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重疾险不经常听到?值得购买吗?看完你就秒懂

2020-03-17
重疾保险规划
其实,这里感觉有一个误区:就是大家把重疾险当做了医疗险。如果大家还在觉得重疾险就是用来报销医疗费用的,一定会让你对保险的信任感下降的。

举个简单例子。重大疾病保险中的“脑中风后遗症”,算是除了癌症外比较常见的严重疾病了,但是看看它的定义: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者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基本日常生活:穿衣、移动、行动、入厕、沐浴、进食。

按照重疾的这个要求,脑中风后遗症,获赔重疾险保险金的重点,划出来就是:需要在确诊脑中的180天后,的的确确留下了永久性的后遗症。那么,从脑溢血开始、治疗期间的这些医疗费用,因为并未确定180日是否有后遗症,重疾险是暂时无法理赔,医疗险才能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而180日后如果康复能走能动,生活如常,那么重疾险肯定是无法获赔,唯一能缓解到家庭危机的是医疗险。所以,如果未搭配医疗险,对家庭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那么重疾险的作用就是,罹患严重疾病并且达到重疾定义标准后,提供适当的保险金额,作为因重病不能工作的收入补偿。换句话说,即便国家即将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即使提高到100%报销。因为重疾也是对我们生活,工作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因为重疾带来的收入损失,我们仍然需要通过重疾险来弥补损失。

起付线的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居民实际需要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肯定会减少,但是总还是有缺口的,因为国家的医疗报销目录并没有一次性打开,而且国内的医院都以政府控制的公立体制为止,在国家提供全民医保的大背景下,公立医院必须是以控费是本质,这也决定了国家不可能大面积放开报销目录,即便提高了报销比例和降低起付线,还是会有大量的自费药和自费项目存在,商业医疗保险——目前我们推荐的百万医疗险,是必须购买的,作为国家医保的有效补充。

扩展阅读

新生儿爸妈必须要懂的少儿医保,看完就明白


少儿医保有哪些优点,如何办理少儿医保,新生儿爸妈必须要懂的少儿医保,看完就明白。

宝宝出生后,家长们忙着换尿片、哄睡、带孩子打疫苗……但忙碌过后,宝爸宝妈千万别忘了:孩子出生后,就可以上少儿医保了。

少儿医保三大优点

1、便宜

少儿医保的价格很便宜,每年保费约100元~500元左右(根据各地缴费标准而定),其中国家还会补贴40%-60%,非常划算。

2、可报销疾病类门诊费

宝宝抵抗力弱,因为头疼、脑热、咳嗽、拉肚子去门诊是相当常见的事情。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商业险产品都不承担疾病类门诊报销,而少儿医保可以报销门诊医疗费。

3、可带病投保

熟悉商业险的家长都知道,在给孩子投保时要进行健康告知,健康条件不符合的宝宝将被拒保。但少儿医保对患有先天疾病、得过病或正在患病的孩子均开放投保并提供保障。

如何办理少儿医保

1、参保条件

各地参保条件不一样,以上海为例。

上海户籍:18周岁以下少儿;18-20周岁的在籍学生。

非上海户籍:18周岁以下少儿,且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8-20周岁的在籍学生。

2、参保时间

因各地政策不同,少儿医保参保时间也有差异,但总体来说情况如下:

● 新生儿:根据各地政策,新生儿可在出生1个月-1年内办理少儿医保。但值得关注的是,新生儿能享受追溯报销的福利。

● 少儿:因各地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一般为每年9月-12月。

3、参保地点

● 新生儿/幼儿:家长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

● 已入园/入学少儿:按当地政策,由就读幼儿园/学校办理。

4、参保材料

家长们个人申办少儿医保时,记得带齐参保材料,以免白跑一趟哦。以深户宝宝参保所需材料为例:

① 网上申报打印的《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② 少儿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③ 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如监护人是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受理复印件及驻深部队证明);

④ 关系证明:提供证明少儿与监护人之间关系的有效证件(如:写明关系的户口本);

⑤ 银行存折:原件+复印件;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都可以;

⑥ 数码照相回执原件(回执须为深圳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上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⑦ 新生儿特殊材料原件复印件:想要帮新生儿办理医保,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重疾险的几个大坑你踩过吗?成功避过你就赢了


经常听说保险太复杂了,就算有合同也很难自己看懂。确实,就算是资深保险从业者也不敢说完全真正的理解保险。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关于重疾险的几个大坑。

