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保险就是骗子!买了保险,说好的全部报销,生病却只给报销60%!

2020-04-15
规划好家庭的保险规划

最近,有好多朋友问小编:我买了商业医疗保险,生病的时候没用社保报销,怎么办?保险公司会怎么给我报销呢?

实问

为了给大家解释明白,小编下面用例子来说明:

假设说,马大姐购买了一份如下的保险,等待期后不久便生病了。但因为马大姐去看病时,忘记拿社保卡了,全部自付,后面,马大姐想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应该怎么更给她算?

医疗费用:1500元,全部在医保的保障范围内。

保险产品

如果马大姐用医保报销了800元,那么剩余的700元便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90%的报销,便是:700*90%=630;最后马大姐需要自付的金额只有70元钱!

但马大姐如果没用医保报销,那么则需要通过保险公司进行80%的报销,便是:1500*80%=1200;最后马大姐需要自付的金额是300元!

所以,利用医保报销后,我们自付金额才会最少!

在这个小额上,我们看出来的差异可能不大,一旦是大额报销的话,自付差距就出来了,几千元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大多数人在用医保报销后,保险公司给予的报销比例比较高,一般在80%-100%之间,有很多产品都是100%报销的;而未用医保报销的,保险公司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一般在60%-80%,大多是60%。

说到底,我们的自付金额在未用医保的情况,会增加很多!

再者说,很多医疗险产品的购买都是分有社保和无社保的情况,对应的保费也是不一样的,有社保的情况下购买的医疗险产品的保费要小于无社保情况下购买医疗险产品的;

有无社保产品保费对比

明明有社保却按照无社保的情况报销,不就太亏了!

所以,大家要知晓,未用社保报销,保险公司会降低报销比例,自付金额要增高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合同上约定的100%全部报销,只能报销给你60%,因为你没有用社保先行报销!这也是合同中约定的,有明确的说明,不要再说保险是骗人的了!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私信给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延伸阅读

带病投保?保险公司说的“病史”是否太宽泛_保险知识


每年花几千元买保险,等到真生病住院了,保险公司却以“未如实告知”拒赔,甚至单方面解除合同。近日,本报聚焦“未如实告知遭拒赔”的报道,一石击起千层浪,很多读者纷纷来电来访,讲述自己被拒赔的经历。大多数人表示:被拒赔后,心里都是糊涂的,不知错在哪里。

2005年,37岁的蒋先生买了一份附加男性重疾、定期和重疾住院的医疗险,每年交费2420元。2008年11月,又购买了另外一份类似的保险,每年缴费5156元。业务员看他身体良好,没要求他进行体检。据蒋先生说,告知书是业务员代填的,自己最后只签了字,没细看告知书内容。

2010年3月份,蒋先生因为心肌梗塞住院动手术,花费21万元。当时看病时,医生询问有没有其他疾病,妻子说,丈夫20年前血压有点高,医生就记录了“20年高血压病史”。蒋先生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住院记录为证,说蒋先生故意隐瞒病史,未如实告知,拒赔并单方面解除了那两份保险合同。

无独有偶,2010年9月,49岁的陈女士买了一份住院附加保险,没有进行体检,业务员在告知书上打了钩,然后她直接签字就交上去了。

次年5月,陈女士因为轻微中风住院,跟医生叙说病情时,谈到自己8年前血压有点偏高,高压190,低压110,于是医生就在病历上写了“有8年高血压病史”。此次看病花费了1.3万元,把理赔材料交到保险公司一个多月后,保险公司的答复是“带病投保,拒赔”。

陈女士和蒋先生的共同感觉是,保险公司的“病史”、“带病投保”是否太宽泛了一点了呢?病史是否应该有医疗记录呢?再说,健康的人也都会偶尔血压偏高,这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吗?

