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文章讲述了客户投保前应该注意的事项,那么投保中,客户又应该了解什么呢?
中国平安武汉分公司杨哲峰将为您列出客户投保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1.认真填写投保书
(1)亲自填写「投保书」,要保书上有关告知事项应如实告知;不隐瞒不遗漏,以确保投保後的权益。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因此,消费者在进行投保时,一定要进行如实告知义务,以达到和保险公司的诚信交易。如果代理人不正确引导客户,那么客户要及时选择更换代理人,因为这样的代理人将为您今后的理赔埋下重大隐患
(2)要保书上「投保人(签章)」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并请被保险人於「被保险人(签章)」栏亲自签名或盖章。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亲笔签名关系到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应,如果签名不符,或者代签名,那么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应也很难得到保证。
2.索取首期缴费收据
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连同投保书一起缴付首期保险费时,应向业务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为确保你投保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
3.索取保单并认真审查保单内容
填写投保单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您将收到正式保险单。收到保险单后,您务必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错漏之处,要求业务员及时交保险公司更正。如确认保单无误,请填妥保单回执交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益。
通常这个时候,代理人应该大体讲解保险合同,给予客户关键点的讲解。然后让客户在犹豫期过程中,抽时间阅读保险合同,及时解答客户困惑。
4.善用契约撤销权
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寿险保单,签写回执之日起10天犹豫期内(例如投保是1月1日,拿到保险合同是1月5日,签写回执是1月5日,那么犹豫期是从1月6日到1月15日),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为确保该项权利的顺利行使,请务必注意:(1)收到保险单时,一定要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以回执日期作为您收到保单的日期;(2)投保人行使契约撤销权,可以不论撤销原因,但必须以书面为意思表示,口头申请无效;(3)由于契约撤销权影响业务员利益,业务员可能加以阻拦,这时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由于投资回报通常给定一个最低保证收益率,也让保户享有高利率带来高回报的可能性,同时在缴纳保费及变更保险金额方面比较灵活,进而满足客户不同时期的需求,从而对客户产生较大的吸引力。那么投保万能险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从账户资产价值和保费合理安排来看,重点之一在于把握好首年度保费额度的支付上。
首先,万能险条款通常规定收取保单管理费等费用,收取的额度在第一年最高,同时有的万能产品也规定如果保户能正常缴纳续期保费,会享受一定额度的奖金,所以首年基础保费额度适度客户值得考虑。
第二,对于首年趸缴,以后可以再追加保费的万能产品,掌握好第一年度保费额度显得更为重要(建议考虑条款中规定的最低保费额度),因为追加保费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相对比首年要低得多,如果客户把更多的钱在第二年进行保费追加,享受通过保险公司进行投资带来的高收益的可能性对客户而言,无疑是有利的。
因此,投保万能险掌握好首年保费额度很重要,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投保万能险要做好长期投资的准备。虽然万能险资金账户有随时支取的功能,但若短期内进行资金支取,对保户而言存在损失。
1、犹豫期,10天。
犹豫期是保险公司为了让投保人有一个充分的考虑体验时间而设立的无条件退保期。投保人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做最后的决定:保还是不保。
2、观望期,3个月。
在医疗保险中,保险公司为了避免发生投保人一投保就发病这种情况的发生,会设立3个月期的观望期,在这三个月内投保人发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3、缴费宽限期,60天。
这也是保险公司从投保人角度出发考虑,为了在投保人将来发生其他事情而耽误了保险缴费所给出的一个缴费宽限期,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照常赔偿,只是从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费及其利息。
4、赔付分水岭,1年为界。
在寿险中,一般会设立一个赔付的分水岭,即在投保后一年发生保险事故的话是按保险金的10%赔付,一年后才是全额赔付。
5、行使索赔期,2年或5年。
如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人或者受益人,行使索赔权的期限是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而人寿保险,索赔权期限是五年。因为报案索赔的时间越长,保险公司越难勘定事故,所以还是尽快报案的好。
6、最佳退保期:2年以后。
由于保险公司发生的经营费用大多发生在保单生效的2年内,因此投保寿险的人决定退保的话,也最好在交足保费2年之后,因为未交足2年保费,保险公司要扣除很大比例的费用。业内一般认为,如2年内退保,则投保人的经济损失,几乎是所有分期所交的保费,或者是趸缴保费的30%。
7、保单复效期:保单失效2年内。
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中止2年内,投保人后悔的话,可申请恢复保单,与保险公司达成复效协议,但要补交失效期内的保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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