重疾险第一坑

承保病种与保费成正比。

重疾险承保的病种数量,各家保险公司不断攀升。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也非常激烈,05年的时候重疾险疾病种类也就只有 20多种,而现在动不动就保一百多种疾病。

保监会在07年统一了必保的25种重大疾病的条款,因此,各公司重疾险前25项病种均是统一定义理赔条件的条款,超过25种以上的病种,由各公司自由发挥。竞争的白热化,也导致了各家保险公司争先恐后的增加承保病种。

随着病种的增加,保费也随之上涨,保险公司不断的打着病种多的噱头吸引消费者。其实有些病种连临床医生都未必见到过的,发病率几乎为0的病种就算增加到1000种,对保险的精算也不影响,但保险公司却因保障范围的扩大为由头,增加保费。

重疾险第二坑

重疾分组多次赔付,设置条件严苛。

重疾险的“多次赔付”,有重疾的多次赔付和轻症的多次赔付之分。

这篇重点说重疾的多次赔付。

某些多次赔付的重疾产品,重疾一共分为4组或5组,每组赔付1次,全部最多赔付3次甚至5次,一个人一生患重疾的几率,去年中国的平均概率是72%,患3次以上重疾的概率非常非常小了,患5次重疾的还没见过。

而且多次赔付规定重疾赔付之间有相隔时间。

例如有些产品癌症多次赔付的间隔期是5年,五年生存率是医学界为了统计癌症病人的存活率,也是一个分水岭。熬不过五年的,转移与复发大多发生在根治术后三年之内(当然也有三年间隔期的,比较良心),少部分发生在五年之内。熬过五年的,再次复发的机会就很少了。

实际上,这个五年期,成功的避开了癌症复发的高峰时期。需要的,不到时间赔不了,超过时间的,又不需要了。

重疾险第三坑

重疾病种分组,深坑,慎入!

同一组的重疾赔付过一次后,这组责任就终止了,就算再罹患同组的其他疾病,也没办法获得理赔。一个人一生患多次重疾的概率本来就极低(虽然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有些保险公司把几种高发的疾病分在同一组,或集中在一两组,几个病种只赔付一次,这就更加降低了多次赔付的可能性,要知道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保费也是更高的,这样产品的诚意度就大打折扣了。

返还型重疾险值得买吗?


我们不能简单来看重疾险的消费型与返还型孰优孰劣,存在即合理,你买哪种,要看哪种更合适。

返还型:对于需要强制储蓄来锁定收益率的用户,返还型产品自然会成为您的选择;

消费型:对于更注重保险保障本身的用户,保障责任更完善的消费型产品当然是首选。

且消费型重疾险线上主营成本低,价格也低。返还型重疾险代理人销售,成本高,价格也高。所以,您的核心需求究竟是保障还是返还,这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了。

之前就有很多朋友都在问我,交了十年、二十年保费,这些钱最后是不是会返还?如果什么事没发生,难不成还能打了水漂吗?

其实买了消费型重疾险,到期时没出险,那这笔钱就等于是您花钱买了个保障;买了返还型重疾险,到期时没出险,那就会按照约定比例把满期金返还给您。

在我看来,从钱的付出与回报这个角度来讲,二者其实是差不多的。实际上,在缴纳同样保费的情况下,返还型重疾险的保额相对就会低很多。所以,并不是说您得到了返还的保费,就是赚了。其实,您只是把一部分钱存在保险公司,到期之后把储蓄部分的钱返还给您而已。

我们不要忽略返还型保险在纯保障作用部分的表现,在保费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消费型应该会有明显优势的。成本差异让返还型保险价格更贵。实际上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一个保险产品,其本身是带有一定成本的,这直接影响着产品价格。

而且返还型具有强制储蓄,为了负担储蓄部分的成本,返还型重疾险的价格是需要要高于消费型产品的。甚至可以这样理解,返还型产品多年后交到你手里的钱,可能很大一部分都来自你自己交的保费。

说到重疾险,就难以绕过癌症,你知道该如何买吗?