保险专家说,不能仅根据病人或者病人家属的口述,医生之后的记录作为拒赔理由。就算是健康的人,一天之中,血压也会有轻有重。所谓的“病史”,应该以之前的住院记录、医生诊断或体检记录为依据。

针对蒋先生的情况,霍律师说,根据《保险法》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业务员代投保人在告知书上打钩,对投保人是一种误导,如果保险人举证证明其已尽到免责提示义务,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但是蒋先生买的第一个保险已经超过了两年,且在新修订保险法生效后住院,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陈女士的情况,霍律师说,陈女士之前只是在居民区的诊所量了一下血压,并没有明确的住院诊断记录,保险公司不能以医生之后的记录为依据拒赔。

提醒市民,投保的时候还是要仔细看清楚合同条款和告知书内容,再签字确认。

保险公司,买了一辈子的寿险,结果保险公司破产了!那我不就白买了?作废了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想买一份终身寿险,因为保障时间比较长,就很害怕要是在保障期间保险公司破产了,那我不就白买了,保单是不是也就作废了!买个保险还要担心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

其实,针对关于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小编回答过很多次,且有多篇文章了。这段时间大家问的更是多,小编再给大家好好说说。

首先说:新成立保险公司就非常难!因此,保险公司就很难倒闭的!

根据《保险法》第68条规定: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单说,成立一家新的保险公司要有以下实力:

1.有钱:根据《保险法》第68条规定,净资产出资不能低于2个亿,但是目前的实际出资情况大都在几十个亿;

2.股东有实力:只是有钱还不行,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还要有实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且愿意终身在保险行业奋斗,不是抱着暴利分羹、为挣块钱的态度;

3.有一套符合规定的经营制度:公司有一套合理合规的公司制度,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条件。

所以,就看这3条的实力规定,我们就能看到一家新的保险公司成立到底有多难了!

其次,成立阶段国家对保险公司有严格的要求外,在保险公司成立后,还有系列性的手段对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管,具体手段如下:

保险公司九大监管

所以,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有着严格的监管和风险提示,一旦保险公司有经营风险或对用户有风险威胁时,就会勒令保险公司整改,直至效果符合监管为止!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第八十四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简单来说,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只要不出现乱来的情况,国家也不允许你倒闭的!相对应的,也很难倒闭。

但如果真的运营不去怎么办?是需要经过银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破产。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

公司法规定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是公司股东及经营人员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点:这里的公司特指寿险公司或含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

简单来说,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我们的购买的保险一般有两个去处:

1.转让给其他愿意接手并进行兼并重组的公司

2.如果没有愿意接手的公司,国家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强制接手,一般是国资的非常有实力的保险公司。

所以,即使保险公司出现了破产,综上可以看出,我们也不必担心自己的保单会因保险公司破产而收到很大影响,国家会安排的,因为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保险公司无论大小,只要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在保监会下面经营的,国家是不允许随便破产倒闭的,就算出现此种情况也会被妥善安排,被其他保险公司接管,不用担心。

再回到用户的问题上,即使保险公司破产,我们的寿险保单也不会产生影响。如果真的不幸碰到了你所购买保险产品的公司破产了,不要觉得有人接手,保单保障仍然有效,你就无所谓了。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以免到时候保单成为孤儿保单,以防后期理赔有很大的麻烦!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妻子患癌保险公司给了30万,丈夫拿钱之后居然这样说


曾经看到这样一段话,对家庭而言,父亲是缸,母亲是水,孩子是鱼....是的!鱼儿离不开水,水没有了缸的保护就散了,缸打了,水洒了,孩子也就跟着傻了,其实保险就是给这个缸加了一个防爆膜,对所有人来说,保险就是12个字,没事攒钱,有事赔钱,老了领钱。有人看明白了,有人还在怀疑,来看看下面的案例,保险如何拿走你的担忧,满足你的心愿!

曾经看到这样一段话,对家庭而言,父亲是缸,母亲是水,孩子是鱼。..。是的!鱼儿离不开水,水没有了缸的保护就散了,缸打了,水洒了,孩子也就跟着傻了,其实保险就是给这个缸加了一个防爆膜,对所有人来说,保险就是12个字,没事攒钱,有事赔钱,老了领钱。有人看明白了,有人还在怀疑,来看看下面的案例,保险如何拿走你的担忧,满足你的心愿!

