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补缴相关手续有哪些?

2020-09-24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不管是生活的原因还是工作的原因,公积金出现断缴的可能是很大的,所以关于公积金补缴的一些问题就成为我们很多市民所关注的了,以上海为例,上海公积金补缴相关手续有哪些呢?

情况一: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所需资料: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或现金

具体上海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流程:

第一步:准备上述相关材料

第二步:赴开户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汇单位开户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进行补缴审核。

注:去开户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前请再次确认补缴人数和金额,特别是支票的填写是否完整正确、表格所需加盖单位公章地方是否盖好。

住房公积金补缴(不超过12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补缴(超过12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和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三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劳动合同或劳动手册或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复印件;

5、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上海公积金补缴相关手续基本通过以上的了解我们就可以去轻松的去补缴了,为了顺利公积金买房,我们一定不要让自己的公积金出现断缴的现象。

精选阅读

住房公积金,上海住房公积金补缴(特殊补缴)


上海住房公积金补缴(特殊补缴)

申请范围:原单位需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且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原单位的。

办理场所:补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或补缴单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和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三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补缴单位出具的《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说明》;

4、劳动合同或劳动手册或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复印件;

6、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7、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上海公积金网点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在办理公积金的时候都要去当地的网点进行办理,不过由于地区之大,所以网点分布也是非常分散的,以上海为例,上海公积金网点有哪些呢?关于上海公积金网点的相关问题我们来看下相关的上海公积金网点有哪些?

服务网点

服务网点地址可参见:

徐汇

地址:肇嘉浜路608号底楼(近乌鲁木齐南路)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周六9:00起办公)

闸北

地址:虬江路1000号207室聚源大厦(会文路路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长宁

地址:剑河路600号4楼(靠近仙霞西路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静安

地址:新闸路1660号(靠近常德路路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普陀

地址:中山北路2911号中关村科技大厦706室(靠近武宁路)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虹口

地址:虹口区瑞虹路156号2楼(靠近天虹路)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杨浦

地址:控江路1688号卫百辛大厦605、606室(双辽路控江路路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浦东

地址: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十二楼(东昌路地铁站旁)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六办公地点在东方路818号1楼)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周六9:00起办公)

浦东惠南

地址:惠南镇人民西路85号建行大楼2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宝山

地址:牡丹江路1398号建行宝钢分行大厦1503、1504室(牡丹江路宝杨路路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闵行

地址:水清路303号底层(上海市人才发展中心闵行分中心对面)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嘉定

地址:金沙路75号泰辰汇金商务楼302、306室(博乐路路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金山石化

地址:龙胜路143号一层(靠近金宇大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松江

地址:南期昌路751号林芝大厦8楼812室(靠近人民北路)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黄浦

地址:福州路725号(近西藏中路)。[自2012年1月4日起原事务受理办公室(金陵东路569号9楼)和原卢湾区管理部(鲁班路158号108窗口)停止对外受理业务]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45-12:00下午1:00-4:30(周六9:00起办公)

青浦

地址:青浦镇章浜路24号(靠近城中东路路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崇明

地址:城桥镇八一路739号(近体育路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奉贤

地址:南桥镇立新路12号2楼(南奉公路路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4:30

通过以上了解了上海公积金网点的办理地点和上班时间,对有需要的朋友来说就可以轻轻松松的去进行办理了。

宁波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


宁波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向承办银行哪些证明文件?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宁波公积金贷款手续:

㈠户口薄,如户口薄未能清楚反映申请人的婚姻情况或配偶情况的,需补充申请人结婚证。

㈡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二手楼买卖)。

㈢申请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建房的参照大修类执行,实施后再明确工作程序。

㈣市外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反映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包括缴存时间、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和缴存额),或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㈤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购房合同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认可的借款抵押合同书(如组合贷款合同中包括了抵押物处理的,可用该合同替代)或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第三人姓名的抵押证明书;如共同购房人为被监护人的(年龄未达法律规定),由监护人代为签名。

㈥贷款申请人(或开发商)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流程时间跟踪表》上签名确认申报时间,交回承办银行。

以上资料经承办银行初步核对后,送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委托承办银行发出贷款并划入售房方帐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的,承办银行将贷款划入施工方帐号。

宁波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贷款条件:

(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3、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7、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8、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的计算

1、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

2、由于借款人所在单位的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新缴存后又一次性补缴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的情形。

(三)借款人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1)已申请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共有产权人)尚未结清;

(3)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房屋,产权人尚未变更;

(4)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违约受委托银行提前收回贷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计算贷款次数

(1)借款人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婚前或离异);

(2)参与过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或还款能力计算。

(四)借款人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申请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符合贷款条件的:

1、借款人购房时,本人住房公积金尚未缴足12个月;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开发商不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五)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申请贷款时间的计算,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取得房产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

2、受理贷款申请时间,以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资料送达中心为准;分次送达的,以最后一次送达时间为准。

宁波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以上就是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正有这方面疑惑的朋友。

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


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向承办银行哪些证明文件?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

㈠户口薄,如户口薄未能清楚反映申请人的婚姻情况或配偶情况的,需补充申请人结婚证。

㈡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二手楼买卖)。

㈢申请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建房的参照大修类执行,实施后再明确工作程序。

㈣市外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反映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包括缴存时间、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和缴存额),或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㈤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购房合同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认可的借款抵押合同书(如组合贷款合同中包括了抵押物处理的,可用该合同替代)或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第三人姓名的抵押证明书;如共同购房人为被监护人的(年龄未达法律规定),由监护人代为签名。