重疾险也是大家提到最多的险种。虽说现在心脑血管疾病的势头迅猛,但人们购买重疾险的首要防范对象,还是恶性肿瘤。

不过很多人对于保险的理解,依然停留在“出险赔钱”这样简单的层面上,虽说对“得了病赔多少钱”、“没得病返多少钱”是一些基本要素的关注,但重疾险的保障本质是否优质,可不是这么片面的体现。

以癌症来说,不幸罹患,符合条件即赔,这没啥可说的。关键问题在于,你真的了解癌症吗?在身体健康的时候不对其特点深入研究,随意购买的重疾险待到真正出险时,又很可能起不到足够保障作用,很多说重疾险是坑的人,大都是出于这种原因。那么关于癌症,在购买重疾险之前,你至少应该了解到的方面是:

一、癌症复发率有多高?

这直接关乎你是购买单次/多次赔付型产品,以及接下来的间隔期考量。大多数复发和转移发生在治疗后的4年之内,少数病人复发转移发生在治疗后4-5年。如果恶性肿瘤在治疗5年内不复发,那再次复发的几率就很小了,意味着已经接近治愈。因此,常用五年生存率代表癌症的治疗效果。

二、为什么癌症会复发?

术后癌症再次复发的原因在于:

1、切除不彻底

手术治疗主要是切除一些已经形成肿瘤的癌细胞,在手术之后再放疗或化疗杀死一些已经成年的癌细胞。但是癌症患者的体内会存在一些“未成年”的癌细胞,这些细胞在进行完手术治疗之后还是存在于患者体内的。所以在治疗结束之后,身体内的免疫力一旦下降的话,这些幼年的细胞就会立刻苏醒,进行分化,形成新的成年癌细胞。

2、癌症体质未变,患者体内仍会产生新的癌细胞

癌症患者的体质是具有“癌性”的,而治疗之后是把身体内的癌细胞给杀灭,但是患者自身的体质还是没有改变的。在这种情况下,癌症患者身体内还有很多新的癌细胞产生,这就是为什么会复发的原因之一。通过手术,患者体内的癌细胞被杀死,在较短时间内没有复发可以判断为被治愈。但因为患者体内的细胞分化调节机制保持了癌细胞的生存环境,新的癌细胞产生就变得很有可能。

3、癌症患者自身免疫力降低

长期化疗,在杀死患者体内的恶性肿瘤细胞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其机体免疫力。正常情况下,我们身体内的细胞每天都在不断的更新,多数细胞都是进行正常的变更。只有少数的细胞不受到免疫系统的制约而发生恶变,形成肿瘤细胞。我们正常人身体内的免疫细胞是可以监视和消灭这些细胞的,当癌症患者经过化疗、放疗之后。不仅身体内的癌细胞被消灭了,身体内的一些正常细胞也会因此而受损,会影响到患者身体的正常免疫功能,这样一来对于那些恶变的细胞就不能及时的抑制,所以很容易会发生癌症复发的现象。

三、癌症复发等于宣告死亡?

复发后医生会跟你讨论新的治疗选择以及每种治疗方案可能的效果。治疗方案的决定取决于:癌症类型、复发时间、复发部位、扩散程度、患者的整体健康状况以及患者的预期。主要治疗方式包括肿瘤热疗、手术、放化疗、靶向治疗等。​

这个时候,一些患者仍会选择传统的放化疗治疗方式,治疗强度相比之前会有所增大。这意味对身体更大的损害,且因为方式相同,只是程度加大,效果往往也并不理想。所以,还有一些患者会选择靶向药治疗,因为医疗科技的发展,新药物的大量问世,从根本上改变了晚期癌症治疗的格局,大大延长了生存时间。一些进口靶向药的治疗效果也确实令人刮目相看。

当然,这就免不了大幅提高治疗费用。一种新药的上市,大多价格昂贵。虽然国家已经加大了对国外或国内新上市抗癌药的谈判力度,以及逐渐纳入进入医保范畴,但是对于癌症,尤其是复发后的综合诊疗费用,还是让大多数家庭难以承受。

四、什么样的重疾险才能真正意义上匹配癌症需求?

必要条件:

1、多倍癌症单独一组

从以上内容我们不难看出,能够合理匹配癌症保障需求的重疾险,起码是多次赔付型产品。多倍产品又涉及分组与否,不分组自然最佳,但这种产品较少且价格略贵,如果就在分组多倍产品中选择,那起码也要选癌症单独一组的产品。我个人认为,所谓分组的合理与否,其实全看保险公司的良心了,癌症如果不能独立一组,多次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当然,您也可以通过附加险的方式补齐癌症的多次赔付,但如果多倍产品价格实惠,也没必要费这二遍事对吧?

