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秉正公布了一份《国家福利扩大和商业保险的作用》的报告。他指出,多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在某种程度上对商业保险存在着挤出效应。对商业保险来说,重要的是如何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互补式的发展。
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事情:一是参与到企业年金管理中;二是参与到新农合建设中;三是参与城镇居民、农民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中;四是以团体保险单的形式提供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即大病医疗保险;五是以团体保险的形式提供城镇居民保险;六是以团体保险的形式提供农民居民的大病保险。
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陈秉正认为,在中国,商业保险将会更多地承担社会风险管理职能,这也是政府和社会对商业保险的希望所在。商业保险应该根据自身与社会保障在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差异,确定自身的目标市场,为具有更高保障需求的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无法提供的保障产品,如健康险和寿险方面等。
陈秉正认为,在健康保险上,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方面仍然有很多空间发展。有些社会保险不能提供的产品,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保险都可以做。在寿险上,商业保险可以针对一些社会保险覆盖不到的、有更高保障需求的人群,比如针对特殊需求的高端人群给他们终身寿险和养老保险,以及两全保险等。
陈秉正表示,参与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是商业保险参与到社会保险互补式发展的重要领域和结合点,对商业保险来说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机会,也面临非常严重的挑战。首先,是制度管理上的问题。城镇居民医保管理方是社保局,医疗卫生管理方是卫生部,将来保险公司应该和谁打交道?统筹级别是怎样的?其次,商业保险其实承担着超额再保险人的角色,但由于中国的医院绝大部分是归卫生部门管理,保险公司不能对医院进行有效的权力监督,所以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此外,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问题也值得注意。陈秉正认为,保险经纪公司应积极介入,作为中间人好好设计。
经常有人会说,我们单位有社保了,商保就不考虑了或者暂时没有计划,其实二者是非常好的补充.按照个人的理解,商保的优势和与社保互补的地方归纳起来有以下8点:
1、社保中无工作时间外的意外报销,也无身故补偿;
2、社保医疗报住院费用只报85-97%,其余的要自己出,而且有起付线;
3、在社保医疗中报的医疗费中都是社保规定的甲类药品,乙丙类是不报的;
4、社保医疗中很多检查费是不报的(如核磁共振、伽玛刀等),病房费用也都是有一个限额的,如规定100元每天的床位费可报,那么您要住那重200元一天的病房,他就只能报100元;另外有些诸于专家诊疗、高新尖诊疗技术,社保也是不报的;
5、社保医疗只是补偿医药费,而没有住院期间的收入损失补偿,商保是有的;有些商保产品不只是住院期间收入补偿,如果不幸残疾了,也可以买几十年的残废收入补偿等等;
6、社保医疗是出院后报的,商保中的重疾险是确诊后就给钱的(有些要求生存30天以上),如出现大病,是可以弥补很多家庭没钱治的困境;
7、社保报销的部分据您交的时间长短和是否本地户口密切相关的,商保您是可以按自己要求买更高的保额的,如50万等等;
8、还有一点,重疾商业保险是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豁免条款的,而社保肯定是没有的!
因此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保医疗之不足,在有了社保后再拥有意外医疗+住院医疗+重疾医疗保险,就是非常的完善的医疗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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