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社保中心工作职能介绍

2020-09-28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萧山社保中心是杭州市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简称,萧山社保中心下设10个职能科室以及3个办事处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下面小编具体为大家介绍一下萧山社保中心的工作职能。

萧山社保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我区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实施监。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在萧区域内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女工生育保险的投保、保费的征缴。

3.负责各类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

4.负责各类社会保险基础数据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增值保值和运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托管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

7.负责本区社会保险实施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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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社保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启动

9月1日,萧山区举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启动仪式,全新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汪观良、局党委委员、区社保中心主任周峰、省数字认证中心主任茹惠素、网新公司副总经理杨波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仪式由区社保中心副主任富丽主持,各镇街劳动保障站负责人和企业代表共100人应邀参加启动仪式。

今年以来,萧山社保中心在原网上申报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完善,推出了“社保e家”项目,即全面推广新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该系统采用“互联网+数字认证”的运行模式,既确保了安全性和便捷性,又兼顾了稳定性和准确性。参保企业在开通系统后,即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及时准确地了解各项社保政策和办事程序,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就地申报社保业务,极大缩短社保业务办理时间,有效提高企业社保经办效率。从9月1日起,参保企业可使用全新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参保登记、人员变动、工资年报、名册打印及信息查询等25项社保业务。

为把网上申报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这项工作真正实现便民利民,充分发挥功效,下一步区社保中心一方面将进一步扩大网上申报单位的覆盖面,逐步向中小企业延伸。另一方面,将广泛听取企业意见,结合企业的办事需要逐步完善网上申报的功能模块,认真研究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系统运行的安全性、便捷性、稳定性,切实提高操作过程的直观性和友好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经办水平。

以上是有关萧山社保中心的相关信息,如果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萧山社保查询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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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社保网介绍


萧山社保网是萧山社保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劳动者随时随地都可以查询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查询劳动保障政策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情况。从参保登记到待遇发放,从招工录用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从登记失业到接受就业服务和政策享受,劳动者都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

萧山劳动者都可享受“一站式服务”

萧山社保网上申报系统包括网上申报、投诉、网站改版、交换数据库、领导觉察系统等内容,通过该系统可以查阅参保职工的花名册、缴费对帐单、费率档次说明,并可以自动比对、检查可否参保、参保工资等。目前,我区劳动力市场用工信息已联网26个镇街和64个社区,并建立了就业和社会保险数据交换中心。

职工参保一天都不会落下

萧山社保网网上服务系统的使用,可以随时新增、中止、恢复参保,更改参保职工基本信息,调整险种等等。

运用电子政务技术为社保机构服务,使参保人能方便地查询到自己的参保情况、帐户情况、待遇情况,体现了社保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优质的服务的宗旨。同时,这些信息公开后,也促进了参保人维护自己权益的积极性,能进一步推动参保单位的参保积极性,促进社保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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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社保局介绍

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主管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局机关现有6个科室:办公室、社会保险科、仲裁科、培训科、劳动工资科、法制(监察)科。还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征地劳力安置办公室、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时还有三个局直属事业单位: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区技工学校。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杭州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全区企业遵守、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对企业在劳动管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时与休息休假、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查处,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调控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统筹规划城乡劳动力就业与再就业,组织实施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和劳动力市场规划建设,促进市场竞争择业,促使城乡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四)贯彻制定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负责病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工作。

(五)贯彻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等政策;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并实施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六)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国家颁发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技能培训、鉴定机构;指导和管理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综合管理全区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建立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预备制度。

(七)负责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鉴证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访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指导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八)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效挂钩、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组织调查、制定并公布全区企业人工成本预警水平,依法监督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审核企业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九)承担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制定有关网络服务规范。

(十)指导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工作,指导、督促企业的劳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1558号邮编:311203

以上是有关萧山社保网的相关介绍,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萧山社保查询专题。

住房公积金,国管公积金中心职能


国管公积金中心职能国管公积金中心职能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委员会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合署办公。

1234一、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住房资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和在京中央企业(以下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以下称售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和核算的制度办法。

(二)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开展年度核定工作,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审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对账和咨询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审批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其配套政策所规定的归集执法工作。