2、3年赔付间隔期

在多次赔付间隔这一块,从以上癌症五年期概念来看 ,5年期与3年期我认为并不是时间长短的区别,而是有用与没用的区别了!

3、至少50万保额

正如前文所讲,医疗科技的飞速发展,在救治了更多癌症患者的同时,也让医疗成本水涨船高。30万的保额已经难以覆盖住这笔高昂的费用,50万或更高才靠谱。

次要条件:

1、轻症赔付比例

正如我们早先说过的那样,轻症并非“较轻”的病,而是重症的前期表现。如此一来,在轻症的多次发病前提下,从严重程度上来说也应该是逐渐递增的才对。所以,轻症究竟是重疾赔付比例的多少,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

2、附加服务的必要性重疾险产品是否有附加服务

附加服务的质量如何,这也是您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大家已经耳熟能详的重疾绿通,现如今看病能够提前挂上号,都成为了一种奢求。有了这个服务,去北京协和医院也不用为排队发愁,是不是很贴心?当然对于癌症来说,MDT多学科会诊与出国诊疗服务,也能更大程度的发挥国内外最先进的医疗力量,提升治疗效果,加大治愈几率!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在线咨询客服!

返还型重疾险是销售误导吗?返还型重疾险值得买吗


返还型重疾险是保险公司想给既有重疾需求又有寿险需求的客户提供一种选择,没有什么不妥,保险产品本来就应该多样化。产品多样化当然是好事,可是捆绑在一起销售就不一定了。对保险公司来讲,这种捆绑销售的两全险+重疾险产品可能出于两个层面的考虑。

营销员A:根据您的家庭情况,我为您定制了一份重疾保障计划。主险是一份两全保险,附加了一份重疾险,到了您xx岁保险公司会按照主险约定的金额给付给您保险金,附加的重疾险也可以保障重大疾病到xx岁。您看这份保障计划可以吗?

客户:什么是两全保险?我只需要保障重大疾病的重疾险,不需要两全保险。

营销员B:根据您的家庭情况,我为您量身定制了一份重疾保障计划。这是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保障xx种重大疾病,还有xx种中症疾病,xx种轻症疾病。最后到了xx岁可以返还本金,还会给您计算利息,相当于保险公司免费为您赠送了这么些年的保障,您看这份保障计划可以吗?

客户:白送了重疾保障最后还能把本金和利息一起拿回来吗!?我觉得这很好了,就买这个吧。

同样的客户需求,同一份保障计划,营销人员不同的说法,造成的结果截然不同。保险本身没有问题,任何一种组合都有它的现实意义,只是大部分的客户很容易被一些“话术”蒙蔽。这就好比刀本来不会杀人,杀人的是持刀人。今天就跟大家聊一聊营销员口中的“返还型重疾险”和“相当于白送一份保障”是怎么回事。

首先我们需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购买的是一份商业保险,我们跟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公司始终站会在商业角度去看待和客户签订的每一份的保险合同。我们买保险是为了转嫁风险,而保险公司是为了盈利。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是不会白送你保险的。而它们跟客户签订的每一份保单都是一份严肃的保险合同,保额和保费是保险精算师“精打细算”出来的,保险公司只可能从客户身上盈利。

来看一下原中国保监会(现中国银保监会)2006年6月12日公布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

前款规定以外的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因疾病引发的死亡保险责任除外;

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重点关注第三句话,我们来解读一下。这里的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指的是我们常见的各类医疗保险(包括:普通医疗、百万医疗、中高端医疗、特种疾病医疗保险等)和各类重大疾病保险(包括:1年期重疾险、定期重疾险、终身重疾险);所谓生存给付责任,指的是在保单约定的时间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不得包含此项责任,就是要让健康保险不能有任何返还的功能。这能让健康险的保障成本更透明,买多少健康保额对应多少的保费,方便客户在不同的健康险产品之间作比较,从而清楚保单的健康保障成本和寿险保障成本。

一句话概括:市面上不可能存在“包含生存给付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也就是说根本就不可能存在“返还型的重疾险”。保险产品少一些套路,营销员就少一点误导。