㈥贷款申请人(或开发商)在《合肥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流程时间跟踪表》上签名确认申报时间,交回承办银行。

以上资料经承办银行初步核对后,送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委托承办银行发出贷款并划入售房方帐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的,承办银行将贷款划入施工方帐号。

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贷款条件:

(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3、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7、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8、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的计算

1、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

2、由于借款人所在单位的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新缴存后又一次性补缴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的情形。

(三)借款人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1)已申请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共有产权人)尚未结清;

(3)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房屋,产权人尚未变更;

(4)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违约受委托银行提前收回贷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计算贷款次数

(1)借款人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婚前或离异);

(2)参与过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或还款能力计算。

(四)借款人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申请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符合贷款条件的:

1、借款人购房时,本人住房公积金尚未缴足12个月;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开发商不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五)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申请贷款时间的计算,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取得房产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

2、受理贷款申请时间,以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资料送达中心为准;分次送达的,以最后一次送达时间为准。

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以上就是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正有这方面疑惑的朋友。

上海公积金贷款要求有哪些?


根据地区的不同,在进行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也有着相应的变化,以上海公积金贷款为例,在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具体的要求有哪些呢?我们应该注意哪些相关的问题呢?

上海住房公积金能否贷款?一次性能贷多少?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贷款?小编为您解答关于上海住房公积金能否贷款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符合条件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消费贷款(纯公积金贷款)。贷款若有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两者构成组合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通过以上介绍,你是否已经清楚的看到关于上海公积金贷款要求都有哪些了呢?希望在接下来的上海公积金办理过程中帮助到你。

上海医保卡补办手续有哪些?


部分市民会遇到医保卡丢失或损坏的情况,近日上海的李先生说自己的医保卡丢了,该如何补办?上海医保卡补办手续有哪些?

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挂失、补换?

一、参保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应进行挂失,具体办法如下: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应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3、《医保卡》补卡、换卡,按规定收取工本费拾元。

四、其他: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上海医保卡补办须知

个人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需提交材料及办理手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办理时限:当场办理办事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相关政策法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2令)

由单位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医保卡挂失后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由目前所在单位到缴纳综合保险所在区县外管所办理补卡手续,您需要支付综合保险卡工本费5元。

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保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

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关咨询


在上海进行公积金的缴纳,正常缴纳比例是多少呢?在缴纳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搜集了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相关咨询,希望能帮得到大家。

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关咨询

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举例】某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为2978元,则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978*7%+2978*7%=208+208=416元。

计算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有上、下限规定吗?2014年度上、下限金额是多少?

答: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下限为226元。

按问题1解答的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确定。

【举例】某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为18000元,则2014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8000*7%+18000*7%=2520元。由于2520元超过了2116元,因此其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2116元。

【举例】某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则2014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500*7%+1500*7%=210元。由于210元不到226元,因此其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226元。

单位如何为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职工办理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申报手续?

答:单位应与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职工协商一致后签订《上海市职工定额缴存确认书》(每个职工一份),并填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定额缴存审批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商同级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由职工集体签名)后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有上级主管单位的,应先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将申报材料送所在地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初审;无上级主管单位的,应直接将申报材料送所在地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初审。初审通过后再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以上是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相关咨询,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上海住房公积金专题。

上海公积金贷款咨询相关问题


公积金贷款是每个上海购房者都会面临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我国对住房公积金市场的调控,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有了变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经常接到市民关于公积金贷款问题的咨询,下面小编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整理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所指首次买房,我不明白首次是如何定义?究竟是第一次启用公积金贷款还是第一次买房?

答:推出80万元上限新政策之后,不久就推出了首次购房条件的界定,对于公积金贷款当中首次购房的界定,主要符合两方面的条件,第一方面主要是指在本市正常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从没有在市场上购买过自住住房,并且也没有因为购买自住住房而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整个职工家庭当中是没有购买过自住住房,也没有贷款过公积金贷款,这是我们第一个条件。

第二个条件可能大家也清楚了,在我们整个房地交易部门也为购买住房提供首次购房的购房证。如果说购买住房的贷款申请人提供了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有效首次购房证明,我们在公积金贷款认定首次购房贷款当中也是可以作为认定条件。

非上海户籍的人员是否可以获得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针对于本市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对于一些到上海来,成为新上海人,要安家置业,只要在上海正常缴交公积金的,购买上海市域内的自住住房都可以申请。

商业贷款有各种进行转换,那么商业贷款可不可以转化为公积金贷款?

答:主要对于有购房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二个主要是对于那些有建翻修需求的客户提供建翻修方面的资金支持。对于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目前政策是不支持的。

上海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本市蓝印户口;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至少首付房款的20%;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二手房贷款的资格是什么

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交齐首期购房款;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提出借款申请时,购房者由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由资金。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有哪些?


公积金在我们老百姓的生活买房中可以说是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利用公积金买房可以为我们节省很大一部分的开支,那么根据地区的不同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也是不同的,以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为例,我们来看看具体的都有哪些吧!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答疑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是哪些?

答: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上述单位必须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上述单位可以为本市及外省市农业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举例】某职工2007年月平均工资为2978元,则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978×7%+2978×7%=208+208=416元。

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答: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7%,职工7%,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明细:

1、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2、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3、贷款比例: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贷款利率: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5、贷款期限: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购买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15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购买次新房[竣工年限在5年内(含5年)]贷款期限参照购买新建商品房。

6、办理场所:

1、实地申请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到购买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组合贷款),借款人可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受托银行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2、网上申请办理:借款人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业务受理平台申请办理。

充分了解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相关细则,帮助我们有效的及时的进行上海公积金的办理。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6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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