申请理赔1万,却收到30万

浙江的客户张女士,2015年6月25日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30万,同时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份B档

2016年5月16日,张女士因单位体检时发现左侧甲状腺异常,后去医院复查病理诊断为“左侧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在医院进行“左侧甲状腺根除术”,5月23日治愈出院。5月26日,张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医疗费用理赔,6月6日材料提交齐全后保险公司予以受理。

经审核,确认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非观察期出险、被保险人不存在未如实告知事项,6月20日,305856.92元理赔款付至张女士账户。

当保险公司代理人员告知赔款到账时,张女士的丈夫王先生(投保人)说:“我们这次本来只是申请住院费用10781.75元的理赔,真的没想到啊,还有重疾理赔金,以前总听人说保险是骗人的,保险买时容易,理赔难,还认为重疾是很严重治不好的病,没想到这种可以治好、而且治疗花钱不多的病也是重疾,能赔这么多钱对我们来说的真的是一个惊喜,刚好用这笔钱好好调理身体!

保险里有最深的爱

是的,对于保险公司来讲,投保人交的保费是钱,也是最沉重的托付——希望能在意外时有所依靠、在重病时有钱医治;而对于投保人来说,保险公司给的保单是合同,也是最诚挚的承诺——一旦意外突袭、病魔缠身,确保能最及时、最有效的减轻经济负担,宽慰受惊吓的心灵以便早日康复。

案例中投保人是张女士的丈夫!有这样一句话:钱会做出最聪明的选择,商业里有最真实的人性。而在爱人心里,钱也会自动走向认为最值得的地方,保险里有最深的爱!张女士无疑是幸福的,有如此睿智的男人为她早早备下了保险。要知道,当一个男人肯为你的将来考虑、肯为你买保险绝对是用情至深:

❶ 他绝对不舍得你受苦,但在命运面前,谁都无能为力!爱了才会担心,才会害怕,万一哪天病了,意外了,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如果没提前准备,要怎么办?

❷ 他怕自己一个人的肩膀不够宽,承受不了;他怕你看见他为钱受委屈而伤心,接受不了;他更怕因为钱而错过了放弃了,原谅不了。..。..所以他选择保险,以提前买单的方式确保今生无论怎样都有能力风雨同舟!

不得不说的是:一张保单上有四个人:

投保人是付出爱的人。

被保人是享受爱的人。

受益人是继承爱的人。

代理人是见证爱的人。

重疾险就是收入损失险

人的一生结束生命只有两种方式:意外与疾病。人吃五谷杂粮,没可能不生病。根据科学统计,人的一生发生重大疾病的概率高达72%。而人一旦患了重大疾病,有三笔费用是必须的:医疗费、康复费、收入损失费。医疗费这块,相对来说并不是最可怕的,因为通过社保我们可以报一部分。但是康复费用和收入损失费,是不得不花心思去重点考虑的。因为重大疾病的治疗到康复到恢复工作能力,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尊贵的客户您年收入50万、因重大疾病而休养3年,再加上在康复期您还得进补,还得注意保养,估算一下3年需要50万,那您最好要考虑的是保障额度要200万。

有社保,为什么还要买重疾保险

相信很多朋友有过这样的疑惑:我有医保了,为什么还一定要买重疾险?出两份钱,能够得到两次赔偿吗?