监管的初衷是好的,然而上有政策,下就有对策,所谓返还型的重疾险还是在市场上大行其道。只是“返还型”只会出现在营销人员的口中,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的时候已经将重疾险的生存给付责任剔除。但是重疾险却被设计成了附加险不能单独购买,必须搭配在一款带生存给付责任的两全主险下面捆绑销售,成功实现了换汤不换药的目的。返还型的重疾险本质上已经不再是一款重疾险,而是带生存和身故给付责任的两全保险。重疾险只是作为附加险捆绑在两全主险下面进行销售,进而被解读成非常诱人的“可以返还保费的重疾险”。与其说这类保险是带有诱导成分的“返还型的重疾险”,不如说是“附加了重疾险的两全保险。”

也许会有人说,这是保险公司想给既有重疾需求又有寿险需求的客户提供一种选择,没有什么不妥,保险产品本来就应该多样化。产品多样化当然是好事,可是捆绑在一起销售就不一定了。对保险公司来讲,这种捆绑销售的两全险+重疾险产品可能出于两个层面的考虑。

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层面的考虑。一些公司以发展保费较低、但覆盖群体更广泛的健康险为主;一些则着重发展年金、分红或其它保费相对更高、运营成本更低的两全保险为主,保险公司追求高保费高利润,也无可厚非;

第二,出于市场需求的考虑。我们现在一部分人在选择重疾险的时候首先关注的不是重疾保障,而是到时候保费能不能拿的回来的问题。他们会觉得这样更划算,不能接受在不生病的情况的下保费白白损失掉。所以,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返还型重疾有它的实际意义,也有市场的支撑,只是我们在选择这类重疾险的时候一定了解清楚险种的组成,看这样的组合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既然返还型的重疾险本质上是一份两全保险,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两全保险。目前,常见的两全保险包括传统两全保险、分红型两全保险、万能型两全保险和一些带有身故责任的年金保险。

传统的两全保险很简单,就是每年缴费,到了合同满期一次性拿回约定的金额。这类两全险很多时候受到附加在它下面的重疾产品的限制,通常会要求其保障期间、缴费期间、保额等与附加重疾险一致,这是最不自由的两全保险,也是重疾险捆绑销售的重灾区。

分红型和万能型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也可以搭配一些重疾险产品,而它们兼具安全性和收益性,使其具备极强的财务规划能力,是用来进行未来财务规划的最佳选择,具体内容我将在后面的文章中详细介绍。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万能型两全险也是重疾险被捆绑销售最多的险种。经常听到说万能保险“自带重疾责任”,这不就是捆绑销售吗!

不可否认,两全保险也有它独特的优势。不管被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间是生存还是死亡,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它在特定的环境下也是可以帮助被保险人解决大问题的。只要我们能实实在在关注自己的需求,配置得当,两全保险就能发挥它强大的财务规划能力。

回到文章开头营销员的两种不同的说法,客户实际上最终买到的是同一类型的保险产品,他们口中的“返还型重疾险”是本质上的两全保险。只是这个时候的两全主险被营销员直接跳过,也很容易被客户忽略掉。将重疾险包装成了既可以保障疾病又能够返本的保险,有时候还有“白送的”,一举多得。绝大多数客户在面对这样诱惑的时候,很快就失去了判断力,也许到最后都不知道,满期返还的钱,就是你放在两全保险里面存的钱。保险公司只要放开捆绑销售的束缚,那么重疾就是重疾,两全就是两全,这样客户才能够更专注的去关注自己的核心需求。

值得庆幸的是,这种情况正在得到改善。这几年许多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和产品灵活性方面已经极大冲击了老牌保险公司这些保险业的保守势力,在保险经纪公司的推动下,客户的选择范围和选择的灵活性,得以最大化,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不得不更加“亲民”。

多次赔付重疾险,值得买吗?购买需要注意什么?


多次赔付重疾险产品已经上市一年多了,经常有人会问我,有没有必要买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今天和大家详细的聊聊多次赔付。

我分析了一下,这个问题其实隐含了两个小问题:

1、人一辈子得多次重疾的概率有多大?

2、为了多次赔付多花钱,值不值?

一、人一辈子得多次重疾的概率有多大?

