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尿酸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而且逐渐年轻化,高尿酸患者往往也合并有其他“三高”。
正常情况下,体内的尿酸处于平衡状态,但是当人体出现尿酸生成过多或者尿酸排泄减少时,人体内的尿酸水平就会升高。
高尿酸目前和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并列为“四高”。据统计显示:目前我国高尿酸患者已高达1.8亿,并且人数还在不断上涨。
当尿酸持续升高,得不到有效控制发展成痛风时,就是噩梦的开始。
所以,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尿酸高的表现,然后及时进行调理。
高尿酸现在已经被称为“第四高”,它与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的发病密切相关。
尿酸高会导致哪些疾病?
尿酸高是人体内有一种叫做嘌呤的物质因代谢发生紊乱,致使血液中尿酸增多而引起的一种代谢性疾病。
体内尿酸每日的生成量和排泄量大约是相等,生成量方面,三分之一是由食物而来,三分之二是体内自行合成,排泄途径则是三分之一由肠道排出,三分之二从肾脏排泄。
大量临床研究表明,高尿酸血症与心脑血管疾病、内分泌疾病和急性肾衰、慢性肾脏疾病等密切相关,是这些疾病发生和发展的独立危险因素,所以我们常见的尿酸高会痛风只是一个小的表面现象,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尿酸高是蛮危险的呢。
是啥导致尿酸高呢?
受寒、劳累、感染、创伤、手术、饮酒、食物过敏或进食嘌呤含量高的食物、精神剌激都是尿酸升高的诱因。
血液中的尿酸,20% 来自食物,80% 由体内代谢产生。所以管住嘴(不要喝妈妈做的老火汤,多吃新鲜食物)、迈开腿多运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同时,促进体内尿酸的排泄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如果尿酸能顺利的排到体外,也不会出现尿酸高这个情况了。
核保怎么看尿酸高
男尿酸正常值:149~416μmol/L
女性尿酸正常值:89~357μmo1/L
如果超出指标的话,就是尿酸高了,核保会根据尿酸超出的指数进行评定如何承保。
正常男性血液中尿酸大约低于420umol/L,女性血尿酸大约低于360umol/L,过高的尿酸会在许多器官组织中沉积,引发各种疾病。
尿酸高的危害有哪些?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尿酸高”的危害就是痛风,只要没有发展为痛风,血尿酸高一点问题不大。
痛风是一种由高尿酸血症引起的关节炎,近几年来发病率逐年增高,成为仅次于糖尿病的第二大代谢性疾病,而且特别偏爱男性。
一旦确诊,就意味着剥夺自由进食权利终身,一瓶啤酒、一顿火锅都能让你疼到怀疑人生。
尿酸沉积在关节导致痛风,沉积在肾脏造成肾脏损伤或肾结石。
然而,多项临床研究发现,高尿酸血症不仅可以诱发痛风,它还与心脑血管疾病、内分泌疾病和慢性肾脏疾病的发病密切相关,所以痛风只是高尿酸血症导致危害中的“冰山一角”。
有部分高尿酸患者其实并没有身体不适的症状,直到疾病发展成尿毒症、肾衰竭时才被发现。
所以一旦发现尿酸偏高,一定要及时检查肾脏功能,以便早发现、早治疗。
已经尿酸高了怎么买保险
寿险:一般会以标准费率承保;但若合并高血压、蛋白尿及肾结石等疾病时予以加费、延期承保或拒保。
重疾险:轻至中度的高尿酸血症,如果没有以下并发症:痛风性肾病、肾功能异常、尿蛋白阳性、血压升高(140/90mmHg),是可以正常投保的,如果有一项或多项指标阳性,就相对麻烦了。
医疗险:高尿酸血症,未诊断痛风,并且没有其他脏器并发症者(高血压,糖尿病,肾病)做除外,其他情况拒保。
意外险和年金目前还不要求告知,大家可以放心大胆的买。
肾结石怎么买保险
各家公司的核保规则略有不同,即使是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核保规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有时候收紧,有时候放宽,具体怎么执行,完全看保险公司心情。
有时候为了冲业绩,特别是年初开门红期间,个别疾病从拒保划分到除外,就会给一些人希望了。
不过保险公司的羊毛,要薅也是需要技巧的,趁着核保宽松的时候进来就是赚了。
但要是自己想当然,门路没摸对的,搞不好以后理赔被拒,那就不划算了。
信用卡最低金融的定义很多,但资源配置最大化或许并非金融的目的,陈志武在《金融的逻辑》一书中给出的定义是:“金融是跨越时间和空间的价值交换。”而贸易是跨空间的价值交换,相对的,金融比贸易多了一个时间的概念。一旦时间在交换中有了价值,那么在该时间中的未知(风险)就会引伸出“利息”的概念,作为时间的成本。风险愈大,要求的回报则愈高。
现代的金融更多的可以理解为经营活动的资本化过程。有如上的理解,保险行业自然可以算作金融行业。比如寿险,特别是长期人身险,因为其具有储蓄和投资功能,涉及到利率、资产负债匹配等金融业特有的属性,自然属于金融行业范畴。
再举个北美飓风的例子。在飓风发生之前,某保险公司甲评估损失的期望,预计飓风来临,自己要赔1亿美元。甲公司表示我们只赔得起5000万,多了赔不起,于是与保险公司乙签订再保险合约:甲每赔一块钱,乙也得跟着赔一块钱,同时也收到保费的50%。
甲满意了,乙却犯了嘀咕,5000万我们也赔不起啊,我们公司小,只赔得起2000万。乙公司打起了债券的主意:发行面值为3000万美元的巨灾债券。当飓风发生时,如果保险公司乙的损失超过了2000万美元,债券持有人将失去其部分或全部本金,平摊掉乙的风险,而收益是如果飓风没有发生或是损失不大,能获得高收益。实际上,公司的产品开发比我们更聪明,为了吸引风险偏好不同的消费者,保险公司乙发行了三种不同的债券,其承担损失范围分别是2000万-3000万美元,3000万-4000万美元,4000万-5000万美元。前面的收益高,损失本金的可能性也大;后面的容易保本,但收益相对低。