事实上,因为有风险,所以才需要买保险。有了社保(医保),并不等于没有风险。一个单位福利好,这是好事情。如果一个人罹患了重大疾病保险,单位全部报销了医疗费,这和重大疾病的给付没有任何矛盾,因为重大疾病保险是约定给付,买多少保额,就赔多少,不需要发票。

有社保,没了医疗费的风险,不等于没有债务风险,后面还有身故带来的收入损失风险。重大疾病保险金可以用来做康复费用,甚至偿还债务,让康复更轻松。如果存活期不长,可以作为家人的生活费用。

换个角度来看,就是说,单位福利好,生病之后医疗费全部报销,但如果有债务(比如房贷、车贷),保险金可以用来偿还,减轻心理压力,有助于身体的康复。如果没有债务,可以弥补收入的损失,如果收入没有损失,可以用来储备孩子的教育费,家人的生活费。

简单说,重大疾病保险就是让一个人在遭遇疾病打击(伤害身体健康)的同时,让金钱变多,减少对经济健康和精神健康的伤害。

等待期,愤怒!买了保险没几天生病,保险公司竟然不理赔!还强制我退保!


最近,有朋友询问小编:我买了保险没几天,生病了,拿着医疗费用单等资料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回复我的是:在等待期出险的,不赔付,还要强制我退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的做法到底正不正确?

其实,关于等待期,往往会有以下疑问:

为什么保险生效后,保险公司还会在一段时间内不承担出险责任险?保险为什么要这么设置呢?如果在等待期内出险了,我的保单该怎么办呢?保险公司到底赔付不赔付呢?有的人说赔付,有的人说不赔付?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况呢?

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之前有讲过:保险生效后,保险公司不一定会赔付,原因便在于等待期。

目前只有意外险是可以的,其他健康和人寿险种都不可以,都存在等待期。

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的行为出现,不然保险公司会赔死。毕竟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

一般来说,意外险无等待期,医疗险有30天、60天、90天不等;重疾险有90天、180天、360天不等;寿险有180天不等。

如果等待期出现了,保单该怎么办?

不同的保单和实际发生的情况不一样,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在具体说明之前,小编要说一个重点,大家要牢记:如果过了等待期后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事故,医疗险、重疾险、寿险是正常赔的;如果是在等待期内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医疗险:

疾病发生在等待期内,保险不赔付保险金;发生在等待期后,会按保险同给付保险金。

一般情况下,医疗保险的免责条款中,还有会这项说明: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认的疾病,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是不赔付的。

比如:疾病住院医疗保障等待期90日、9月20日生效的保险,疾病如发生在12月18日之前不给付保险金,12月18日之后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重疾险:

重疾险对于等待期的设置比较复杂。

等待期的异常情况:

健康异常:健康告知已经无法通过,比如乳腺结节。

发病:被保险人出现轻症、重疾的前兆,如短暂性脑缺血伴随肢体麻木发作,很可能发展为脑中风。

轻症:重疾前兆,如轻微脑中风。

重疾:如脑中风后遗症。

如果等待期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常,重疾险合同怎么办?

购买的附加轻症的重大疾病保险,过了一段时间,但是没过等待期就发生符合保险条款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给赔吗?

关于还未过等待期就发生轻症疾病理赔,这个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不赔!为啥?对不起,没过等待期!

虽然不给赔付,但是对于附加的轻症合同,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一般有这2种:

(1)等待期确诊轻症,主附险合同一同终止:轻症疾病一般是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上的,即:重大疾病保险为主险,而轻症疾病保险为附加险。有很多含有轻症疾病产品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在等待期确诊轻症疾病后,会主险和附加险合同一同终止,有的是退还所交的保费,有的是退还保单价值,要根据具体的产品进行分析。

(2)等待期确诊轻症,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虽然等待期确诊了轻症疾病,无法得到轻症疾病理赔,只有轻症疾病合同(附加险)终止,而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主险)仍会继续,也不会影响后期得重疾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比如上面小编举例的弘康健康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就是这样的情况。

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过了一段时间,但是没过等待期就发生符合保险条款的重大疾病或与重大疾病相关的身体异常和健康状况,保险公司给赔吗?

关于还未过等待期就发生重大疾病保险理赔,这个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不赔!而且市场上大多数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在等待期内查出来重疾, 保险合同终止,返还所交保费或返还现金价值!

所以,在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或身体出现与重疾相关的异常,多数保险公司都是不赔付的。

所以,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一定不要再等待期内去体检。什么都没有问题还好,一旦出险问题,就是作死系列了!