推荐多次赔付的产品,理由主要有两条:

理由一:如果得了重大疾病,再想买重疾险,是不可能了。如果这时手持一份多次赔付的产品,就无需为后续保障缺失而忧心。这层考虑,毫无疑问是正确的。

理由二:随着医疗水平提高,重疾存活率也会提高,得多次重疾的概率会越来越高。这个说法,从生活经验中,就能有切身的体会。健康威胁逐渐由急性疾病转向了慢性疾病,发病率上升的同时,死亡率也在下降。

以重疾中发病概率最高的“恶性肿瘤”为例,2018年《柳叶刀》杂志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整体癌症的五年生存率为37、2%,由于医疗条件更好,城市癌症患者的五年生存率还要更高。需注意,这里的5年生存率并不是说得了癌症只能活5年,而是指已经接近痊愈。曾经的绝症,越来越变成生活中朝夕相处的一部分。重疾存活率提升了,是不是就更可能多次得重疾了呢?对于多次得重疾的概率,国内数据并不透明,只能通过一些相近数据类比推断。

首先,重疾复发、恶化的概率很高。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的总结,由于共同的致癌因素、治疗方式、遗传易感性等原因,二次癌症成为癌症生存者的主要并发症和死亡原因。

在临床上,每五个新发癌症病例中,就有一位曾经患过癌症。如果0岁到30岁期间罹患癌症,青年、中老年阶段发生二次癌症的风险更是增加3至6倍。中风的情况也不容乐观,由于接受治疗的规范程度不及发达国家,出院后的康复护理尚不到位,所以我国中风患者的复发率相对发达国家更高,中风1年后的复发率达到了11、2%。首次中风后,10年内每3人就会有至少1人罹患痴呆症。

其次,由于治疗手段,身体素质下降等原因,得过一次重疾的人再次得重疾的概率也可能比一般人高。

这方面的数据比较少,小编整理了因治愈率、预后好而饱受争议的甲状腺癌的相关数据,大家感受一下。

二次癌症的风险增加了33%

在诊断为甲状腺癌后的1-5年内

高血压的风险增加了33%

心脏病风险增加了15%

脑血管疾病风险增加了129%

二、购买多次赔付需要注意什么

想要弄懂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多次赔付重疾险的分类有哪些:

(1)分组多次赔付

(2)不分组多次赔付

1、疾病分组

大部分多次赔付重疾险,把保障的重大疾病分布在2-6组里。每个分组一般最多赔付一次,理赔过一次后,该组责任终止,但其他组的疾病保障依然有效。在日常的重疾险理赔中,6种高发重疾的理赔占所有重疾理赔率的85%以上。

但很多产品都不会将这6种高发重疾独立分组,而是将其中有关联的放在一组里。所以,在选择多次赔付的重疾产品时,我们要留意疾病分组。分组的重疾产品,最好能将恶性肿瘤单独列为一组;如果没有,那么这6种高发重疾最好能分散在尽可能多的组里,这样多次赔付的概率会更高一些。

2、赔付时间间隔

多次赔付的产品,在两次重疾赔付之间是有一个间隔期的。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间隔期为180天至1年。有恶性肿瘤多次赔付的产品,两次恶性肿瘤赔付的间隔期为3年或5年。对于投保人来说,间隔期肯定越短越好。

3、哪些人适合购买多次赔付

多次赔付固然是好的,但多一分保险责任就代表保费会提高。相同条件下,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比单次赔付的重疾险,保费会贵30%-40%不等。

因此,多次赔付的产品更适合这些人购买:

(1)预算充足,想得到足够保障的人

(2)有家族病史的人

(3)考虑给孩子购买的人

若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咨询在线客服。

二级烧伤重疾险能理赔吗?你了解重疾险吗?


我们无法阻止意外的发生,所以我们学会了保护自己。随着保险产品的发展壮大,很多人都会为自己或家人选择购买重疾险,但是却常常发生购买了重疾险,发生重疾后保险公司以疾病不属于重疾范围拒绝赔偿的情况发生。那么到底什么是重疾险,哪些重大疾病才是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首先,重疾险不能替代所有健康险。该险种只有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才能给付保险金。因此,需要配合其他类型的健康险产品,被保险人才能得到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健康保险保障。

其次,承保疾病并非越多越好。新版重疾险必须包含对6类“核心疾病”的保障,其余19种疾病,各公司可自行选择是否纳入保障范围。每种疾病的发病率都会影响费率的厘定,承保病种越多,价格越高。而有些疾病的发病率是很低的,投保涵盖此类稀有疾病的病种特别多的产品反而不划算。

网友提问

二级烧伤可以申请重疾险理赔么?

