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关于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几个重要问题的探讨

2020-10-30
关于保险的知识

一、新一轮农业保险试验概况

2004年初,中国保险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提出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发展农业保险的五种模式。同年3月以后,保监会又先后批准三家专业农险公司开业或者筹建。第一家是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这家公司主要经营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该公司采取的是“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保监会要求其种植、养殖业保险的比例不得低于60%。第二家是吉林省筹建的安华农业保险公司,这家公司借鉴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模式,实行股份制经营,以“大农险”为概念,为吉林省的农民提供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家财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等一揽子保险。第三家是黑龙江阳光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这家公司建立在黑龙江农垦系统,已试办了十余年相互制农业保险,此次是将过去相互制农业保险的雏形制度化、规范化。

同时,保监会分别以保险公司自办、代办、保险公司和政府联办以及共办等四种形式在五个地区进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业务试点。一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保公司)在四川省进行的奶牛政策性保险试点。在四川省眉山市的两个县,地方政府给予农民奶牛保险定额保费补贴,其余由农民承担。保单责任范围比较大,除了故意致死和大规模疫情外的责任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二是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在江苏省实行的水稻政策性保险试点。由当地地、县两级政府为农民承担50%的保费补贴,风险共担。政府和保险公司签订协议,设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式运作。三是湖南省生猪保险试点。试点为湖南省的商品猪养殖示范基地,在试点区县,农民同样将得到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不过,这些补贴不仅来自当地政府,还来自当地的龙头企业。由政府龙头企业和农民各出一部分保费,而包括口蹄疫在内的风险都被列入可保范围。四是新疆自治区的棉花保险,实行由保险公司自办的模式。当地政府没有直接的财政补贴;但要求各县、乡政府支持,并将其作为县、乡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五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奶牛保险。

二、关于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边界

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农业保险产品都必须实行政策性经营。事实上1791年诞生在德国的雹灾保险,就是由私营保险公司经营的,而且德国、英国、法国等至今都是以私营保险公司为主经营雹灾保险。在日本,除一部分大田作物(水稻、早稻、小麦等)和马、牛、猪、蚕等饲养项目是依法强制实行政策性保险之外,花卉、某些设施农业、精细农业产品的保险,实际上都是商业性经营。这就有必要对农业保险的具体项目和内容进行分析,讨论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区别及其原因。

只有那些关乎国计民生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而商业性保险公司又不可能或不愿意从事经营的农业保险项目,才有可能纳入政策性保险经营。也就是说,从宏观层面上讲,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必须有较强的政策意义;而从微观层面上讲,这些保险产品因其成本高、价格高,在竞争的保险市场

相关知识

得注意几个重要问题,这些险企偿付能力亮红灯


“我的天哪!新闻里说我买保险的那家公司偿付能力未达到监管要求。这是什么意思?我买的保险不会打水漂吧?”小编最近浏览新闻发现,偿付能力未达到监管要求的多家保险公司中,自己最近购买的一款重疾险承保公司赫然在列。简单来说,偿付能力就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小编不由地心惊,偿付能力不达标,说明保险公司面临资不抵债,这意味着快要倒闭了吗?会影响将来的保险理赔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保险产品销售对此问题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理解:一是保险公司不会破产,因此不必过多关注偿付能力指标;二是偿付能力充足率越高越好,这导致个别销售人员以偿付能力为依据诋毁同业。

那么,究竟谁对谁错?法律规定回答你!

Q:我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

保险是一种无形商品,当消费者每年花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交保险费时,被告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未来某一天万一保险公司破产了,仅凭手上的一纸“凭证”(甚至只有电子保单),还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吗?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破产清算。

不过,《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就寿险公司而言,目前是不允许破产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解释称:“通过其他保险公司接管,可以将破产公司的负债进行转移。截至目前,市场上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破产和市场退出的案例,这是我们目前的现状。”

根据上述条文规定,理论上而言,必须有一家保险公司接受寿险合同的转让,无论是有意愿地参与破产重组、股权转让,还是被动接管。这也成了“保险公司不会破产”这一说法的依据。

按照上述说法,如果保险公司依法申请破产,原则上是不影响人寿保险保单的效力的。

Q:如果险企倒闭了,那我手上的保单成废纸了吗?

如果保险公司依法申请破产,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保单利益还能保障吗?

对于这类极端情况,保险保障基金制度被用于化解该风险。不过,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并非兜底,消费者个人也将承担部分损失。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于非人寿保险合同,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助;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对其损失超过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

《保监微课堂》对此的解读是:“若保险公司依法申请破产,健康险、意外险保单按照现金价值解约,无法清偿部分由保险保障基金支持,损失5万元以下的,保险保障基金全额救助,5万元以上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90%救助。”

举个例子:假设小编购买的重疾险产品的公司依法实施破产,在该公司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情况下,由于重疾险属于非寿险中的健康险,保单按照现金价值解约,保险现金价值为15万元,得到救助的金额为5万元+10万元×90%=14万元。

同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人寿保险合同,救助金额的上限是保单利益的90%。这意味着,假设小编购买的寿险产品的承保公司依法实施破产,在该公司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情况下,保单现金价值为20万元,得到救助的金额最多为20万元×90%=18万元。

朱俊生表示:“即便保险保障基金在极端情况下起到很大的保障作用,但它也不是100%的提供保障,这意味着个人要承担自己选择保险主体的责任。”

Q:偿付能力指标是不是越高越好?