寿险:

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了身故/伤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返还所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后,发生了身故/伤残,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

这里小编要特别提醒一点:一般寿险条款规定,因自杀导致的身故,2年内保险公司不赔付。

最后,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等待期,等待期越短越好,如果没有严重不适,等待期内最好不要看病或体检,等过了等待期再去不迟。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疾病或意外来临,所以一定要时时保障好自己,拥有全面保障才是王道。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干货分享!怎样在多家保险公司报销医疗险


张女士被诊断为急性胆囊炎,半个月后出院,共花费了8500多元。第一次理赔报销了近6000元后,再获第2次赔偿!我来分享这个过程和经验给大家! 案例过程

张女士因工作过于劳累一直脸色不好,一日在公司终于腹痛难忍,并不停呕吐,随即被公司同事紧急送往医院治疗。后被诊断为急性胆囊炎。经内科保守治疗后,张女士半个月后出院,共花费了8500多元。

因为张女士的公司给员工都投保了团体住院医疗险,于是张女士很顺利的以相关理赔单据在这家保险公司理赔报销了近6000元。

张女士突然想起年前因为一个同学做保险,曾因此投保过一份其他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保险。张女士想这次不但能够全部报销掉花费,还能多出一部分出来,岂不太好啊!

张女士随即以相关的理赔材料再去理赔时,可是出乎张女士意料的是,保险公司只理赔赔偿了1千多元,保险公司解释说按照条款赔偿内容和比例,本可以理赔7千多元,但是考虑到你已经从其他保险公司获得理赔6000元,所以这部分6000元不能再赔偿。

张女士非常气愤和不解,认为:“我在其他保险公司理赔,那是因为我买保险享有的权利,在你这里我也应该同样享受同等的权利,应该按原额7千多元赔偿给我”。

事实上,像张女士这样的消费者非常多,拥有多种医疗费用报销渠道,如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企业单位的福利报销、企业投保的团体医疗险理赔报销、其他个人自己购买的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医疗险的理赔报销。

首先保险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

其次,像张女士这种有多种医疗费用报销渠道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进行合理的医疗理赔?

根据理赔性质,医疗险分为:补偿型、给付型

补偿型,险种名称上一般含有的表述:“报销”、“补偿”

给付型,险种名称上一般含有的表述:“津贴”、“给付”

简单解释,补偿型,即是要根据实际医疗花费的票据为限制标准进行报销理赔;给付型,是和实际医疗花费没有关系,只以相关诊断结论或实际住院时间证明进行直接给付。

下面列举了这两支类型医疗险的常见条款,可以比较一下:

“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本公司将按实际住院天数减3天乘以住院津贴日额,给付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以90天为限。”——给付型

“本公司将按其在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在扣除其他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医疗保险所得给付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给付保险金。”——补偿型

常见的给付型医疗险有:重大疾病保险、手术津贴保险、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一般都是给付型的,就是特别提示,这种方式仅针对小额费用医疗情况,一旦涉及到社会统筹部分的,切不可如此操作。

情况二、企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福利报销

我们知道,保险公司医疗费用理赔时,判断有没有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医疗保险所得给付的依据,就是在医疗费用单据上。如果你有单位或其他渠道的报销,尽量不要直接提供费用发票的原件,如果可能用复印件替代,后再以原件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如果你可以通过企业或其他渠道来报销,有些企业是不管你的费用发票上是否有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自然是先到保险公司理赔了(费用发票盖章注明后是退还给本人的),然后再以此发票到企业或其他渠道报销。

情况三、涉及多家保险公司理赔报销

主要是确定理赔次序,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比例和规定是不同的,看怎样的次序而能够获得最大的理赔额度。

比如说案例中的张女士有8500元属于合理的医疗费用可以理赔。投保有两家保险公司的医疗险,主要责任条款如下:

1、 A公司将按其在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在扣除其他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医疗保险所得给付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给付保险金。

2、 B公司将按其在医院实际发生的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在扣除其他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或医疗保险所得给付后余额的百分之九十给付保险金。