买这些债券的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共同基金、对冲基金这类机构投资者,打包成新的衍生品在市场上交易。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构不合理,资金运用期限不合理,短期资金被长期使用。发挥保险业作用,可以优化金融市场的市场结构。现在,银行业拥有整个金融系统80%以上的资金,金融风险积聚在银行业。如果保险业发展起来,至少可以分散风险向银行业的集中,而且可以减少二次融资,减少资金的交易成本。 此外,保险资产管理与证券业也有很多联系。
扩展阅读:女性为什么要买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健康和生命为保险标的的,因此,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是以人的死亡率为基础计算得出的。保险公司一般根据以往的统计资料测定出人群的预定死亡率,从而计算出保险产品的标准费率,并且要求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群体的死亡率与预定死亡率相符。如果保险公司承保的人群死亡率大于预定死亡率,则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安全经营的原则。
这就是说保险公司对于投保客户是有所选择的,从健康角度来讲,就是根据客户的健康状况将其区分为可以承保的群体和不能被承保的群体。
所谓不能被承保的群体是指在投保时健康状况欠佳以致其发生保险事故(患病或死亡)的危险性大大增加,保险公司不能接纳的群体。
这个群体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投保时就已患有某些严重疾病,在目前的医疗水平条件下其死亡率明显增高,通常不能被保险公司接受承保的人群,比较常见的原因包括中晚期恶性肿瘤、智力障碍、精神分裂症、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心肌梗塞、脑中风)、肝硬化、慢性肾炎、艾滋病等患者;
另一部分是在投保时患有某些疾病,但疾病经过治疗后效果如何目前尚不能确定,保险公司暂时不能接受承保,待治疗病情平稳或痊愈后可以重新投保的群体,例如投保时正在患肺炎或阑尾炎,需治疗痊愈后再投保,投保时发现肝脏部位有一肿物,需到医院检查明确诊断并治疗后再投保,刚刚完成外科手术的病人术后可能会发生一些合并症,需观察一定时间再投保。
客户的投保要求能否被保险公司接受不仅取决于客户投保时的健康状况,而且与客户选择的保险产品种类密切相关。例如某些严重疾病患者投保大病保险通常会被保险公司拒绝,但如果这些客户投保以获取生存保险金(如养老金)为保险责任的保险则一般可以被接受
今天,我们通过一个“32岁女子患皮肤癌,50万重疾险拒赔”的案例来说,同时小编也教大家一些防止拒赔的小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01、真实案例
2019年初,32岁的赵女士购买了一份带轻症责任的重疾险,在9月份公司团体体检时检查出身体异常,结果发现皮肤上长了个恶性肿瘤(诊断证明上写不排除恶性黑色素瘤)。
于是,赵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了重疾险理赔,但没想到保险公司最终拒赔,仅退还保费。
02、案例分析
为什么明明恶性肿瘤属于重疾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险公司对于赵女士却拒赔呢?原来,事情另有原因。在理赔流程中,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查出赵女士之前就诊治疗过慢性胃炎和反流性食管炎病史,但是在投保重疾险时赵女士却没有告知告知这一情况,所以审核结果是拒赔理赔。
对此,赵女士也有自己的说法:“当时买的时候保险员也没说要写啊~就问了说没住过院就没关系,反正他们公司也会再核查了没问题才会生效~”
对此,她已经向当地保监会部分进行了申诉,等待结果。
03、知识科普,防止拒赔
一直以来,我都在通过一些事例案例来直接的科普保险知识,而大家最关心的也是保险的理赔。事实上小编发现,很多时候保险被拒赔,不是保险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一方面有些不良保险员故意误导,另一方面也因为很多人对保险一知半解,忽略了很多细节。
为此,我也总结了几点分享给大家:
1、一定要如实告知
实际上,上文的赵女士就是被保险员所误导了。
“如实告知“不仅是投保人的义务,保险业务员还需要根据“健康告知表”原原本本的进行询问情况,表里写了什么疾病,就据此如实告知。
所以,并不是说没住过院,有其他疾病就不用告知的。如果重疾险的健康告知表写了慢性胃炎,那就需要如果如实告知胃炎的具体情况,询问什么就回答什么。
2、大病确诊,不一定赔
重疾险的确诊即赔,一直都是保险拒赔的重灾区。
因为一些不良保险员推销重疾险,都会说大病什么都保,确诊了就可以理赔!但其实,保监会早早就规定了重疾险的理赔标准,其中只有这几种是确诊即赔的:
恶性肿瘤、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双耳失聪失明、严重阿尔兹海默症、严重帕金森病、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而其他的重大疾病,都需要达到某种特定状态或采取特定的手术才赔。
最近,有好多朋友问小编:我买了商业医疗保险,生病的时候没用社保报销,怎么办?保险公司会怎么给我报销呢?
