全国2.25亿农民工中,只有4942万人加入了工伤保险。

张海超昨天晚上接受CBN采访时表示,当地劳动保障局已经替他查过,振东公司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他缴纳工伤保险。

张海超回忆说,他刚进厂的时候交了100元钱,工厂说给他买了商业保险。当地劳动保障局还没有查出是买了哪家公司的哪个险种,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即使有这份商业保险也过期了,对他病情的治疗也没有任何帮助。

在昨天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张海超的职业病鉴定已经确定为三级伤残,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已经认定他为工伤。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积极地联系专家委员会对他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如果张海超加入了工伤保险,那么接下来,当地劳动部门将根据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来确定支付的待遇,包括一次性的待遇和长期支付的待遇。这笔钱出自工伤保险基金。

可惜,振东公司并没有给张海超交纳工伤保险费,他也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程延园说,根据以往的惯例,张海超只能拿着伤残鉴定的结果去向振东公司索要相当于工伤保险同等金额的赔付。这将是一条漫长的维权之路。

张海超还说,2007年振东公司组织体检之后没有告知结果的,有53个人。

保险知识,事故真实性无法支持保险公司免责


案情介绍

2008年3月27日,原告靳某在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处为其所有的一辆捷达牌小客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保险期限自2008年3月29日0时起至2009年3月28日24时止,被告承保后向原告出具了保险单。

2009年2月18日,被告接到原告报案称:当日6时多,被保险车辆由西向东行至老君堂商业街,由于躲一个坑,向左打方向,和对向行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伤。当日7时左右,北京市朝阳区交管部门到达现场,同时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2月20日,被告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捷达车车体碰撞痕迹真实性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被保险车辆车体痕迹和被撞小客车车体痕迹,不能在此次碰撞事故中一次形成。

原告于2009年3月对涉案两车进行了修复,花费共计1.9万余元。但原告向被告提出保险索赔后,被告拒绝赔偿保险金,故起诉要求被告给付保险金共计1.9万余元。

被告则称原告所述保险事故不真实,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根据查明事实及《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原告依据此次保险事故要求被告承担保险责任,缺乏事实和合同依据,判决驳回原告靳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解读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于2009年2月19日签订的委托书效力应如何认定;原告诉称之保险事故是否真实。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据此,保险人在收到理赔申请后,有权在理赔过程中进行核定。本案中,从双方签订的委托书内容中可以认定,被告在理赔核定过程中对交通事故真实性提出了异议。其后,双方就事故真实性的分歧进行了协商,并对解决方法和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风险作出了约定,该协议书应认定具有两重含义:其一,就委托鉴定达成合意;其二,对鉴定的法律后果达成合意。该委托书作为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性文件,应认定有效。

关于原告诉称的保险事故是否真实,根据法律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原告虽诉称发生保险事故,并提供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但该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描述作出的事实认定和责任认定。交通民警作为执法者并未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涉案交通事故,因此,在有相反证据证实交通事故非真实发生的情况下,该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可以推翻。

根据被告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结论,涉案两车的车体痕迹并不能在碰撞事故中一次形成,该结论可以证实原告所述的保险事故或不真实,或另有事实未充分陈述。但根据现有证据,法院无法确定原告所述保险事故的真实性。

鉴于此,原告依据此次保险事故要求被告承担保险责任,缺乏事实和合同依据,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保险知识,车身单独划痕 保险公司无法负责


刘先生对自己刚买了两个月的POLO轿车非常珍爱,不料一天晚上,他忽然听到爱车的报警器鸣叫。急忙出去察看,几个少年正匆忙逃跑,他顾不上追赶,忙检查自己的车,发现车身已经被划花,出现一尺多长的几道划痕。

买车时,刘先生是通过汽车经销商投保车险的,他向保险公司咨询是否能理赔。保险公司答复,刘先生投保的车险包括车损险、全车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而在车损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车辆出现“车身单独划痕”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刘先生的车被人故意划花,是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的。

理赔人员提醒刘先生,不少车主对自己的新车会多投保一些附加险,“车身划痕险”即是其中之一。这一附加险是对车损险的补充。它规定“因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如果刘先生当初加保一份“车身划痕险”,如今的经济损失就能转移给保险公司。据了解,对于新车的车主而言,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爱车,投保车险最好保全保足。除了全车盗抢险、车身划痕险外,玻璃单独破碎险、代步车费用险等附加险也应考虑在内。

保险知识,缴费不足无法享受退休金 续保服务出台


一直以来,无法享受退休金的老人因为没有医疗保险,不知有多么羡慕既有退休金又有医疗保险的退休老人。不过,昨日从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该局继将因缴费年限不足无法享受退休金的老人提供续保服务,保障其能按月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之后,再度推出新政,统一为这批可以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参加医疗保险!

