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阶段:当今社会的教育费用不断上扬,事先给孩子准备一笔未来的教育资金,是家长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建议投保储蓄性的少儿险,缓解未来孩子教育费用支付的压力。另外,由于儿童抵御外界风险能力较低,容易发生疾病或意外,建议给孩子配以一定的医疗险和意外险。
学生时代:这一阶段家庭收入和支出都趋向高峰,因为孩子年纪小时购买保险保费会比较便宜,因此可留下一部分钱为孩子购买储蓄型保险,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形成良好的风险意识和储蓄习惯。另外,由于学生时代精力最为旺盛,喜欢各类运动,发生意外的概率比较大,建议给孩子附加意外险并搭配一定的医疗险。孩子上学期间一般都还购买学生团体意外险和医疗险。
踏入社会:这个时期的朋友普遍没有家庭经济压力,但收入尚不稳定,风险主要来自于意外伤害和疾病,因此建议投保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并配以意外险和医疗险这类“低保费,高保障”的保险计划。由于刚参加工作,积蓄不高,医疗险要选择含“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险种,一旦偶患重大疾病可先行取得一部分保险金以支付庞大的医疗费用。如果经济上较为宽裕,还可以选择购买一定的养老保险,既可养成节俭和储蓄的习惯,又可以利用年轻时保费较低的时机,为将来准备一份保障。
单身贵族: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努力,此时事业小成,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对未来的生活也充满着希望,此时的保险设计原则应以长远计划为主。由于生活费用支出尚未达到最高峰,因而除非收入很高,否则不应该考虑太多的长期储蓄型产品。建议投保终身寿险和医疗险,另外定期返还一类的产品可帮助他们养成储蓄的习惯,积累婚嫁金和创业金,也可适当考虑给付型的养老险,以提早安排自己的养老计划。当然附加一定的意外险和健康险也是必不可少的,一般来说单位投保的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解决基本的医疗费用保障,投保时应注重住院医疗和重大疾病的保障。
新婚燕尔:结婚是人生的一大转折,也是保险需求升高的第一阶段。对于夫妻双方都应充分考虑整个家庭的人生风险,任何一方如果遭遇意外或疾病,都会对另一方和整个家庭造成莫大的伤害,因此这一时期的保险设计原则应是以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为主,首先考虑投保保障性高的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并附以一定的医疗险、意外险。如果在单身贵族阶段已经购买了保险,此时可以适当提高保障的金额。另外,应尽早安排未来的养老计划。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还可考虑选择投资分红类险种作为理财计划的一部分。与单身贵族不同的是,如果经济状况较好,可以增加主险的种类、比重和金额,获得更多的分红。
三口之家:父母的事业均达到高峰,但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也将成为家庭中最重要的部分,因此这一阶段是人生责任最重也是保险需求最高的时候。
首先,家庭中的主要经济支柱应考虑到如果遭遇意外和疾病,如何保障自己和家庭的生活,缓解由此带来的家庭生活危机,建议首先考虑购买含重大疾病的保障型险种,并附以较高比例的意外险和医疗险。如果已经有意外险和保障型险种,也应适当提高保险金额。
其次可考虑给孩子购买少儿险,为孩子的教育基金作出安排,对中国父母来说这是人生的重要责任。
另外,父母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投保一定的养老险,对自己的晚年生活做好规划,并可考虑选择投资分红类险种作为理财计划的一部分。对于三口之家来说,附加豁免保费保单是很重要的,使得经济支柱在伤失缴费能力的情形下仍然保证保单有效。
人到中年:这一阶段个人收入达到最高峰、事业稳定,同时,这一时期子女的负担较少,家庭负担减轻,保险规划应侧重在体现身价和退休后的老年生活费与医疗费上,另一个重点是赋税问题(特别是遗产税问题)。建议重点考虑购买年金类养老保险,还本型终身寿险等具有超强储蓄功能的保险,通过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保证稳定的回报率,拥有充足的现金流来安享晚年生活。
1请您仔细填写健康及其它问卷
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健康、财务、已经购买保险等方面的信息是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担风险的重要因素。诚信是合同成立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如实告知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否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为了更好的保障您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请您主动向我公司提供有关情况或答复问询,填写完成投保告知、健康告知、补充告知等各种问卷资料。这些资料将作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严格为客户保密。
2投保单一定要亲笔签名
投保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客户利益,投保单必须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亲笔签名;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签名。切忌由其他任何人代签,避免造成合同无效,损害您的利益。
3请您在购买前一定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4请您索要并妥善保存重要凭证
在您以现金方式交纳首期暂交保险费后,请您一定要索要我公司的统一收据。个人出具的任何凭证都没有法律效力。保险合同和发票是您购买我公司保险的重要凭证,请您妥善保管。
5您享有犹豫期无条件退保的权利
您在收到我们签发的保险合同后应仔细阅读所有组成部分,如条款中明确规定有犹豫期的,在收到合同后10日内投保人可无条件退保,我们将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返还保险费。
上篇文章讲述了客户投保前应该注意的事项,那么投保中,客户又应该了解什么呢?