实问
为了给大家解释明白,小编下面用例子来说明:
假设说,马大姐购买了一份如下的保险,等待期后不久便生病了。但因为马大姐去看病时,忘记拿社保卡了,全部自付,后面,马大姐想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应该怎么更给她算?
医疗费用:1500元,全部在医保的保障范围内。
保险产品
如果马大姐用医保报销了800元,那么剩余的700元便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90%的报销,便是:700*90%=630;最后马大姐需要自付的金额只有70元钱!
但马大姐如果没用医保报销,那么则需要通过保险公司进行80%的报销,便是:1500*80%=1200;最后马大姐需要自付的金额是300元!
所以,利用医保报销后,我们自付金额才会最少!
在这个小额上,我们看出来的差异可能不大,一旦是大额报销的话,自付差距就出来了,几千元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大多数人在用医保报销后,保险公司给予的报销比例比较高,一般在80%-100%之间,有很多产品都是100%报销的;而未用医保报销的,保险公司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一般在60%-80%,大多是60%。
说到底,我们的自付金额在未用医保的情况,会增加很多!
再者说,很多医疗险产品的购买都是分有社保和无社保的情况,对应的保费也是不一样的,有社保的情况下购买的医疗险产品的保费要小于无社保情况下购买医疗险产品的;
有无社保产品保费对比
明明有社保却按照无社保的情况报销,不就太亏了!
所以,大家要知晓,未用社保报销,保险公司会降低报销比例,自付金额要增高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合同上约定的100%全部报销,只能报销给你60%,因为你没有用社保先行报销!这也是合同中约定的,有明确的说明,不要再说保险是骗人的了!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私信给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①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② 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③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案件介绍:
丈夫误伤穿蛇皮袜子妻子案是否构成保险责任法律分析意见
法律分析:
一、 该案从保险合同的成立可能性有三种,一种是妻子即使投保人又是被保人,另一种情况是妻子的父母是投保人,第三种情况是丈夫是投保人。
二、 无论上述哪种情况,对于案例中所述的情况,妻子所受的伤害均符合意外保险中意外的定义。在意外伤害保险中“意外”的定义是:意外险里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1.外来的
意思就是,意外伤害的原因是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使得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
① 物理性外伤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碰撞、摔砸、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引致;
② 化学性损伤:包括但不限于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
2.突发的
突发的意思就是,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
特别说明: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需要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
例如:由撞车导致的交通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
3.非本意的
非本意的意思就是,并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
4.非疾病
非疾病的意思就是,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
当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因素时,才会被判定为意外伤害的范畴。
本案中妻子受伤完全符合上述四个因素,所以妻子受伤是符合意外保险中意外的定义的,应该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三、 问题的关键在于本案的保险合同,如果丈夫是投保人,妻子是被保人,保险公司可不可以依据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拒赔呢?本人认为不可以。因为本案中,丈夫用棍子猛打妻子的腿,完全不是出于故意。题中给出了妻子应该是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以可以推断出,他们夫妻之间以前从来没有玩过这种游戏,所以丈夫不可能预见到蛇皮袜子这种情趣用品,在夜深回家后,在自家的床上发现了蛇这种让人产生本能恐惧感的动物时,第一反应就是打死蛇,让自己和家人免受伤害。所以丈夫根本没有伤害妻子的故意。
四、综上所述,妻子的受伤完全符合意外保险中意外的定义,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支付保险赔偿金。
保险责任的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见释义1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15);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1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17),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18)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参加任何潜水(见释义19)、地下作业、空中运动、搭乘或驾驶有固定航线的付费民用商业航空班机以外的飞行器具、攀岩(见释义20)、探险(见释义21)、武术、摔跤、特技(见释义22)表演、赛马、赛车活动;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医疗事故、精神和行为障碍;
9、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之后在本合同承保范围外;
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