专家回复

重疾险理赔条件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意外身故、责任外疾病身故、责任外疾病终期未身故、责任内疾病未身故以及责任内疾病生存期内身故。因此,二级烧伤一般不再病的范围内,所以一般不可以申请重疾险理赔。

纵观各种不同的重疾类保险,满足“病”的条件,涉及到理赔时,基本上被保险人的病情都已非常严重,医疗费一般已远远超过能拿到的赔偿金。以癌症为例,治疗费用少则十几万,多则上百万,一般根据病人家庭的经济条件决定,通常是直到花完积蓄,才会放弃治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即使算上这笔保险金,家庭依然有很大可能面临毁灭性的打击,而对于当事人肉体和精神的折磨就更不用说了。

重疾险理赔注意事项:

首先,重疾险对“病”的解释是有明确条款规定的,满足条款,才算得“病”。

其次,得病要挺过“生存期”。有的产品,特别是附加类重疾险有关于“生存期”的条款。也就是说,不仅要确诊患有大病,还要挺过一段时间不死才能获得理赔,时间一般为一个月。

在投保重疾险时,千万不要忽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那些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否则签下了保单才觉得有所不妥,那就悔之晚矣。

投保重疾险的注意事项

如实告知。不如实告知,已成为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一投保人曾患肾炎,但他在购买重疾险时,隐瞒了这一情况。后来理赔重大疾病肾功能衰竭时,因为曾患肾炎而未告知,最终未获赔付。

在不少人看来,只要在投保前没得过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就不存在“告知”的必要。但其实,许多重大疾病与一些常见病有着密切关系,如慢性乙型肝炎在医学上已被认定与肝癌有关,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告知保险公司这一病史,未来罹患肝癌肯定得不到理赔。

因此,投保人在投保重疾险时,一定要把自己的病史尽量告知清楚,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带病投保。有条件的不妨在投保前,找有医学常识的亲朋好友咨询一下。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险种。出于“越全越稳妥”的心态,投保人比较倾向于投保覆盖疾病种类较多的产品。而为了迎合这一心理,目前市场上重疾险所防范的病种也在不断增加,从10种扩展到30种甚至40种。

但是,事实上,买疾病覆盖种类最多的重疾险意义不大。据透露,重疾险95%以上的赔付都出现在癌症、良性脑肿瘤等10种左右的重大疾病中,其他很多疾病的发病概率很小,如“重症肌无力”的发病率约为十万分之一。

同时,不同公司对同种疾病的界定也有差异。如对于瘫痪,有的公司定义为“肢体的失能至少持续达6个月以上”,而有的则定义为“肢体的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重疾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首先,需要医院确诊。保险专家说,确诊即被保险人感到身体状况有重大疾病的征兆时,一般都会先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求诊;在求诊过程中,医院会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诊断,得出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以及具体是哪种重疾的结论。医院的确诊都会有确诊书,而确诊书是重疾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其次,及时报案。保险专家说,被保险人确诊为重大疾病后,需要核对保单,看是否属于保单中所载明的重大疾病。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基本包含在被保险人所投保的保险中。接下来,被保险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住院前或住院后报案都可以。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就会启动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最后,备齐理赔资料。保险提醒,重疾险理赔一般需要以下材料:一是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二是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三是病理、化验、影像、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

定期消费型重疾险是什么?定期消费型重疾险值得买吗?


定期消费型重疾险的特点:1、定期。2、消费型定期的特点:保障时间的设定更灵活,可以在被保险人最需要重疾保障的时间里,在预算范围内,将保额做到最足,所谓的钱都花在刀刃上。

以30岁成年人为例,一份保障至70岁的高额消费型重疾险,确实可以覆盖其家庭责任重大年龄段的重疾保障需求。

问题在于70岁以后怎么办?很多人把重疾险理解为收入损失险,70岁以后除了退休金哪里来的收入?所以会认为70岁以后完全不需要重疾险的保障了。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中可以明显的看到70岁以后重疾的发生率是陡然增高的,在最容易发生重疾的年龄,却不要重疾的保障?

另外70岁后罹患重疾,谁来照顾我们?也只有我们的子女吧?他们照顾我们所花费的时间有没有影响到他们的正常工作和收入呢?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能得到一份理赔金,会不会更好一点呢?最起码就不会太觉得自己给孩子们添麻烦了吧?

还有一种观点,就是买一份保障至70岁的消费型重疾险,然后把剩余的钱全部买理财类产品(不一定是保险),那么在70岁的时候,理财产品的收益可能比保额还要高。这个方案有没有缺点呢?