作为衡量保险公司偿还债务能力的重要指标,如何判断其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否达标?

根据监管要求,险企偿付能力是否达标,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要求)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要求)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如果偿付能力低于上述标准,保险公司必须采取各种可行方法,最终将偿付能力恢复到最低安全线之上。

朱俊生表示,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反映保险公司资本匹配能力的一个综合指标。因此,若偿付能力严重不符合监管要求,一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者与外部股东的协调出现了一些问题。

保险业内人士指出,提高偿付能力最常用的办法是增资。此外暂停开设新的分支机构、暂停发行新保单、暂停销售占用资本金过大的产品、卖出占用最低资本过高的资产等手段也可能被运用于提高偿付能力上。

那么,在监管红线之上,偿付能力指标越高越好吗?

答案是不一定。

举个例子,假如某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是600%,也有可能出现赔不出钱的情况。《保监微课堂》对此解释称:“因为保险公司经营的是概率,一切只能根据经验假设来计算。一旦出现大规模的天灾人祸,导致风险的真实发生率超过了预计的6倍,600%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一样可能赔不出钱来。”

而偿付能力过高,也可能意味着公司发展速度慢,资本金闲置等。这也是新公司偿付能力可能相当之高,但随着业务的逐步开展指标迅速下降的原因所在。

一家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0%的险企,就比偿付能力150%的更好吗?

朱俊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不同的保险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比较偿付能力高低并不能得出哪家公司风险更低的结论,关键是有与风险相匹配的资本就好。

纵观具有百年以上发展历程的美国、日本等发达保险市场,因经营不善而递交破产申请的案例并不少见。不过,保险公司在国内发展时间尚短,未来难以预判。

从各家险企最新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中,可以看到多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亮红灯。

根据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报告,2018年四季度,公司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7738.04%,严重资不抵债。中法人寿坦言:“公司流动性不足,自2005年成立以来,资本金从未得到过补充,因持续亏损,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公司自2017年4月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从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就已经开始突破监管红线,并呈现连续下降的趋势。

同样不达标的还有吉祥人寿。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公司从2017年四季度至2018年三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80.39%、78.87%、82.73%、85.43%,均低于100%的监管红线。由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吉祥人寿2018年第三季度风险评级结果为D。不过,得益于增资获批,该公司目前已经化解偿付能力危机,2018年第四季度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2.64%。

2018年以来,百年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低于120%的重点核查线,与100%的监管红线非常接近,2018年第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C。百年人寿表示,评级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以来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处于100%~120%,存在一定偿付压力。

鑫山保代资深业务总监陈鹏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我们介绍保险产品给客户时,会综合考虑保险公司的品牌,包含偿付能力、服务品质等因素,也会考虑性价比。”而对于投保人而言,单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一个因素去判断产品优劣未免有失偏颇,但对于长期低于监管红线潜在的风险却不可不知。

保险知识汇总,关于社保制度的新的探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5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代表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草案拟提高1.6升以上乘用车车船税征收标准。会议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会议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关于提名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议案和其他任免案。

社保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

提交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目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集行政监管与投资运营于一身,自己监管自己,存在极大的制度隐患。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刘晓武建议,要理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体制,建立相对独立的代表三方利益的监管机构,增加在有关运行中由于不当行为给基金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草案还规定,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草案新增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草案还进一步明确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车船税征税范围拟扩大

车船税法草案是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提高1.6升以上乘用车车船税征收标准;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对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对排气量为1.6升至2.5升的中等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适当调高;对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草案还扩大了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再按车船是否应登记确定是否纳税。对高能耗、高污染的车船,可以按国务院的规定加收车船税。对载客9人以上的商用客车的税额幅度略作提高,对货车仍维持现行按自重每吨16元至120元的税额幅度不变。对挂车由现行的与货车适用相同税额改为减按货车税额的50%征收。

保险知识,国外农业保险制度比较和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稳定提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然而,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和正外部性的存在导致了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现象的出现。有效的制度供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具体包括:法律支持、财政补贴、专营机构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等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现状,推进农业保险立法,整合和规范农业补贴,完善经营体系,建设与农业保险互补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我国降低各种灾害损失,保障农民生活,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农业保险,国际比较,市场失灵,制度体系

一、农业保险市场制度供给的国际比较

从世界各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特点、操作方式以及法律制度上看,通常可将其制度模式归纳为以下五种形式:

(一)政府主导模式

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主导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有健全完善的农作物保险法律体系;政府补贴较高,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强制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投保方式。

(二)民营保险相互会社模式

以日本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策性强,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畜种实行法定保险;经营组织具有互助性和民间色彩;中央?

保险知识汇总,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


农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

目录

建立的必要性

概述

城乡收入差别分析

农民医疗负担逐渐加重

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

构建所受制约

保障资金来源不足

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现行保险形式

概述

合作医疗是农村医疗保险的初级形式

医疗保险可以发挥重要的经济保障作用

统筹解决医疗费用是有效的补充形式

制度构建

概述

因地制宜实施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4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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