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

2020-10-09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向承办银行哪些证明文件?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

㈠户口薄,如户口薄未能清楚反映申请人的婚姻情况或配偶情况的,需补充申请人结婚证。

㈡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二手楼买卖)。

㈢申请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建房的参照大修类执行,实施后再明确工作程序。

㈣市外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反映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包括缴存时间、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和缴存额),或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㈤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购房合同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认可的借款抵押合同书(如组合贷款合同中包括了抵押物处理的,可用该合同替代)或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第三人姓名的抵押证明书;如共同购房人为被监护人的(年龄未达法律规定),由监护人代为签名。

㈥贷款申请人(或开发商)在《合肥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流程时间跟踪表》上签名确认申报时间,交回承办银行。

以上资料经承办银行初步核对后,送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委托承办银行发出贷款并划入售房方帐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的,承办银行将贷款划入施工方帐号。

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贷款条件:

(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M.bx010.COm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3、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7、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8、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的计算

1、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

2、由于借款人所在单位的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新缴存后又一次性补缴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的情形。

(三)借款人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1)已申请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共有产权人)尚未结清;

(3)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房屋,产权人尚未变更;

(4)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违约受委托银行提前收回贷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计算贷款次数

(1)借款人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婚前或离异);

(2)参与过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或还款能力计算。

(四)借款人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申请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符合贷款条件的:

1、借款人购房时,本人住房公积金尚未缴足12个月;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开发商不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五)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申请贷款时间的计算,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取得房产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

2、受理贷款申请时间,以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资料送达中心为准;分次送达的,以最后一次送达时间为准。

合肥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以上就是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正有这方面疑惑的朋友。

相关知识

宁波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


宁波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向承办银行哪些证明文件?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宁波公积金贷款手续:

㈠户口薄,如户口薄未能清楚反映申请人的婚姻情况或配偶情况的,需补充申请人结婚证。

㈡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二手楼买卖)。

㈢申请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建房的参照大修类执行,实施后再明确工作程序。

㈣市外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反映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包括缴存时间、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和缴存额),或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㈤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购房合同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认可的借款抵押合同书(如组合贷款合同中包括了抵押物处理的,可用该合同替代)或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第三人姓名的抵押证明书;如共同购房人为被监护人的(年龄未达法律规定),由监护人代为签名。

㈥贷款申请人(或开发商)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流程时间跟踪表》上签名确认申报时间,交回承办银行。

以上资料经承办银行初步核对后,送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委托承办银行发出贷款并划入售房方帐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的,承办银行将贷款划入施工方帐号。

宁波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贷款条件:

(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3、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7、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8、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的计算

1、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

2、由于借款人所在单位的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新缴存后又一次性补缴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的情形。

(三)借款人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1)已申请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共有产权人)尚未结清;

(3)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房屋,产权人尚未变更;

(4)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违约受委托银行提前收回贷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计算贷款次数

(1)借款人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婚前或离异);

(2)参与过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或还款能力计算。

(四)借款人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申请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符合贷款条件的:

1、借款人购房时,本人住房公积金尚未缴足12个月;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开发商不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五)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申请贷款时间的计算,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取得房产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

2、受理贷款申请时间,以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资料送达中心为准;分次送达的,以最后一次送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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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包括哪些?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繁琐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贷款结清。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链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需要什么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2、具备还款能力且以往还款信用良好;3、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有据可查);4、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到地区要求;5、可以提供担保资产;6、购房合同合法、有效;7、有能力支付贷款额外的购房款(如首付款);8、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9、同意并完整提供公积金贷款审批所需的证明材料及文件;10、满足当地公积金贷款提出的其他要求。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

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仅有4.5%,是众多购房者首选的贷款方式,但为啥潍坊的商业贷款依然占尽优势,公积金贷款反而成了不受待见的呢?

“最近想买房子,结果跑了几个楼盘,大部分都告诉我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有的虽然能用,但有不少限制条件,还有的要求只能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才能办理。”近日,市民王先生告诉反映,用住房公积金买房真有点费劲。

曾在高新区辰隆星河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周先生告诉记者:“我过年的时候开始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等到办下来用了三个多月,拖的时间挺长的。”

周先生说,因为当时自己没结婚,所以需要找人做担保,还需要单位的公章,个人签名盖章,以及开发商的一些材料等。“公积金贷款时间长,主要是在银行和开发商那边办手续费劲,只要带齐材料,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手续很快。”周先生说。

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很多人在买房时会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如何办理呢?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管理中心指定的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

南京:公积金账户有变动 短信告诉你

从现在开始,所有缴存公积金的市民都可以通过手机短信,随时掌握公积金变动情况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免费短信提醒服务已经正式开通,市民可到相关银行或在网上直接申请。从去年年底开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陆续为市民提供公积金免费短信服务,每次交公积金、支取公积金、公积金还贷,只要市民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发生任何变动,市民都会接到“02512329”发送的短信提醒。经过大半年的运行后,目前这个服务已经正式全面开通。一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二是直接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的“公积金查询”栏目中申请。另外,如果手机号码变更,市民也可通过中心网站操作变更。

无锡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即可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无锡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呢?