据介绍,随着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省社保基金管理局从去年起开始开展为因缴费年限不足无法享受退休金的老人提供续保服务的这一业务。截至目前为止,这类人群达到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数量已超过了3000人。在为他们提供了养老保险待遇后,省劳动保障部门也为他们提供了通过一次性趸缴一定费用后可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保待遇的途径,一次性趸缴不超27843.6元。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缴费标准是根据社平工资计缴的,过了今年7月1日后,就将按新的社平工资计缴费用,参保费用可能将按40187元的新社平工资匡算,最高需多缴2896.6元。一方面,工作人员希望适合政策参保人能够合理地规划时间,有序地前来办理,不要拥挤在一起;另一方面,出于为参保人省钱,又希望他们在今年的7月1日前参保。

据悉,目前这项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办理医保业务,主要由医疗保险部业务科受理代办。参保人可在完成缴费后依程序领取医保卡,依据现行广州市的医保政策,该批次人员在享受待遇后,每月划入到其医保卡的金额数将达到154.38元。而由于其参保同时也参加了大病统筹,一旦发生重症、大症后,如其发生费用完全符合医保政策,最高的报销比率将达到29万多元。

具体的缴费标准

以在2007社保年度为例(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参保人缴费的额度就是当社保年度广州市年社平工资36324×75%+600元=27843.6元为上限。而对于那些原本工作期间已参加过广州市医疗保险的该类人群,他们的核定缴费额度则是广州市月社平工资3027元×7.5%×需缴纳月份数+5元×需缴纳月份数得出,最多只需缴纳120个月。

举例说明:比如李伯原工作期间曾参加过20个月的医疗保险,那么他的缴费额度就只需3027×7.5%×(120-20月)+5元×(120-20月)=23202.5元。如果此前的参加保险时间越长,其本次趸缴费的额度就越少。

少儿保险无法持续缴费怎么办?


在为孩子购买少儿险时,投保人都是家长,被保险人是孩子,受益人是家长或孩子。一旦被保的孩子出险,保险的风险保障、经济补偿功用将显现。然而,当支付保费的家长因故失去持续缴费能力,孩子的少儿险的保单将无法继续该怎么办?所有保障将在瞬间化为一纸空文。

这一问题最先在海外保险市场被提出,最终促成了《少儿险保费豁免保险》的问世。《少儿险保费豁免保险》规定:购买少儿险保单后,如果家长不幸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一、二、三级残疾或罹患重疾,保险公司将豁免以后的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少儿险保费豁免保险》的出现,集中体现了保险产品的人文关怀,成为海外少儿保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因此,投保少儿保险时附加保费豁免功能将显得异常重要。

试想,当家长失去生活来源,孩子的保险无法缴费,孩子的保险将面临失效的危机。当附加保费豁免功能,只要符合豁免条件,不再需要持续缴费,孩子未来的保障仍将持续。

保费豁免,顾名思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万一父母(投保人)死亡或高度残疾而没有能力支付后期的保险费用时,将由保险公司代缴,同时对孩子的保障继续有效。

这一险种属于纯粹消费型的附加保险品种,所需要的费用较少,每年不过多增加数十元的保费支出,但是非常重要。不过,各个保险公司对少儿险的保费豁免条件各有不同,有的豁免条件是父母发生重大疾病或者身故、伤残都可以豁免未缴的所有保费,而有的豁免条件是家长身故或者重残。

无论如何,保费豁免功能可以说为少儿保障再上一把安全锁。

少儿险保费豁免保险的出现,是少儿险与银行储蓄的最大区别。单纯靠银行储蓄能保障在家长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孩子还能得到等额的教育金吗?这也成为海外很多家长愿意选择少儿险,而不选用银行储蓄方式为孩子积累教育经费的根本原因。可以说,目前在国外绝大多数少儿险的保单都包括豁免责任。没有保费豁免责任,教育险的保障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无法彰显。后来,国外有些保险公司更有甚者,不但豁免后期保费,还可以为孩子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费,使少儿险在一定程度上真正替代家长,履行起护佑孩子的职责。

保险知识汇总


17日,记者从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将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凡征收农民承包的土地,必须为年满16周岁以上(在校生除外)的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这是贵阳市解决土地征拨后农民老无所养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被征地农民可自由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由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

其中,政府补助部分,无论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的是哪类养老保险缴费方式,都按照新农保最高缴费档次(即800元)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缴费总额的60%,再乘以实际失地比例进行补贴,最高补助为7200元。

