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2021-04-19
社会养老保险五年规划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根据人民的体质和劳动力资源情况,规定一个年龄界限,当劳动者达到这个年龄界限时作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晚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今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普遍提高,各地纷纷公布了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3〕9号)精神,提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发布了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

一、调整的时间和标准

从2013年1月起,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达到每人每月75元。

二、资金来源

自治区统一提高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20元,由自治区、设区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即自治区与设区市按6:4比例承担,自治区与县按8:2比例承担。中央规定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各设区市、县在中央和自治区规定标准上自行提高标准的部分,由各设区市、县财政负担。

甘肃省也做出回应,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金提至60元M.bx010.Com

4月1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与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今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达到每人每月60元。

今年,甘肃将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确定为为民办实事之一,甘肃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2013年1月1日起,在中央财政为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省财政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使中央和省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元,享受范围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宁夏加大民生事业投入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大统筹时代

在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撑下,宁夏回汉各族群众怀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梦想,全面步入大统筹时代。

目前宁夏已经建立了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560万人,参保率为90%以上。居民医疗城乡统筹后,宁夏连续提高了财政补贴标准、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额,建立了居民门诊统筹,标准由260元提高到300元。建立了居民门诊大病基本医疗制度,病种由9种增加到13种,各地在此基础上扩大到20种左右,并将门诊大病报销提高到70%。

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后,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可以参加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从新生儿(40天以上)到老年人均可参加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凡具有宁夏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奖励性养老金组成。养老金待遇按月发放,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国家和自治区提供,为每人每月85元,银川、中卫、吴忠等地在此基础上增加了10元到30元不等;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金加利息)除以139;奖励性养老金指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不少于2元,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合并川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标准,在全区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标准。将三级医疗机构三个档次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将川区一级、县二级和市二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与原山区一级、县二级和市二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保持一致。将一级、县二级、市二级、三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明确为:200元、400元、450元和700元。

延伸阅读

基础养老金


缴费标准提高至13档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施意见》在原来新农保设定100元至500元5档、城居保设定100元至1000元10档的基础上,合并设定为13个档次,增设了1500元、2000元和3000元3个档次。

梯次补贴由缴费额定

政府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补贴和缴费补贴两部分。此次我省《实施意见》对补贴标准进行细化,并明确最低缴费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市、县(市、区)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同时鼓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本地区缴费补贴标准。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相较于以前的“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现在“对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人员实行梯次补贴”,标准明显提高。

加发标准可自行提高

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原政策规定,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性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试点地区承担。而此次《实施意见》调整了加发标准: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

“各地在制定本地实施办法时,不能简单地将本规定理解为对以前1%~10%标准规定的取消,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加发标准。”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丧葬补助最低补8个月

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据此,我省《实施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参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最低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承担。

这一规定,既确定了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同时也给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留有一定空间。

基础养老金,养老保险金领取怎么计算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而且,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以下将为您提供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法。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0.6,最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

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视同缴费指数:分为一般人群和特殊群体。

①一般人群,即1993年底前参加工作,1993年底前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含1993年底前调到企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安置到企业的复转军人)。

②特殊群体,指1994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的,由本省安置到企业的复员转业军人、流动到企业的原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改制前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计算公式:视同缴费指数=本人复员转业、单位改制或离开原单位前12个月月平均基本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结果大于3.0的取3.0

基础养老金,社会保险法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金全国统筹


近期,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金全国统筹纳入其中,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提出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这意味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金全国统筹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在今后的五年内,我国将努力实现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全国统筹。这解决了劳动者流动时保障的后顾之忧。但是,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金的统筹层次偏低,如何在五年内完成基本养老金的统筹,任重而道远。

在目前,我国已经有25个省市实现了省级统筹,但这仅仅只是账面意义上的统筹,而非实质性的统筹。我国实现基本养老保险金统筹的目的,在于解决目前的养老保险金统筹层次太低、缺乏保险保障的稳定性的问题。同时,基本养老保险金全国统筹也涉及到各地方政府的意愿及利益问题。目前,很多地方政府认为,现在意义上的全国统筹实质上是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多的地区补贴养老保险基金赤字地区,富裕地区补贴贫困地区。因为现行的养老保险保障程度在各个省市不同,如果按现行的各地制度进行简单的接转,势必造成人员在临退休之际向保障程度高的地区转移,给当地社保基金造成巨大的压力,这样也必然会引起地方政府对于全国统筹政策的抵触情绪。因此,必须要设计合理的转移接续制度,既要对个人实现公平,又不对地方政府造成压力。此外,各个省市的养老保险机构对于全国统筹问题也十分茫然,不知道具体该如何实施。

目前,实现全国基本养老金统筹问题的首要前提,是理清基本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统筹养老金)的关系。《社会保险法》中规定,基本养老金包括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实行现收现付制,国家规定个人缴费的一定比例划拨给基础养老金,其资金不足的地方由国家全额补贴,这是国家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个人账户实行的是积累制,个人缴付的余下资金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并不是简单的各地一样的基准费率,统一征收交于国家,国家财政再统一划拨;而是应该实行双项分开再统一并轨的方式,即基础养老金归国家财政统一管理,个人账户实现省级统筹,个人流转时再统一于个人的养老金计发。