(三)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审批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中央国家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管理贷款资产,负责贷款回收。

(四)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和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售房款和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审批售房款使用,审核维修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房改资金委托贷款,负责贷款回收。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和资金中心管理费用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统计分析,负责住房资金结息工作。

(六)编制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向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情况。

(七)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的风险管理及其保值和归还。

(八)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业务档案。

(九)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监督和指导受委托银行、受委托中介机构的相关委托业务。

(十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京社保局主要职能介绍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保局是维系社会保障的重要部门,下面小编以南京为例,给大家介绍下南京社保局的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一)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拟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拟定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规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拟定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协助制订地方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指导全市技工院校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综合调控;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则;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风险备付金的筹措及管理办法。

(七)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定全市企业人员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负责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

(九)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十)拟定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全市劳动标准执行监管工作;牵头拟定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起草并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地方性法规,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外国专家、高科技领军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相关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十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发布和政策业务咨询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南京社保局职能的相关介绍,如果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网南京社保专题。

社保中心,医疗保险工作程序


一、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需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并录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信息采集软件”。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将单位基本信息导入软盘连同纸介一并上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建立单位基本信息库。

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初次参保人员需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用人单位对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内容审核后,将其准确无误录入“信息采集软件”,打印“信息采集表”交参保人员或委托人签字确认。

用人单位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将个人基本信息导入软盘连同由个人签字的纸介一并上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基本信息库。

三、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每年一季度,参保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并将基数核定信息导入软盘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同时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情况表》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缴费工资基数核定手续。

四、基金收缴

每月1日,区县社保中心根据医保信息库中的时点人数,生成用人单位当月实际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数额。每月2日起,区县社保中心委托银行代为扣缴,用人单位也可以用支票和现金缴纳。

五、个人账户

区县社保中心在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足额收缴到账后,于当月20日通过医保系统进行个人账户分配。

常住本市的参保人员,由区县社保中心于每月20日以后将应分配的个人账户金划入个人医保专用存折;易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人员可选择通过邮寄或邮政储蓄的方式,由区县社保中心将个人账户金每隔3个月,邮寄至本人居住地或存入本人的邮政储蓄卡。

六、人员增减

对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当发生人员调入、调出、退休、死亡等增加或减少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在每月2日至月末期间,由单位专管人员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人员增、减手续。

对未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新参保人员办理手续。

七、补缴与退费

用人单位办理补缴与退费手续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费情况表》,以及有关补缴与退费情况的说明。

八、退休人员不足缴费年限补缴

对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且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应于办理养老退休手续的当月,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但符合补缴条件且本人愿意补缴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在职转退休人员补缴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退休人员审批表》;

(3)《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还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

九、单位跨区转移

用人单位因工作地迁址等原因,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跨区县单位整体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需持《社会保险登记证》以及有关市内迁址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手续。经区县社保中心审核确认,凡不欠费的用人单位,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办理单位跨区转移业务。

萧山社保地址在哪


近来有不少萧山市民向小编打听萧山社保中心地址,因大家的需求,小编总结了萧山社保中心电话和地址的信息,以方便大家就近办理社保业务。

萧山社保中心地址

萧山区社保中心地址: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南路373号

联系电话82625740 82625106

萧山区社保中心所属瓜沥办事处:萧山区瓜沥镇人民路14号 联系电话82558927

萧山区社保中心所属临浦办事处:萧山区临浦镇峙山北路65号 联系电话 82471448

相关链接

萧山社保局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杭州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全区企业遵守、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对企业在劳动管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时与休息休假、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查处,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调控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统筹规划城乡劳动力就业与再就业,组织实施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和劳动力市场规划建设,促进市场竞争择业,促使城乡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四)贯彻制定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负责病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工作。

(五)贯彻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等政策;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并实施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六)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国家颁发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技能培训、鉴定机构;指导和管理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综合管理全区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建立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预备制度。

(七)负责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鉴证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访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指导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八)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效挂钩、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组织调查、制定并公布全区企业人工成本预警水平,依法监督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审核企业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以上是有关萧山社保中心地址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萧山社保查询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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