个人承担部分在征地时采取一次性补缴的办法缴清,费用从土地补偿费或安置补助费中抵缴。土地补偿费或安置补助费不足以抵缴时,由个人在参保交费时予以补足。

缴费标准分两种形式:选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按新农保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无论男女,年满60周岁,次月领取养老金;

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的,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次月领取养老金。

据介绍,为使贵阳市的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向中老年农民倾斜,有关部门明确了在缴费年限上,从其年满16周岁起至征地时的实际年龄,按两年折算一年的方式确定补缴年限,折算后的补缴年限最长为15年,补缴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对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达不到享受养老金年龄的,由个人续保,费用由个人承担。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知识普及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每月最低金额为144元,最高金额为721元;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计入社会统筹账户,企业交多少与职工养老金发多少没有关系。个体商户和算自由职业者自己缴纳社保的,是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进行缴纳的,其中只有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账户,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社会统筹账户中的钱是不会返还给被保险人家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能提前支取。

社保还存在着多重问题,缴费标准不确定,领取多少养老金不确定,增加养老金的时间金额不确定,身故金不确定,这些都是我们交了一辈子钱在返回给我们的时候由国家根据社会发展及退休人数而确定的。且社保不能中断,必须交到退休年龄。我们现在的工资收入是在社平工资之上的,而养老金是低于当时的社平工资的,也就是说靠社保养老我们的生活质量将大大下降,国家无法承担社会养老问题。前总理朱镕基早就提出:“社保只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实际上我们是包不起的”。

我们不是我们父辈一节靠国家的一代,我们这一代一切都要依靠自己了,你安排好自己的养老生活了吗。

意外医疗无法预测 买份保险多份轻松


看病难问题困扰人们许久,遭遇到医疗意外后,不菲的治疗费用更是给生活增加了无尽的负担。意外医疗保险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问题。意外医疗保险能够雪中送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主要讲述了什么是意外医疗保险以及其选择问题,并且讲述了意外医疗保险在投保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意外医疗保险:顾名思义,是指承保被保险人遭受到意外伤害所产生的治疗费用的保险。因此保险公司在设计此类产品时,均以此为标准将疾病、个人体质导致医疗费用做除外责任。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疑惑中暑不在意外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原因。另外保险公司在指定理赔标准时,均已医保规定医疗机构及用药范围做为理赔标准。进口药物、及在一些非社保指定医疗机构治疗都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如何选择意外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中的主险主要是对因意外原因导致的身故、残疾作出赔偿。同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附加一些医疗报销类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还包括住院补贴,比如住院后每天保险公司给付100元补贴等。

选择意外医疗保险时主要有这几个方面;

1.保险只负担因意外原因导致的医疗费,还是也包括因疾病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

2.是否全额报销,有无免赔额和免赔率。

3.在保险金额内有无分项要求。比如虽然保额同是1万元,但有的保险公司要求治疗费不能超过3000元,药费不等超过2000元等的条件限制,对消费者来讲,没有分项条件限制的当然更好。

4.有无次数限制,报销是“每次”不能超过保额,还是“每年”不能超过保额,如果没有次数限制,消费者一年可以理赔多次,对消费者会更加有利。比如,保额是1万元,如果一年中发生了3次理赔事故,那么,消费者最高可以得到3万元的赔偿,如果是按年赔付,则全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5.对就诊医院有无限制。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意外医疗费用给付只包括发生保险事故180天内所发生的费用,有的意外事故的治疗期可能会超过180天,那么,对超过的部分,保险公司则不予赔偿。

还有,意外身故、残疾保险是以身故和残疾为给付条件的,和社会保险不冲突,消费者可以在多家商业保险公司同时得到理赔。

但所附加的医疗费用保险则是以实际费用支出为给付条件的,和社保不能重复报销,有社保的消费者要注意一下,这部分不要重复投保。同时,保险理赔范围也是以当地社保的报销标准为基础,社保不能报销的自费药,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予赔偿。

意外医疗保险需注意问题

意外医疗保险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首先,投保人要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尤其是投保疾病险、健康险。对于家族病史、日常生活习惯等条款要如实填写,以免给理赔工作带来麻烦 。其次,要顺利获得保险赔付,一定要在事故发生后,注意保存好各类证明单据,并带上投保单等相关证明。险种不同,索赔时提供的资料也不一样。再有,报案早晚对理赔影响很大。比如当发生疾病、伤亡等保险事故时,应该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最后,在保险公司的理赔时间上,保险公司有规定,一般情况赔偿在五千元以下的时间为7天;低于一万元的十天;高于一万元的在一个月之内。如果保险公司拖延时间,不按期支付理赔费用,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人的一生中,大病小灾无法避免,看病的支出也是不小的一笔费用。意外医疗保险可以提供最坚实的后盾保障,是您最佳的选择。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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