具体而言,基本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可以分为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基础养老金可以实现资金层面上的,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国统筹。基础养老金可在全国实行统一的缴费比率,即在全国范围内每个人所缴费用均划拨统一数量的资金于基础养老金,再由此上交到国家财政,国家财政再根据当年的基础养老金的发放资金数量(此数量取决于当年全国的基准生活水平)进行调整。为了不让基础养老金空转,国家可以让基础养老金上缴到省级,通过账目的核准,再由中央政府对于各省的款项进行补贴或者省际间的转移。二是个人账户可以实现省级统筹,再根据个人的流转而跟随个人转移。实行个人账户是因为:一是可以解决代际负担,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二是为了照顾各地不同的生活水平。由于基础养老金金归国家财政统一划拨,而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覆盖,劳动者的任意转移均不会给地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造成负担和压力。

要实现以上规划,首要任务就是要做实个人账户。只有做实了个人账户,才能实现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分离,才能实现全国养老保险金的统筹。

基础养老金,城镇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分10档


据新华社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镇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个人缴费部分分为10档,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中国政府网昨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缴费标准分为10档

指导意见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中央全额补助西部地区基础养老金

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支付终身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试点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本一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如何算?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成为大家欢迎的保险产品之一。很多人咨询关于基础养老金的问题,对此小编咨询了保险专家,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一、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程序

用人单位在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被保险人退休当月,携带经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后的档案资料(包括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领退休费银行存折帐号等)到所属业务科,填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减表》办理在职减员、退休减员、退休增员及核发退休待遇的手续,社保局次月通过银行把养老金直接拨付给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每月15日前可到开户银行领取养老金。

二、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工种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病退的男满50岁,女满45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

三、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以及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今年,本市按照国家要求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在基础养老金计发中引入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一部分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一部分与参保人员本人缴费工资挂钩,进一步体现了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建立了缴费激励约束机制。

原来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办法对所有人都是一样,容易出现平均主义逆向选择,不利于调动个人缴费积极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在基础养老金部分形成“多缴多得”机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衡量“多缴多得”。养老保险缴费贯穿参保人员一生,通常积累几十年的缴费,可能有的月缴纳基数高,有的月缴纳基数低,而且还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因此,简单将历年缴费进行算数平均是不科学的,必需引入指数化的概念。

根据新规定,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四、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一)1998年7月1日前的已离退休人员(“老人”):按原标准发给养老金。

(二)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实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中人”):

缴费年满10年:

l.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2.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和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组成。缴费年限不满10年者: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一次性发给老年津贴,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3.1998年7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新人”):

缴费年限满15年者:

1.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2.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者: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金,社会养老保险的喜和忧


按照极端情况计算,不计算被征地农民的增量,当十年后这18万农民都到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嘉兴的财政一年总体支出将在9亿到10亿元之间。

5月12日,是嘉兴市房地产交易会开幕的第一天。一大早,家住府南花苑的周阿姨就赶去交易会,乐呵呵地抱回一大堆资料,“给我女儿女婿看看。”

房交会选址在城市东南角的国际展览中心,毗邻市政府大楼。这里是整个城市的新兴行政区,聚集了大剧院、体育馆等一批新的城市地标,气势不凡。

两年前,周阿姨搬到了府南花苑。虽然与国际展览中心只有一墙之隔,但这个坐落在行政区最南边的小区是一个以拆迁安置房为主的小区。

府南花苑共有三期,一期90%以上的住户都是被征地农民,大都原住于南湖地区。从整个城市的版图来看,具有同样安置小区功能的还有北面的阳光小区等,安置着嘉兴开发区的被征地农民。

老人得益青年犯愁

周阿姨和老伴原来住的地方叫吴家港,就在今天展览中心附近。

按照“拆一还一”的政策,原来周阿姨家自建的四口人127平方米的房子可以直接置换成现在的拆迁安置房,原来的房子一律作价340元/平方米,安置房作价460元/平方米。即周阿姨只需要每平方米出资80元就能得到产权。且在更多的情况下,这笔钱将在所有的补偿费里扣除,并不用自己掏出“真金白银”。

现在府南花苑的市场流通价为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仅此一项,周阿姨全家的房子就价值38万元。

“这个小区的大多数拆迁安置户都至少有一两套房子,总共有3991套。”府南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戚勤峰说,如果愿意再多买面积,也可以选择按照安置房价格460元/平方米购入。这个价格也远远低于市场流通价。

由于拆迁时,周阿姨的年龄已经超过50岁,老伴也超过60岁,两人还同时拿到了每月423元的养老金。

“既不用下地干活,又可以每月拿钱,我们很满意。”周阿姨的想法也代表了在一旁晒太阳的其他老人,他们每天的大多数时间都在花园里晒太阳,和以前的老邻居唠唠嗑。比起一次性拿到的补偿费,他们都更喜欢现在这样每月拿钱的方式。

