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养老金

2020-10-06
教育金保险规划

缴费标准提高至13档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施意见》在原来新农保设定100元至500元5档、城居保设定100元至1000元10档的基础上,合并设定为13个档次,增设了1500元、2000元和3000元3个档次。

梯次补贴由缴费额定

政府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补贴和缴费补贴两部分。此次我省《实施意见》对补贴标准进行细化,并明确最低缴费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市、县(市、区)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同时鼓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本地区缴费补贴标准。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相较于以前的“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现在“对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人员实行梯次补贴”,标准明显提高。

加发标准可自行提高

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原政策规定,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性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试点地区承担。而此次《实施意见》调整了加发标准: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

“各地在制定本地实施办法时,不能简单地将本规定理解为对以前1%~10%标准规定的取消,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加发标准。”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丧葬补助最低补8个月

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据此,我省《实施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参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最低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承担。

这一规定,既确定了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同时也给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留有一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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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佛山建立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


佛山首次建立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今后养老金待遇或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及CPI挂钩。佛山市人社局日前就《关于建立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成省内试点城市

根据《意见稿》,佛山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将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佛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和CPI等因素,在兼顾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佛山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为:基础养老金调整比例=近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40%+近3年CPI×60%。此外基础养老金每年7月1日起调整,调整周期不超过两年,目前佛山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标准是2438元,今年将在此基础上上调10%,并从6月起按新标准发放,今年1至5月的调升额则陆续补发。

为什么制定上述调整方案?佛山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包括佛山在内的广东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调整都没有建立正常待遇调整机制,佛山此次成为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的试点城市,“考虑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综合收入水平与物价水平的关联”,该局提出基础养老金的待遇调整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及CPI挂钩的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并认为这种方案“能更为合理地对基础养老金的增长提供科学而直观的影响”。

缓解物价上涨压力

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确定后,将对佛山城乡居民产生什么影响?佛山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在新的待遇调整机制影响下,佛山享受待遇的参保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将定期得到增长,进一步缓和物价上涨所带来的压力。

另外,根据《意见稿》规定,待遇调整周期内,如果国家和省出台城乡居保待遇调整政策,而佛山市尚未出台相关城乡居保待遇规定,则按国家或省出台的城乡居保待遇调整规定执行;在每个周期中途按国家或省的政策调整待遇的,佛山市的调整期相应按两年间隔期押后调整。

据悉,佛山目前约有退休人员50万人,现行的佛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档次,分别设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个档次。

基础养老金,大连近50万农村老人享受养老金


中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据大连电台报道,今天,大连市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4全市首批48万60岁以上农村老年中已有八成以上拿到了基础养老金存折。从此他们将每月领取到60元的基础养老金,像城市退休职工一样享受养老待遇了。在大连瓦房店那屯村,72岁的胡德芳告诉记者,以前她和老伴生活完全靠儿女,每年需要儿女孝敬1500多块钱。从4月1号起,老两口每个月都能通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得到基础养老金120元,使自己的生活得到改善。胡德芳爱不释手地向记者展示着刚拿到手的存折高兴地说:“领这个钱觉得心情可好了,有了养老金了,他们儿女也能减轻负担,我个人生活也能提高点。”据了解,从今年4月1号起,大连市全面实行从16至60周岁农村居民新农保参保缴费工作,并将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加政府补贴的筹资形式,分为五个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农村老人也有养老金了,不仅乐坏了与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农民,而且也使青年农民有了希望。今年53岁的那屯村村民王雪华告诉记者,他们全家5口人中,有四个符合参保条件,了解到新农保和养老政策后,他们都想参保,认为政府的这一举措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王雪华说:“小青年也积极,现在个人拿一部分钱,国家给你补贴一部分钱,农民从其他角度再挣一部分钱,养老可以说有一定的保障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士武介绍说,目前大连已在邮储银行建立了160个储蓄网点,农村老人可凭存折就近领取养老金。为了保证养老金发放到位,大连除了个人缴费由市两级财政给予补贴以外,基础养老金部分也将全部由财政资金来支付,同时对重度残疾人和其他缴费困难的群体,市政府还要给予部分或者全部保险。刘士武说:“国家实施这项政策基础养老金按55元,而我们大连要高出5元,按60元来支付,仅此一项政府两级财政一年就要担三亿八。现在各个涉农地区已经开始对个人发放(基础养老金)银行存折,这标志着在大连新农保工作已经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大连的农村开始创建,从此农村的居民老有所养。”(大连台记者思海、王彦)

基础养老金,农村60岁老人养老金怎么领


农村60岁老人养老金怎么领?60岁老人养老金领取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子女均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的情况下,每个月不缴费也可领取基础养老金。另一种是,一次性补缴了15年养老保险,每月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农村60岁老人养老金领取的相关信息。

一、农村60岁老人参保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二、农村60岁老人领取条件

1、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2、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3、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性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试点地区人民政府承担。

保险知识汇总,补发基础养老金


名词解释:什么叫“城居保”?