有,因为保障至70岁的消费型重疾险比保障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并没有便宜多少。

以30岁男性,30年交,30万保额,没有身故或者其他附件责任为例,某消费型重疾险(百年康惠保旗舰版),保障至70岁的保费为1989元,保障至终身的保费为3164元。每年多花了不到1200元。

这每年1200元的费用去买理财产品,70岁的时候能有多少呢?以年化利率3.5为例,70岁时,金额为90441元。请问这90441元能比的了70岁以后的30万保额吗?

还有的观点就是万一70岁之前理赔了,那不就更好?我只能说这种侥幸心理本身就是错误的,设计保障方案的时候千万不能有侥幸情绪,做不到保障全面的话,至少让客户自己选择哪些风险自己承担,哪些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真要是心存侥幸的话,干嘛重视健康告知呢?干嘛要买保险呢?

再说说消费型的特点

消费型、储蓄型其实是个业界约定成俗的说法。

消费型的特点就是没有身故责任,或者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保障期间多以短期、中长期,也有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存在。

储蓄型的特点就是身故责任为主险保额,身故理赔保额、且保障期间为终身。之所以叫储蓄型,是因为如果身前没有发生理赔,但身故后理赔的保额,可以视作将保费储蓄了后,身故时取了出来。

为什么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的重疾险不算储蓄型,一方面是因为这类重疾险的现金价值是呈现出一个“过山车”的形态:前期低、中间高、后期低。另一方面,理赔已交保费,意味着已交的保费在这一时间段内,并没有产生任何附加价值,所以谈不上储蓄。

消费型重疾险没有身故责任,或者身故理赔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

这个特点意味着什么?

重疾的理赔分三种:1、确诊即赔(癌症等等);2、达到特定状态后理赔(脑中风后遗症等等);3、采取特定的治疗手段后理赔(冠状动脉介入术等等)。

有没有可能出现,被保险人罹患重疾,消费型重疾险确没有理赔的情况呢?

1、猝死。常见的、在重疾险保障范围,能导致猝死的疾病多为心脑血管疾病,有: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等。真要是因为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而急性身故的话,消费型重疾险能理赔重疾保额吗?

不会,脑中风在重疾险中的保障全称叫脑中风后遗症,是需要180天后,仍遗留约定的后遗症才能理赔。而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赔也是需要满足至少三种以上的情况,才能理赔。

2、未能确诊、未到达理赔条件。就拿癌症的理赔来说,虽然癌症是所谓的确诊即赔,但仍是需要病理学明确的诊断报告的。严格来说,保险公司是需要我们出具细胞病理学的确诊报告才能理赔的。

但问题是少部分晚期的癌症患者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做穿刺切片检查了。这个时候我们会为了重疾保额,不顾被保险人的安危而强行做穿刺检查吗?

当然这里只是举个例子,目前也有部分保险公司理赔癌症不需要穿刺切片检查。但是重疾的理赔需要的材料,真的能在被保险人病情危急的情况下全部准备妥当吗?

当然这里也并不是反对消费型重疾险。消费型重疾险的优势非常明显,就是将保费全部花在疾病的保障上。

储蓄型的重疾险,本质上是一份保障终身的消费型重疾险与终身寿险的组合型产品。缺点是重疾和身故只能理赔其中一份。

定期消费型重疾险,如果不是预算有限,一般不建议单独购买,如果购买,请加一份定期寿险。准确的说,定期寿险的优先度应该是高于重疾险的。

小孩子除外,因为小孩子未来存在无限可能性,买一份保障30年的消费重疾险,既便宜、保额也充足,加上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限制,可以说消费型重疾险非常适合小孩子。

当然如果预算充足,给孩子买一份保障终身的储蓄型重疾险也没什么不可以吧?客户有这个需求,我们为什么不满足呢?

我们来看看0岁男宝选择带储蓄型重疾险和消费型重疾险在保费上到底有什么区别。

为了避免重疾保障责任不同,我就拿同一款产品(长生长生福优加重大疾病保险),一个是身故理赔保额的方案,一个是身故理赔已交保费的方案。

储蓄型终身重疾险(身故理赔保额):0岁男宝,保额30万,交30年,保障终身,保费为2256元。

消费型终身重疾险(身故理赔已交保费):0岁男宝,保额30万,交30年,保障终身,保费为1773元。

相差不到500元。

所以我们不能一味的推崇定期消费型重疾险,也不能否能其存在的价值。

归根到底,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客户的客观情况以及实际的保障需求,为客户推荐合理的、周全的、符合客户需求的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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