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廊坊城镇居民将被纳入养老保险统筹

2020-10-28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程建辉、通讯员刘玉静)3月23日,记者从河北省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廊坊将在社保扩面升级上实现新突破,全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2万人和1.5万人以上,新农保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研究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和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已达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将这些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同时,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据了解,今年廊坊将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做好以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的扩面工作。全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2万人以上;第一、二批试点县(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确保达到90%以上,做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的准备和申报工作;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3万人以上,参保率达到9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5万人以上。在养老保险方面,将在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七连涨的基础上,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巩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研究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研究制定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已达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力争年内基本解决各种历史遗留群体的参保问题。完善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搞好制度衔接。在医疗(生育)保险方面,将大力推进医保即时结算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改进完善异地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接续政策。逐步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普遍开展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降低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探索促进居民长期稳定参保的激励机制。全面完成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任务。在工伤保险方面,贯彻新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工作,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建立具备政策宣传、网上申报、远程指纹识别等功能的工伤保险信息平台。另外,还将制定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研究建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有效机制,开展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督导,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扩大失业动态监测实施范围,加强失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办法和失业调控工作体系。

扩展阅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安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


笔者11月27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将从12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后,我市将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实施方案、基金分级管理、分别核算、自求平衡的基础上,实行基金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目标考核、风险共担的市级统收统支制度,这一变革打破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了多年的分级管理统筹格局。市级统筹后,市和县市区两级经办机构将实行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实现全市范围内社保卡刷卡结算,同时按照全省标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可惠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63万余人。

遵循社会保险“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稳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社保制度日趋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市级统筹深入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制度屏障顺利打破,社会保险制度均等化效应明显增强。

二是社保扩面征缴卓有成效。扭住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不放松,扎实开展“两个专项行动”,采取“政策宣传促扩面,强化稽核促征缴”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巩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成果。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4.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128.96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44.1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14%、88.7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55万人;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7.92万人、9.8万人、9.5万人、5.73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18%、119.56%、82.47%、101.60%;累计征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机保)基金18.67亿元,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均达100%。

三是机保改革稳妥推进。根据中、省机保改革文件精神,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机保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近期机保改革工作任务,着力对全市机保原试点工作的参保单位、参保人数、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基金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分类梳理了新老机保制度衔接过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部分对策建议,切实为推进新一轮机保改革夯实了坚实基础。

四是社保经办服务趋于便民化。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利用经办服务资源,推动经办服务向下延伸,切实惠民利民。目前,社会保险“金保工程”服务网络已连接至全市各乡镇、街道及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待信息系统应用模块升级后,即可全面推进业务经办下延工作。目前,我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联网结算定点医院达26家,定点药店达158家;异地联网结算费用定点医院3家。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城镇居民


从7月1日起,我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结束只有职工方可领取的时代,进入社保全覆盖时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地区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将不必再缴费便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会议决定,自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便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业内人士指出,已经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后,新规定的出台,使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最后一个制度缺失被彻底弥补。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认为。

按照此前公布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报告,我国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60周岁以上居民约1.4亿人,其中农村约1.2亿人,城镇约2000万人,这意味着约2000万城镇老人将享受这一新的福利政策。

保险知识汇总,农垦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


《意见》明确,参加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纳入省级统筹范围。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标准实行“六统一”: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发办法;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度和使用;省级统一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数据标准和应用系统。

海南省省长罗保铭说,农垦下放地方后,农垦19万退休职工将于今年内全部纳入省级统筹范围,养老金发放标准将逐步提高到全省水平。农垦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也将得到保证,收支不足的部分按有关文件精神,从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中解决,让广大垦区职工吃下“定心丸”,从中受益。

罗保铭要求,要建立起适应海南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权责明确、抗风险能力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省、市县和地税部门要开展专题研究,统一思想,理顺关系,建立一专多能的队伍,按照“有利发展、有利收缴”的原则,科学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山东出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城镇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城镇养老保险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

4月16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思路,山东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上半年将完成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届时,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

截至今年3月,山东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总人数达到2087.1万人,比去年底增加23.9万人,增幅1.2%。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384.2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4192.9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91.3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数为1267.5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171.9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95.6万人)。 

“两项制度合并实施,意味着缩小城乡差距、最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迈出重要的一步。”山东省人社厅政策研究处处长张百顺告诉记者。2011年7月,山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覆盖,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年。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上几乎一样,但按照群体不同分开缴纳,相当于两个险种,这给流动性比较强的农民工群体带来不便,如潍坊的农民到县城打工,如何转缴是个难题。二者如果并轨,农民工到城里打工,就可以在一个经办服务规范下继续缴纳。

具体操作中,山东省将梳理各地政策规定,明确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档次等政策内容,以县为单位设置相同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合并建立同一个数据库,实行同一个经办服务规范,设置合并统计分析报表体系。同步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省级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另悉,下一步山东还将认真总结东营等地统筹城乡医疗保险的经验做法,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办法,有序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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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为了响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对社会保险的要求,相关部门对养老保险做出了新的调整,制定出来更适应我国发展国情,更贴近民生的养老保险新政策。

7月1日,新中国建立以来的首部《社会保险法》将开始实施。该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

“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

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最低缴费满15年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瑞书介绍说,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3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其次,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15年;最后,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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