“城居保”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不同于城镇职工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民的“新农保”。根据省政府最新下发的《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我省从7月1日起,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凡是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涵盖了除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在校学生以外的所有本省户籍16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详细内容可参见本报10月29日A3版。

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就我省“城居保”的相关政策(相关内容可参看本报10月29日A3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作了进一步说明。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年底前,我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必须完成制度全覆盖,向符合条件的居民按月发放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最低每人每月60元。由于该制度是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的,因此我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城镇老年居民,将从养老金正式发放开始,补发今年7月1日以后的基础养老金。

保障范围:550万城镇无保居民

目前,我省城镇职工有了“职工养老保险”,农民也有了“新农保”,只是那些因各种情况不能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又不享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的城镇居民,一直处在养老制度的“真空地带”。而这部分居民,正是此前我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最后一项空白。这一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全面形成。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初步统计来看,全省城镇16周岁到59周岁的适龄参保居民约有444万人,60周岁以上的城镇老年居民约110万人。省委、省政府要求,年底前,实现“城居保”制度全覆盖。据了解,目前,全省已经有无锡、常州、泰州、苏州、南京、镇江等6个市启动,其余7个市也将在年内启动。这意味着,到年底,全省约550万城镇“无保”居民有了养老制度保障。

待遇标准:没缴过费至少也有60元/月

“城居保”的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并由政府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相应的,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计发办法。当参保居民符合领取条件时,除了领取基础养老金外,同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每人每月60元,比国家增加5元,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

根据规定,参加“城居保”的居民年满6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该办法实施时,我省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即每月至少能领到60元。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由于我省是从今年7月1日启动了这项制度,因而到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城镇老年居民,从养老金正式发放开始,将足额补发今年7月1日以后的基础养老金。

缴费补助:政府每年至少出30元

据介绍,考虑到“城居保”的参保对象大多收入不高,我省采用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目前,国家设立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共10个缴费档次,我省保持最低缴费档次不变,并增设了1100元和1200元的缴费档次,设立每年100元至1200元共12个档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更高档次的缴费标准。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今后,根据国家要求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我省还将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对居民关心的政府补贴,我省决定参照“新农保”政策规定,由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城居保”的基础养老金,并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一5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标准限低不限高。”

一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城居保”“职工保”“新农保”能衔接吗?

“城居保”覆盖的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他们参加“城居保”后,有可能找到稳定的工作,具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条件。此外,以前参加“新农保”的农民也有可能进城定居,具备参加“城居保”的条件。这就涉及到“城居保”与“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三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虽然“城居保”依然是县级统筹,但我省在制度设计上已消除与“新农保”合并的障碍。“可以看到,在制度设计上,除了增加可选择的缴费档次、基金筹集渠道少了集体补助、取消基础养老金待遇领取与子女参保缴费捆绑政策、调整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外,‘城居保’制度模式与‘新农保’基本一致。这样既有利于两项制度的相互衔接,也为合并成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消除了障碍。”

我省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城居保”应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其他地方应创造条件将两项制度合并。据了解,目前无锡、常州、泰州三市已经将两项制度合并;苏州、南京、镇江也已着手准备合并。

可见,“城居保”与“新农保”衔接的障碍并不大;至于“城居保”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衔接办法,基本框架类似“新农保”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参加“城居保”的居民在城镇实现就业后,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来参加的“城居保”的缴费记录封存起来;退休时,如果“城居保”缴费满15年,可按“城居保”办退休,中间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不退,转入“城居保”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养老金;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可按“职工养老保险”办退休,原来封存的“城居保”部分与之合并计算养老金。

举例

比如说,小王原来在南京参加“城居保”,已经缴费5年后,找到一份稳定工作,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那原来“城居保”缴费记录就会封存。结果,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8年后失业了,可以恢复“城居保”,把“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封存;如果中间又找到工作,还是可以封存“城居保”,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如果到60周岁时,他的“城居保”缴费满15年,就可以按“城居保”办退休,“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不退,转入“城居保”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养老金;如果到60周岁时,他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也可以按“职工养老保险”办退休,与封存的“城居保”部分合并来计算养老金。

今年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根据人民的体质和劳动力资源情况,规定一个年龄界限,当劳动者达到这个年龄界限时作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晚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今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普遍提高,各地纷纷公布了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3〕9号)精神,提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发布了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

一、调整的时间和标准

从2013年1月起,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达到每人每月75元。

二、资金来源

自治区统一提高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20元,由自治区、设区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即自治区与设区市按6:4比例承担,自治区与县按8:2比例承担。中央规定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各设区市、县在中央和自治区规定标准上自行提高标准的部分,由各设区市、县财政负担。

甘肃省也做出回应,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金提至60元

4月1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与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今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达到每人每月60元。

今年,甘肃将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确定为为民办实事之一,甘肃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2013年1月1日起,在中央财政为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省财政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使中央和省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元,享受范围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宁夏加大民生事业投入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大统筹时代

在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撑下,宁夏回汉各族群众怀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梦想,全面步入大统筹时代。

目前宁夏已经建立了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560万人,参保率为90%以上。居民医疗城乡统筹后,宁夏连续提高了财政补贴标准、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额,建立了居民门诊统筹,标准由260元提高到300元。建立了居民门诊大病基本医疗制度,病种由9种增加到13种,各地在此基础上扩大到20种左右,并将门诊大病报销提高到70%。

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后,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可以参加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从新生儿(40天以上)到老年人均可参加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凡具有宁夏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奖励性养老金组成。养老金待遇按月发放,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国家和自治区提供,为每人每月85元,银川、中卫、吴忠等地在此基础上增加了10元到30元不等;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金加利息)除以139;奖励性养老金指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不少于2元,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合并川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标准,在全区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标准。将三级医疗机构三个档次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将川区一级、县二级和市二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与原山区一级、县二级和市二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保持一致。将一级、县二级、市二级、三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明确为:200元、400元、450元和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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