中国平安武汉分公司杨哲峰将为您列出客户投保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1.认真填写投保书
(1)亲自填写「投保书」,要保书上有关告知事项应如实告知;不隐瞒不遗漏,以确保投保後的权益。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因此,消费者在进行投保时,一定要进行如实告知义务,以达到和保险公司的诚信交易。如果代理人不正确引导客户,那么客户要及时选择更换代理人,因为这样的代理人将为您今后的理赔埋下重大隐患
(2)要保书上「投保人(签章)」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并请被保险人於「被保险人(签章)」栏亲自签名或盖章。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亲笔签名关系到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应,如果签名不符,或者代签名,那么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应也很难得到保证。
2.索取首期缴费收据
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连同投保书一起缴付首期保险费时,应向业务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为确保你投保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
3.索取保单并认真审查保单内容
填写投保单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您将收到正式保险单。收到保险单后,您务必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错漏之处,要求业务员及时交保险公司更正。如确认保单无误,请填妥保单回执交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益。
通常这个时候,代理人应该大体讲解保险合同,给予客户关键点的讲解。然后让客户在犹豫期过程中,抽时间阅读保险合同,及时解答客户困惑。
4.善用契约撤销权
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寿险保单,签写回执之日起10天犹豫期内(例如投保是1月1日,拿到保险合同是1月5日,签写回执是1月5日,那么犹豫期是从1月6日到1月15日),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为确保该项权利的顺利行使,请务必注意:(1)收到保险单时,一定要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以回执日期作为您收到保单的日期;(2)投保人行使契约撤销权,可以不论撤销原因,但必须以书面为意思表示,口头申请无效;(3)由于契约撤销权影响业务员利益,业务员可能加以阻拦,这时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随着各种自然灾害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居民财产的风险系数也越来越高,我们应如何保障家庭财产安全?选择适合的家财险非常重要。
家庭财产保险一般分为保障型、投资型和组合型三种。
目前,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是广大市民普遍选择购买的保险产品。该保险产品属于定额保险,适应于城乡一般居民家庭,具有投保方便、快捷等特点,投保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财产投保一份或数份。
保险顾问提示,除投保必要的涉及房屋及装修的家财险主险外,一般家庭还应该购买盗抢险、水渍险两个附加险,因为这两种情况在生活中时有发生。一旦家里有水管爆裂,水浸家具及家用电器,或家里财产被盗的事故发生,都可以得到保险赔偿。
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
投保人应根据自家财产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切勿不足额投保和超额投保,超额投保不仅需要多付保费,发生损失后也不可能得到超额的赔偿,不足额投保出险后,赔偿会低于实际价值,《保险法》中已有规定,财产损失后保险公司只能按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理赔,家财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个险种,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或重复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投保人在投保家财险时不要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最好“按需投保”,切勿盲目购买。
阅读保险条款,牢记权利和义务
投保家财险后,被保险人并非就能“高枕无忧”。因为根据财产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投保家财险后,仍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此外,被保险人还应妥善保管所投保物品的原始发票,一旦出险,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提供损失清单,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现场查勘定损,确认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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