理赔顺序1-2,第一次:8500×80%=6800元,第二次:(8500-6800)×90%=1530,合计所得理赔为:8330元;

理赔顺序2-1,第一次:8500×90%=7650元,第二次:(8500-7650)×80%=680,合计所得理赔为:8530元。

结果可见所得是不同的。还有的条款更有出入,结果差别可能更大,你不妨按照不同顺序测算一下。

最后特别声名的是,上述处理问题的方式均以常见情况为基础,切不可完全照搬,一定要认清保单条款,这才是维护自己权利利益的真正武器。

保险公司也有坑的时候啊!等待期后生病也会被拒赔?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来自河南的姚女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在第二年由于身体不适去医院进行检查时确诊为乳腺癌。在姚女士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结果保险公司以姚女士在保险公司留的地址为虚假地址为由拒赔。为此姚女士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裁决,虽然姚女士未准确填写家庭住址,但不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并不影响公司承保。故判决保险公司理应正常赔偿姚女士保险金。

从这条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买保险本身是对自己或家人增添一份保障,但对于买保险或者理赔过程中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也要引起重视,不然由于对这些事项的忽视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可就不划算了。

想要了解保险公司为什么可以拒赔,首先,保险公司拒赔一般会有一下几种情况:

一、未按时进行保单缴费

通常我们所购买的保单有固定缴费期,我们需要在固定缴费期内进行保单缴费,如果过缴费期未进行正常缴费,保险公司将拒绝进行理赔。保单缴费时间点我们可以按照以下进行划分:

1、按期缴费。在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进行保险理赔。

2、超过缴费期60天内。在此期间为保单宽限期,我们购买的保单处于正常承保状态,若在此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正常进行理赔,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欠缴保费。

3、超过缴费期60天但未到730天。在此期间主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此期间保险公司拒绝进行保险理赔。我们可以在此期间进行效力恢复,但需要客户提供相应的健康告知、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且我们也需要补交相应的保费、利息等费用。

4、超过缴费期730天。在此期间主险合同效力终止,视为合同失效,我们无法恢复保险合同,想要承保只能重新进行投保。

二、未进行健康告知

我们在新闻中看到的拒赔新闻大多是因为未进行健康告知导致的。那么什么是健康告知呢?

在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保险公司对于健康告知是采用询问的方式进行的,也就是说问到什么回答什么,未问到的可以不用主动告知。通常保险公司会采用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看似简单的一张表,牵扯的问题都是跟我们切实利益有关的。所以,买保险时一定要对健康告知高度重视。

那为什么又这样规定呢?其实是处于两个方面,

第一,保险公司出于省心省力的前提,将一部分不需要体检的或者有加大理赔风险的用户筛除,同时也不需要投入较多的体检成本。

第二,对于客户保险费率及特殊情况处理,比如加费承保、除外承保等。同时还可以减少赔付风险,保证保险公司正常运营。

另外,健康告知也是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所以,健康告知一定要重视起来!还有就是,我们的健康告知以医院的数据记录为准,自己或旁人判断可是不算的哦。

并且,保险法同样规定只有投保人因为故意和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才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而类似家庭住址等非重要事项,不影响正常核保状态下,保险公司是无权拒保的。

我们在投保是只要做到不故意隐瞒、不过度告知即可。

三、忘记了进行健康告知怎么办?

有些时候,在投保时可能会出现忘记自己曾经疾病史,那在保险理赔时是不是就不会赔呢?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看,是身体指标异常还是疾病史。

如果是身体指标异常,如果不会影响核保或这些指标不在保险公司健康告知范围内,不需要告知。

如果是疾病史或影响核保的身体指标异常,且在保险公司健康询问范围内。

1、在犹豫期内,直接退保,然后重新投保。这样可以免去保险公司接到补充告知后解除合同,白白损失一年的保费。

2、度过了犹豫期,不建议采用健康告知补充,建议在同一保险公司再购买一份保险,在投保时进行如实健康告知,保单客户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犹豫期内退保。将来万一出险,保险公司必须理赔。

因为根据《保险法》第16条中有规定,保险公司如果已经知道客户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但过了30天保险公司还没有解除合同,将来客户万一出险,保险公司就不得以客户隐瞒体况投保来拒赔了。

总结

对于购买保险,在投保时一定要注意健康告知,这是保险理赔的关键点所在。同样的,如果我们在就医时,同样要注意医生对于我们的病例的填写一定要准确,以免保险公司误会我们是带病投保。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得到保障,理性投保,避免踩坑!

