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社保和商保

2020-10-16
保险要提前规划

经常有人会说,我们单位有社保了,商保就不考虑了或者暂时没有计划,其实二者是非常好的补充.按照个人的理解,商保的优势和与社保互补的地方归纳起来有以下8点:

1、社保中无工作时间外的意外报销,也无身故补偿;

2、社保医疗报住院费用只报85-97%,其余的要自己出,而且有起付线;

3、在社保医疗中报的医疗费中都是社保规定的甲类药品,乙丙类是不报的;

4、社保医疗中很多检查费是不报的(如核磁共振、伽玛刀等),病房费用也都是有一个限额的,如规定100元每天的床位费可报,那么您要住那重200元一天的病房,他就只能报100元;另外有些诸于专家诊疗、高新尖诊疗技术,社保也是不报的;

5、社保医疗只是补偿医药费,而没有住院期间的收入损失补偿,商保是有的;有些商保产品不只是住院期间收入补偿,如果不幸残疾了,也可以买几十年的残废收入补偿等等;

6、社保医疗是出院后报的,商保中的重疾险是确诊后就给钱的(有些要求生存30天以上),如出现大病,是可以弥补很多家庭没钱治的困境;

7、社保报销的部分据您交的时间长短和是否本地户口密切相关的,商保您是可以按自己要求买更高的保额的,如50万等等;

8、还有一点,重疾商业保险是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豁免条款的,而社保肯定是没有的!

因此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保医疗之不足,在有了社保后再拥有意外医疗+住院医疗+重疾医疗保险,就是非常的完善的医疗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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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保和社保 养老好搭档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保险近些年来正处于转型阶段。无论是商业保险还社会保险,人们对于他们的关注度明显高于往年,而随着人们保障意识的增强,商业保险近年来也逐步走进人们的视野,以社保为基础,搭配商业保险的模式成为都市人群的养老新观念。

商保和社保的区别

第一,社会保险是一种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社会公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它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而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经营行为,保险的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社会保险是强制性实施的,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而商业保险则是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运作,是否购买以及购买多少,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

第三,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政府和国家财政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而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享受的保障范围和额度是不同的。

第四,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保障对象,在劳动者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情况下,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帮助;而商业保险则是以特定的个人为保障对象,并根据其缴费、双方的约定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合同范围内的经济补偿。

第五,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并由此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商业保险则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第六,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标准,侧重于基本保障,属于国家劳动立法范畴;而商业保险则以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以双方的合同约定为标准,侧重于对等的“偿还”,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商保是社保的重要补充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只能提供生活的基本保障,从我们国家最早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险制度来看,当时由于我国的经济尚处于落后阶段,所以基础的社会保障体制处于主导地位。而商业保险公司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从公司管理和产品研发能力都大大的提高。在目前的社会保险转型阶段,商业保险必然会成为国家社保的一种补充保障,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但不难看出,上述的这些保障主要是针对劳动者个人的福利和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基础性质的保障,所以社会保险很难上升为个人提供对整个家庭的保障。而商业保险就不然,既能从个人保障的角度着手购买,也能从为提供整个家庭的保障出发,两者均可以涵盖。换句话说,社会保险主要侧重的人生存的保障,而商业保险对于人的生老病死都能涵盖。所以商业保险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需求,大大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而社会保险在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是人们的依赖,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在社会保障完善的前提下,商业保险也是种重要的补充。

保险知识,社保与商保比较


"单位都替我们办了社会保险了,我们还有必要买商业保险吗?"

"我都有社保了,家里也办了农保,还买商业保险干嘛?"

你对社保和商业保险之间的关系了解多少?那么下面来看看。

社保与商业保险关系对照表:

项目社保商业保险缴费金额A.交费金额不固定,每年调整都会增加,缴纳多少受政策影响.

A.年交费金额固定不变.缴纳多少根据自己的

能力去选择.

B.交费年限要求最低交费15年

B.交费期限及方式由自己决定,既可以一次性

交清,又可以选择3年,5年,10年,15年,20年或

30年,根据自己的需求及经济能力去选择.

C.社保医疗的享受前提是按规定连续不断按时交费.

C.商业重疾险一般都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

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即无需交纳后期保险费,但

保障继续有效.

养老保障A.按法定退休年龄领基本退休金,使您的晚年""过得了,活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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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过得好,过得有滋有味"".

保险知识,社保与商保的有效结合


社会医保“保而不包”

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范围正在不断拓宽,但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保障采用的是"保而不包"的原则,也就是所谓"高覆盖范围、低保障水平"。

专家们认为,以我国目前的客观条件,能够达到目前这样的医疗保障水平已经是非常不错了。但必须承认,在这样的医疗保障体系下,每个参保人还存在着不小的风险缺口,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在住院医疗方面。无论是费用报销的比例,还是保障范围的目录,还存在较大的风险缺口。