无锡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一,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政府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二,签订借款合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审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产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个人担保的需要享受公积金的个人双人担保)。

第三,办理住房抵押的要去办理房产抵押公证。届时,需要带好房产证(及土地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复印件一式5份,办理公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有关手续。

第四,借款人用房产抵押的办理完抵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届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委托建设银行房信部门按时把款打入您的个人账户。

4月1日起无锡公积金还贷改为银行办理

记者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4月1日起,本市以下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中心将全部采用委托还贷的方式办理,中心不再受理柜面还贷申请。本市银行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及宜兴农商行、浦发银行。

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少


合肥市住建委昨天发布消息,宣布从即日起,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30年。

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后,市民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可增加。按照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12个月×贷款期限。以一名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5000元为例,原先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即只能贷48万元;贷款期调整至30年后,该职工可贷到72万元,较原先增长50%。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前,月缴存基数达到8334元者,方可贷足80万元;而调整后,月缴存基数达到5556元,就能贷足80万元。如此一来,市民就可以不贷或少贷商业性住房贷款,从而减少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购房负担。

另一方面,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也可让借款人的月供压力减轻———按照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测算,借款人每月还款额可较原先减少20%以上。

假设一合肥市民公积金贷款总额为80万元,以目前公积金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4.5%计算,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月供为5061.2元;而贷款期限调整为30年后,月供减至4053.48元,每个月能少还贷1000余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后,利息支出会相应增加———上述例子中,利息总额要由41.5万元,升至65.9万元。

此外,按照规定,组合贷款商业部分贷款期限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相一致。在此次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前,因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一致———前者为30年、后者为20年,借款人在申请购房组合贷款时,只能选择20年的商业贷款,由此导致还款压力加大。公积金贷款年限经此次调整后,这一问题就不复存在了。

同样由于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最长期限相差10年的缘故,目前部分市民无法办理购房贷款“商转公”业务。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调整后,购房贷款“商转公”的障碍也将消除。

公积金新政一个核心其实就是一个字:“限”——限贷款次数(不能二次贷款)、限贷款门槛(户籍非户籍需分别连续缴存和累计缴存多少个月)、限贷款额度(全市每月10亿元)。贷款如此设限,相信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公积金没钱了。那么,合肥的公积金到底有多少钱?这些钱又用到了什么地方?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少?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可以购买国债或者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保值、增值运营”。那么,到底有多少钱被拿去作了“保值增值运营”?又作了怎样的“保值增值运营”?或者还有没有用作其他用途?这些是很容易让人产生一些联想的。这一条同时规定“公积金用于保值、增值运营的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决定”——公众显然没有决定权,但知情权总该有的吧!

公积金贷款手续如何办理


现如今,很多人把申请公积金贷款作为自己的购房方式的首选。因为公积金贷款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它有着低贷款利率、灵活多样地还贷方式。那么对公积金贷款手续的办理你是否了解?下面小编给大家进行解答。

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以上是有关公积金贷款手续的相关信息,如果你对公积金还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住房公积金专题。

合肥公积金贷款上限调整


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借款人和配偶按照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合肥公积金贷款上限贷款期限为20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暂时没有调整计划。

据了解,2011年12月1日起,合肥公积金贷款上限进行过一次调整,夫妻共同贷款和单方贷款的上限均提高了10万元,调整幅度较大。

不过据最新消息,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不久即可支付房租,限定条件是只能租赁公租房才能提取。另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通短信平台,及时反馈贷款业务情况,公积金贷款进程会及时有短信提醒,无需来回跑或者电话问。而且长丰、肥西、肥东三县如今提取公积金只要在各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即可,无需再到合肥市。庐江、巢湖接下来也会联网。

一、合肥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45万。

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具体额度还需遵循以缴定贷原则,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可超过45万。

二、公积金贷款年限

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实际可贷年限与贷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合肥公积金贷款上限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但是要注意的是,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0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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