冯奶奶现在一人住在101平方米的大房子,虽然没有结余,但基本花费已经能够支付。

“我每月的水电煤一共100元左右,物业费、电话费和有线电视费100元左右,小菜钱一两百元,其余的花费就不多了。”冯奶奶掰着指头说。

相比起这些老人,没有到退休年龄的中青年人似乎更为困难一些。按照办法规定,女性年龄在35~50岁之间、男性在45~60岁之间,每月可以获得160元的补助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后领423元养老金。而16岁以上低于35~45岁的青年人,可以一次性领到8000元的就业费,并在10天内由相关部门介绍一份工作。

“其实这些中青年才是‘高危人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这些人如果之前以耕种为生,没有文凭和工作经历使得他们在短时间内找到好工作的可能性不大,而养老金又只能在到达退休年龄时才能领取,一段时期内的生活可能会面临较大的困难。即便有介绍的工作,习惯种田的农民们是否能胜任也是一个难题。考验政府财政运作能力

“其实这个安置政策是被逼出来的。”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征地办公室副主任沃云开玩笑说。

1993年正值开发区正式启动,沃云和另一个同事一起去农村探访安置情况。由于用工单位改制,原先承诺聘用5年的征地工仅1年不到就被辞退。

“当时我们就意识到,无论是招工安置还是一次性的货币安置都不如给农民最基本的养老保障。”

半年之后,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就和劳动保障部门联手推出了这个具有改革意义的新办法,将原本一次性发给农民的7000元直接打入劳动保障部门,用于购买10年的养老保险金。

到了1995年,几乎所有的农民都选择了这种安置办法。截至目前,参保的被征地农民达到18万左右,占所有农转非人口的78%。养老金的发放数额也从一开始的200多元调高到目前的423元。

“除了青海、西藏没来考察过,其他省市基本都来过了。”提起这套社会养老保险安置办法,沃云颇为自信,仅由他接待过的各地考察团就不下百个。

不过,沃云也坦承,这套办法需要强大的政府财政作为后盾,并不适用于所有地区。

“静态地讲,我们打入劳保部门的钱只够维持这些农民七年半的养老金发放。剩下的窟窿都要由财政托底支付。”与另一些沿海城市实行的商业保险安置不同的是,社会养老保险将这些农民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由财政统筹支付。

如果按照极端情况计算,不计算被征地农民的增量,当十年后这18万农民都到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则财政一年的总体支出将在9亿到10亿元之间。而嘉兴市目前一年出让土地的净收益也就20多亿元,并将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减少而逐步减少。

“所以我建议政府从现在开始每年在净收益里拿出10%~15%,成立一个征地调节基金,以减轻若干年后下届政府的财政压力。”沃云认为。

在嘉兴市,人员安置费就用以购买十年养老保险金,土地附着物补偿由“拆一还一”的房屋实物替代,而这四项费用都由负责征地的嘉兴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支付。

据嘉兴城投的投资发展部朱经理介绍,资金的基本来源是土地的差价。城投公司以成本价34万元/亩向政府购入指定地块,负责地块上包括绿化、道路等在内的基础建设。建设完毕后,城投公司可以自主出售该地块上的经营性土地。土地出让后资金全部上交财政,扣除各种利税约20%后下发,“我估计其中70%用于农民安置费用和安置房建设费用,另外30%用于基础建设。”

基础养老金,佛山建立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


佛山首次建立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今后养老金待遇或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及CPI挂钩。佛山市人社局日前就《关于建立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成省内试点城市

根据《意见稿》,佛山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将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佛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和CPI等因素,在兼顾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佛山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为:基础养老金调整比例=近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40%+近3年CPI×60%。此外基础养老金每年7月1日起调整,调整周期不超过两年,目前佛山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标准是2438元,今年将在此基础上上调10%,并从6月起按新标准发放,今年1至5月的调升额则陆续补发。

为什么制定上述调整方案?佛山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包括佛山在内的广东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调整都没有建立正常待遇调整机制,佛山此次成为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的试点城市,“考虑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综合收入水平与物价水平的关联”,该局提出基础养老金的待遇调整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及CPI挂钩的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并认为这种方案“能更为合理地对基础养老金的增长提供科学而直观的影响”。

缓解物价上涨压力

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确定后,将对佛山城乡居民产生什么影响?佛山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在新的待遇调整机制影响下,佛山享受待遇的参保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将定期得到增长,进一步缓和物价上涨所带来的压力。

另外,根据《意见稿》规定,待遇调整周期内,如果国家和省出台城乡居保待遇调整政策,而佛山市尚未出台相关城乡居保待遇规定,则按国家或省出台的城乡居保待遇调整规定执行;在每个周期中途按国家或省的政策调整待遇的,佛山市的调整期相应按两年间隔期押后调整。

据悉,佛山目前约有退休人员50万人,现行的佛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档次,分别设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个档次。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0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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