多手段弥补社会医疗风险缺口

弥补这些费用缺口的主要途径有:自我财富积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

当今的时代,金融、保险行业已经非常发达,疾病带来的风险缺口完全可以通过一些金融工具来化解,自我财富积累的方法已不足取,这里不再详谈。

对于不少城镇职工来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弥补国家医保体系缺口的重要方法,这也是我国现阶段对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最重要的补充。不过,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也有其必然的局限性。首先,这种补充属于团体保障性质,形式不可能做到个性化;更重要的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与员工是否在职密切相关,只要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便不再享受这部分保障,这也导致这部分保障不够稳定。

所以,个人借助商业医疗保险,去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缺口,就显得很必要、很有益了。

健康医疗险可助力

商业保险中,能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缺口进行补充的产品,主要有重大疾病保险、费用补偿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等健康医疗类产品。

以重大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一般称为重大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确认罹患了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大病,无论是否已经发生医疗费用,也不管一共发生了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约定额度的补偿。这种保险不需要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费用发票。

在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发生费用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和限额进行费用补偿的,最常见的是(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又称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这类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中的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进行赔付,如果有一部分已经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或者工作单位报销,那么保险公司就只能按照保险补偿原则,补足所耗费用的差额;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在保险公司报销后,社保也只能补足费用差额。此外,由于费用型保险肯定要投保者提供费用发生的有效票据,在理赔时需要将发票上交给保险机构,因此如果你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了多份同类保险,最后也不可能有额外的获益。

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使工作能力丧失或降低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标准补偿其收入损失的一种保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住院津贴(补贴)型保险。

这类补贴型保险,又称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无论他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赔付标准按约定进行。比如买的是100元一天的住院补贴保险,那时住院以后就是每天可以拿到100元,而不论你治病花多少钱,已经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账户中报销了多少费用,也不考虑误工损失费严重与否等各种因素。

津贴型医疗险性价比高

北京大学社保专家傅凡先生认为,对于已经参加了社会医保的人士而言,因此费用报销型保险"用武之地"稍显弱了点,比较容易与社会医保的报销待遇产生冲突,除非是选择"专供已参加医保者"的产品,避免重复。

而重大疾病险的投入成本可能会稍高。要看个人保费预算而去选择。住院津贴型保险则是这三类产品中最灵活的,费率也是比较低的。至于如何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住院津贴保险,傅凡建议从住院津贴型保险产品本身的几个要素入手。

住院津贴保险包含的要素主要包括:保障范围、保障期间、给付天数、免赔天数、保费是否返还等,接下来就从这几个方面探讨住院津贴保险比较理想的形式。

保障范围在很多保险产品中,保险责任都会因风险事故发生的原因有所不同。引发住院的原因主要包括意外导致和疾病导致,这两种住院原因在住院津贴保险的保险责任中都要包括,否则这款住院津贴对风险的覆盖就不够全面。

保障期很多住院津贴保险的保障期限较短,一般是一年左右,满期后提供续保。而往往在某一次出险理赔之后,保险公司便不再提供续保服务,这也让被保险人的持续长期保障难以实现。在这方面,如果预算充足,建议可选择保障期限较长或者可以保证续保的产品,毕竟我们的医疗风险缺口是需要保障到老的。

给付天数和免赔天数一般来说,住院津贴保险的给付天数都有上限,而免赔天数则或多或少存在。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当然是给付天数越多越好,免赔天数越少越好。这一点也应该货比三家。

保险费是否返还现在市场上住院津贴型产品有消费型和返还型。消费型产品的优势是费用低廉,纯保障;返还型产品则是结合了传统的住院津贴功能外,附加一些资金返还的功能。到底选哪种,则要看个人偏好、预算等。

商业保险,商保和社保新的结合机制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秉正公布了一份《国家福利扩大和商业保险的作用》的报告。他指出,多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在某种程度上对商业保险存在着挤出效应。对商业保险来说,重要的是如何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互补式的发展。

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事情:一是参与到企业年金管理中;二是参与到新农合建设中;三是参与城镇居民、农民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中;四是以团体保险单的形式提供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即大病医疗保险;五是以团体保险的形式提供城镇居民保险;六是以团体保险的形式提供农民居民的大病保险。

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陈秉正认为,在中国,商业保险将会更多地承担社会风险管理职能,这也是政府和社会对商业保险的希望所在。商业保险应该根据自身与社会保障在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差异,确定自身的目标市场,为具有更高保障需求的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无法提供的保障产品,如健康险和寿险方面等。

陈秉正认为,在健康保险上,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方面仍然有很多空间发展。有些社会保险不能提供的产品,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保险都可以做。在寿险上,商业保险可以针对一些社会保险覆盖不到的、有更高保障需求的人群,比如针对特殊需求的高端人群给他们终身寿险和养老保险,以及两全保险等。

陈秉正表示,参与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是商业保险参与到社会保险互补式发展的重要领域和结合点,对商业保险来说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机会,也面临非常严重的挑战。首先,是制度管理上的问题。城镇居民医保管理方是社保局,医疗卫生管理方是卫生部,将来保险公司应该和谁打交道?统筹级别是怎样的?其次,商业保险其实承担着超额再保险人的角色,但由于中国的医院绝大部分是归卫生部门管理,保险公司不能对医院进行有效的权力监督,所以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此外,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问题也值得注意。陈秉正认为,保险经纪公司应积极介入,作为中间人好好设计。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2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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