保险公司,买保险后换了工作,不给保险公司说就会拒赔?这些情况你要清楚!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我之前买过一份保险,但是现在职业发生了变更,如果不通知保险公司变更职业,主要是我嫌麻烦,如果未来出险了,保险公司会拒赔我吗?

关于这个问题,小编想从三个方面去回答:

1.为什么买保险还需要选择职业分类?

买过保险的都知道,投保环节是需要选择职业分类的。同时,有些产品只承保1-4类职业,对5-6类职业是不承保的设定。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设定呢?

原因在于:我们的职业本身带有一定的风险,不同的职业,风险高低不不同。而保险产品承保便是风险,承保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所有疾病和意外风险,把造成的经济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企业机构,却不是慈善机构,所以,对于不同职业的人是需要分开对待的,这样一方面可以控制风险,另一方面也对其他风险不高的职业的被保险人具有公平性!

因此,在实际的保险产品中,很多产品要么限制了被保人群,要么增加了保费,甚至限制了保额和赔付比例。

比如:有些产品只能1-4类职业承保,5-6类高危职业就不能成阿伯,同时,对于一些承保高危职业的保险产品,保额一般不高,且保费偏贵!大家对比一下就能明白了!

由于不同的职业多带有的风险是不同的,所以职业分类是保险公司风险识别的一个指标;就像重疾险中的健康告知和体检报告等数据的健康风险识别作为指标一样。

2.发生了职业变更,要不要通知保险公司呢?

这个是需要看保险条款规定的:

有的保险条款会这么规定:

这类保险产品就是明确规定了变更职业就必须要告知,也就是说我们变更了职业,就一定要申请变更职业,不然后期理赔就会产生影响。

有的保险产品的规定藏的比较深,放在了免责条款中,比如:

这类保险产品亦是要变更职业的,因为不申请变更的话,超出了被保险人职分类范围,后期理赔时拒保的。

所以,针对如此情况,到底是不是要通知保险公司变更,据小编的经验,有以下2种情况:

1.如果变更的新职业的风险未超出购买的意外险的风险范围,也就是和之前的工作性质差不多,风险没有明显变化,这种是可以不进行告知的,毕竟保险公司只是根据你的职业去判断风险,不是你的工作单位!

2.如果变更的新职业的风险是个较高风险的职业,也超过了购买的意外险的风险范围,同时也会增加自己发生意外的概率,这种,小编强烈建议去告知保险公司,并由保险公司去判断和辨别。

所以,综上以上,大家最好能通知的,就一定要通知,别嫌麻烦,不然后面理赔出现问题,更麻烦!

3.变更了职业,对保单会有影响吗?

对于这个问题,要看具体的保险产品和条款约定了。

意外险:职业变更的影响最大,可能会因为职业类别的变化,就要被拒保或者替换新的保险产品了;

医疗险:职业变更的影响也不小,也可能会因为职业类别的变化,就要被拒保或者替换新的保险产品了;

重疾险:因职业变更,可能保险公司会重新核保审核;

寿险:因职业变更,可能保险公司会重新核保审核。

大家也不必惊慌,一般人的职业变更跨度不会那么大,所以通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即使有,也只是小概率的,不用过于担心。

大家记住一点:条款规定和通知变更职业的,一定要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没有,跨度大的一定要告知;基本没啥变化的,可不告知!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给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420.html

上一篇: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下一篇:综合收益,细算返还型保险收益帐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